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 [附条文说明] DGJ32/TJ169-2014 建标库

5.2 管理与维护

5.2.1 园林式居住区植物管养应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 1 养护管理精细,植物生长旺盛,无枯死树。
    2 乔木无断枝、断干、非正常倾斜等现象,无病虫害、药害等。
    3 修剪合理,树形美观。
    4 绿地无破坏现象。
    5 主要花木有标识牌。

5.2.2 绿地内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各类设施应维护良好,水景、灯光等使用正常。

5.2.3 绿地和水体应保持清洁,无卫生死角。

5.2.4 居住区内公建配套设施应完好,功能完善。

5.2.5 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日常养护有计划,管理经费落实,绿化资料档案齐全,有效实施考核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