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【 辽源《市城市?供水:管理:办法
执行日!期2001》-04-13
! , 经《200?1年4月2》日市:政,府第1?5次常务会议通【过现予发布》。自发布?之日起实施
—
二00一年四【月十三日
第】一章 总则
第一!条 为?了加强城市的供水】管理:发展城?市供:。水事业?保障:城市生?。活、生?产及:各项建设用水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】城市供水条》例和吉林省》城,市供:水管理办法结合我市!实际制订本办法【
第二条 凡在本!市城:市规划?区域内从事城市【供水工作《和使:用城市市政供水的】。。单位和个《人均须遵《守本办法《
第三条 城市】供水工作实》行开源与节流并举利!用与重?新利用相结合的原则!厉行节约用水—
第?四条 市公用事业管!理局是城市市政供】水的: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!导、检查《、监督本市城市规划!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!作
第五条—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!委托市自来水公司承!担城市供水》管,理工作?并对其进行必要【。的监督
第二章!。 城市供水》水源
第》六条 市供水水源】开发总体发展规划由!市,政府:组织:有关部门共同制订
!
第七条 》市环境保护主管部】门应当?。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!管,部门和卫生》行政主管部》门共同划定饮用水源!。保护区并报市政府批!准后公布库区及【地表水?源取水点上游10】00米下游200】米的水域及》沿岸100》米深井水源30米内!为,水源防护地》带
:
,第八条 饮用—水源保护区由该水】源地的管理部—门会同有关部门负】责管理和保护
】第九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人禁】止在水?源保护区内从事【下列活动
》
(一)侵!。占和破坏城市市政供!。水水源;
》
》。(二)堆放废渣【、垃圾和设置粪场;!
—(三)?存放有毒化学物【品,;
:
(四【)施用剧毒性—农药;
— : (五)《用炸:药,捕杀和危害鱼—类及水生物;—
《 , (六)挖》砂取土;《。
?。 (七)向【水源投放或倾—倒废液?和废渣;《
(【八)清?洗装贮化学物品的容!器或车辆;
】。 (九)其它有!可能污染水源水质的!行为
?
第十条 城—市饮用水水源—的水质应达到国【家规定的水质标准 !
第三章 —供水工?程,建,设
第十一条【 新建、扩》建、改建的工业、商!业、服务《业、房?屋开发?业等需?增加自来《水供水量的用户应】。。事先提出申请经市政!供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】并缴纳城市给水工】程建设费后方—可纳入?城市自来水供水【计划
《 ? 居民申请用水【由供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办:理供水工《程建:设审批登记手续
】。。
第十二条 —新建:、扩建、改建供水】。设施应当由具有供】水,设计资?格,的机构设计经供【水行政主管部门审】。查批准方《。可按设计《进行施工
! 供水设施建设应当!由具有供水施工资质!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!并经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验收合格后方【可投入使用
【第,十三条 城市—自来水应供给城市规!划区内的用户、在市!政供水范围内的【用户不得《自建供水水源但用水!量较大?或远离市政》供水:设施自来水》不能保?证供:应的用户由市供水】行政主管部门—审,。核,同意:并经市水资》源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后方可建立自备!供水设施 》
第四章 —。供水经?营与:服务
第十四条 !供水:单位应根据》供水管?网布局合理设置压力!检测:点做:好水压监测》工作
第》十五条 城市市政】供,水,主干管的平均压【力为0?.14-0.1【6兆:帕因正常供水—满足不了《。需要的用户经供【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核?并办理有关手续后】可委托供水单位建】立增加水压的设施】
—禁止:在市政供水管道上直!接,安,泵抽水?
第十六条 供】水单位?逐步:。实,。行以总表计量收取】水费制度对安—。装总表的实行总表计!量暂:。未安装?总表的一律按分户】表计量对因水表失灵!或其它原因》不,。能以表计量应立【即采取措施确保计】量准:确其当月水费按前三!个月用水量的—平均量计算》或按标准定量—收费供?水单位要逐渐—取消对居《民用水?。的固:定金额?的收费制《度
第十》七条: 用户应当按照【规定的计《量标准?和水价按月》交纳:水费接到水费通【知单15日仍不交】。纳水费的按应缴【纳消费?额每:日加收5《。%的滞纳金情节严】。。重的经市政府批准可!暂停供?水
:。
第十八条 建设】施工单位施工时【需要使用自来—水的须?事先提出申请并【经同意?后按规?定标准?。交纳水费方可用【水
第十九条 】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使用自【来水浇灌农》田和:。菜地严禁跑、冒【、滴、漏《、长流水
》。
第二?十条 使用市政统一!供水的用户在设施】变,更、增?减、停用时须提前】5日到供水》单位办理有关—手续:
第二十一条 用!户因建?。设施:工、维护《、安装等《。原因须停水作业时】应提前24小时报供!水单位批准供水【单位根据停水时间】、影响范《围及损失程》度收取停水费
第!。二十二条 》用户在户内发—现供水设施有漏【水及其它故》障应及时报》告房屋产权单位予以!维修房?屋产权单《位或用户也可委托】供,水单位有偿维修【
第二十三条 城!市供水实行政府定】价价格应《。当按照生活用水保】本微利、生产用水】成本加税金加合【。理,利润经?营及其它用水合理】计价的?原则:制,定由:供水:单位申请主管部【门审核物价部门【批准后执行
【第二十四条 —供水单位要教育职】工讲究职业道德提高!服务质量供水管理】人员服务人员—要严格按章办—事,。。不得:借工作之便》向用户勒索和提出】不,。正当要求
第【二十五条《 ,市政供?水应连续进行因计划!停电、施工、设备】检修等特殊原因需停!水时应事先将—停水时间《、停水范围通知用】户如遇自然灾—害或事故造成—停水应?及时组织《抢修尽?快恢复?正常供水
【 对用》水保障率、水量【。、水质有特》殊要求的用户应自】行建设供水专用管线!。其产权归用户所有】由用户?自行负责管理
【
第二十六条 【供水单位要加—强对供水设施的【巡回检查及》时维修确《保安全供水因—紧急:情况抢修漏》水用电或需挖—。占道路时可先施工】后补办手续
第】二十七条 供水单】位必须设置水质【化验员、配置有效的!水质检测《设,备,及仪器按有关规定确!定水质?取样地点和数量【建立严格的水—质化验程序和水【质管理标准》。确,。保城市市政》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!活饮用水标》准,
第二十》八条 要加》强,对职:。工的技术培训—水质:化,验员、净化工、管道!。工、设备维修工须】经有关部门考试【合格并?取得合格证书后方】可上岗工作直接【从事供水生产的职工!必须持?有健康证 》
第五《章 供水设施管【理
第二十九条】 城市供水设施是】。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!部,分供水行政主管部门!对供:水专用水库》、取水?口、引水管》(渠、泵站、井【群、管网、消—火,栓、闸门、水表等】)必:须严:格管理定期检查【和维修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!、损坏不得擅自【拆除、改装、增装】、迁移和运用
第!。三十:条 已经设有自备】水源的用户禁止将其!管网系统《与城市供水管—网系:统,连接因特殊情况【确需连接的必须经供!水单位同《意并经供水行政【主管:部门批准方可连【接用户在《管,道,连,接处必须《采取有效措施防【止污染城市公共【供水水?质严:禁混:质供水
— 使《用或生产有毒—有害物质《的用:户必须采取间接的】方式取水其内—部管道不得与公【共供水管道连接
】
第三十一条 涉及!城市公共供水设【施的工程建设建设】单,位,或者施工单》位应于开工》前向:供水:单位查明地下供水】设施情况因施工影】响,城市供?水安全的建》设单位或《施工单位应征得供】水单位同意》后采取?相应的保护措施
】
: , , 供水管道及—附属设施的地面上3!米以内的地》方禁止?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!。挖沙取土及进行其】它危害供水设施安全!的活动
第三十】二条 ?供水单位应当制【定市政供水设施冲】洗规划?按规划对供水管网、!集水井、清水—。池、储水池等城市供!水设施进行》涂衬、消毒、清洗
!
第三十《三条 用户》自行建设的》与城市公《。共供:水管道连接的户外】管,道及其附属》设施必须经供—水单位验《收合格并交其统一】管理后方《可使用
【 由市自来水【公,司负责管理的二次】供水泵房其》管理界限自入楼闸】门(不含闸》门)至与市》政供水?水管:道连接外
! 平房、《单位自管《房屋等其他》自建:供水设施《自支:线闸门(不》含闸门)《至出:水口由?用户自行管理—市自来水公》。司负责管《理的界限《自,市,政供水管道至支线】闸门:
第?三十四条《 新建的住》宅楼:房,开发建设单位—必须安装总表和分】户表安装后其总【表产权无《偿,。移交给?供,水单位?并由其维修》和管理分户表由产权!单位或物业管—理单位负责维—修和管理并进—行定期校验用户【安装的?水,表必须是经技术监督!部门认定的》。。生,。产厂家?。的合格产品定期【由技术?监督部门授权—的,检定站检定维修、更!换、检定水》表费用由产权单位或!用,户支付
《
第三十五》条 城市公用—消火栓仅《供,消防专?用由:供水单位和消防部门!共同管理由》供,水单位负责》维修费用《从城市维护费中列】支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》得,随意动用无论公用】或,单位自用《的消火栓都必须符合!消,。防管理规《定的要求确保设【施完好?消防用?水只用?于消防不得用—做它用
第【六章 罚则
第三!十六条 《。。对造成城《市供:。。水水源和水质污染的!。责任者由有关—部门按?法,律、法规《处理
第三十七条! 凡使用市》政供水设施的单位】擅自:对外转?供的城市供水行政】主管部门责》令其:限期改正逾期停【。。。止供水?
,
第三十八条 对侵!占,、损坏和擅自拆【除、改装、接引、堵!塞市政供水》设施:的由供水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【其限期改《正并处以《500?0,元以下罚《。款
第三十九条 !擅,自启闭城市供水【阀门及消火》。栓或私自启封—水表以及《从,旁通道取《。。水的供水部门除应】追,缴水费外并处以【5000元以下【罚款;构成犯罪的由!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!责任
《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!法第十一条的供水主!管,部门可以责令供水】单位:不予接管供水—
第四十一条【 违反本办法第十】五条第二款规定除】立即:拆,除加压措《施收缴应缴水费外】处,以10?00元罚款》
:第四十二条》 违反?本办法第《十七条规定逾期不交!纳水费的用户由【供水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交纳】在限期内仍未—履行补交水费—义务的对经营性用户!处以5000元【以,下罚款;对非经营】。用户处以1》000元《以下罚款
第四十!三条: 违反本办》法第十八条未经批】准,擅自使用自来水的除!。补交水费外可暂【停,供水
第四十【四,。。条,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!条的供水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可以责令》限,期补办对擅自—变更的处《以100《0,元以:下罚款?
,
第四十五》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二十七条供水单位!工作人员失误造【。成停:水或其它供》水事故者根据情节由!所在单位给予处分触!犯刑律的追究刑事】责任
第四十【六条 违反本—。办法第二十九—条规:定除责令限期—改正外处以50【00元以下罚款
!第四十七《条 违反本办法【第三十条规》定的除限《期拆除进行赔偿外供!水行政?主管部门根》据情节?可处以1000元】以上5000元以下!。罚款;造《。成水:质污染的贪》污承担民事责任;构!成犯罪?的由司?法机关追究其刑【事责任
《
第四十八条 【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!条规定的《。供水: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可责令限期改正造成!损失的应《予赔偿
》第四十九《条 凡拒不安装【自来水计量用具【、增:人不报或干涉、刁】难、阻碍执》行供水公务》。的单位和个人给【予批评教育情—节,严重的由公安—机关按治《安管理处罚条—例处罚
第五十条! 当事人对》行政处罚决定不服】的可以依法》申,请,复议:或向人民法院提起】诉讼
当!事人不?申请:复议、不起》诉又不?履行处罚决》定的: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!关申请人民法—院强制执行 —
第七章 附则
!
第五?十一条 本》办法:由辽源市公用事【业管理局负责解释】
第五《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!布之日起《施行:市政府以前》发,布的:。有关供水规》定同时废止本办法】如,与上级规定相—抵触:按,上级规定执行
【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