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施工】安全:责任
第八—条 建设单位不【得将建设《工程的施工发包给】不具有建筑施—工,企业安全生产许【可证的单位
【 : 建?设单位在编》制工程概《算时应?当,按照有关规》定列支建设工程安全!作业环境及安全【施,工措施所需费用并于!开工前?存入银行专用账【户专款专用》建设:工程安全监督管【理机构对其使用实施!监督
第九条! 建设单位》或者其委《托的专业《单位应当在施—。工前:对施工影响范围【内建筑物、构筑物、!管,线、:设施的倾斜、沉【降、开裂及损—。坏情况进行》现状调查形成调【查报告并在施工过程!中委托工程监测【单,位进行监测
!。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!申请领?取施工许可》证,时或者自开工报【告批准之日》起十五日内》应当将保证》施工安全的》。措施资料向》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备案
】 报送备案—时应当提供下—列施:工安:全措施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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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一)施工单【位的建?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!许可:证,。;,
? (二》)施工单位的现场】施工安全方案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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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建设项目施工影响】范围内建筑物、构筑!物、:管线和设施的保护方!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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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土方处置方》案和危险性较大【的,分部分项《。工程清单;
【。 (五)【建设工程《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!施工措施所》需费用存储证—明,;
(】六)施工单位—的建筑?业劳务人员工—伤保险?参保:证明;
!(七)保证施—工安全?的,其他相关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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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建【设单:位或者?其委托的工程监理】。单位应当对建—设项目?施工现?场安全生产条件及施!工单位履行安全【职责情况进行—督促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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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建设单位不得压缩】合同约定的合理工】期不得明示》或,者暗:示施工单位使用【不符合?。安,全施工要求的—安全:防,护用具、机》械设备?、建筑材料、施工】机具及配件、—消防设?施和:器材:等
》第十:二条 施工单位【应当依照国家和本】市有关?建设:工程施工安全法【律、法规和工程【建设强制性》标准:进行施工对所—承建的?建设:工,程施工安全负责【
建设】工程实行《施工总承包的施【工总承包单位对其】所承包?的建设工程施—工安全负总责;专】业承包单位和劳务】分包单位对》其所承包的建—设,工程施工安全负【直接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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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》 施工单位应—当按照国家规—定的标准和》范围提取《、使用施工安全费用!施工安?。。全,费用应当开立专户】专款专用不》得挪作他用
!第十四条 施工单】位应当根据工程规】模和技术《要求: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!备相应数量的专职】安全管理《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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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安全!管理人员《应当取得安全生产】考核合格证》书现场的专职安【全管理?人员:不,得同:时承担两个》以上施?工现场安《。全管理工作》。
第十五条】 施工现场作业【的,建筑起?重机械司机、建【筑起重机《械安装拆卸工—、建筑起重信号司索!工、高处作业吊篮】安装拆卸工、建【。筑架子工、盾构机械!。操作工?。、建筑焊工、建【筑电工等人员—应当具有相应的操】作,资格
—第十:六条 施工单位【项目负责人应当在】施工:期间现场带班全面掌!握项目施工安全状】况做好带班记录并】签字存档备查
】 ? 施:工单位项《目负责人需要临【时离:开现场不《能带班的《应当:经建设单位项目负】责人和本《单位负责人同意【并委托施工管理负责!人或者?技术负责《。人负责现场带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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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【 施工?单,位的法定代表人及】其,他相关负责人应【当对其所承包—的建设项目实—施现场检查每个项目!每月检查不得少于】一次
第十】八,条 施工单位项目】负责人应当在每日】施工作业《前组织施工安全隐】患排查做好》排查记录及时消【除安全隐患安—全隐患未消除—的部:位及:其影响的区域不【得施工作业》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!备、设施不得使【用
第十九】条,。 ,施工单?位的项目施工安【全管理资料应当【。与建设工程》进度同步记录—并保证真实、—。准确和完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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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条 工程监》理单位应当依照【国家和本市有关建】设工程?施工安全法律—、法规?以及工程《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!。监理对建设工程施】工安全承《担监理责任》
第二十一】条 工?程监理单位》应当在项《目监理工作方—案中明确施》工安全监理措施配备!与工程?规模和技术要求相】适应的监理》人员
—第二十二条 施【工现场不具》。备施工?安全条件或者安全】隐患未?消除而进行施工【的工:程监理单位》。。应,当要求施《工单位进《行整改?或者停工整改;拒不!整改的工程》监理单?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工!程,安,全监督管理机构【报告
第二】十三条 勘察单位应!当依照?国家和本《。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!。。安全法?律、法规以及—。工,。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进行勘察确》保勘察成果的真实性!、准确性并对—建设工程施》工安:全承担勘察责—任
第二十】四条 勘察》单位应当在项目【勘察:。。工作方?案中制定勘察—施工安?。全措施确保勘察施工!作业以?及地下管《。线、设施的安—全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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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五条 设计单】位,应当依照《国家和本市有关【建设工?程,施工安?全法律?、法规以《及工程建《设强制性标准—进行设计对建设【工程施?工安全承担设计责】任
》 对超限高层、】超大跨?度,。、超深基《。坑以及采用新—结构、新《材料、新技术和【特殊结?构的建设工程设【计单位应当在—设计文件中提出【。保,障施工安《全和预防施工安全事!故的措?施要求?并向施工《现场派驻设》计代表处《理与设计有关的【安全问?题,
第二十【六条 从事建设【工程监测业务的单】位应:当具有相应资质【对建:设工程施工》安全承担监》测责任及时将监测数!据和:监测报?告报送委托单位并对!其真实性、准确性负!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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