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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阳,泉市城市供热管理】办法
第一章! 总:则,
第一条 为【加强:城市供热管理节【约能源减少》污染适应生产和人民!生活需要根据国家、!省有关?规,定结合本市》实际:制定本?办法
第二条 本!。办法适用于本市城】市规划?区,范围内的城市供热建!设和管理
第三】条 :城市供?热是:指城市热电》联产集?中供热和区域锅炉集!中,。供热:以,及,其他供热
第四】条 城?市供:热应当遵循》社会效益、环境效益!、经:济效益相结合的【原则统一《。规划、统《一设计、统一管理】坚持发展热》电联产?等先进的集中供【热,方式:
第五条 市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—是本市城市供—热管理工作的主管】部门负?责城:。市供热行业管—理对全市城市供热】工作进行指导、协调!、监:督、检查其主要职】责是
(一】)贯彻?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城!市供热法律、法【规,和政策;
(!二)负责热源、【供热单位资质审查、!年,度检验、《年,度统计报表》工作;
— (三)根据—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!织实施城《市中长期《供热发展的规划和】年度发展计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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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会【同有:关部门对城市—供热:工程项?目竣工进行》验收;?
(五)负】责本市区域》内公共?建筑和居民》住宅采暖分户—计量室温可控的监督!。管理工作;
!(六)会同有—关部门测算供—热成本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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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七)会同《。有关:部,门对城市《供热行业有》。关人:员进行培训、—考核;?
(》八):推广应用新技术、新!产,品建立和完》善计量收费》工,作,;
》(,九)结合本市实【。际,情况制定城市—供热采暖服务—质量标准、技术指】标和:评估监督办》法加强对供热—。市场:的监管受理供热采暖!方面:的投诉维《护市场秩《序和消费者合—。法权益
》第六条 市发改【委、规划、财政、】物价、环保》、,质量:技术:监督等行政主管【部门:应当按照各自—职责协同供热行政】主管部门做》好城市?供热管理工》作
第《二章 规划和建设】。
第七条 —城市供?热规划应当符合城市!总体规划遵循—因地制宜《、合理布局、—统筹:安排、分期》实施的原则》由城市规划》。行政主管部门—。编制经市人》民政府批准实—施
第八条 新】建、改建、》扩建的公共建—筑和居?民住宅采暖应当【做到分户计量—、室温可控》分户计量是指公共】建筑以栋(或系统)!、居民住宅以户(】套)为单《位,进行计?量的采暖系统;室温!可控是?指通过对《散热设备水流量的】。调节:控制室内温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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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设计单位应【当按照热《。水,连续供热、》分户循环、分户控制!、室温可控的—原则进行公共—建,筑,和居:民,住,宅采暖系统的—设计
本办】法实施前已完成但尚!。未,安装且?。未采用分《户计量、室温可控系!统的设计文件应【。当及时退《回原设计单位按规定!修改施工单》位按:。修改:后的设计文》件进行施工
【 对本办法实【施前既有公》。。共建筑和居》民住:宅不:符合分户计量—、室温可控的采暖系!统,产权单位应当进【行改造逐步达到【分,。户,计量、?室温可控《
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对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的公共建筑和居】民住宅供热采暖【系统的设计图—纸进行审查不符【合分户计量、—室温可控采暖系统设!计要求的不予办【理审批手续》
第?九条 ?在热电联产》集中供热覆盖地区不!得新建燃煤》供热锅炉《现有分?散供热锅炉房—应当按照城》市规划逐步并网【实行热?电联产集中供热并】网后需改建为热力】站的锅炉房房屋【和,土地可?根,据规划按有关规定办!理手续移交供热单】位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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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承担【城市:供热工程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》的单位?应当具有相应—的资质并严格执行】。国家有关设计和施工!技术规?范
第《十一条 城》市供热建设》工程应当采用—国家:推广的新技》术、新工艺、—新材料、新设备严】禁,使用国家明令淘【汰的工艺和设—备
第三》章 设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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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—在,。。国,家规定的城》市供热?设施的地上》、地下安全保—。护区:内禁止任何单位和】个,人从事下列危—。害供热设施》安全的行为
!(一)修建建—筑物或?构筑物;
— :(二)?挖坑、取土、打【桩、:植树:、爆破、《排入污废水》等;
—(三)?其它影响供热设施】安,全的行为
第【十,三条 任何》。单位和?个人不?得擅自操作》、拆改和移动—城市供热《管网、标志、—阀室、仪表等设【施
第十四条【 凡可能危》及供:热设施安全或影响】供,热设施正常运行的工!程项目建设》单位必?须先:征,得供热?单位的同意经有关部!门批准并《采取必?要的防护《措施后方可施工【
第十五条 室】外供热设施发生【。故障抢修时可—以先:行施工后补办手续】因室内装饰影响供热!设施抢修时》用户应无条件—自行拆除不》自行拆除的》造成的损失由—用,户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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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热源单!位出口处的计量仪】。表由热源单》位负责维护管—理单:。位用户进《口处的?计量仪表由》供,。热单位管理》。供用热双《方因:。供热计量数据发【生争议的由质量技术!监督行政主管—部门裁定
第【十七条 采暖系统按!照产权界《。限划分进《行维修(住宅用户】以单元阀门井—为界集体用户—以,合同约定或》该单位供《热系统入口阀门井】为,界)热用户也可委】托供:热单位进《行维修双方签订维修!协议实行有偿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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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供热【管,理
第十八条【 城市?供热应当《签定书面《供热合同《热源:单位与?城市供热单位应签】定,供热合同《城市供热单》位与热用户应签【定入网合同和供【用热合同合》同内容应包括供【热期、供热温度、事!故维修责《任、收费标准、结算!。办法和违约责任【等
第十九—条 本?市供热?期为每年11月【1,日至:次年3月31日热】源单位和供热单【位应提前做好供热】。准备工?作,。
供热期【内除不可抗力原因】外供热?单位应当保》证居民用户的室内温!度为摄氏1》8度:左右不低于》摄氏16度非居【民用户的室》内温度根据国—。家规范标准或—。由供、用热》。双方:在供热合同中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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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对于居!民住宅已实现分户控!制的实行分户供热;!尚未具备分》户控制的《。实行单元控制—供热:
:第二十一《条 需要用》。。。热的用?户应当向城市供【。热单位申请办—理入网?手续用?户增加减《少用热面《积或更名应当到城】市供:热单位办理手续未办!理手续的仍按原【面积收费或由—原产权人缴纳热【费
第二》十,二条: 供热单位应—当做到
》。 (一《)定:期,对不:同层次、《朝向:的热用户进行测温;!
(二)【及时:处理热用户反映的】问题;
(三!)定期对供热—系统进行《检查及时处理—供热隐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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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制定】。服务规范和标准提高!服务质量遵章守【纪尽职尽责接受监督!
第二《十三条 《。热用户应当遵—守下列规定》
(一—)按规定《在内网上安装计量仪!表;
—(,二,)内网系统的改造】符合供热技》。术标准;
— , (三)按规—定采取防寒冷保护】措,施,;
? (四)室内【装,。修、:装饰:不得:。。影响保温采暖—。;
? (五)及时维修!采暖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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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—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!止,发生下列《行为
—(一)擅自接通管】网增加供热管线【。。或,散热器扩大用—热,面,积;
《 (二)在供热设!施上安装放》水装:置;:
(三)【擅自安装或》启闭控制装》置;
(【四):。改变采?暖用:途;
《 (五《)跑、冒、滴、漏】。。浪费用热;
】 (六)阻碍供热】工作人员对供热设施!的检查?、维护、抢修;【
(七)其它!有,损,供热设?施或影响《供热的?行为
第五—。章 收?费,管,理
第二十五【。条 城市《供热实?行用热商品化、货】币化和交费用—热的原则《城市供热价格实行政!府定价由价格行政】主管部门按照—。。保本微?利的原?则制:定,。。和调整按规定报批】后公:布,执,行,
第二十六—条,。 供用?热,双方:。应按:照规定的时间和【标准:或,根据供热单位—和热用?户双方签《订的合同缴纳—热费:对,不按时足《。额交费的《供,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!。也可依法申请仲【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!提,起诉:讼
第二十—七条 热用户欠交热!费应与供《热单位签订清欠协议!。逾期仍未缴纳—的供热单位可以按国!家规定的程序限热】或,停止供热
第【二十:八条: 居民住宅楼在【未实现分户供热前】实行以?单元整?体收费凡不按规定】的时:间或合同规定—缴纳热费的供热单】位不予供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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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九条 供热单位】已经供热的建—筑物其空闲房屋【。的热费由产权—。人缴纳;未售—出,的房屋?其热费?由房屋建设单位缴纳!。也可由?产权:人向:供热单?。。位提出拆《除采暖设施的—申请但必《须保证供《热管道的穿越
第!三,十条 ?特困户的热费—供热单位按照有【关规定凭市总—工,会核发的特》困职:工证给?予优惠其优》惠欠收?的,热费由市财政核定】后,拨付供热单位
第!三十一条 供热单位!应按照价格行政部】门,。公布的标《准收取热费使用税】务部门?统一监制的票—据
第六》章,。 罚则
》第,三十二条 热—源单位?。、供热单位违反本】办法规定《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市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。给予警?。告责令限期改正赔偿!损失
(【。一)不按规定—期限供热《。的,;
《 ,。。(二)未按规—定及时抢《修运行故《。障,或未按规定对热网】设施维护、保—养,、防寒保温》造成供热事》故使热用户财—产遭受?损失的;
— (三)不按规定!温度供热《的;
《 (四)城市【供,热工程项目》竣,工未经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验收》或,。验收不合格投—入使用的;
【 (五)未—按规:定及时处《理热用户反映问题的!;
》(六)?违,反本办法或》合同规定造成经【济损失的
—第三十三《条 热用《户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有下列行【为,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给予警【告责令限《期改正?赔偿损失《限热或停《止供热
【(一)私自安装、拆!除供热管线》、接通管《网增加?散热设施的》;
(二)】私,自,安装放?水装置?窃热的?;
? , (三)《毁坏阀门、仪—表等装置造成—。供热运?行故:障,影,响他人正常采暖的】;
(四)有!损害供?热设施或影》响供热行为的;
】。。
(五)未【按规定签订或—变更供热合同的【;,
? (六)违反本办法!或合:同规定造成经济损】失的
第》七章: 附则
第三【十四:条 城市《规划区范围以—外的:。。供热:建设和管理》参照本办法执行【
:第,三十五条《 本办法所称热源单!位是:指为城?市供热单位》提,供热能的具有—供,热资质的单位
】 本办法所称【城市供热单位是指】。为热用?户提供热能的—具有供热资质—的,单位
本办法!所称:热,用户是指用热的【。单位和个人
【第三十六条 —。本办法由市建—设局负责解》释
第三》十七条 本办法自】20:04:年11?月1: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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