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》 监督管理》。
第三十七条【 建筑工程管—理部门依照本—办法规定对》建,筑起重?机械出租、备案登】记、安装、检—验检测和使用等实施!安全监督管理
【
: 对毗邻—学校、幼《儿园、商场集市和城!。市主:干道等?公众聚集场所的建筑!施工现?场使用?的,起,重机械应《当实施?重点安全监督管理
!
第三》十,。八条 建《筑工程管理部门履】行安全监督》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!下列措施
【 ?(一)要《求被检查的》单位提供有关建筑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!料;
】(二)进入被—检查单位《和被:。检,查单:。位的施?工现场进行检—查;
《 ?。 ,(三:),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!起重机械生产—安,全事故?隐患责令立即—排除;重大》生产:安全事故隐患排【除前:或,者,排除过?程中无法保证安全】的,责令从危险》区域撤出《作业人员《或者暂时《。停止施工
—
第三十九条 】负责办理备案或者】登,记的建?。筑工程管理部门应当!建立:本行政区《域内的建筑起—重,机械档案按照有关】规定对建《筑起重机械进行【统一编号并》定期向社《会公布建筑起重机】械的安?全状况
《
:
第:四十条? 建筑起重机械【。产权、安装、使用单!位和工程建设、监理!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!定,由,建,。筑工程管理部门依】照有关法律、—。法规和规章》予以:。处罚
》
第四十一条违反】本办:法建筑工程管—理部门?的工作人员有下列】。行,为之:一的依法给予处【分;构成犯》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
【。(一)发现违反本办!法,的违法行为不依法】查处:的,;
(】二,)发现?在,用的建筑起重机械】。存在:严重生产安全—事故:隐患:不依法处《理,的;
?
? (?三)不依法》履,行监督管理职—责的其他行为
!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