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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辽源市廉《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!暂行办法 》 : 辽源市人》民政府关于印发【辽,源市廉租住》房实物配租分配【暂行办法的通知 】 各县、区人民政府!辽源经济开发区管】委会:市政府各《委、办、局》。各直属机构驻市各】中省直单《。位,   辽—源市廉租住房实【物配租分配暂行办法!已,经201《0年1?1,。月1日市《政府六届十八次常】务会议讨论通—过现印发给你们【。。请,认真遵照执行 】。 二0一0年十一月!二十二日 第【一条 按照吉林省城!镇低收入住房—困难家庭廉租—住,房保障办法(省政】府令:。第204号)—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!一步完?。善廉租住《房保障制《度推动?廉租:住,房实物配租分配【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!廉租住房《实物配租分配公【开、:公平、公正结—。合,我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, : 第二条 本办【法所:称实:物配租是指由—政府提供完全或者部!分政府产权的住房以!廉租或廉售的—方,式分配给确》。定为城镇低》收,入住房困难家庭的】保障性?住房 第三【条, 本办法适用于【我市城?市区域范《围内:具有城?镇户口的低收入住】房困难家庭廉租住】房实物配《租分配工作凡在我市!城市区域内的—低收:入住房困难》家庭申?请取得廉租》住房实物配》租以:及审批、管理工【。作均:须遵守?本办法 第【四条 市、龙山【。区、西安区》和辽源经济开发【区的:住房和城乡建设【局,是,我市廉租住房实物】配租分配工作—的行政?主管部门《;市住房《和城乡?建设局负责廉租【住房的建《设、房源的筹集和】产权管理实物配租】具体分配工作由龙山!区、西?安区和辽源经济【开发区负责实—施 ?   市财政、【发,展改革、规划、民】政、国土资源、人社!、国税、地》税和公?安等部?门龙山区、西安【。区人民?政府辽源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!其相关?部门、街道办事处应!根据各自职》责,各,司其职各负其责【密切配?合,共同做好廉租住房实!物配租分配工作 】。 第五条 城镇】廉租:住房实物配租分配】分为廉租和廉售两】类以廉售为主实行】本,人自愿?。申请、逐级核查、公!。示、统一审批—轮候排序、日常监】管和退出制》度 《第六条 城镇廉【租住房实物》配租以已经确定【的城镇低《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】为对:象,以无房家庭为主孤寡!老人、?优抚对象《等特殊人员》优先:的分配原则依次【开展实物配租分【配工作 》 第七条《 廉租住房》实物配?租房源具备分配条】。件时市住房和城乡建!设局根据房源—总量按一定比—例将指标分》配到龙山区》、西安区及》辽源经济开发区【由龙山?区、西安区》人民政府和辽源经济!开发区管委会—。将实物配租的住房数!量、位置、户型【、申请?条,件、申请时》间以及确定的分【配,方式等相关内—容向社会公告 !第八条 城镇低收】入住房困难家庭申】请廉租?住房:实物配租分》配必须具《备下列条件》  《 (一)《具有我市《城镇:户口并在我市常住满!5年以上;》  《 ,(二)无房家庭或低!于我:市实物配租确定的】年度:家庭人均建》筑面积标准的 【 第九《条 城镇《低收入住房困难【家庭具有《下列: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!廉租住房《实物配租《分配   (】一)公有住房使用】人及:与其:。。共同生活的其他家】庭成:员;:   (二)限!。制,行为能力人和无完全!。民事行为《能力人?;,  《 (:三):出售:、转让?、赠与其原住房未】满5年的; 】。 , (四)《因城市改《造拆迁得到安—置或货币补偿的 】 :第十条 《具,。备申请廉租住—房实物配租条—。件的申请人应在【通告规定《的期限内《向居:住地街道办事—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!登记表并如实提供以!下,证明材?料   (一】)家庭?收入情况;  ! (二)《家庭住?房状况;  】 (三)居住情【况,;,   》(四)家庭成员身份!证和户口《簿,原件及复印件; !   (五》)根据?审核需要提供—的其他?情况材料 —   申请人—必须如实提供上述证!明材料并保证证明材!料真实、《完整如有虚假将【取消其?申请资?。格并在5年内不得】再次申请 ! 第十一条— 街道?办事处受理申请时】应对申请人提—供的相关材料作【形式:审,查符合申请》条件:且材料齐全》的予以受《理材料不全的告【知申请人在通告规定!的期限内补齐;逾】期,未能补齐的视为【放弃申请不》符合申请条件—的不予受理》退回申请并说明不】予受理的理由 !第十二条 街道办事!处对申请人的—申请:和提供的证》明材料?审查合格的应对申请!人的收入、住房、家!庭,。人口结构等状况进行!实质性审查必要时】可进行走访调查或】要求:申请人补充》证,。明材料经实质性【审查合?格的申请人由—街道办事《处将申请人的姓名】、住房状《况在当地公示15】日经:公示无异议或者异】。。议不成?。立的将申请材料【报区住房和城乡【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 第十!。三条 区住房—和城乡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应自—。收到街?道办事?处报:送的申?请,材料之日起》15日内对》申请人的住房状况】是否符合规定条【件进行?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区!住房和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将】申请:材料转交同级民政】部门;不《。符合条件的》由区住房和城乡【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将申?请材料退回街道办】事处由其告》。知申请?人取:消其申?请资格并说明理由】 ,   区民政部】门应自收《到区住房《和城乡建设行政【。主管部?门,转来的申《请材:料之:日起15日内—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!是否符?合规定条件提出【审查意见《并反馈给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!政主管部《门经审查符合—条件的由区》。住,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列为》本区城?。镇低收入《住房困难家庭—廉租:住房保障对象;不】符合条?件的: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》应在3日内》书面通知《受,。理,申请的街道》办事:处由其书面》通知:申请人并说》明理由?   未经街】。道,办,事处和区民政—、区住房《和城乡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审查或【审查不?合,格的不得列入—实物配租《分配范围 第】十四条 《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】行政主管部》门,对符合实《物配租分配条件的申!请人进?行统一登记并结合实!物配租分配住房【数,量确定分配的方式及!方法:后将登记和确定的】分配:。方式报?市住房和《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备案 《 , 第十五条》 当审核合格的申请!人数:少于或等《于实物配租住—房户型数《量时应全部》予以批准并》以抽号的方式—确定楼?房号 第十六条!。 当审?核合格的申请—人,数多于实物配租【住房户型数量—时以无?房家庭为优先进【行分配若无房—。家庭数量少于或等】于实:物配租住房户型数量!时等:额留足?无房家庭住》房数量后剩》余实物配租住房【。在审核合格的其【他申请人中抽—。号确定并按申—请人抽取的号码顺序!。依次分配直到—剩,余实物配租》。住房分?配完毕为止未分得】住房:的申请?人所:抽取的号码为轮候】号码按顺序依次轮候! , ,   ?当审核合格的—。申,请人中无房家庭数】量,多于实物配租—住房户型数量时【以孤:、,老、:病、残及独生子女】。死亡的家庭为优【先等额留足无—房孤、老、病—、残:。及独生子女死—亡的家庭住房数【。量,后剩余实物》配租住房在审核合】格的其他申请人【中抽:号,确定抽号分》配和轮候方式参照本!条前款规定同时【不再批?准其他申《请人参与《实物配?租住房?分配 《   当审核—合格的申《请,人中孤、《老、:病、残?及独生?子女死亡的无房家庭!户数:多于:实物配?租,住房户型数量—时实物配租住—。房全部用于孤、老】、病:、残及独《。生子:。女死:亡无房家《庭抽号按申》。请,人抽取号码顺序【依次分配直》致分配完毕未分【得住房的申请人抽】取的号?码为轮候号码—按顺序?依次:。轮候同时不再批【准其他无房申请人】和,其他申请《人实物配租住—房分配 第【十七条 具》有下一批廉租—住房实物《配租房源时首先在上!。一批次轮候的申请】人中:依轮候顺序予以【分配待上一》批轮:。候家庭?分,配完毕?剩余的实《物配租住房按本办法!的规定方式组—织分配 《 , 第十八条》 区住房和城乡【建,设行政?主管部门为获得廉】租廉售住房的申【请人出具廉租或【廉售证明《并将名单上报—市住:。。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审核 《   各《区住房和城》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要按照市住房—。和城: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审定的名】单组:织以抽号的方—式确定?分配:的房:号不按时参加房号抽!取的视为放》弃实物配租分配资】格,按轮候顺序依次【补充 ? , 第十九条 取得实!物配租住《房廉:售资格的申请—人,应在规?定的时间《内按通告中》确定的标准》缴纳订金《逾,期,不交或未足额缴纳的!视为放弃廉售资【格不得参加房号抽】取按轮候顺序依次】补充 第二十条!。 实物配《租的廉租住房属政府!全部产权承租人享有!使用权没有继承权和!处置权廉租住房申】请人要与市住房【和城乡建《设行政主《管部门签定》廉租住房租》赁,协议廉租《住房租赁协议由区】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负—责办:理签定手《。续并缴?纳相关?费用后办《理入户手续廉租【住房的承租人按【。现行公?有住房租金标准的】一半向市《住房:和城乡?建设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委托—的物业公司缴纳廉】租,住房租?金 ? ,第二十一条 实物配!租的廉售住》房属共有《产,权廉售住房的价【格为房屋的成本【价格购房人的房屋】产权按?。其出资比例核—定购房人自有产权】部分按所在》小区物业管理—收费:标准自行承担物【业管理费免》收政府产权部—分的租金 》 第二十二—条, 实物配租的廉售住!房购买人确定—。后与:市住:。。房和城乡《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签定—廉租住房购房—。合同:。廉租住房《购房合同由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】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办【理签定手续应按核定!的购房金额向市住房!和城乡建设行—政主:管,部门指定的账—户一次性缴纳购【房款及相关费—用,办理进?户,手,续并由该廉租—住房所在小区—的物:业公:司进行?管理 《 ,第二十三条 已享受!实物配租廉租—住房的低收入住【房困难家《庭不再享受廉租住房!租赁补贴《 第二十四条 !实物配租廉租住【房所:发生的热、水—、电、气等一切【费用:均由居住人承—担 《第二十五条 购买】实物配租廉租住【房的:购买:人在3年《内购买共有产权房屋!中政府产权部—分的按购《买时确定《的房屋成本价格出】售,;3:年之后购《。买的按?当时市场价格出售 !   购买人退】出,。购买的实物配租【廉租:。住房:时退还购《买人的购房出资【金额其他费用不【予,退还 第二十】六条 购《。买人因出《卖,、赠与、继》承等原因处置所【购实物配租廉租【住房时必须先购买共!。有产权房屋中政府产!权部分后再行处置】 第二》十七条 居》住政府全《部产:权或部分产权实物】配租:廉租住房的承—。租人或购买人有迁出!我市、死《亡或购?买新房等情形的【须退还实物配—租,廉租住房由所在地的!区,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政主管《部门验收后交市【住房和城乡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接收损坏部分【应予以修复或赔【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接《。收后作为下一批【次廉租住房实—物配:租的房?源 第二十八条! 居住政府全部产权!或部:分产权实物》配,租廉租住房的承【租人或购买人转租】、出卖?、改:。变用途以及擅—自改:变房屋结《构,的承租?人无正当理由连【。续6个月以上—未在承租的》廉租住房居住的或连!续6个月《未交纳?廉租住?房,租金的由区住房和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限期改》正;逾期未改的收回!廉租住房《 : 第二十九条 以弄!虚作假?方式骗取购买—。、租赁实《物配租廉租住房【的由市?住房和城乡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收回其《购买或租赁的实物配!租,廉租住房取》消其廉租住》。房保障资《格 ? 第三十条 对在】工作中玩忽职守、滥!用职权不严格—。。。履行:审查、审批职责故意!出具弄虚作假—证明材料的》由,其所在单位或监【察部门?给予:纪律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!责任 第三十一!。条 :本办法由市》住房和?城乡建设局负责【解释 》第三十?二条 本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】施,。行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