:。
本标准用】词说:明
?
?。 1《 为了便于在执行!本标准条《文时:区别对待对》要求严格程》度不同的用词—说,明如下
【 1)表示很【严,格非:这样做不可的
】 正面词!。采,用“必须”》。;
】 反:面词采用“严禁”】
,
? :2)表示严格在正】常情况?下均应这样做的
! 正面词!采用“?应”;
》 《 反面词采用【“不应”或“不【得”
?
《。 3)表示允许稍有!。选择在条件许可【。时首:先应这样做的—
《 正面词】采用“宜”;
【
? 反》面,词,采用“不宜”
! : 4:)表示有《选,择,在一:定条件下可以—这样:做的
《
, 》 正面词采用“【可”;
】 : :反面词采《用“不可《”
《
2 条》。文中:指定应按其》他有:关标准执行的写【法为“应符合……的!规,定”或“应按…【…执行”非》必须按所《指定的标《准执行的写法为“】可参照……”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