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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土地交易!市场:管理办法 》。 海市人民政—府关于印发上海【市,。土地交易《市场管理办法的通】知 《沪府:发〔:200?8〕14号 各区、!县人民政《府市政府各委—、,办、局    【 现将上海市土【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!印,发给你们请》认真按照执行— 上海市人民政】。府, 二〇〇八年二【月,二十八日 》第一条(《目的和依据) 【。    《为规范国有土—地使用权交》易行:为优:化土地?资,源,配置提高土》地利用效率促进【廉政建设根》。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《土地管理法、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、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镇国?有土地使用》权出:让和:转让暂行条例等法】律、法规的规—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本办:法 第二条—(定义) 》   ? 本办法所称的土地!交易市场是指由市政!府批准设《立的汇集和发—布,土地交易信息公开】实施土地交易—活动办?理土:地交易事《务的固定场所 【 第三条(管—理部门和承办—机构)?   ?。  市房地资—源局负责《组织实施和》监,督管理?土地:交易活动   【。 , 区县土地管理【部门:依据本办法的规定】实施相关管理工作】  :   市房地产交易!中心是本市土地【交易市场的》承办机构按照本【办法的规定具—体实施土地交易【活,动 ?第四:条(市房地产—交易:。中心的职责) 【   ? 市房地产交—易中心履行以下职责!     (—一)提供土地交易活!动专门场《所为土地交易—代理、?信息咨询等中介机】。构提供服《。务场所;   【  :(二)?汇集、发《布本市?土地交易信》息;     (】三)接受《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交!易活动;《。。     (四)】从事与土地交—易相关的其》他事务 第五条】(政:务,公开)     市!房地产交易中心应】当将:土地交易《规则、?运作程序《、服:务,内容、?收费标?准、:工作人员守则和工作!人,员监督办法等—在,显要位置张挂—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! 第六条(》抽选评标专家) 】    市房地资】源局应当建立土地招!。标的评标《专家库实施》土地使用权招标活】动前应当在公证处的!公证下随机抽—取评标专家 第】七条(公开土地【交易:信息)     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】。应当在土地交易【市,场发布以下》信息     【(一:)国有土地使用权出!让、租赁的招标、】拍卖:、挂:牌公:告和交易结》果公:示;     (二!)可以?以协议?方式出让、租赁的国!有,土地使用权供地【。。公告和交《易结:果公示;    】 (三)《经济开发区成—片开发的土地—使用权分《割转让的招标、拍】卖、挂牌《公告和?。交易结果《公示; 《    (四)出】让土地?使用权随《房屋建设工》程转让的转让信息和!交易结果公示—;    》 (五)以划拨方式!取得土地使》用权的房地产转【让(不包括居住【房屋)的信息和交】易结果?公示;     】(六)其他》需要:公布的土地交易信】息    》 前款第《(一)至第(五【)项的信息还应【当通过中国》土地市场网》、上海?。房,地资源网、房—地产交易《。服务网向社会公布】 第八条(在土】地交:。易市场进行交易【。的范围)     !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!交易应当《在土:。地交易市《场,进行     (】一)国有土》地,使用权出让》、租:赁;     【(二)经济开发区】成片开发的土—地使用权分》割转让;   【  (三)》出让土地使用—权随房屋建设—工程:转让;     】(,四)以划《拨方式取得土地使】。用,权的房地产转让(】不包括居住房屋【)但法律、法规、】行政规定明》确应当收回土地使】用权的除外 —    除前款规】定以外的其他—土地使?用权转让《土地使?用权人?可以:委托市房地产—交易中心在土地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! ,第九条(《土地使用权出让、】租赁公开交易规则】)     —依法应当《以招:。标、拍卖、挂—牌(以?。下统称“公开交【。易”)方式出让【、租赁土地使用权的!由市房地《。产交易?中心:按,照国家和本市—国有土地使》用权出让、租赁【规则组织公开—交易活动     !经公:开交:易,活动后中《标人:、竞得?。人按照中标》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!书的要求与土地管理!。。部,门签订国有》土地使用《权出让或者》租赁合同并缴纳土】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!租金后依《法申请办理》。土地登记取》得土地使用权— 第十条》(土地使用权出让】、租赁?协议规则)    ! 工业?用地和商业》、金融?、旅游、娱乐—、服务业、商品【住,宅等经营性用地以】外的土?地,使,用权出让、租—赁供地?公告发布后规定的申!。请,用,地期限届满只有【一个用地申请者的】由土地管《理部门按照协议出】让规则与申请用地】者签订国有土地【使用权出让、—租赁意向书并将该】意向书在土》地交易?市,场内公示公示期满后!签订国有土地—使用权出让、—租赁合同的》应当在土地》交易市场内公示交】易结果 《    有两—。个以上申请》用地者?的应当?按照本办法第九条】的规:定,由市房?地产交?易,中心组织公》开交易活《动 第《十一条(成片开发】的土地使《用权分割转让规则】)     —经济开发《区下列成《。片开发的土地—使用权分割转让应当!以公开交《。易方式?进行     (一!)涉及工业、商业、!旅游、娱乐和商【品住宅等《经营性用地》。;    》 (二)除》工业用?地,和经营性用》地以外同《一宗地有两》个以上意向》用地者的 》    经公开【交易活?动后:中标人或者竞—。得人按照中标通知】书或者成交确认【。书的:要求与原土地使用】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!用,权转让合《同并依法《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取!。。得土:地使用权 第十二!条(出让土地使用权!随房:屋建设?工程转让规则)  !   出让土地使】用,。权随房屋建设工程转!。让的土地使用权【人应当向市房地产】交易中心《。提交申请报告由市】房地产交易中心报】送原出?让土地?的土地管理部—门审核     】。经审核同《意,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以!与意向受让》人签订土地》使用权转让》意向书也可以直接委!。托,市房地?。产交易中心》实施:拍卖、挂牌交—易土地使用》权人:与意向?受让人签《订土地使《用权转让意》向书的应当在土地交!易市场公示转让意向!书由市房地产—交易:中心接?受意向用《地申请公示期不少于!5个:工作日公示》。期满没有其他—意向用?地者:的市:房地产交《易中心向转让双【方当事?人出具公示结果报】告单由?当事:人签:。订国有土地使用【权转让合同;—有其他意向用—地者的?应当:按照本办《法第九?条的规定由》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组!织拍卖、挂牌交易活!动 : 第十?。三条(划《拨土地使用》权转让规则)— , ,   以划拨—方式取得土地—使用权的《。房地产转让土地【使用权人应当向【市房: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!请,报告由市房地产【交易中心根据土地审!批权限报《。土,地管:理部门审核经审核需!要依:。法收回土地使—。用权:的应当通知》土地使用权人收回土!。地,使用权;经审核【。需要收购并与划拨土!地,。使用:权人协商同意—收购的通知土地【储,备机构实施收—购储备;经》审核同意转》让的核发准予转【让通知书     !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准!。予转:让通:知书的属于》划拨土地使用—权随房屋建》设工程转让的按照】本,。。办法:第十二条第》。。二款的规定实施交易!活,动其他以划拨方【式取得土《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!让可以按照本办法第!十二条第二款—的规定?实施交易活动并缴】纳,土地使用《权出:让金或者土地—收益后依法申请办】理土地登《记也可以由土地【使用权人《与受让人签》。订房地产转让协【议并缴纳土地使用权!。出让:金或者土《地收益?后依法申请办—理土地登记    ! 以划拨方式取得土!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!。让的房地产转让【结果、缴纳的土【地使用权出让—金或者土地收益【数额:应当在土地》交易市场公示 】。第十四条(其他【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则!) :    按照本【办法第?八,。条第二?款规定转让土地使】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!可以与市房地—产交易?中心约定公开—交易的方式经市【房地产交《易中:。心组织公开交易活动!后由中标人或者竞】得人按?。照中标?。通知书或者成交【确认书?的要求与原土地【使用权?人签订国有土地【使用权转让合—同依法申请办理土地!登记取得土地—使用权 第十五条!(交易服务费用)】   ?  市房地产交【。易中心接《受委:托提供土地交—。易服务?。的可以根据物价【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!相应:服务费用收取—的服务费《。用应当?严格管理《依法接受审计— 第?十六条(投诉—举报)  》   市房地资源局!应当在市《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!检举或投诉》信箱接?受公民、法》人和其他组织对土】地交易?违纪违规行为—的检举、投诉  】   ?土地交易行为违【反法律规《定的:。应当依法《承担相应的法律【责任 第十七条】(工:作人员法律责任)】     市或者区!。县土地管理》。部门工作《人员以及市房地【产交易?中心:工作人?员在:土地交?易过程?中接受?贿赂、?徇私舞?弊、:。泄露秘密、玩忽职守!的由其所在单位或】。监察:。机关给?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由司法机—关依法追究》刑,事,。责任 第十八条(!制订业务规则—)     市房】。地资源局应当根【据本办法的》规定制订土地使用权!入市交易业务规则 ! 第十九条(施行】。日期)  》  : 本办法自》2008年3月1日!起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