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 —施工:安,全责任 第—八条: 建设单《位不:。得将建设工程的【施工发包给不具【有建:。。。筑施工企《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!单位  》   建设》单位在编制工程【概算时应当按照有关!规定列支建》设工程安全作业环】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!需费用?并于开工前存—入银行?。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建!设工程安全监督【管理机构对其使用】实施监?督 第九条】 建设单位》或者其委托的专业】单位应?当在:施工:前,对施工影响范围内建!筑物:、构筑物、管线、】设施的倾斜、—沉降、开裂》及损:坏情况进行》现状调?查,形成调查《报告并在施工过【程中委?托工程监测单位进】行监:测 第十条 !建,设单:位在申请领取施工】许可:证时或者自开工【报告批准之日起十五!日内应当将保证施工!安全的?措施资?料向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 ?   ? 报送备《案,时应当提供下—列施:工安全措施资—料 ?    (一—)施工单位》。的建筑施工企业安】全生:产许可证; —     (二)】施工:单,位的现场施工—安,全方案?;     (三!),建设项目施工影响范!围内建筑《物、构筑物、—管线和设施》的保护方案;  !   (四》)土:。方处置方案和危险】性较大的《分部分?项工程清单;—     (五】)建: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!。及安全施工措施【所需费用存》储证明;  【   (六》)施工单位》的建筑业《。劳务人员《工伤保险参》保证明; 》     (七)保!证施工安全的其【他相关资料 【 第十一条 【建,。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!工程:监理单位《应当对建设项目施工!现场安全生》产,条件:及,施,工单位履行》安全职责情况—进行督促检查—    》 建设单位不—得压缩合同约定的】合理工期不》得明:示,或者暗示施工单位】使用不符合安—全施工要求》的安全?防护用具、》机械设备《、建筑材《料,。、施工?机具及配件》、消防设《施和:器,材等: : 第十二条 【施工单位应当—依照国家和本市【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!全法律、《法规和工程建—设强:制性标准进》行施工对《。所承建的建设工【程施工?安全负责    ! 建设工程实行施工!总承包的施工总【承包单?位对其所《承包的建设》工程施工安全负总责!;专业承包》单位和劳《务分包单位》对其所承包的—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!直接责任 》 ?第,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!当按照国家》规定的标准和—范围提?取、使用《施工安?全费:用施工安全费用应】当,开立专户专款专用】不得挪?作他用 — ,第十四条《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!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!按照国家有》关规定配备相应【。数量:的,专职安全管》理人:。员    — 专:职安全管理人员【应当取得安全生【产考:核合格证书现场的专!职安全管理人员【不得同?时,承担两个以》上施:。工现场安全管理工】作 第十【五条: 施工现场作业的建!筑起重机械司—。机、建筑起重—机械安装拆》。卸工、建筑起重信号!司索工、高处作【。业吊篮安《装拆卸工、建—筑,架子:工、盾构《机,。械操作工《、建筑?焊工、建筑》电工等人员应—当具:有相应的操》作资格 《 第十六—条 :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!应当在施工》期间现场带》班,全面掌握项目施工安!。全状况做好带班记】录并签字《。存档备查 》。     施工单位!项目负责人需—要临时离开现场不能!带班的应当经建【设单位项《目负责人和本单【位负责?人同意并委托—施工管理负责人或】者技术负责》人负责现场带班 !。 第十七》条 施工单位的法】定代表人及其—他相:。。关负责人《应当:对其所?承包的?建设项目实》施,现场检?查,每个项目每月检查】不得少于《一次 》 第十?八条 施工单位项】目负责人《应当在每日》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!安全隐患《排查做好排查记【录及时消除安—全隐患安全隐患未】消除的部位及其【影响的区域不得施】工,。作业安全《隐患未消除》。的设备、设》。施不得?使用 ? 第十九条 】施工单位的项目【施工安?全管理资料应—当与建?设工程进度同步【记录并保证》真,实、准确和完整 】 第《二十条? 工程监理单位应】当依照国家和本市】。有关建设工》程施工安全法—律、法规《以及工程《建设强制性标—准实施监《理对建设工程施工安!全承担监理责—任 : : 第二十一》。条 :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!项目监理工作方案中!明,确施工安全监理【措,施配备与工》程,规模和技术要—求相适应的》监理人员《 第二十【二条: ,施工现场不具备施】工安全条件》或者安全隐患未消】除而进行《施工的工《。程监理?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!位进行整改或者停】工整改;拒不整改】的工程监理》。单位应当《及时向建设工程安】全监督管《理,机构报告 》 , , 第:二十三条《 勘察单位》应,当依照国家和—本市有关建设—工程:施工:安全法律、法—规以及工《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!行,勘察确保勘察成【果的:真实性、《准确性并对》建设工?程施工安全承担勘】察责任 第】二十四条 勘察【单位应当《在项目勘察工作【方案:。。中制定勘察》施工安全措施确【保勘察施工作—业以及地下管—线、设施的安全【 《。第二十?五条 设计单—位应当依照国家和本!市有关建设工—程施:工安全?法,律、法规以及工【程建:设强制性标准进【行设计对建设—工程施工安》全承担设计责任 !    对超限【高层、超大跨度、】超深基坑以及采用】新结构、新材料、新!技术和?。特殊结?构的建设工程设【计单位?应当在设计文—件中提出《保障:施工安全和》预,防,施工安全事故的措施!要求并向施》工现场派驻设—计代表处理与设计有!关的安全问题 ! 第二十六条 从事!建设工程监测业务】。的单:位应当具有相应【资质: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!承担监测责任及【。时将监测数》据和监测报告报【送,委托单位并对—其,真实性?、准确性负责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