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。山,西省政府投资项【目竣工验收管—理办法? 山西省人民政府!。。。令 : ? 第23》8号 ?  :  : 山:西省政府投资项目】。竣工:验收:管,理办法已经2014!年8月4日》省人民政府第5【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!予公布20》14年10月1日】起施行? 省长 李小鹏 ! 2《014年8月1【1日: 第一《条,。 为规?范政府投资项目竣】工验收管理提高【。。政府投资《项目建?设质量和投资—效益保障政》府投资项《目顺:利投入运营根据【国,家有关?法律、法规结合本】。省实际制《定本:办,。。法 —。 第二条 【本省行政区域内经】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。投资主管部》门审批并使》用,政,府直:接投:资、资本金注入、】投资补?。。助,、转贷、贴息、【特别流转金的项目】的竣:工验收活动适用本办!法 :     【国家对政府投资【项目竣工验收、【试运营有专门规定的!从,其规定 《 ?。 :。 第三条 本办法!所称政府投资项【目竣工验收是指使】。用,政府投资的新建、扩!建、改建或者技【术改:。造项目建成后正式交!付使用?前,按照本办法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!项目整体情》况进行检《查评价的活动 ! 《。 第四?条, 政府投资项目【竣工验收遵循—审批验收主体一【。。致、统?一管理、分级负【责、公开公正的原】则, :。 第五】条, 县:。级以上人《。民政府应当加强对】政府:。投资项目竣》工,验收工作的领导协调!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!投资项目竣》工,验收工作 【 《 第六条 省—人民政府《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全!。省范围内政府投资】项目竣工验收的综】合,。管,。理,  》   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投资《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审!批权限组织开展【本级:政府:投资项目《竣工验收工作— 《。    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住房》城乡建设、交通【运输、?水利、煤炭等—相关部门应当—按照各自职责依【法做好政府投资项】目专项竣《工验收工作 】 》第七条? ,政府投资项目—申请竣?。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!条件:。。 ?。     (—一)主体工程、【辅,助,工,程和:公用工程按照—设计文?件要求建成能—够,。满足运营需要—; 》   ? (:二)土地、》规划:、工程质量》、环境?保护:、人防、职业—卫生:、安全设施、安全技!术防范、消》防、:节能等?已按照有《关规:定依:法确:认或者专项》竣工验收《合格; —     (三)编!制完成竣工决算报】。告,并通过审《计决算或《者具备相应》资质:。的中:介机构审《计或者?评估; 《 ,     (四)!项目(工程)的档】案资料齐《全、完整符合国家有!关建设项目》档案验收规定—。; 《    《 (五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》其他条件 】 第八条 】政府投资的生产【性项目竣《。工验收除《具备本办法》第七条规定》。条件外,还应—当具备下《列条:件 ?     (一】),主要工艺设备及配】。套设施经联》。动负荷试《车合:格能够生产出设【计,文件中规《定的合格《产品形成生产能力】; ?。     (【二)生产准》备工作完成》能够适应《投产:初期需要; —   》  (三)》符合国家强制性【技术标准、规范【等其他要求 ! 第九条 】政府投资项目具备验!收条件后仅有零【星工程和《少数非主要》设备未按照》设计规定的》。内,容全部?建成但不影响使用】。或者投产的以及大】型工业建《设项:目的:单,项工程已形成—部分生?产能力的可以申请竣!工验:。收 《 第十条】 政府投《。。资项目具备验收条件!后建设单位应当【向审:批该项目的投—资,主管:部门申请竣》工验:收申请政府》投资项目竣》工验收?应当提供下列—材料    ! (一)政府投资】项目竣工验收申【请文:件;  【   (二)建设单!位编制的项》目竣工验收报—。告包括工程竣工报告!、试生?产报告、《财务决算报告及其】他专项报《告;  【   (三)设【计单位编制的项【目设计完成》情况和投资效益评估!报告;   !  (四《)工程施工》、监理情况报—告; ?     (五!)工程竣工图—;  —   (六)审【计部:门或:者具备相应资质【的中介机构出具【的竣工决算审计【。报告;? ,   》  (七)涉及工】程质量、环境—保护、人防、职业】卫生、安全生产、安!全技术防《。范、消防、节能、档!案等行?政主管部门出具【的确认合格或者【验收意见; 【   《  (八)其他需】要说明的《。材料 — ? 第:十一条 《投资:主管部门《收到:。建设:单位提出的项目【竣工验收《申请后应当在1【5日:内完成初步审—核并根据下列—情况分别作出处理】。   — , (一)申请材料】齐全的应当依法受】。理;    !。 (二)《申请项目不属—于本办法适用范围的!应,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!并说明理由; !  :   ?(三)申请材料【不齐全或者内容【。有误的?应当书面一次性【通知建设单位补齐或!者更正 !。 第十二》条 政府投资—项目竣工验》收的:依据包括下列内容 ! :     (一【)国家、省和行【。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!的建设标准、—设计和施工技术规】范、验收规范和【质量标准等》有,关规定; 》  《  : (二)经批准的项!目建议书、》可行性研《究,报,告、资?金申请报告》。、初步设计文件及概!算、变更设》计及调整概》算、实?。施,方案及其他批—。复文件?; :  《   (三)政【。府有:关部门对土地、规划!、,环,境保护、人防、职业!卫生、?安全设?施、消防、节—能、:资源使用及》其他有关《事项的批复; !     》(四)施工图纸和设!备技术说《明书; 》   《  (五《)项:目(工程)的—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:以,及重:要设备、材料招【标投标文件及其合】同 》 , 第十三—条 :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!收,应当按照下列—程序:进行  【   (一》)投资?主管部门制定竣工验!收,。方,案; 《     (【。。二)投?资主管部门》组,建验:收委员会《或者工作组; 】     (【三):。验,收委员会或者工作组!组织召开竣工验【收会议;  !   ?。(四)验收委员【会,。或者工作组审查工程!建设和运行》档案资?料;: ?  :   (五)验收】委员:会或者工《作组:查验:工程现场情》况; 《    》 ,(,六)验?收委员?会或者?工作组讨论并通过验!收,意见 ? , 第十】四条 投资主—。管部门负责组建【验收委员会或者【工作组?全面负责已》。受理: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!验收工?作   【  验收《委员会或者工—作,组,应当从投资主管部门!、行业主《管部:门、相?关部门和各》。投资方中确》定竣工验收成—员并吸收《专家参与 — 第十】。五条 验收委员【会或者工《作组: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!律、法规并履—行下列职《责 》    (一—)听:取并审查《。项目竣工验收报告;!     】(,。二)检查工》程,建设和试运行情【况;  【   (《三):审议:项目竣工《决算和中《介机构审计情况报】告并对投资效益作出!评价; —     (四)】。审查工程《建设相?关,资料; 》    》 (五?)起草验收意见【;   【  (六《),。对,遗留问题《提出处理意见 】 《 第十《六条 ?建设、勘察》设计、?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应!当协助做好竣工验收!工作 《 第【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!目竣工?验收主要审查下【列内容 《。     【。(一)项目审—批情况; 】    (二—)项目是否按—照批复的规模、【标,准、内容建成; 】 ?   ? (三)国家、省】和行:业强制性标准和规】范的执行情况;【  》   (四)工【程质量?情况和相关资料【; ?     (五)!。项目运行情》况和生产《性项:目产品质量情况;】。。  》  : (:六)项目资金使【用情况; 】    (七)【项目法人制、监理制!、招标?投标以及合》同,执行情况《;    】 ,(八)?中介机构对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!审,计情况; 》     【(,九)专项验收情【况, :。。 , , 第十八【条 投资《主,管部门可以》视政府投资项目工】艺复杂程度》、投资规模大小【书面委托政》府其他部门或—者,下一级投资》主管部门对部分项目!进行验收《 第!十九条?。 验收委员》会或者工作组应当】讨论并出具 山西省!政府:投资项目竣》工验收意见》书  —  : 山西省政府投【资,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!样式:由省级投《。资,主管部门统一制【定 — 第二十—条 :投资主管部门应当】根据 ?山西省政府投—资项目竣工验—收意见?书针对?下列情况分别作【出处理   !  (一)竣工验】收意见认定政—府投资项目》竣工:验收:合格且?。不存在遗留问题【的,。在15日内下达政府!投资项目竣》工验:收批复; 】    (二)竣工!验收意见认定政府】投资项目竣工验【收合格但明确—提出遗留问》题,和处理意见的—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!改完毕后15日内】下达:政府投资项目竣工】验收批复; —   》  (三)竣工【验收意见认定政府】投资:项目竣工验收—不合格的不予批复】并责令限期整改 】   》  政府投资项【目竣工验收结—论,不能形成一致意见】时应当协商提—出解决方案意见一】致后重?新组织?竣工验收 ! 第二十—一条 政府投资【项,。目通过竣工验收和财!政部门竣《工决算批复后应当】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!续 — 第二十二条】 政府投资项—目未: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的!不得投入生产或者】使用 ? 《 第二》十三条 政府投资】项目:竣工验收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!投资主管《。部门责令建设单【位限期改正;—逾,期未:改而造成重大—损失的由有关部门】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和!相关人员的责—任   【  (?一)具备竣工验收条!件,无正当理由》未办理竣工验收【的; —    (》二)竣?。工验收?未通过且未进行整改!。的,; ?     (三】)竣工验收未通过】而擅自投入生产和】使用的 《 , 第二十!。四条 参《。加验:收的专家在验—收工作中《弄虚作假《、玩忽职守、徇私】舞,弊,。的由投资主管部【门,予以通报批评;情】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!验收的资格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】 第二—十五条 行政机关、!中介机?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!资项目竣工验收【工作中玩忽职—守、滥用职》。权、徇私舞》弊尚:不构:成犯罪的《依法给予处分;构】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— 第二十—六条 国家有关部】门委托验收的固定资!产投资项目无特别】规定的参照本办法】执行: :     —政府:投资主管部门委托验!收按:照,本办法执行 】 ? 第?二十七条 经政府】投,资主管部门核准或者!备案的非政府投【资项:目竣工验收可—以,参照本办法执行【 ? 第二【十八条 本》办法自2014年】1,0月1日起》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