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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【。源市城市房》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!
《第一章? 总则
第一条 !。为了:加强:。对城市房屋拆迁的】管理维护拆》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!法权益保《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!推动城市建设发【展根据吉《林省城市房屋拆【。迁管理条例结合【我市实际制定—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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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 凡》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!国有土?地,上实施房屋拆迁并】需要对被拆迁人进】地,补偿、安置的—适用本办法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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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【 城市房屋拆迁必!须符合城市》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!改造和生态》。改善保护文》物古迹
【。 ,
第四条 】 拆迁人应当依照】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!。迁人给予补偿—、安:置;被拆迁人应当在!搬迁期限内完成搬】迁
《 ? ,本办法所称》拆迁人是指取得【房屋拆迁《许可证的单》。位
】 本:办法所称《。被拆迁人《是,指被:拆房屋的所有—人
—。
第:五条 市》城市:。房,屋拆迁安置管理处】主管我?市城市房屋拆—迁管理工作对我【。市行政区《域,内,的城市房屋》拆迁:工作实施监督管理】公用:、房产、公安、供】电、:国,土资:源,有关部?门应当依《照,本办法?的规定?。各司其职各尽其【责密切配合保证【房屋拆迁管》理工作?的顺利?实施
第—。二章 《拆迁管理 》
第六《条, :拆迁:。房屋的单位取得【房屋拆迁《许可证方可》实施拆迁 — ,
第七】条 申领房屋【拆迁许可证》的应当向房屋所在】地的市?、县房?屋拆管理《部门提交下列资【。料,
【 (一)拆迁计】划和拆迁方案; 】
》 ?(二)建设项目批准!文件;
! (三》。)建设用地规划【许可证拆迁》位置通知书》;
】 :(四)国有土地使】用权批准文件—;
! (五)办理存款业!务的:金融机构《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!资金存储证明拆迁补!偿安置资《金,的存款应当》不少:于,迁房屋总建 筑】面积:乘以上一年同类地段!、同类性质房屋的】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!。其中拆?迁人用于产权调换】的房屋可以折—价计入?拆迁人实施房屋【拆迁的补偿安置资】。金应当全部用于【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!不得挪作《他用办理拆迁补偿安!置资金存款业—务的金?融机构应当将拆迁人!支付拆?。迁补偿安置资—金情况报《市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《
第八—条, 拆迁计划应当包】括拆迁?范围、方式、—。。拆迁期限工程开工】、,竣工时?间,等内容
】
拆》迁方案包《括下列内容》 ?
: ? ,。(,一)被拆过房—。屋状况(《房屋使用性》质、使用年》限、:产权归?属、面积、楼层【、朝向、区位、结】构形式等)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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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《)各种补《偿,。和补:助费用概算;—
【 (三)产权调】换房:屋安置标准和—地点; —
? ,。 (四)临时过】渡方式及《。其具体措施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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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《 房:屋拆迁管理产权部门!应,当自收?到房屋拆迁申请之】日,起30日内对申【请事项进行审—。查;:经审查符合条件【的核发房屋拆—迁许可证《 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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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在发放房【屋拆迁许《可,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!。拆迁许可《证,中载明?的拆迁人、》拆迁范围《、拆迁期限等事项以!房屋拆迁通告的【。形式:予以:公布拆迁人应当及时!将,通告内容告》知被拆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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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【 拆迁人《应当委托具》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!施,拆,迁取得?省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批准具有拆迁【资格的拆迁人—也可自行实施拆迁】房屋拆迁管理部【。门不得作为拆迁【人也不得接受拆迁】委托 》
第十】二条: 拆迁?人委托拆迁的应当】向被委托的拆迁【单位:出具委托《书并订立拆》迁委托?合同拆迁人应当【自拆:迁委:托合同订立》之日起?15日内将》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!拆迁管理部》门鉴证和《备案被委托》拆迁单位不》得转:让拆迁业《。务进行下列活动【
(【一)新建、》扩建、改《建房屋; 【
—(二)改变房—屋和土地用途;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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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租赁房《屋
— 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应当—就,前款所列《。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!门停办相关》手续暂停《期限最长不得超过】。1年;?拆迁人?需,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!须经:房屋拆迁管》理,部门批?准延长?暂停期?限不:得超过1年》。 ,
第十】四条 拆迁人与【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!办法的规定就补【偿方式和补偿金额】、产:。权调换用房面积【和地点、拆迁期限、!拆迁过渡方式和过渡!期,限等事项订立拆迁】补偿:。安置协议《拆迁: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!当与被拆迁》人、房屋承租人订】立拆迁补偿(—补助:。)协议 》
第十【五条 房《屋拆迁?管理部门代管房屋】需要拆迁的拆迁补】偿安置?协,议必须?经公:证机关公证》。并办理证据保—全 ?。
第十六】条 拆迁补》偿安置协议订—。立后被拆迁》人或者?房,屋承租人在搬迁【期限内?拒绝搬?。迁的拆迁人可以依】。法向市仲《裁委员会申请—仲裁或依法向—人民法?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!人可以依法申请【人,民,法院先?予执行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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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七条 拆迁人与被】拆迁人或者》拆迁人、被拆迁人】与房屋?承租:人达不成《拆,迁补:。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!人申:请由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裁决房【屋拆迁管理部—门是被拆《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!府,。裁决裁决应当自收】。到申请?之日起30日—内作出当事人—对裁决不服》的,。可以自裁决书送达】之,日起3个月内向人】民法院起诉》拆,迁人:依照本办法规定已】对,被拆迁人给》予货币补偿(—公证提存)或者提】供拆迁安置用房、周!。转用户的诉讼—期间不停止拆—迁的执行
】
?第十八条 被—拆迁人?或者房屋承租人【在裁:。决搬迁期限内未【搬,迁,的由市人《民政府责成》有,。关,部门强制拆迁或者】由房:屋,拆,迁管理部门》。依法申?请人民法院》强制拆迁实施强制】。拆迁前拆迁人应【当就拆除房》屋,的有关事项向公【证,机,关办理证据保全 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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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 拆迁?。中,涉及军事《设施、教堂、寺庙】、文物古迹等房屋】的应依照《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?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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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条 尚未完成拆【。迁补偿安《置的建设项目转【让的应当经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!。协议中有关权—利、义务《随之转移给受让【人项目转让人和【受让人?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!人并自转让合—同签订之日起30日!内予以通告
!。。
第《二十一?条 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应当》建立健全拆迁档【案管理制度加强对】。拆迁档案资料—的管:理拆迁人应当及【时妥善地整》理、保管好》有关:拆,迁资料?。在完成拆《迁后30日内—。向市房屋拆》迁管:。理,部门移交拆迁—。档案资料并定—城建:档案馆移交
第】三章 《拆迁:补偿评估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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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》条 被拆迁房屋【的价:格应:当根: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!、用途、建》 筑面积等—因素结合房地产评】估指导价格》确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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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二十三条 市物价】部门应当会》同市建设、》房产、国土资源等部!门按照省确定的原则!和,方法:每年制定一次不同区!位的房地《产市场评估指导【价格报?市政:府,批准公告《后,执行物价部门—制定:房地:。产评估指导价格前应!。当组织召开听证会】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房!地产评估指导价格应!当,。确定最低价格住宅房!。屋,。评,估价格低《于指导价格最低【价格时按指》导价:格,确定最低价格—补偿;非住宅房屋】按评估价格》。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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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十四条 》房屋扩迁管理部门发!。布房屋拆迁通告时】应,当向拆迁人》、被:拆迁:人提供两个以上具有!评估资格的》房地产评《。估机构任其选择拆迁!人、被拆迁》人也可以选择—其他具有评估资格】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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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五条 拆《迁人、被拆迁—人应当自房屋拆迁】通告发布《之日起5日》内作:出选择一方拒不选择!。评估机?构的视为放弃—。选择权?由另一方《选择的评估机—构评估 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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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六条《 拆迁人与被拆】迁人选择同一评【估,机构的共同签订委托!协议评?估费有由《拆迁:人支付拆迁》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!。结果有争议的—可以委托具有评估】资格:的其他评估机构重】新时行评估两个【评估结果在省规定的!。误差范围之》内的执?行原评估结果评估】结果超过省》规定:的误差范围拆迁当事!人可:以协商解决》。协商不能解决—的经当?事,人申请由房屋—拆迁管理部门组【织评估专家对评【估结果进《行裁定
第二】十七条 拆迁人与!被拆迁人分别选【择评估机《构的拆迁人、被拆迁!人,。分别与所选定的评估!机构签?。订委托?。协议:评,估费用分别由—委托方支付两个评估!结果在省《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!的执行被拆》迁人委托评估机构】的评估结果两个评估!结果超过省规定的】误差范围的拆—迁当事人可协商解】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!当事人申《请由房?屋拆迁管理部门组】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!果进行裁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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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】 拆迁《人与被拆《迁人对被拆迁房屋】。补偿金额《。协商一?致的:可以不对被拆迁房】屋,进,行评估
》第,四章: 拆迁补偿与安置 !
第二十九条 !拆迁人应《当依照本办法—规定对被拆迁—人,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!筑和超过《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!不予:补偿违章建筑由城】市规划管理》部门予以认》定;拆除自建自用】的,。有合法批建手续的临!时建筑按房屋所【。在的:方位相同结构、相】同标准的有照房【屋评估价格平均【值的20%--3】。0%给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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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。十条 房屋拆迁【可以实行货》币补:偿也可以实行产【权,调换拆?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!附属物和因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】拆迁的房屋不—。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!给予货币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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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一—条, 对被拆迁房屋的!建筑面积《和房屋用途》的,认定以房屋管理部】门颁:发的房?屋所有权《证标注的面积和用途!为准;房《屋所:有,权证未标注》的以产籍登记—卡标注的面积和【用途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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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十二《条 : 实行货币补偿【的金额按房》地产评估机构的【评估结果《确定的标《准由:拆迁人给予》补,偿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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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:三,条 被拆迁人【。选择产权《调换的有权要求【拆迁人提《供的:安置用房《的,建筑面积不少于【被拆迁房屋的建筑】面积拆迁人和—被,拆迁人应当按照【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!额,和提供安置用房的价!格,结算产权调》换差价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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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!条 被拆》迁人:。。对拆迁人在拆迁范围!内建:设,的与:所拆房屋《具有相同用途—的商品房屋享—有优先选择权
!。
第【三十五条 》 被:拆迁:房屋属于直管房或】单位:自管公房的承租【人享有按房》改政策购房的权利】承租人向房屋所有人!支付按房改筑策计】算的:购房款后《拆迁人对承租—人进行补偿承租人不!支付:房改购房款的拆迁】人应当对被拆—迁房屋实《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!用产:权,调换后的房屋对承】租人进行《安置被拆迁的—房屋产权单》。位不明?确的由房产管理部门!代管并?按,。前,款规定负责房改【代售:
— 第三十六—条 拆迁租凭房】屋被拆迁人与—房屋:承租人解《除租费?
第三十七【条 ?拆,迁住宅房屋拆迁【人应当按《照下列标准给—予,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!人支付补助》费
!(一:)搬迁补助费每户3!00元;
】 (二)在—约定的搬迁过渡【期限内非采暖期每】户每月10》0元采?暖期:间每月?180元临时—安置补助《费;实行货币补【偿或被拆迁人、房】屋,承租人使用了拆【迁人提?供的周?转房的拆迁人—。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!费,拆迁人向被》拆迁人或房屋承租】人支付拆《迁补助费、》临时:安置补助费以房屋产!。权证(?公房:使用证)或房屋租赁!协议作为按户支【付,的依据
【第三:十八条 拆迁人】不得擅自延长—过渡期限周转房的】使用人应当按时腾】退周转?房因拆?。。迁人的责任延长【过渡:期限的由拆》迁管理?部门予以警告—并由拆迁人发给【被拆:迁人或房屋承租人】超时安?置补助费具》体标准是延长3个月!。以下的加《。发,1倍:延长3个月》以上6个月以—下加:发2倍延长6个月】以,上12个月以—下的加发3倍延【长得超过1》。2个月
】
第三十九条 拆!迁非住宅房屋拆【迁人应当根》据设备拆装、运输】所发生的费用支【付般迁补助费—;,对无法恢《复,使,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!置价格结合成新程度!给补:偿拆迁?非,住宅房?屋给被拆迁人—或,房,屋承租人造成停【产、停业的由拆【迁人按照被拆迁房】屋的建筑《面积每平方》米按:下列标准给予—。一,次性补助
单位】。元
》
房!屋用:途
【营业
】生产
《 ? 办公
》 公益
】 ? 仓储
】 其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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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土地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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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《 一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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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19-22》
《 :1,。7-1?9
17!-19
》。 1》5-17
! 17-1》9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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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二类《
》 19-22
【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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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
! 三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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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7-19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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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1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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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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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】四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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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15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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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13-14
! 15-【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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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】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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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
1—5-17
》
15【-17
】 15-17
【
1—3-14
【。 15-—1,。7
? :。
拆!迁人与被拆迁人【或承阴?人就补助标准达【成一致的按协—商标:。准执行
【
第四十条 !用于拆迁安置—的,房屋必须符合—有,关法律、法规—。的规定符合有关技术!、质量?标准
《
第四十】一条 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在—审查施工图设计【文,。件时发现拆》迁安:。置用房布局、设施设!计不合理等》损害被拆《迁人利?。益的应当提出书面】意见由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监督修改【拆,迁人不得擅》自变动修改后—的设计
【
第:。四十二条 被拆迁房!屋在拆迁通》。告规定的拆迁期【限,内有下列情》。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!出补偿、安置—方案报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批》准并向公《证机关办理证—据保全后《实施:拆迁;
》
: , (一《)产:权,或者:使用权纠纷》尚未:解,决的;
】 :(二)产权人下落不!明的;
! (三?)房屋共有人—不能协商达成—一致意见的 —
第》四十三条 拆迁【人对:。没有经?济来源、《所拆迁房屋的—评估价格低于1.5!万元无其他住房的被!拆迁人拆迁人应当】提供不小于原—房屋面积和不低【于原房屋质量—的住:房对被拆《迁人予以安》置所提供的》房屋:与原房屋面》积相等?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!部分面积被拆迁人不!享有产权拆迁—。人提供的安置住房】应当在城市》规划区?内可:以,。是拆:迁,范围内也可以是拆】迁范围以外的房屋】。;房屋类型可—。以是成套《房也可以是非成套房!被拆迁人不接受【拆迁人提供的安【置用:房拆:迁人按?原房屋的评估予补】偿后不再《承担安置《义务
第—五章 法律责任 】
第?四十四?条, ,违反:本办法规定未—取得房屋拆迁—。许可:证擅:自实施拆迁的由【房,屋拆迁管《理部门责令停止拆】迁给予警告并处已】经拆迁房屋建—筑面积每《平方米20元以上5!0元以下的罚款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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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五条 》拆,迁人:违反本办法规定以】欺骗手段取得—房屋拆迁许可证【的由房屋拆迁—管理部?门,吊销房?。屋拆迁许可证并【处拆迁?补偿安置资金1【%以上3%以下【的,。罚款
— ,
? 第四十六条— 拆迁人违反本【办法:规定: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?由房屋拆《迁管理部《门责令停止拆迁【给予警告《
》 (一)未按—房屋拆迁《许,可证确定的拆迁范】围实:施房屋拆迁的;
! : (二)委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单!位实施的拆迁的;
!
—。 (三)擅自延长】拆迁期限的 —
《。。。
第四十》七条 《接受:委托的拆迁单—位违反本办法规【。定转让拆迁业务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!法所:得并:处合同?约定:的拆迁业务费—25%以上50【%以下的罚款
】
?第四:十,八条 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违》反,本办法规定核发【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!其他:批准文件《的不履行监督管理职!责的对违法行—为不予?查处的对直》接,负责:的主管?人员和?其,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!给予:。行政处分;情节【。严,重致使?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!。民利益?遭受重大 损—失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
!
?。第四:十,九条 被拆迁人或】承租:人在房屋拆》迁活动?中阻碍、干扰—房屋拆?迁工作正《常进行?的,。由公安机关》依据中华《。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!处罚
第五!十条 当《事人对行政处罚【不服的可依》法申请?行政复议或》提,起行政诉讼
【
第:六章: 附则
第五【十一条 在》我市城市规》划区外国有土—地上及县城和建制镇!实施房?屋拆:迁并需?要对被拆迁人补偿、!安置的参《照,本办法执行
第】五十二条 本办法】由辽源?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!管理处负责》解释
?
第五十三条 本办!法,自2002年5【月1日起实》行市政府1999年!9月2?3日发布的辽—源市城市房屋扩迁】安置管理实》施办法同时废—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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