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 —备案管理 —第六条 注册在本市!的建:筑起:重机械?。。出租单位和》使用单位 自购的建!筑起重机械在首次】出,租或使用前应—办理:产权备案《     建筑起!。。重机:械在办理产》权备案时需提—交以下资料》     (【一)产权单位—法人营?业执照副本; 】   ? (二)产品—合格证; 》   ?。  :(三)建筑起重机械!。设备:购销合同《、发票或相》应有效凭证; 】    (四)产】品,使用:说明:书, 对符合产权备案】。条件:的建筑起《。重机械统一发放IC!卡和产权备》案标志牌并及时将】相关信息录入—管理:信息系统 — 第七条 注册!在,本市的建筑起重机械!出租单?位和使用单位自购的!建筑起?重机械需到外省市使!用的应?当凭该建筑》起,重机械的IC卡及】备案标志牌》换取:上海市建筑起—。重机械产权备 案登!记证(附《件,1):并,加盖:“上海市《建筑起重《机械产权备案 登】记专用章” —。 第《八条 ?在本市单位之间【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过!户以及产权》 单位?注册在外省市的建筑!起重机?械,进,沪使用时《应及:时报送相 关信息录!入管理信《息,系统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