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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: 辽源?市城市房屋拆迁管】理实施办法》 ? 第一章 总则 !。。。第一:。条 为了加强对【。城市房屋《拆迁的管《理维: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!的合法权《。益保:。障建设项目顺利进】行推动城市》建设:发展根?据吉林省城市房屋】拆迁管理条》例结合我市实—际制:定本办法 【 ? 第二条 【凡在我市城》。市规划区内国—。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!迁并需?要,对被拆迁人》进地补偿《、安置?的,适用本办法 】 第】三条 城市房屋拆!迁必须符《。合城:市规划?有利于城市旧—区改造和生态改善】保护文物古迹 】 , 》 第四?条 拆迁人应当】依照本办法的—规,定对被拆迁》人给予?补偿、?安置;被拆迁人应】当在搬?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!  ?  :。 本办法所称拆迁】人是指?取得:房屋拆迁许》可证的?单位 》     本办法】所称被拆迁人—是指被拆房屋—的所有人 — ? 第五条《 市城《市房屋拆迁》安置管?理处主管我市城市】。房屋拆迁《管理工作对我市行政!区域内的《城市房屋拆》迁工:作实:施监督?管理:公用、房产、—公,。安、供电、》国土资源有关部门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!定各司其职》各尽其责密切配【合保证?房,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!利,。实施 》第二:章 : 拆迁管理 】第六条 拆—迁,房屋:的单位取得房屋【。拆迁许可证方可实】。施拆迁 ! : 第七条《 申?领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的应当《向房屋所在》地,的市、县房屋拆管】理部门?提交下列资料 【 ?     (一【),拆迁计划和拆迁方】案; 【    (二)建】设项目批准文—。件; ? 《    (三)【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拆迁位置通—知,书; —     》(,四,)国有土地》使用权批准》文件:。; 》     》(五)办《理存: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!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!金存储证明拆—迁补偿安置资金【的存款?应当不少于迁—房屋总建 筑面】积乘以上一年同类地!段、同类性》质房屋的地产—市场评估指导价【其中拆迁《人用于?。。产权调换的》房屋可以折》价计:入拆:迁人实施房》屋拆迁的补偿—安置资金应当—全部用于房屋拆【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!。作他用办理拆—迁补偿安置资金存】款,业,务的金融机构应【当将拆迁人支—付拆迁?补偿:安置资金情》况报市房屋拆迁【管,理部门 【第八条 拆迁—计划应?当包括?。拆迁范围、方式【、拆迁期限工—。程开工、竣工时【间等内容 —    【拆迁方案《包括下列内》容  【   (一》)被:拆过:房屋状况(房屋使】用性质、使用—年限、?产,权归属、面积—、楼层、朝向、【区位、结构形—式等); 】     (二【)各种补偿和补助】费用概算; 【。  《 ,  (三)产权【调换房?屋安置标准和地点】;  【   (四)临时】过渡方式及其具体措!施 】第九条 房》屋拆迁管理产权部】。门应当自收到房【屋拆:迁申请?之日起30日内对】申请事项《进行审查;》经审查?符合:条件的核《。发房屋?拆迁许可证 ! 第《。。十条 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在发放房【屋拆迁许可》证的同?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!可证中载明的拆迁】人、拆迁范围、拆迁!期限等?事项以房屋》拆迁通告的形式予以!。公布拆迁人应—当及时将通告内容告!知被拆迁人 — ? 第《十一条? 拆迁人应当委托】具有:拆迁资?格的单位《实施拆迁《取得省建设行政【主管部?门,批准具有《拆迁资格的》拆迁人也可自—行实施?拆迁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不得作为拆】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!委托 】 第十二条【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!应,当向:被,委托的拆迁单位出】具,委托书并订立拆【迁委托合同拆迁人】应当自拆迁委托【合同订立之日起15!日内将?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!拆迁管?理部门鉴证》。和备案被委托—。拆,迁,单位不得转让拆【迁业务进行下—列活动 《。  :  : (一)新》建、:扩建、?改建房屋; !     (二)】改,变,房屋和土地用途【; :   — , ,(,三)租赁房屋 ! ,     》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应当就前【款所列事项书面通】。知,有,关部门停办相关手续!暂停期限最》长不得超过1年【;拆迁人需要延【长暂停期限的—必须经房屋拆迁管】理,。部门批准延》长,。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!年 ? 第十四】条 拆迁《人与被拆迁人应当】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!补偿方式和补偿【金,额,。、产权调换用房面】积和地点、拆迁期限!、拆迁过《渡方式和过渡期限】等,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!置,。协议拆迁租赁—房,屋,。的拆迁人《应当:与被拆迁人、房屋】承,。租人订立《拆迁补?偿(补助)协—议 : ,。 , : 第十五条— 房:屋,拆迁管理部门—代管房屋需要拆迁】。的拆迁补偿安置协】。。议,必须经公证机—关公证?并办理证据保全 ! 《 第十六条 拆迁】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!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!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!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!依法向市仲裁委员】会申请仲裁或依法】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!期间拆迁人》可以依法申》请人民法院先—予执行 】 第?十七条 拆迁人与】被拆迁人《或者拆迁人、被拆】迁人与房屋承租【人达不成拆迁补偿】安置:协议的经当》事人申请由》房屋拆迁管理部【。门裁决房《屋拆迁管理部门是】被,拆迁人?。的由同?级,人民:政府裁决裁决应当】自,收到申请之日起30!日内作出当》事人对裁决不—服的:可以:。自裁:决书送?达之日起3个月【内向人民法院—起诉拆迁人》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!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!偿(公证提存)【。或者提供拆》迁,安置用?房、周转用户的【。诉讼期?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!。 第十!八条 被拆》。迁人或者房屋承【租人在裁决》搬迁期限内未搬迁】的由市人民》政府责?成有关?部门强制拆迁或者】由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?依法申?请人民法院强制拆】迁实施强制》拆迁前拆迁》人应当就拆除房【。屋的:有关事项向公证【。机关办理《证据保全《 第十!九条 拆《迁中涉?及军事设施》、教:堂、寺庙、文物古】迹等房屋《的应依照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的规定办】。理 《 第二十【条 尚未完成拆【迁,补偿:安置的建设项—目转让的应》当经:房屋拆?迁,管,理部:门同意?原拆迁补偿安—置协议中有关权【利、义务随》之转移给受让人【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!。应,当,。书面通知《被,拆,迁人并?自转:让合:同签订?之日起30》日内予以通告 ! , 第二十一条】 房:屋拆迁管理部门应】。当建立健全拆迁档】案管理制《度加强对拆》迁档案?资料的管理拆—迁人应当及》时妥善地整理、【保管好?有关:拆迁资料在完—。成拆迁后30—日内向市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移交—拆,迁档案资《料并定城建档—案馆移交 第【三章 拆迁补偿评!估管理 《 第?二十二条 被—。拆迁房屋的价格应当!根据被拆《迁房:屋的区位、用途、建! 筑面积等因素】结合:。房地产评《估,指导价格确定 】 —第二十三条 市【物价部?门应当会《同市建设、房产【、国土资《源等部门按》照省确?。定的原则和方法每】年制定一《次不:同区位的房地—产市场评《估指导价格报—市政府?批准公告《后执行物《。价部门?制定房地《产评估指导价格【前应:当组织?召开听证会》听取各方面的意见】房地产?评估指导价格—应当确定最低价格住!。宅房:屋评:估价格低于指导价格!最低价格时按指【导,价格确定最低价格】补偿;非住宅房屋】。按评估价格补偿 】 : ?。 : 第二十四条 【房屋扩迁管》理部门发布房—屋拆迁通告时应【当向拆迁人、被拆】迁人:提供两个《以上具有评估资【格的房地产》评估机?构任其选择拆迁【人、被?拆迁人也可以选择其!他具有评估》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!构 】 第二十五条 】。拆迁人、被拆迁人应!当自房?。屋拆迁通告》发布:之日:起5日内作出选择】一方:拒不选择评估机构】的视为放弃》选择权?由另一方选择—的评估机构评估 】 第!二十六?条 拆《迁人与被《拆迁人选择同一【评估机构的共同签】订,委托协议《评估费有《由拆迁人支》付拆:迁人或被拆迁人【对评估结果有争议】的可:以委托具《有评:估资格?的其他评估机构重】新,时行评估两个评估结!果,在省规定《的误差范围之内【的执:行原:评估结?果评估结《果超过省规定的误】差范围拆迁当—事人可?以协商解决协商不】能解决的《经当事人申请由房】屋拆迁管理》部门组织评估专家】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! 第《二,十,。七条 拆迁人【与被拆迁人分—别选择评估》机构的拆迁人、被】拆迁人分别与所【选定的评估机构【签订委托《。协议评估《费用分别由委托方支!付两个评估》结果在省规定的【误差:范围之内的执—行被拆迁人委—托评估机构》的评估结果两—个评:估,结果超过《省规定的《误差:范围的拆迁当事人】。可协商解决协—商不能解决的经当】事人申请由房屋拆】迁管理?部门组?织评估专《家对评估结果进行】裁定: —第,二十:八条 拆》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!拆迁房屋补偿金额】协商一致的》可以不对被》拆迁房屋进行评估】 第?四章 拆《迁补偿与安置 【 第二十九条 】 ,拆,迁人:应当依照本办法规】定对:被拆迁?人,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!筑和超过批准—期限的临时》建筑不予补》偿违章建筑由城【市规划管《理,部门予以认定;拆】除自建自用的有合】。法批建手续的—。临,时建筑?。按,房屋所在《。的方位相同》结构、相同标准的】有照房屋评估价【格平均值的2—0%--3》。0%给予补偿 【 , , 》第三十条 房屋【拆迁可以实行—货币补偿《。也,可以实行产权—调换: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!的附属物和》因城市基础设—施建设拆迁的房屋】不作产权《调换由拆迁人—给予货币补偿 【 — 第三十一条 】 对被拆迁房—屋的建筑《面积和房屋》用途的认定》。。以房屋管理部门颁】发的房屋所有权证】标注的面积和用【途为准;房》屋所有权《证未:标,注的以产《籍登记卡标注的【面积和用途为—准 ? —。第三:十二条 实—行货币补偿的—金额按房地产评估】机构的评《。估,结果确定的》标准由拆迁人给【予补:偿, ,。。 【 第三十《三条 ? 被拆迁人》选择产权调》换的有权要》求拆迁人提供—的安置用房的建【筑面积不少》于被拆?迁房屋的建筑—面积:。拆迁人和被拆迁人】。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!的,。。补偿金额和提—供安置?用,。房的价格结》算,产权调换差》价 】 第三十四》。条 被拆迁—人对拆迁人》在拆迁?范围内?建设:的与所?。拆房屋具《有,相同用途的商品【。房屋享有《优先选择权》。 : : ,。 : 第三十》五条 被拆迁房】。。屋,属于直管《房或单位自管—公房的承租》人享有按《房改政策购房的【权利承?。租人向房屋所—有,人支付按房改—筑策计算的购房款后!拆迁人对承租人进】行补:偿承租人不支付房】改购房款的拆迁【人应当对被》。拆迁房屋《。实行产?权调换被拆迁人用产!权,调换后的房屋对承】租,人进行安置被拆迁】的房:屋产权单位不明确的!由房产管理》部门代管并按—。前款:规定负责房》改代售 《 : 第三十六!条 拆迁》租凭房屋被拆迁【人与房屋承租—人解除租费 — 第三十七条【 拆迁住宅—房屋拆迁《人应:当按照下列标准给】。予被拆?。迁人或?房屋:承租人支付补助【费 《   ?。  (一)搬迁【补,助费:每户300元; 】    《 (二)在》约定的搬《迁过渡期《限内非采暖》。期,每户每月《100元《采暖期?。间每月180元临时!安,置补助费;实行【货币补?偿或被拆迁人、【房屋:承租人使用了—拆迁人提供》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!。支,付临时安《置补:助费拆迁人向—被拆:迁人或房屋承租人】支付拆迁补》助费、临时安置补】助费以房《屋产权证(公房【。使用证)或房—屋租赁协议作为【按户支?。付的:依据 ? , 第?三,十八条 《 拆迁人不》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!。周转房?。。的,使用人应当按—时腾退周转房因拆】。迁人的责任延—长过渡?期限的由拆迁管【理部:门,予以:警告并由拆迁人【发给:被拆:迁人或房屋承—租人超时安》。置补助费具体—标准是延长3个月以!下的:加发1倍《延长3?个月以?上6个月以》下加发2倍延长6个!月以上1《2,个月以下的加发【3倍延长得超—过12个月》 《 :第三:十,九条 拆迁非【住宅房?屋拆:迁人应当根据—设备拆装、运—输所发?生的费?用支付般迁补助费;!。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!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!结合成新程》度给补偿拆迁非住宅!房,屋给被拆《迁人或房屋承租人】造成停产、》停业的?。由,拆迁人按照被—拆迁房屋的建—筑面积每平方米【。按下列标准给予一】次性补助 —单位元 》 》 , 房屋用【途 —。 营业 》。 《生产: ? 办《公 公益! —仓储 其!它 《 : ? 》 土地?类型 》。 :   【。 , , , 》。 一类 — , 21-24【。 19】-22 【 17-19【 ? ?17-19 !。 15-17 ! 17-【19: 》。 ? ? : 二:类 《 1《9-22 》 《。 18-2》0 : 《 16-18— 《 16-18 】 《 14-1》5 ? 16—-1:8 — !三类 】1,7-20 — 17-19!。 —16-?18 — :。16:-18 !14-15 【 16-1】8 ! : 四类— , 》16:-19 !16-?18 《 ? 15-17— 15】-,17 》 ?13-?14 》 : 15-《17 《 》。 》 五类 》 ? 15-18 】 , 《15:-1:7, 1【5-17 【。 15》-1:7 — 13-《14 — 15《-17 !    》 拆迁人与被—拆迁:人或:承阴:人就补助标》准达成一致的按【协商:标准执行 】 《第四十条 用于拆迁!安置的房屋》必须符?合有:关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符合有关技—术,、质量标准 】 第四十【一,条 建设行》。政主:管部:门在审查施工图设计!文,。。件,时发现拆迁安置【用,房布局、设施—设计不合理等损害被!拆迁人利《。益的应?当提出?书面:意,见由房?屋拆迁?管理:部门监?督修改拆迁人不【得,擅,自变动?修改后的设计 【 第四—十二条 被》拆迁房屋在》拆迁通告规定—的拆迁期限内有下列!情形之?一的由拆《迁人提出《补偿、安《。置方:。案报房屋《拆迁管理部门批【准,并,向公证?机关办?理证据保全》后实施拆迁; 】 ,    (》一)产?权或者使用权纠纷】尚未解决的;— ?    (二)【产权:人下落不明的;【  《 ,  (三)房屋【共有人不能协商【达成:一致意见《的 》 ,第四十三《条 拆迁人对没【有经济来源、—。所拆迁房屋的—评估价格低于1.5!万元无?。。其他住房的被拆迁人!拆迁人应当提—。供,不小于原《房屋面积和不低于】原房屋质量》的住房对《被拆迁人予》以,安置:所提供的房屋与【。原房屋面积相—等部分不结》算,差价超出部分—面积被拆迁人不享有!产权拆迁人提供的安!置住房应《当在城?市,规划:区内可以是拆—。迁范围内也可以是】拆迁范围以外—的房屋;房屋类型可!以是成套房也可以】是非成套房》被拆迁人不接—。受拆迁人提供的安】置用房拆迁》人按原?房,屋的:评估予补偿》。后不:再承:担安置?义务 第—五章: 法律?责任 《 第四十《四,条, 违反本办法规定】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!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!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责》令停止拆迁给予【警告并处已经拆【迁房屋?建筑面积《每,平方米20》元以:上50元以下—的罚款 —。 》第,四十五条 拆迁人违!反本办法《规定:以欺骗?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!。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吊销房—屋拆:。迁许可证《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!金1:%以上3%》以下的?罚款 《 【第四十六条 拆迁人!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房—屋拆:迁管理部门责令停】止拆迁给予》警告     】(一)未按房屋【拆迁许可《证确定的《。拆迁范围实》施房屋拆迁的—;    — (二)委托不【具,有拆迁资格》。单位实施的拆迁的;!     】(三)擅自延长拆迁!期限的 !。 第四十七条 【 接受?委托的拆迁单位【违反本?办法规?定,转让拆迁业》务的:由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责令改正没收】违法所得并处—合同约定《的拆迁业务费25】%以上50》%以下的罚款— 》第四十八条 — 房屋拆迁》管,理部门违反本—办法规定《核发房屋拆》迁许可证以及—其他批?准文件的不履行监】督管:理,。职责的?对违法行为》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!。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依法给予】行政处分;情节严重!。致使:公共财产《、国家和人》民利益遭受重大 】损失: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【。事,责任 第】四十九条 被—拆迁人或承租人在】房屋拆迁《活动:中阻碍?、干扰房屋拆迁【工作:正常进行的由—公安:机关依据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治安管理》处,。罚条例的规》定予以处罚 】 , 第五十条 当事人!对行政处罚》不服的可依法申请】行政:复议或提起行—政诉讼 第【六章 附《则 ?。第五十一条 —在我市城市规划【区,外,国有土地上及县城和!建制:镇实施房屋拆—迁并需?要对被拆《迁,人补偿、安置的参】照本:办法执行 —第五十?二条 ?本办法由辽源市城市!房屋拆迁安》置管:理处负责解释— 第五十三条【 本办?法自200》2年5?月1日?起,实行市政府19【99年9《月23?日发布的辽》源市城市房屋扩迁安!置,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!止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