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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辽源市城市》开发建?设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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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《。效日期:《 ,2005-05【。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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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!开发建设管》理规范城市开发建】设行为根《据国务院城市—房地产开发经营【管理:条,例有关?规定结合我市实际】。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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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第二条 凡在我【市城市规划区—内实施城市开发建设!、从事?。开发经营活》动的开发企业—均应遵守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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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:本,办法所?称城市开发建设【是指在城市》(含:建制:镇和独立工》矿区:)规划区内按照【统一规划进行—的房屋和与》其配套的公共—设施、基础设施【建设的行《为
】 第四条 城市开!发建设应当遵—循经济效益、社会】效,益、环境《效益相统一的—原则实?行统一规《划合理布局综合开】发配套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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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辽】源市建设局是我【市城市?开发建设的》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—全市城市开发建设】的,监督管理《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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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—计,划、公用、》土地、工商》、环保等《部门应按职责分工】配合城?市开发建设行政【。主管部门做好城市】开发建设管》理工作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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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设立城市开【发建设企业(含外】资、合资《和外埠投资企—业)必须遵照国务】院城市房地产开发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!部房地产开发企【业资质管理规定【的要求及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进行设立本市】开,发企业?要与本企业主管部】门签定承诺书无上】级主管部门的—企业及外埠来我市开!发的企业《要有担?。保单位的承诺书【开发企业的》上级主管部门及担保!单,位要对承诺》的,开,发企业的开发经【营行为及遗》留问题?承担: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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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八条 开发企【业在开发《、经营中有》违规行为或拆—迁、配套建》设的遗留问题—本企业无力解决的】由做出?承,诺的主管部门或【担保单位承担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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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城市!开发建设企业的资】质管:理实:行年检制度》。对不符合原定资【质条件或者有不良开!。发经:营行为及造》成遗留问《题的开?发企业不再批准【新的项目并由市【。城市:。开发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提出建议报》省建设厅予以降级】或,者注销资《质,证书:
】 城市开发建设【企,业无正?当理由不《参加:资质年检的》视为年检不合格由】市,城市开?发建设行政》主管:部门提出意见报【省建:设行政主《管部门注销资—质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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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城市开发建】。设行:政主管部门对开发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】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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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十条 新—开工的住宅建设【项,目开发?企业:。要与开发建设主【管部门签定配套【建设责任书同时要】实行预?收住宅项目配套保】证金制度《配套保证金》按建筑面《积每平方《米30元计收由市城!市开:发建设?行,政主管部门收缴并实!行专户存《储住宅工程竣—工后经验收》。符合配套标准的配套!保证金返还;配套建!设达不到要求标准】的由市?城市:开发建设《。行政主管部》门组织用配套保【。证金进行配套—建设资金不足部【分,由开发企《。业主管部《门及担保单位承担】
【 第十一条 【开发建设项》目,应当建立资本金制】度开:发企业?无验资?报告:或银行资信证明【及资本金低于项【目总投资30%的不!予,批准开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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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十二:条 开发《企业应在《取得土?地使:用批准?文件后15日内【到市城市开》发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申办房地产开【发项目手册项目全】部竣工后房地产开】发项目?手册交市城市—。开发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存档做为考】。核开发企业业绩和】资,质升降评定的—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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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。三条 确定城—市开发?项目应当符》合土地使用》总体规?划、年度建》设用地计划》和城市规划、城市开!发,建设年度计划的【要求:;按照国《家有:关规定?需要:经计划主管部门【。批准的还应当报【市计划主管》部门批准并纳—入年度固《定资产投资计划市城!市开发建《设行:政,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!部门:编,制城市?开,发建设年度》计划报市人民政【府批准后《委托市规《划部门做出开发【项目建设详细规划 !
】第,十四:条 城?市,开发建设项目确定】后由市城市开发【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依《据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》通过公开招》投标的方式或其【。。它形式确定开发企业!
!第十五?条 市城市开—发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要依据城市总!体规划?要求根据《开发项目《的规模?、性质?、设计标准、—开发期限、基础设施!和配:套公用设施》建设、拆迁补偿安置!等内容编制综合【性、可行性》分析报?告作为开发项目的招!投标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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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十六条《 开发企业》对已:取得的开发项目依】法转让的须经市【城市开发《建设行政《和管理部门对—受让人的《资质:。等级、项目资—本金等情况审查【。同意后采取公开投】。。标或者议《标的方式进行未【经市城市开发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任何开发企业不得】变更:、转移、出让已【经取得?的开发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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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七条 开发项【。目竣工?。后,开发企业《应向市城市开发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!。配套验收《。申请市城市开—发建设行政主观部门!。要在收到申请之【日起30日内按有关!规定要求《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及!配套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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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开发建设项目未经】进攻验收或验收不】合格的不《得交付?使用市房屋》产,权管理部门不予【办,理房屋产权》证照经?过验收合格》后的建设《工程从交付使用【之日起建设单位【及开发企业的—必须按国家》。规,定的标准对工程质】量,负责保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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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八条 房】屋销售价格由—物价部门审核确认并!监督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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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】条 开发企业有【下列:为之一的市城市开发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影响省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建议吊【销资:质证书并处1万元】以上3万元以下的】罚款
》。 》。 (一)隐瞒真【实情况弄虚作—假骗取?资质证书的; 【
(!二)涂改出租—租借转让出卖资质】证,书的;? ,
】(三:。)在商品《主宰销售中不按照】规定发放住宅质【。量书和住宅使用说】明书的;《
— ?(四)未按城市开发!建设承包合同建设的!建筑工程质量—低劣配套设》施不齐全达不到【标准在掀起内—没有改进的》;
! (五)不按规【。划部门规定拆迁范围!拆迁出现遗留—问题或施工时用房】不能在?指定:拆除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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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:条 违反本办法将!未经验收的房—屋交付使《用,。的建设工程》由市开发建设行【政主管?部门责?。令限期补办验收手】续;逾期不补办【验收手续的由—市开发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组织【有关部门和单位强】制进行验收并处【10万元以上3【0,万元:以下的罚款拒绝交纳!罚款的?申,请人民法院》强,制执行经验收不合】格的依照本》办法:。十九条的规》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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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!违,反,本办法将验收不【合格的房屋交—付使用的《由市开发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!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!2%以?下,的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建议吊销资质证书!并吊:销营业?执照;给购买人造】。成损失的依》法承担赔偿》。责任;造成重大伤亡!事故或者《其他:严重后果构成—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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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二十二条 国【家,机关工作人员在开】发建设监督管—理工作中《玩,忽,职守徇?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可!给,予行:政处:分;构成犯罪—的,依法:追究其刑事责—任
】 第二十》三条 被处罚—的当:事人对行政》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!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】。或直接向人民—法院起诉当事人谕】。期,不申请复议又—不向人民法院—起诉又?不履行处罚决定的】由作出处罚》决,定的机关《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,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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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四条 本办法由【建设局负责解释并组!织,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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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五条 本办—法自:发布之日起施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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