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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辽源市廉租住房实物!配租分配暂行办法】 辽源市人民!政府关于印发—辽源市廉租住房实】物,。配租分配暂》行办法?的通知 》。各县、区人》民,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!管委会市政府—各委、办、》局各直属《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!位   辽源市!。廉租住房《实物配租分配—暂行办法已经2【010年11—。月1日?市政:府六:届十八次常务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!给你们请认真—遵照执行 》 二0一》0年十一月》二十二日《 第一条 按照吉!林省城镇低》收入住房困难—家庭:廉租:住房保障办法(省】政府令第2》04:。号)等有关文—件精神为进一步【完善廉租住房保【障制度推动》廉租住房实物配租】分配工作的顺利进】行保证廉租住房【实物:配,租分配公开》、,公平、?。公正:结合我市实际—制定本办法》 第二条 本】办法所称实物配租】是指由政府提供完】全或者?部分政府产权的住】房以廉租《。或廉售的方》式分配给确》定为城镇低收入【。住房困难家庭的【保障性住房 — 第三条 本【办,法适用于我市城市】区域范?围内具有城镇户【。口的: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廉租住【房实物?配租分配工作凡在】我市:城市区域《内的低收《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!取得廉租《。住房实物配租以及审!批、管?。理工作均须遵守【本办法 《。 第四条 —市、龙山区、西安】区和:辽,源经济开发区的【住房: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市!廉,租住房实物配租分】配工作的行政主管部!门;市住房》和城乡?建设局?负责:。廉租:住房:的建设?、房源的筹集和产权!。管理实物《。配,租具体?分配工作由龙山区、!。。西安区和《辽源经济开发区负】责实施 —  市财政、发【展改革、规划、民政!、国土?资,源、:人社、国《税、地税《和公安等部门龙山】区、西安《区人:民政府辽源经济【开发: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!门、街?道办事处应根据各自!。职责各司其职—各负:。其责密切配合—共,同做好廉租住—房实物配租分配【工作 《 第五条 》城镇廉租住》房实物配租分配【分为廉租和廉售两】类以:廉售为主实行本【人,自愿申请、》逐级:核,查,、公示、统一—。审批:轮候排序、日常监管!和退出制度 — 第六条 城【镇廉租?住房实物配租以已经!确定的城镇低—收入:住房:困,难家庭为对象以【无房家庭《为主孤寡老人、优抚!对象等?特殊人员优先的分】配原则依《次开:展实物配租》。分,配工作 第七条! 廉租住房》实物配租房源—具备分配条件—时市住房和城—乡建设局根据—房源总量按一定【比,例将:指标分配到龙山区、!西安区及辽源经【济,开发区?由龙山区、西安区人!民政府和《辽源:经济开发《区管委会将实物配】租的住房数量、【位置、户型、申【。请,条件、?申请时间《以及确定的分配方式!等相关内《容向:社会公?告 ? ,。第八条 城》镇,低收入住《房,困难家庭申请廉【租住房?实物配租分配必须具!备,下列条件 【  :(一)具有》我市城镇户口并在我!市常:住满5?年以上; —。   (二)无房家!庭或低于我市实物配!租确定的年》。度家庭人《均建筑面积标准的】 ?。第九条 城镇低【收,入,住房困难家庭—具,有下列?情形之?一的不得申请廉【租,住房实物配租分配】 ,。   (一)公】有住房使用人及【与其共同生活—的其他家庭成员; !   《(二)限制行—。为能力人和》无完全民事》行,。。为能力?人; ?  ? (三?)出售、转让、赠】。与其原住房未—满5年的; 【   (四)因【城市改造《拆迁得到《安置或货币》补,偿的 ? 第十条 具备申!请廉租?住房实物配租条件】的申请人应在通【告规定的期限内向】居住地街《道办:事处提出申请—填写:申,请登:记表并如实》提供以下证》明材料  【 (一)家庭收入】情况;   】(二)家庭》住房状况;》 , ,   ?(三)居住情况【;   (四)!。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!。口簿:原件及复《印件:; 《  (?五,)根据审核需要提】供,的其他情况材—料   —申请人必须如—实提供上述证明【材料并?保证证明材料—真实、完整如有虚】假将取消其申请【资,格,。并在:5年内不得》再次申请 ! 第十一条 街道!办事处受理申请时应!对申请人提供的相】关材料作形式审查符!合申请条《。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!受,理材料不《全的告知申请人在】通告规定的期限内】补齐;逾期未能【补,齐的视为放弃申【请不符?合申请条件的不予】受理退回申请并说】明,不予受理的理由【 第《。十,二,条 街道办事处对】申,请人的申《请和:提供的证明材—料审查合格的—应对申请人的收【入、住房、家庭人口!结构等状况进—行实质性审》查必要?时可进行《走访调?查或要求申》请人补充《证明材料经实质【性审查合格的申请】人,由街道办《事处:将申请人的姓名、】住房状况在当地公示!15日经公示—无异议或《。者异议?不成立?的将申?请材料报区住房和城!乡建设行政》。主管部门 第】十三条 区住房【和城乡建设行政【。主管部门应自收【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!申请材料之日起【15日?内对申请人》的住房状况是—否符合规定条件进】行,审,查符合条件的由区】住房: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将申请?材料转交《同级民政部门;不符!合条:件的由区住房—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将?申请材料退回街道办!事处由其《告知申请人取消其申!请资:格并:说明理?由 《。 , 区民政部》门应自收到》区住房和城乡建【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转来的》申请材料之日—起15日内对申【。请人的收入状况【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!出审查意见并—反馈给区住房和城乡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经审查符》合条件的由区—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政主?。。管部门列为》本区城镇低》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廉:租住房保障对象;】不符合条《件,的区:。住房和城乡》。建,设行:政主管部门应在3】。日内书面通知—受理申?请的街道办》事处由其《书面通知申请—人并说明理由—   未—经街道办事处和区】民政、区《住房和城乡建—设行:政主管?部,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!的不:得列入实《物配租分配范围 ! 第:十四条? 区住房《和城乡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对【符合实?物配租分配条件的】申,请人进行《统一登记《并结合实物配租【分配住房数》量确定分配的—方式及方法后将【登记和确《。定的分配方式报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】行政主?管,部门备案 第十!五条 当《审核合?格的申请人数少于】或等于实物配租【住房户?型数量时应》全部予以批》准,并以抽号的方式确定!楼房:号 第十六【。条, 当审核合格的申请!人数多于实物配租】住房户?型数量时《以无房家庭为优先进!行分配若无房家庭数!量少于或等于—实物配?租住:房户:型数量时等额留足】无房:家庭住房数量后【剩余实物配租住房在!审核合格的其他申】请人中?抽号确定《并,按申请人抽取的号码!顺序:依次分配直到剩余实!物配租住房分配完】。毕为止未分得—住房的申请人所抽】取的号码《为轮候号码按顺【序依次?。轮候 《 ,。  当审核》合格的申请》人中无房家庭数量】多于实物配租—住房户型数量—时以孤?、老、病、残及独生!子女死?亡的家庭为》优先等额留足—无,。房孤、老、病、残及!独生子女《死亡的家庭》住房数量后剩—余实物配租住房【在审核合格的其【他申请人中》抽,号确定抽号分配和】轮候方式参照本【条前:。款规定同时不再【批准其他申请人【参与实物配租—住房分配 》 ,   ?当审核?合格的申请人中【。孤、老、病、残及】独生子女死亡的【无房:。家庭:户数多于实物—配,租,住房户型数》量时实物配租住【房全部?用于孤、老、—病、残及独生子女死!亡无房家庭抽—号按申?请人抽取号码顺序】依,次分配直致》分配:完毕未分得住房的申!。请,人抽取的号码为【轮候:号码按顺序依次【轮候同时不再批准】其他无房申请人和】其他申请人实—物配租住《房分:配, ?第十七条《。 ,具有下一批廉—租住:房实物配租》房源时首《先,在上一?批次轮候的申请人中!依轮候?。顺序予以分配待上】一批轮候《家庭分配完毕剩余】的,实物:配租住房按本—办法的规定方式组织!分配 第十八】。条 区住房和城【。乡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门为获得廉租廉!售住房?的申请?人出具廉租或廉【售证明并《将名单上报市住【房和城?乡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:门审核   各!区住房和城》乡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要按照市—住房和城乡建—。。设行政主管部—。门审定的名单组织】以抽号的方式确【定分配的《房号不?。按时参加房号抽【取的视为《放弃实物配租分配】资格:按轮候?顺序:依次补充 — 第十九条 取得实!物配租住《房廉售资格的—申请:人,。应在规?定的时间内按通告中!确,定的标准缴纳订金逾!期不交?或未足额缴纳的视】为,放弃廉售资格不得】参加房号抽取—按轮候顺序》依次补充 第二!十条 ?实物配租的廉租【。住,。房属政府全部产【权承租?人享有使用》。权没有?。继承权和处置权廉租!住房申请人要与市住!房,和城乡?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签定廉租》。住,。房租赁?协议廉租《住房租赁协议由区建!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负责办理签—定手续并缴纳相关】费用后办理入户手续!廉租住?房的承租人》按,现,行,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!一半向市住房和城】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委托的物》业公:司缴纳廉租》住房租金 第】二十一条 实—物配租?的廉售住房属—共,有产权廉售住房【的价格?为房屋的成本价格购!房人:的房屋产权按其出】。。资比例核定》购房人自有产权部】分按所在小》区物业管《理收费标准》自行承担物业管理】费免收政府产权【部分的?租金 《 ,第二十二条 实物】配租的廉售住房购买!。人确定后与市住房】和城: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,签定:廉租住房购房合【同廉租住房》。购,房合同由区》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办理?签定:手续:应按核定的购房【金额向市住房—。和城乡?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指》定的:账户一次性缴—纳购房款《及相:。关费用办理进户手】续并由该廉租住房】。所在小区的物业【公司进行管理 【 第二《十三条 已享—受实:物配租廉《租住房的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。不再享受廉租—住房:租赁补贴 》 第二十》四条 实物配租【。廉租住房所发生【的热、水、电、气】等一切费用》均由居住《。人承担 第【二十五条《 购买实物配租廉】租住房的购买—人在3年内》购买共?。有产:权房屋中政》府产权部分的按购】买时:确定的房屋成本价】格出售;3年之【。后购买?的按当时市场价【格出售?。。   购买人】退出购买的实物【配租廉租住房时【退还购买人》的购房?。出资金额其他费用不!。予退还 《 第二十》六条 购买人因【出卖、赠《与、继承《等原因处《置所购实物配租【廉租住?房时:必须先购买共有产】权房屋中政府产【权,部分后再行处置 ! 第二?十七:条 居住《政府:全部产权《或部分产《权实物配租廉租【住房的承《租人或?购买:人有迁出《我市、死亡或购买】新房等情《形的须退还》实物:配租廉租住房由所在!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门验收后交—市住房和城》乡建: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接收损坏部—分应予以修复或【赔偿市住《房和城乡建设行【政主管部《门接收后作为下一批!次廉租住房实物【配,租的房源 第二!十八条 居》住政府全部产权或】。部分产权实》物配租廉租》住房的?承租人?或购买人转租、出卖!、改变用途》以,及擅自改变》。房屋结?构的承?租人无正当》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!未在承租的廉租住】房居住的《或连续?6个月?未交纳?廉,租住房租金的—由区住房和城乡【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限期改正》;逾期未改的—收回廉租住房 【 第二十九—。条 以弄虚作假方】式骗取购买、租【赁实:物配:租廉租住房的由市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!主管部?。门收回其购买或【租赁的实物配—租廉租住房》取消其廉租》。住房保?障资格 —第三十条 》对在工?作中玩忽《职守、滥用职权不】严格履行审查、【审批职责故》意出具弄《虚作假?证明材料的由其【所在单位或监—察部门?给予:纪律处?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。法追究其刑事责【任 第》三十一?条 本办法》由市住?房和城乡建设局【负责解释 【。第三十二《条 本办法自—发布之日起施—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