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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, 【 辽源市—城市开发建》设管理办《法 《 生效日—期: 2《005?。-05-16 第!一,条 为加强》城市:开发建设管理规范城!市开:发建:设行为根据国—务院城市房地产开】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!规定结合我》市,。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? 第二!条, 凡在我市城—市规划?区内实施城市—开发建设、从事开】发经营活《动的开发企》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! 【 第三条 本—办法:所,称城市开《发建设是指在城市(!含建制镇和独—立工矿区《),。规,划,区内按?照统一规划进—行的房屋和》与其配套的公共设】施、基础设》施建设的行为 ! : 第四条 城!市开发建《。设应当遵循经—。济,效益、社《会效:益、环境效益相统一!。的原则实行统一【规划:合理布局《综合开发配套—建设 》 《 第?。五,条 :辽源市建设局是我市!城市:开,发建设的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全市城市开发!建设的监《督管:理工作 — 》 ,第六条 计》划,、公用、土地、工商!、,环保等部门》应按职责分》工配合城市开发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!好城:市开发建设管理工作! !第七条 设立—城市开发建设—企业(?含外资、《合资和外埠投资企】业)必须遵照—国务院城《市房地产开发经营】管,理条:例和建设部房地产】开发企业《资质管理规定—的要求?及有关法律、—法规:。的规定进行设—立本市开发》企业要与本企业主】管部门签定承诺书】无上级主管部门【的企业及外埠来我】市开发的《企业要有担保—单位:的承:。诺书开发企业的上级!主管部门及担保【单位要?对承诺的开发企【业,的开:发经:营行为及遗》留问题承担责任 】 》 , 第八条 开【发企业在开发、经】营中有违规行为或】拆迁、?配套建设的遗留问】题本企业无力解【决的由做出承—诺的:主管部门或担保单】位承担 】 : 第九条 —城市开?发建设企业的资【质,管,理实行年检制度对不!符合原定资质条件】或者有不良开发经】营行为及造成遗【留问题的开发—企业不?再批准?新的项目并由市城】市开发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提】。出建:议报省建《。设,厅予以降《级或者注销》资质证书 》    【。。 城市?开发建设企业无正当!理由不参加资质【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!。格由市城《市,开发建设行政—。。。。。主管部?门提出意见报省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!销资质证书 【   《  市城《市开发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开!发企业资质年检结】果向社会公布 ! 第—十条 新《开工的住宅建设【项目开发企业要与】开发建设主管部【门签定配套建设责】任,书同时要实行预【收住宅项目配套保证!。金,制度配套保》证金按建筑面积每】平,方米30元计收由】市城市开发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!缴并:实,行专户存《储住宅工程竣工后】。经验:收符合配《套标准的配套—保证金?返还;配《套建设达不到要【。求标准?的由市城市开—。发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组织用配套!。保证金进行》配套:建设资金不》足部分由《开发企业主管部门】及担保单位承担 ! ?。 第十一条 !开发建设项目应当】建立资本金制度开】发企业无验资报告】或银行资信证明及】资本金低于项目总投!资30%的不予批】准开发 《 : 第【十二条 《开,发企业应在取—得,土地使?用批:准文件?后15?日内到?市城市开发建—设行政主管部—门申办?房,。地产开发项目手册】。项目:全部竣?工后房地《产开发项目手册【交市城?市开发建设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存档做为考核开发!企业:业绩和资质》升降评定的条件 】 《 第十—三条 确定城市【开,发项目应当符合土】地使用总《体规:。划、年度建设用地】计划和城《市规划、《城市开发建设年度】计划的?。要求;按《照国家有关》规定需要经计—划主管部《门批准的还应—当报市计划主管【部门批准并纳入【。年度固定资产投【资计划市城市开【发建设行政》。主管部门《要会同有《关部门编制城市开发!建设年度计划—报市人民政府—批准后委托市规划】部门做出开发项目】建设详?细规划 】 第十四【条 城市开》发建设项《目确定后由市城【市开发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的规定通过!。公开招投标》的方式或其它形式】确定开发《。企业 【 第十五条】 市城市开发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要依据】城市总体规》划要求根据开—发项目的规模、性】。质、设计《标准、开发期限、】。基础设施和配—套公用设施建设、】。拆迁补偿安置等内】容,编制:综合性、可行性分】析报告作为》。开发项目的招投标依!据, 【 第十六条 开发!企,业对已取得的—开发项目依法转【让的须经市城市开】发建设行政和管理】。部,门对受让人的资质】。等级、项目资本金等!情况审查同意后【采取公开投》标或者议标的方式进!行未经市城市开【。发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任何开?发企业不《得变更、转移、出】让已经取得》的开发项目 】 第十七!条 开发项目竣工】。后开发企业应向市】城市开发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提出配【套验收?申请市城《市,开发建设行》政,主观部门要在收到申!请之日起30—日内按有关规定要求!实行工程质量验收】及配套验收 !  :   开《发建设项目未经【进攻:验收或验收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!用市:房屋:产权:管理部门《不予办理房屋产【权证照?。经过验收合格—后的建设工程从【交付使用之日起建设!单位及开《发企业?的必须按国家规【定的标准对工程质】量负责保修 】。 : ?第十八条 》房屋销售价格—由物价部门审核【确认:并监督执《行 !。。 第十?。。。。九条 ?开发:企业有下列为之一的!市城市开发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影响省建设—行政主?管部门建议吊销资质!证书并处1万元以上!3万元?以下的罚款》   【 , (一)隐》瞒真实?情况:。。弄虚:作,假骗取?资质证书的;—     !(,。二)涂改出租租借】转让:出卖资?质证书的; 【。     (三!)在商品主》宰销售中不按照【规定发放住宅质量】书,和,住宅使用说明书【的; ? ,  《   (四)未按】城市开发《建设承包合》同建:设的:建筑工程《质量:低劣配套《设施不齐全达不【到标准在掀起内没】有改:进的;  !   (五)不按】规划部门规定拆迁】范围拆迁出现遗【留问题或施工—时用:房不能在指定拆除】的 《 第二】十条 ? 违反本办法将未经!验收: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建!设工程?。由市开发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责令限?期,补办验收手》续;逾期不补办【验收手续的由市开发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组?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强!。制进行验收并处【10万元以上30万!元以下的罚款—拒绝交纳罚款—的申请人民法院【强制执行经》验收不合格的依照】本办法十九条的【规定处理 ! 第二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!将,验收不合格》的房屋交付使用的】由市开发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返修:。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!总,造价2%以下—的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,建议吊销《资质证书并吊销营】。业执照;给》购买人?造成损失的》。。依法承担赔》偿责任;造成重【大伤亡事故》或者其他严》重后果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, — 第?二十二?条 :国家机?关工作?。人,员在开发建设监督】管理工?作中玩忽职守—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!可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其《刑事责任 【 《 第二十三条 】被处罚的当事人【对,行政处罚决定不【服的可以依法申【。请行政复议》或,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!当事人谕期不—申请复议《又不向?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!行处罚?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!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!院,强制执行《 》 第二十【四条 本《办法由建《设局负责解释并组】织实施? — , :第二十五条 —本办法自发布—之日起施《行,。。 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