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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辽源市城市供水管!理办法
执】行日期20》。01-?04-13
! ,。 , 经:2001年4月2日!市,政府第?15次常务》。。会议:通过现予发布自【发布之日起实—。施
二0》0一年四月十三日 !
第一章 总【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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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—了加强城《市的供水管理发【展城:市供水事《业保障城市生活、生!产及各项建设—。用水根?据国务院颁布的【城市供?水条例和《吉林省城市》供水管理办》法结合?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!。
第二条 凡在】本市城市规划—。区域内从事》。城市供?水工作和使用城【市市政?供,水的:单位和?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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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。条, 城市?供水工?作实行开源与节流并!举,利用与重新利用相】结合的原则》厉行:节约用水
—第四条 市公用事业!管理局是城市市政】供水的行政主—管,部门负责指导—、检查、监》督本市城市规划【区域内?的城市供水工作【。
第五条 —市公:用事业管理局—委托市自来水—公司承担城》。。市供水管理工作并】对其进?行必要的监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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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章 ?城市供?水水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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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六条 《市供水水源开发【总,体发:展规划由《市政府组《织有关部门共—同制:订
第七条 【市环境保护主—管部门应当会—同城市供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共,。同划定饮用水源【保护区并报市政【府批准后《公布库区及地—表水源取水点上游】1000米下游2】。。00:米的水域及沿—岸10?0米深井水源30】米内为水源》防护:地带
第八条【 饮用?水源保?护区由该水源—地的管理部门会同有!关部门负责管理和保!护
第九条 任何!单位和?个人禁止在水源保】护区:。内从:事下列?活动
《 , (一)—。侵占和?破坏城市市政供水水!源,;
— (二)堆放—废渣、垃圾和设置】粪场;
》 : (三)》存放有毒化学—。。物品;
【 , (四)施用剧毒】性农药;
【 (五》)用炸药捕杀和危】害鱼类?及水:生物;
!。(,六,)挖砂?取土;
】 (:七)向水源》投放或倾倒》废液和废渣》;
— (八)清洗装贮】化学物品的》容器或车辆》。;
(】九)其?它有可能污》染,水源水质《的行为
第十条】 城市?饮用水水《源的水?质应达到国家规定】的水质?。标,准 :
第三章》 供水工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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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—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】的工业、《商,业、:服务业、房屋开【。发业等?需增加自来水供【水量的用户应—事先提出申请经市政!供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查同意并缴纳!。城,市给水工《程,建,设费后方可纳入城市!自来水?供水计划
! 居民申请用水【由供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办理供《水工程建设审—批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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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新建】、扩:。建、改建供水设【。施应当?。由具有供水设计【。。资,格的机构《设计经供水行政【主,管部门?审查:批准方?可按设计进行施工】
供水设!施建设应当由—具有供水《施工:资质的专业队—伍进行施工并经供水!行政主管部门验收】。合格后?方,可投入使用
第】十三条 城市自来】水应供给城市规划区!内的用户、在市政供!水范围内的》用户不得自建—供水水源但用水量】较大或远离市政【供水:设施自来水不能保证!供应的用户》由市供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审—核同:。意,并经:市水资源行政主【管部门?批准后方可建立【。自备供水设施—
第《。四章 供水》经营与服务
第十!四,条 供水单位—应根据供水管—。网布局合理设置压】。力检测点做好水压监!测工作
第十五】条 城市市政供水】主,。干,管的平均压力为0.!。14:-0.16》兆帕因正常供水满足!不了需?要的:用户经?。供,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审核并办理有关【手,续后可委托供—水单位建立》增,加,水压的设《施
禁止!在市政供《水管道上直》接安泵抽水》
:第,十,。六条 供《水单位逐步》实行以总表计量【收取水?费制度对安装总表】。。的实行总表计量【暂未安?装总表的一》律按分户《表计量对因水表【。失灵或其它原因【不,能以表计量应立即采!取措施确保计量准确!其当月?水,费按前?三个月用水量的【平均量计《算或按标《准定量收费供水【单位要逐渐取—消对居民用水的【。固定金额的收费【制度
《第十七条 》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!计量标准《和水价按月交纳水】费接:到水费通知单1【5日仍不交纳水【费的:按应缴纳消费额【每日加?收5%的《滞纳金情节严—重的经?市政:府批准可暂停供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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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—建设施工《单位施工《时需:要使用?自来水的须》事先提出申》请并经同意后按规】定标准交纳水费方可!用水
第十九【条 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!用,自来水浇灌农田和菜!地严禁跑、冒、【滴,。、漏、?长流水?
第二十条 使】用市政统一》。供水的用户在设施】变更、增减、停【用时须提前5日到供!水单位办《理有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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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二十一条 用【户因建设施工、【维护、?安装:等原因须《停,水,作业:时应提前24小时】报供水单《位批准供水单位根】据停水时间、影响范!围,及损失程《。度收取停水费
第!二十二条 用户【在户内发现》供水设?。施有:漏水及其《它故障?应及时报告房屋产权!单位予?以维修房《屋产权单位或—用户也可委》托供水单位有—偿维:修
第二十三条】 城市供水实行政】府定价?价格应当按照生活】用水:。保本微利、生产用水!成本加税金加合【理利润经营及—其它用水合理计【价的原则制》定由供水单位申请】主,管部门审核物价部门!批准后执行》
第二十四条 】供水单位《要教育职工》讲究职业道德提高】服务质量供水管【理人:员服务人员要严格】按章办?事,不得借工作之便向】用户:勒索和?提出不正《当要求
第二十】。五条 市政》供水应连续》进行因计划停—电、施工、设—备检修等特》殊原因需停水时应事!先将停水时间—、停水?范,围通知用户如遇自然!。。灾害或事故造成停水!应及时组织》抢修尽快恢》复正常?供水:
《 对用《水保障率《、水量、水质有特殊!。要求的用户应自【行建设供水专用管线!。。其产权归用》户所:有由用户自行负责管!理
第二十六条 !供水单位要加—强对供水《设施的巡回检查及】时维修确保安—全供:水因紧急情况抢修漏!水用:电或需挖《占道路?时可先施工后—补办:手,续
?第二十七条 供水单!位必须设置水质【化,验员、配置有效的水!质检测设备及仪器】按有关规定》确定水质《取样地点和数量建立!严格的水质化验程序!。和水质管《。理标准确保》城市市政供水水质】符合国家生活—饮用水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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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》条 要加《强对职工《的技术?培,训水:质化验员、》净,化工:、管:道工、设备维—。修工须经有关部门】。考试合格并取得合】格证:书后方可上岗工作】直接从事供水生【产的职工必须持【有健:康证
第五章】。 供水设施管—理
第二十—九条 城《。市供水设施是城【市建设的《重要组成《部分供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对供水【。专用水库、》取水口、引水管(】渠、泵站、井群、】管,网、消火栓、闸【门、水表等)必【须,严格管理定期检【查,和维修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侵占、—损坏不得擅》自拆除、改装、增装!、迁移和《运,用
第三十条 】已经:设,有,自备水源的用户【禁,止将其管《网系统与城市供水】管网系统《连接因特殊情况【确需连接的必须【经供水单位同意并】经,供水行政《。主管部门批准方【可连接用户在—管道连接处》必须采取有》效措施防止》。污染:城市公共供水—水质严禁《。混质供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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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或】生产有?。毒有害物质的用【。户必须采取间接的】方式取水其内部管】道不:得与:公共供水《管道连接
第三十!一条 涉及城市公共!。供水设施的工程建设!建设单?位或者施《。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!供水单位查明地下供!水设:施,情况:。。因施工影《响城市供水安全的】建,设单位或施工—单位应征得》供水单位同意—后,采取:相,应的保护《措施
供!。水管道及附属设【。施的地面上3米【以内的?地方禁止修建—建筑物构筑物或【挖沙取土《及进:行其它危害供—水设施安全的—活动
《。第三十二条 供水】单位:应当制定《市,政供水设施》冲洗规划按规划【对供水管网、集水井!、清水池、》储水池?。等城:市,供水设施进行涂【衬、:消毒、清洗
【第三十三条》 用:户自行建设的与【城市公共供水管【道连接的户外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!须经:供水单位验收—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!后,方可使用
— 由市—自来水?公司负责管理的二】次供水泵房其管理】界限自入《楼闸门(不含闸【门)至与《。市政供水水管道连】接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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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平房、—单位自?管房屋等其》他自建供《水设施自支线闸【门(不含闸门)【至出水口由用户【自行管理市自—来水公司负责—管理的界《。限自市政供水管道】至支线闸门
第三!十四条 新建的住宅!楼房开发建设单位】必须安装总表和分】。户表安装后》其总表产权》无偿移交给》供水单位并由其维修!和管理分户表由产权!单,位或物业管》理单位负责维修【和管理并进》行定期校验》用户安装的》水表必须是经技【术监督部门认—定的生?产厂家?的合格?产品:。定期由技《。术监督部门》授权的检定》站检定维修、更换、!检,定水表费用》由产权单位或用户支!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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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五条 城市公用!消火栓仅供消防专】用由供水单》位和消防部门共同管!理由供水单位—。负责:维修费用从城市维】护费中列支任何【。单位和个人不—得随:意动用无论公用或单!位自用的消火—栓都:必,须符:合消防管理规定的要!。。求确保设施完好【消防用水只》用于消防不得—用做它用
第】六章 ?罚则
第三十【六条 对造》。成城市供水》水源和?水质污?染的责任者由有关部!门按法律、法规处理!
:第三十七条 凡使】用市政供水设—。施的单位擅》。自对外转供的—城,市供水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责,令其限?期改:。正逾期停止供水
!第三:十八条 对侵占、】损坏和擅自拆除、】改装、接引、—堵塞市政供水设施的!由,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责《令,其限期改正并处【以5000》元以下罚款
第三!十九条 《擅,自启:闭城市供《水阀门及消火—栓或私自启封水【表以:及从旁通道取水【的供水部门除应【追缴水费外并—处,以5000元以【下罚款;构成犯罪】的由司法《机关追究其刑事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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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 违反本!办法第十《一条的供《水,主管部门可以—责令供水单》位不予接管供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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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 【违反本办《法第十五条第二【款规定除立即拆除加!压措施收缴应缴【水费外处以10【00元罚《款
第《四十二?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!。七,条规定逾期不交纳水!费,的,用户由供《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限期交纳在限!期内仍?未,履行补交水费—义务的对经营性【用,户处以5000【元以下罚款》;对非?经营:用户处以1》000元以下—罚款:
第四《十三条?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!条未经?批准擅自使》用自来水的除补交水!费外可暂停供水
!第四十四条 违【反本办法第》二十条的供水行政主!管部门?可,以责令限期补办对】擅自变更的处以【1000元以下【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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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条 违】。反本办法第二十【七条供水单位工作人!员失误造成停水或】其它:供水:事故者根《据,情节由所在单位给予!处分触?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!任
第《四十六条《 违反本《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!除责令限期改正【。外处以50》00元以下罚款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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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条— 违反本办法—第三:十条规定的》除限期拆除进行赔偿!外供水?行政主管《部门根据情节可【处以10《00元以上500】0元以?。下罚:款;造成《水质:污染的贪污承担【民事责任;构成【犯罪的由《司,。法机关追《究,其刑事责任》
第四十八—。条 :违,反本办法第》三十一条《规定的?供水行政主管部【门,可责令限期改正造成!损,失的:应予赔偿《
第四《十九条 《凡拒不安装自来水】计量用具、增人不】报或干涉、刁难、】阻碍执行供水—公务的单位和个【人,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!重的由公安机关按治!安,管理处罚条例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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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。五十条 当事—人对行?政处罚决定不服【的可以依法申请【复议或向人》。民法院提起诉—讼
《 当事人—不,申请复议、不起诉又!不履:行,处,罚,。决,定的:由作出处罚决定的】机关:申请:人民法院强》制执:行 :
第七章 附【则
第《五十一条《 本办法由辽源【市,。公用:事业管?理局负?责解释?。
第五十二条【 本:办法自?发布之日起施行【市政府以《前发布的有关供水】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!如,与上级规定相—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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