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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辽源市城市房屋【拆迁管理实施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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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!。
第一《条 为了加强对城】市房屋拆迁》的管理维护拆迁人和!被拆迁人的合—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!顺,利进行推《动城市建设发展【根据吉林省》城,市,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!合我市?实际制?定本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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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 凡在我市城—市规划区内国—有土地上实施房【屋拆迁并需》要,对被拆?迁人进地补》偿,、安置的适用本办】法,
】 :第,三,。条 : 城市房屋》拆迁必须符》合城市规划有利【于城市旧区改造和】生态改善保护文物】古迹
》。
—第四条 》拆迁人应当》依,照本办法的规定【对被拆迁《人给予补偿、安【置;:被拆迁人应当在【搬迁期限《内完成搬迁
【
本办【法所称?拆迁: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!许可证的单位— ,
? 本》。。办法所称被》拆迁人是《指被拆?房屋的所有人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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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— 市城市房屋拆【迁安置管理处主管】我市城市房屋拆【迁管理工《作,对,我市行政区域—内,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!实施监督管理—公,用、房产、公安【、供电、国土资【源,有关部门应当依照】本,办法的规定各司【其职各尽《其责密切《配合保证房屋—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!实施
第—二章 拆迁管理】
第六》条 拆《迁房屋?的单位取《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方!。。可,实,施拆迁 —
第【。七条 《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!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!的市、县房》屋拆管理部门—提交下列资料 【 ,
(一!。)拆迁计划和拆迁方!案; 》
(【二)建设项目批准文!件,; 《
(【三)建设用地规划许!可证拆迁位》置通知书《;
【 , (四)国有土地!使,。用权批准文件;【
【 (五)办—。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!构出具的《。拆,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储!证,明拆迁补《偿安:置资金的存款应【当不少于迁房屋总】建 筑面积乘【以上一年同类地段、!同类性质房屋的【地产市场评估—指导价其中拆迁人】用于产权调换—的房屋可以折价计】入拆迁人实》施房屋拆《迁的补偿安置资【金应当全部用—于房:屋拆:迁的补偿安》置,。不得挪作他用办理拆!迁补偿安《置资金存款业务【的金融机构应当将拆!迁人支付拆迁补偿】安置资金情况报市】房,屋,。拆迁管理部》门
第八条 !拆迁计划《应当包括拆迁范围】、方式、拆迁期限】工程开工、竣工【时间:。。等内容
【
》拆迁方案包括下列内!容 《。
》 ,(,一):被拆过房屋状况(】房屋使用《性质、使用年—限,、产权归《。属、面积、楼层、】朝向:、区位、结构形式等!); 《
【。(二)各种补偿和】补助费用概算; 】
— (三)产—权调换?房屋安置标准—和地点;《
【 (四)》。临时过渡《方式:及其:具体措施
】
第九条— ,房屋拆迁《管理产权《部门:应当自收到房屋拆】迁申请之日起—30日内对》申请事?项进行审查;—经审查符《合条件?的核发房屋》拆迁许?可证
!第十条 房屋—拆迁管理部门在发】放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的:。同时应当将房屋拆】迁许可证中载—明的:拆迁人、拆迁范【围、拆迁期限等【事项以房屋拆迁通】告的形式予以—公布拆迁《人应当及时将通【告内容告知被拆【。迁人 ?
第十一!条 拆迁人应—当委托?具有拆迁资格的【单位实施拆迁取【得省建设行》政主:管部门批准具有拆】迁资格?的拆迁?人也可自行》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!理,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!也,不,得接受拆迁委托【
!第十:二条 拆迁人—。委,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!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!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!合同拆迁人应当【自拆迁委托合同【订立之?日起:15:日内将拆迁委托合】同报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鉴—证,和备案被《委托拆迁单位不得转!。让拆:迁业务进行下列活动!
? (一》)新建?、扩建、改建—房屋; 》 ,
: (》二)改变房屋和土】地用途; 【
》 (三)租赁—房屋
】 房屋》拆迁管理《部门应?当就前款所列事【项书面通知有—关部门?停办相关手续暂停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!年;拆迁人需要【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!经房屋拆迁管—理,部门批准《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!过1年?。
《
:。
第十四条》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!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!。定就补偿方式—和补偿金额》、产权?调换用房面积和地】点、拆迁期限—、,拆迁过渡方式和过渡!期限等事项》订立拆迁补偿安【置协议拆迁》。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!当与:被拆迁人、房屋【承租人订立拆—迁补:偿(补助)协—议 《
第十五条 !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代管房—屋需要拆迁的拆【迁补偿安置》协,议,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!并办理证据》保全 ?
》
第十六《条, 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订立后被拆—迁人或?者房屋承租人在【搬迁:期限内?拒绝搬迁的》拆,迁人可以依法向市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】裁或依?法向人民法院起诉】诉讼期间拆》迁人可?。以,依法:申请人民法院先予】执行
!第十七条《 ,。拆迁人?与被拆?迁人或者拆迁人、】。被,拆迁人与房屋—承租人达不成拆【迁补偿安置》协议的经当》。事人申?请由房屋《拆迁:管理部?门裁决房屋拆迁管】。理部门是《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!。民政:府,裁决裁决应当—自收到?申请之日起30日内!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!服的可以自裁决【书,送达之日起3个【月内:向人民法《院起诉拆迁》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!。对被拆迁人给予货】币补:。偿(公证提存)或】者提:供,拆迁安置用房、周转!用户的?诉讼:期间:不停止?拆迁的执行》 , ,
第—十八:条, 被拆?。迁人或者《房屋承租人在裁决】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!由市人民政府责【。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!。或者由房《屋拆迁管理》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?拆,迁实施强制》拆迁前?拆迁人应《当就拆除《房,屋的有关事项向公】证机:关办:理证据保全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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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】拆迁中涉及军事设】施、教?。堂、寺庙《、文物古迹等房屋】的应依照有关—法律、法《规的规定《。办,理 《
第》二,十条 尚未完成拆】迁补偿安《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!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!部,门同意原拆迁补【偿安置?协议中有《关权利、义务随之转!移,给受让人项目转【让,人和受让人应—当书面通知被—拆迁人并自》转让合同《签订之日起30日内!予,以通:告 :
第二十!。一条 房《。屋拆迁管理》部,门应当建立健全【。拆迁档案《管理: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!。资料的管理拆迁人】应当:及时妥善地》整理、保管好—有关拆迁资料在完】成拆:。。迁后30日内向【市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移交拆迁!档,案资:料并:定城:。建档案馆移交
第!。。三章 拆迁补偿评!估管:理 :
:第二十二条 被拆】。迁房屋的价格应当】根据被拆《迁房屋的区位、用途!。、建 ? 筑面积等因素结合!房地产评估指—导,价格确定
【
? 第?二,十三条 市物价部】门应当会同》市建设、房产、【。国,土资源等部》门按照省确》定,的原:则和方法每年制定】一次:不同区位的房地产市!场评估指导价—。格报市政《府批:准公告后执行物价部!门制定房地产评【估指导价格》。前应当组织召开【听证会听取》。各方面的意见房地】产,。评估指导《价格应当《确定:最低价格住宅房屋评!估价格低《于指导价格最低价格!时按指导价格确定】最低价格补偿;非住!。宅房屋按《评估价?格补偿
!。
第二十四【条 房屋扩迁—管理部门发布—房屋拆迁通告时应】。当向:拆迁人、被拆迁人提!供两个?以上:具有评估资》格的房地《产评:估机构任其选择拆迁!人、被拆迁人也【可以:选择其?他具有?评估资格的》房地产评估机构 】
第!。二,。十五条 拆迁人、】被拆:迁人应当《自房:屋,拆迁通告发布之【。日起5日内作出选择!一方拒不选择评估】。机构的视为放弃【选择权由另一方【选择的?评,估机构评估
【。
— ,第二十六条 【拆,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!同一评估机构的共】同签订委托协议【评估费有《由,拆迁人支付》拆迁人或被》拆迁人对评估结【果有争议的可以委托!具有评估《资格的其他评估机构!重新时行评估两个评!估结果在省规—定的误差范围—之内的执行原评【估结果评估结—果超过省规定—的误差范围拆迁当事!人可以协商解决协】商不能解决》的经:当事人申请》由房屋拆迁》管,理部:。门组织评估专家对】评估:结果进行裁》定
第》二十:七条 拆迁人与】被拆迁?人分别选择评估机构!。。的拆迁人《、被拆迁人分别与所!。选定的评估》机,构签订?。委托协?。议评估费用分别【由,委托方支付两—个评估?结,果在省?规定的误差范—围之内?的,执行被拆迁人委托评!估机构的《评估:结果两个评估—结果:超,过省规定的误差【范围的?拆,迁当事?人可:协,商解决协商不—能解决的经当事【人申请由房屋—拆迁管理部门组【织,评估专家对评—估结果进行裁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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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八条 拆】迁人与被拆》迁人:对,被拆迁房《屋补偿金额协商一致!的,可以不对被拆迁房屋!进行评估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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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》拆迁补偿《与,。安置
第—二十九条 拆迁】人应当依照本办法】规定对被拆迁人【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!筑和超过批准期限】的临时建筑不予补】偿,违章建筑由城—市,规划管理部门予以】认,定;拆?。除自建自用》的有合法批建手续的!临时建筑按房屋【所在的方位相同结】。构、相同标准的有】。照房屋评估价格平】。均值的2《0%--30%【给予:补偿
》
《 第三十条 房【屋拆:迁可以实行货—币补偿也可以—实行产权《调换拆迁非公—。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!和因城?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!的房屋不作产权调换!由拆迁?人给予货币》补偿
【
第三十一】。条 : 对被?拆迁房屋的》建,筑面积?和房屋用《途的认定《以房屋管理部门【颁发的房《屋所有?权证标注的面积和用!途为准;房屋所【有权证未标注的以】产籍登?记卡标注的面积和用!途为准
—
? 第三《十二条 《 实行货《币补偿的金》额,按房地产评估—机构的评估结—果确定的标准由拆迁!人给予补偿 —
— 第三十三条【 被拆迁人选择】产权调换的有权【要求拆?迁人提?。供的安置用房的建筑!面积:不少于被《拆迁房屋的建筑【面积拆?。迁人:和被拆迁人应当按】照被拆迁房屋的补】偿金:额,和提供安置用房【的价格?结,算产权调换差价
!
第三十!四条:。。 被?拆迁人对《拆迁人在拆》。迁范围内建设—的与所拆房屋具有】相,同用途的商品—房屋享有优先选择】权
—
第三十五】条 被拆迁房【。屋属于直管房—或单位自管公房【的承租人享有按房】改,政策购房的》权利承租人向房屋所!有人支付按房改筑策!计算的?购,房款后拆迁人—对承租人进行—补偿承租人不支付房!改购房款的》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!房屋实行产权—调换被拆迁》人用产权调换后【的房屋对承租人进】行安置被拆》迁的房屋产权—单位:不明确的由房产管理!部门代管并》按前款规《定,负责房改代售
【
第三!十六:条 拆《迁租凭房《屋,。被拆迁人与》房,屋,承租人解除》租费:
第三十七【条 ?拆迁住?。宅房屋拆迁人应【当,按照下列标准给【予被拆迁人或房屋】承,。租人支付补助费
】
《。。 (一)搬【迁补:。助费每户300【元;
— , (二)《在约定的搬迁过渡期!限内非采暖期每户】每月100元采暖期!间每月180元【临时安置补助费;实!行货币补偿或被【拆迁人、《房屋承租人》使用了?拆迁人提《供的周转房的拆迁】人,不支付?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!人向被拆《迁,人或房屋承》租人支付拆》迁补助费、临时安】置补助费以房屋产】权证(公房》。使用证)或房—。屋租赁协议作为【按户支?付的依?据
?
第三十八条【 拆迁人》不得擅?自延长过《渡期限周《转房的使用人应当】按时腾退周转房因】拆迁人的责》任延长过《渡期限?的由拆迁管理部门】予以警?告并由?拆迁:人发给被拆迁人或】房屋承租人超—。时安置?补助费具体标准【是,延长3?。个月以下《的加:发1倍延长3个月】以上6?个月以下加发2倍延!长6个月以上12个!月,以下的加发3倍延长!得超过12个月 !
第》三十九条《。 拆迁非住宅房】屋拆迁人应当根【据,设备拆装《、运输所发生—的费用支《付,般迁补助费;对无】法恢复使用的设【备应:当按照重置价格【结合成新《程度给补《偿拆:迁,。非住宅房屋给被拆迁!人或房屋《承租人造成停—产,。、停业的由拆迁【人,。按照被拆迁》房,屋的建筑面积每平】方米按下列标准给】予一次性《补助
《单位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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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】 房:屋用途
《。
》营业
— 生产
— :。 办公《
: : 公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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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仓储
】 其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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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】迁人:与被拆迁《人或承阴人就补助标!准,达成一致的按—。协商标准执行—
— 第四十》条 用于拆迁安置】的房屋必《。须,符合有关法律、法】规的规定符合有【关技术、质量标准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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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第四十一条 建!设,行政主管部门—在,审查施工图设计文】件时发?现拆迁安置用房布】局、设施设》计不:合理等损害被拆【迁人:利益的应当》提,。出书面?意见由房屋拆—迁管理部《。门监督修改》拆迁人?不得擅自变动修【改后的设《计
第四】。十二条 被拆—迁房屋在拆》迁通告?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有!。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!迁人提出补偿—、安置方案报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—批准:。并,向公:证,机关办理证》据保全后实施—拆迁;?。
【(一)产权或者使用!权纠纷尚《未解决的;
! (二)产【权人下?落不明的; —
》 (三)《房屋共有人不—能协商?达成一致意见的 】
第》四十三条《 拆:迁人对没有》经济来源《、所拆?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低!于1.5万元无其】他住房的被》拆迁人?。拆迁人?应当提供不小于原房!屋面积和不低于原房!。屋质:量的住房《对被:拆迁人予《以安置所提供的房】屋与原房屋面积相等!部分不结算差—价超出部分面积【被拆迁人不享有产】权拆迁人提供—的安置住房应—当在城市规划区内】可以是拆迁范围内也!可以:是拆迁范《围以外的《。房屋;房《屋类型可以是成套】房也可以是非—成套房被拆》迁人不接受拆迁人】提供的安置用—房拆迁人按原房【屋的:评估予补偿后—不再承担《安置义务《
第《五章 法律责任
!。。
第四十四条 【违反本?办法规定《。未取:得,房屋拆迁《许可证擅自实施拆】迁的由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责令停止【拆迁给?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!房屋建筑面积每【平方米20》。元以上50》元,以下的罚款
】。
第四十五!。条 :拆迁人违反》本办法规《定以欺骗手段取【得房屋拆《迁许:可证:的由房屋《拆迁:管理部?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!证并处拆迁补—偿安置资金1—。%以上3%》以下的罚款
】
《 :第四十六条 拆迁】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!。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责令《停止拆迁给予警【。告
— (一)未》按房屋拆迁许可证】确定的?拆迁范围实施—房屋拆迁的;
】 , (二)委托不!具有拆迁资》格单位实施的拆【迁的;
! (?三)擅自延长拆【迁期限的
】
:
第四?十七条 接—受委托的《拆迁单位《违反本?。办法规定转》让拆迁业《务的由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责令—改正没收违》法,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!。拆迁业务《费25%以上5【0%以下的罚款
!
第四十八条 ! 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违—反本办法规定—核发房屋拆》迁许可证以及其他】批准文件的不—履,行监督管理》职责的对违法—行为不予《查处的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。直接责任人》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;情节严重致—使公共财产、—国,家和人?。民利益遭《受重大 损失构成犯!罪,的,依,法追究刑事责—。任
—第,四十九条 被拆迁人!或,承租人在房屋拆迁活!。动中阻?碍、:干扰:房屋拆迁工作—正常进行的由公【安机关依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治安管【理处罚?条例的规定予以处】罚
《。
第五十条— 当事人对行政处】罚不服的可依—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!起行:政诉讼?
第《六章 ?附则
《第五十一条 在我市!城市规划区》外国有土地》上及县城《和建制镇实》施房屋拆《迁,并需要对被拆—迁人补偿《、安置?的参照本办法执【行
?第五十二条 本办】法由辽源市城市房】屋拆迁安置管—理处负?责解释
第—。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!200?2年5月1》日起实行市政府【1999年》9月23日》。发布的辽《源市城?。。市房屋扩《迁安置管理实施办】法同时废《止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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