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《章 备案管理
第!六条 注《册在本市的建筑【起重机械《出租单位和使用单】位 :自购的建筑》起重机械在》首,次出租或使》用前应?办理产权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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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建筑起重—机械在?办理产权备案—时需提交以》下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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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产权单位法【人营业执照副—本;
(!二)产品合格证【;
【(三)?建筑起重《机械设备《购销合同、发票或】相,应有效凭证》;
? (四—),产品使用说明书 】对符:合产权备案条件【的建筑起《重机械统一发放IC!卡和产权备案—标志牌?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!。入管理信息系统【。 ,
第七—条, 注册?在本市的建》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!。和,使用单位《自购的建筑起重【机械需?到外省市使》。用的应当凭该建【筑起重机《械的IC卡及备案】。标志牌换取上—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产!。。。。权备: 案登?记证(附件1—),并加盖“上》海市建筑起重机【械产:权备案 登记专【用章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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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在本【市单位之间》办理建筑起重机【械过:户,以及产?权 :单位注册《在,外省:市的建筑《起重机械进》沪使用时应及时【报送相 关信—息录入管理信—息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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