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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—用词说明《。
【。 1 为了便【于在执行本标准条】文时区别对待—对要求严格程度【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!
,
? 1)《表示很严格非—这,样做不?可的
】 正面词采用【“必须?”,;
】。。。 ,反,面,词采用“严禁”
!。 2)表【示严格?在正常?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!
:。 正面词!采用“应”》。;
《 反面词采!用“不应”或“不得!”
— 3)表示允许【稍有选择在》条,件许可时《首先应这样做—的
》 正面词】采用“?宜”;
》。 —反面词采用“不宜】”
《 4)》表示有?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!以这样做的》
】 正面词采》用“可”;
! 》。反面词采用》“不可”
】2 条《文,中指定应按》其,他有关标准执行的】写法为“应符合【……的?规定”或《“,应按:……执?行”非必须》按所指定的标准执】行的写法为“—可参照…《…”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