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《章 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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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三:十七条 工程完工!后建筑市场管理机构!应,当对施工单位—在工程项目整个施】工,过程中的现场安全】文明管理情况进行】综合评价评价意见抄!送市、?市,(县)工《程,造价管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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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八条? 任何《单,位和个人发现施工活!动,有违反本办法情【形的可以《向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门或者建筑市场!管理机构投诉—监管部门《接到:投诉后应当》及时进?行,处理并将处理结果】告知投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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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九条 《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或》者建筑市场管理机】构应当加《强对施?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发!现施工活《动有违反本办—法情:形的应当及》。。时制止并依法予【。以,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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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。条, , 市、市(》县)、区《建筑市场管理—机构应当建立和完】善建设工《程文明?施工监督管》理制度并《。配备相应的文明施工!监管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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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!条 建设工程文】明施:工检查应当由2【名以上监督》检查人员进行—检查时应当出—示,有效:执法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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