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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》源,市城:市无障碍《设施建设管理暂行】。办法
辽源】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】发辽源市城市—无障碍?设施建设管理—暂行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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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、区》人民政府市政—府各委、办、局各直!属,机构
《 辽源《市,城市无障《碍设施建设管理【暂行办法已经2【006年9》月11日市政—府第22《次常务会议讨论【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!。认真遵照执行—
二○○》六,年十二月五》日
第一条 为!加强我市无障碍设施!的建设和《管理:根据中华《人民共?和国残疾人保—障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老年—人权益保《障法以及建设部、民!政部、?中国残联印发的【关于发布行》业标准的通知(建标!〔2001〕126!号)规定结合我市实!际情况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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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! ,。本办法所称的无【障碍设?施是指为保障残【疾人、老年人、伤】病人和儿《童等:群体安全通行和使】。用便:。利,。在建设项目中配套】建设的设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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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条 本办法【。中无障碍设施建【设管理主《要是指我市城市行】政区域?内(包括两县)新】建、:扩建、改建的城市道!路广场、医院、车】站、购物商场等公】。。共场所集中居—住区人行《道路:建设项目《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!及其:。相关管理活》动随着我市经—济社会发展积极创造!条件逐步《增设无障碍设施建】设内容和范围—提高: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层!次,和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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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条 ?市、县区政府—残疾人?工,。作,委员会负责本行【政区:域内无?障碍设施的》建设和管《理工作;市、县区残!疾人联合会》受本级?政府残疾人工作【委员会委托承担无障!碍设施建设》的指导、协调—等日常工作
】 》市、县区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是,。本,级,行政区?域内无障碍》设施:建,设的行政主管部门负!。责对:本,行政区域内》无障碍?设施建设、管—理和监督工》作
? , 市—、县区公用、—房产、水务、交通】、民政等相》。关部门以及各—类建设?。。工程的建设单—位应按照各自—职责:各司其?职,密切配合共同做【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!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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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五条 城市无!障碍设施建设由【同,。级政:府残疾人工作—委员会根《据无障碍设施建【设需要组《织编制城市无障碍】设施建?设专项?。规划:并纳入城市发—展规划(计划)当】中无:障碍设施规》划(计划)应—。当与建设《项目同步论证、同】步实施?、同步检查》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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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 各—类建筑物的主管【。部门(所《有权人)承》担该建筑物的无障】碍设施建《设义务主《管部门?(所有?权人)与使》用、管理人应—以协议的方式—明确各自的无障碍设!施建设和管理—责任
! 第七条 无障碍设!施的:建设应按照有—关法律?、法规和国家—。有关城市道路—和建:筑物无障《碍设计规《范执行第八条 配】套建:设无障碍设》施,应当与新《建、扩建、改—建的建设《项目同步设计、【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!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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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:门在依照本》办法第七条对应当】配套建设无》障碍设施的建设项】目进行?规划审?查时应提出无—障碍设计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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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条? 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!。项目施工图设计文】件或:初步设计方案审查】时对不依照本—办,法第七条进行无障】碍设计的不予通过审!查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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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: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!经批准的设计文件】配,套建设无障碍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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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不!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!施工技?术标准施工的建设单!位不得通过建设工程!竣,工验收建《设,行,政主管?部门不予通过建设】工程综合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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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配套建设的无障】。碍设:施应当?经过验收合格后【方可:投入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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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条》 建筑物的无障【。碍,设施维护由》建筑物的主管—部门(所有权—人)或者使用—、管理?人负责对《存在安全隐》患的无障碍设施建筑!物的主管部门(【所有权人《)或:。者,使用、管理人应【当及时改建或整【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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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条 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得损毁、侵!占,无障碍设施》和改变无障碍设施】的用途?
】。临时占用无》。障碍设施的应当经】。无障碍设施主—管部门(《所有权人)》或使用、管理人同】意并设置护栏、警】示标志或信号—等防护设施;临【时占用期《满应当及《时恢复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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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:四条 任何公—民均可就《无障碍?设施的建设、维【护、:管理:。方面问题向》设施:管理单位或其上一】级主管部门和残【疾人联合会投诉;】有关单位接到投诉】后应当及时》处理并将处理结【果答:复投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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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五条 凡违反本【办法规定《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由无障碍设施建!。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或依照有关【规,定进:。。行处:。罚
【 (一)》未按照无障碍设计规!范进行设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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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未按!。照无障碍设施设【计施工?的;
! (三?)未组织竣工验收】或验收不合格擅自】交付使用的;—
—。 :(四)擅自占用、改!变障碍设《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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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】 故:。意损坏无障碍—设施的由公安机【关依照中《华人民共《。和,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!有关规定处罚;构成!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! 违反【。本办:法规定发生安全事】故或造成他人—伤亡的?责任人?应当依法承担赔【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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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七条《 有:关,部门:的工作?。。。人,员在城市无》障碍设施建》设,、使用和管》理工作中不》按本:办,法执行的视情节由】其所在部门》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!批评教育或行—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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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八条 本暂行办法】自2007年6月】。1日起施行此—前发布?的,有关无障碍》设施建设的》规,章、规范性文件有】。与本办法不符的以】本办法为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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