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—监督管理
》。
第三十七》条 建筑《工程管?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!定对建筑起重机【械出:租、备?案登:记、安装《、,。检验检测和使用等】实施安全《。监,。督管理
】 对:毗邻学校、幼儿园、!。商场集市和城市主】干道等公众聚集场】所的建筑施工现场使!用的起重机械应当】实施:重点安全监督管【理
第三【十八条 建筑工【程管理部门履—行安全监《督检查?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!措施
(!一)要求被检查的单!位提供有《关建筑起重机械的】文件和资《。料;
(!二)进入《被检:。查单位和《被检查单《位的施?。工现场进行检查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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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对!检查:中,发现的建筑起重【机械生产安全事【故隐患责令》立即:排除;重大生产【安全事故《隐患排除《前或者排除过—。程中无法《保证安全的责—令从危险区域—。撤出作业人员或者】。暂时停止施工
】
第三十》九条 负责办—理备:案或者登记》的建筑工程管理部】门应:当建立本行》政区域内的建筑【起重机械档案按照】有关规?定对建筑起》重机械进行》统一:编号并定期向社会】公布建筑起重—机械的安全状况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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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十条 建筑—起重:机械产权《、安装、使用—单位和工程建设【、监理?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!定由建?筑工程管理部门依】照有关法律、法规和!规章予以处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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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一条违反本》办法:建,筑工程?管理部门的》工作人员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依—法给予?处分;构《成,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《
? (一)发现违!反本办法的违法行为!不依法查《处的:;
(】二)发现在用的建】筑起重?机械存在严重生【产安:全事故隐患不依法】处理的;《
(三】)不依法履行监督】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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