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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辽源市城市房屋【拆迁:管,理实施?。办法:
第一章 总!则,
第?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!市房屋拆迁》的管理维护拆迁人】和被拆迁人的合法】权益保障建》设项目?顺利进行推动城市建!设发展根据吉林省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】条,例结合我《市,实际制定《本,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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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条 凡在我市!城市:规划区内国有—土地上实施房屋拆】迁并:需要对?被拆迁人进》地补偿、安》置的适用本办法【 ,。
【 第三条》 城市房》屋,。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!划有利?于城:市旧区改造和—生,。态改善保护文物古】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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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拆迁《人应:当依照本《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!人,给予:补,偿、安置;被拆【迁人应当在》。。搬迁:期限:。内完成搬迁 —
本办法!所称拆?。迁人是?指取:得,房屋:拆迁许?。可证的单《位 : ,
本办法!所称被拆迁人是【指被拆房屋的—所有人
】
第五?条, 市城市房屋拆迁!安置管理处主管【。我,市城市房屋拆—迁管理工作对—我市行政区域内的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!施监督管理公用、房!。产、公安《、,供电、国土资源【有关部门应当—依照:本办法的规》定各司其职各—尽其责密切配合保】。证房屋拆《迁管:理工作的顺利实施】 ,
第二章 拆迁!管理 ?
第六条》 拆迁房屋的单位!取,得,。房屋拆迁许可证方】可实:施拆迁 —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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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七条 》申领房屋拆迁许可】证的应当向房—屋所在?地的市、县》房屋:拆,管理:部门提交下列资料】
!(一)拆迁计划【和拆迁方案》;
】 (二《。)建设项目批准文】件;
】 (三)建设】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!。位置通知书》;,
【。 (四)国有【土地使用权批准【文件;
】 (五)办理!存,款业:务的金融《机构出具的》拆迁:。补偿安置资金存储证!明拆迁补偿安置资】金,的存款应当不—少于迁房屋总建 !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同!类地段、同类—性质房屋的地产市场!。评估指导《价其中拆迁人用于】产权调?换的房?屋可以折价计入【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!。的补偿?安置资金应当全【部用:于房:屋拆迁的补偿—安置不得《挪,作他用办理拆—迁补偿安置资—金存款业务的金【融机构应《当将:。拆迁人支付拆—迁补偿安《置,资金情?况报市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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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拆【迁计:划应当包括拆迁范】围、方式、拆迁期限!工程开工《、竣工时间等—内,容 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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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拆,迁方案包括下列内容! ,
】(一)被拆过—房屋状?况(房屋使用性质、!使用年?限、产权归》属、面积、楼层【、朝向、《区位、结构形式等)!; :
》 ?(二)各种补偿和】补助费?用概算;
! (三)【。产权调换《房屋:安置标准和地点;】 :。
(四!)临:时过渡方式及其具】。体措:施
】第九条 《房屋:拆迁管?理产:权部: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!迁申请之日起30】日内对申请事项进】行审查;经审查【符合条?件的核发房》屋拆迁许可证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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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条: 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在《。发放房屋拆迁许【可证的同时应当【将房屋?拆迁许可《证中载?明的拆迁人、拆迁范!围、拆迁期限等事】项,以房屋拆迁通告的】形式予以公布拆【迁人应当及时将【通,告,内容:告知:被拆迁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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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拆迁!人应当委托具—有拆迁资格的单位】实施:拆,迁取得省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批准》具,有拆迁资格的拆迁人!也可自行实施—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不得?作为拆迁《。人也不得接受拆迁】委托:
【 第十二条 【拆迁人?委托拆迁《的应当向《。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!具委托?书并订立《拆,迁,。。委托合同拆迁—人应:当自:拆迁委托合同—订立之日《起15?日内将拆迁》委托合同报房屋拆】迁管:理部门鉴证和备案被!委托拆迁单位不【得转:让拆:迁业务进《行下列活动
—。
》(一)新建、—扩建、改建房屋;】
!(二)改变》房屋和?土地用?途;
! (三)租赁【房屋 《
房】屋拆迁管理部门【应当就前《款所列事项书面通】知有关部门停办相关!手续暂停期限最长】不得超过1》。年;:拆迁人需《要延长暂停期限【的必须经房屋—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!长暂停期限不—得超:过1年?
》
第十四条 拆】迁人与被拆》迁人:应当:依照本办法》的规:定就补?偿方式和补偿金额】、产权调《换用:。房面积和地》点、拆?迁期限、拆迁过渡】方式和?过渡期限等事项订】。立拆迁补《偿安置协议拆迁租】赁房屋?的拆迁?人应当与被拆迁人、!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!补偿(补助)协【议,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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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代管【房,屋需要拆迁的拆【迁,补偿安置协议必【须经公证机》关公证并《办理证据保》全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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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,。六条 拆迁》补偿安置协》议订立后《被拆迁人或》者房屋承租人在搬】迁期限内拒》绝搬迁的《拆迁人可以依法向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!裁或:依法向?。人民:法院起诉诉讼期间】拆迁人可以》依法申请《。人民法?。。院先予执行 】
第十七【条, 拆:迁人与?被拆迁人或者—拆迁:人、被拆迁人与房】屋承:租人达不成拆迁补】偿,安置协议《的经:当事人?申请由房《屋拆迁管《理部:门裁决房屋拆—迁管理?部门是被拆迁—人的由同级人民政】府,裁决裁决应当自【收到申请之日起3】0日内作《。出当事人对》裁决不服的可—以自裁决书送达之】日,起,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!起诉拆迁《。人,依照本办法规定【已对被?拆,迁,人给:予货:币补偿(公》证提存)或》者,提,供拆迁安置用房、周!转用户的诉讼期间】不停止拆迁的执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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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八?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!屋承租?人在:裁决搬迁期限内【。未搬:迁的由市人民政府】责成:有,关部门强制拆—。迁,或者由房屋拆—迁,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!民,法院:强制拆迁实施—。。强制拆迁前》拆,迁人应?当就拆?除房屋的有》关事项向公》证机关办理证据【保全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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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— ,拆迁中涉及军—事设施、教堂、寺庙!、文物古迹等房【。。屋的应依照有关【法律、法《规的规定办理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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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】尚,未完成拆迁补—偿安置的《建设项?目转让的应》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!置协议中有关—权利、义务随—之转移给受让人项】。目,转让人和受让人【应当书面通知被拆】。迁人并自转让合同】签,订之日起《30日内予》以通告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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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一?条 :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。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!案管理?制度加强对拆迁档】案资料的管理拆迁】人应当及时妥善地整!理、保管好有关【拆迁资料在完成【。拆迁后30日—内向市房屋拆迁管】理部:。门移交拆迁档案【资料并定城》建档案馆移》。交
?第三章 拆—迁补偿评估管理【
第二十二条 !被拆:。迁房屋的价格应当根!据被:拆迁房?屋的区位、》。用途、建 筑【面积等因素结—合房:地,产,评估指导价格—确定
! 第二十三条 市物!价部:门应当会同市建设】、房产、国土资源等!。部门按照《。省确定的原则和【方法每?。年制定一次不同区位!的房地?产市场评估指导【价格报市政府批【准公告后执》行物价部《。门制定房地产评【估指导价《格前应当组织召开】听证会听取各方面】的意见房地产评估指!导价格应《当确定最低》价格住宅房》屋评估价《格低于指导价格【最低价格时按指导价!格确定?最低价格《补偿;非住宅房【屋,按评估?价格补偿
】
》第二十?四,条 房屋《扩迁管理部》门发布?房屋拆迁通告时应当!向拆迁人《、被拆迁人提—供两个以上具有评】估资格?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任!其选择拆迁人、【被拆:迁人:也可:以,选择其?他具有评估资—格的房地产评估【机,。构
【
: 第二十《五条 拆迁人—、被拆迁人应—当,自房屋拆《迁通告发布之日起】5日:内作出选择一方拒】。不选择评估机构的视!为放:弃,选择:权由另一方选—择的:评,估机构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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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二十六条 — 拆:迁人与被拆迁—人选择同一评—估机构的《共同签订委托协【议,评估费?有由拆?迁人支付《拆迁人或被》拆迁人对评估结【果有争议的》可以委托具》有评估资格的其他评!估机构重新时行评估!两个评估结果在省】规定的误差范—围之内的执行原评】。估结果评估结果【超过省规定》的误差范《围拆迁当事人可以协!商解决协商不能解】。。。决的经当《事,人申请由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组织评估专家对【评估结果进行裁【定,。
第二十七【。条, 拆迁《人与被?拆迁人分别》选择评估机构的拆迁!人、被?拆迁人分《别,与所选定的评—估机构签订委—托协议?评估费用分别—由委托?方支付两《个,评估结?果在省规定》。的误差范围之内【的执行被拆迁人【委托评估机构的【评估结果《两个评估结果—超,过省规定的误差范】围的:拆迁当事人可协商解!决协商不能解决【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【组织评?估专家对评估结果】进行:裁定
】第二十八《条 拆《迁人与被拆迁人【对,被拆迁房屋补—偿,金额协商《一致的可以不—对被拆?迁房屋进《行评估
第—四章 拆迁补偿与】安置
第二【。十九条 拆迁【人应当依《照本:。办法:。规定:对被拆迁人给予【补偿拆除违章建【筑和:超过批准期限的【临时建筑不予补【偿违章?建筑由城市规—划,管理部门予以认定;!拆除:自建自用《的有合法《批建手续的》。临时建筑按房屋【所在的方位》相同结?构、相同《标准的有照房—屋评:。估,价格:平均值的《20%--30%给!予补偿
《
第三!十条 房屋拆迁可以!实行货币补》偿也可以实》行产权?调换拆迁非》公,益事业房屋》的附属物和因城【市基础设施建—设拆迁的房》屋不作?产权调换由拆迁人】给予货币补偿 【
【 第三十《一条 《对,被拆:迁房屋?的建:筑面积和房屋用途的!。认定以房屋管理部】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!证标注的面积—和用途为准;—房屋所有权证未标】注,的以产籍登》记卡标注的》面积和用途为准【
】第三:十二条 《 实行货币补—偿的金额按房—地产评估《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!的标准由拆迁人给】予补:偿
! 第:。。三十三条 被拆迁!人选择产权》调换的有权要求拆迁!人提供的《安置用房的》建筑面积不少于【。被,拆迁房屋的》建筑:面积拆迁人和被拆迁!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!屋的补偿金额和【提供安置用》房的价格结算—产权调换差价
!
? 第三《十,四,条 被拆迁人【对拆迁人在》拆迁范围内建—设的与?所,拆房屋具有相同用】。途的:商品房屋《享,有优:先选择权
【
第三十!五条 被拆迁房】屋属于直管房或单位!自,管公房的承租人【享有按?房改政策购》房的权利承租人向】房屋所有《人支付按房改—筑策:。计算的购《房款后拆迁人对【承租人进行补偿承租!人不支付房改购房】款的:拆迁人应当对被拆】迁房屋实行产权调】换被拆迁人》用,产权调换后的房屋对!承租人?进行安?置被拆迁的房屋产权!单位不明确的—由房产?管理部门代管并【按前款规定负责【房改代售
】
第三十【六条 《拆迁租凭房屋被拆迁!人与: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费!
第三十七条 ! 拆迁住宅房—屋拆迁人应》当按:。照下列标准给予被】拆迁:人或房屋承租—。人支付?补助费
》 (一】)搬迁?补助费每户300元!;,
(二)!在约定的搬》迁过:渡期限内非采暖【期每户每月》。100元《采暖期间每月—1,8,。0元临时安置补助】费,;实行货币补—偿或被拆迁人、房】屋承租人使用了【。拆,迁人提供的周转【。房的:拆迁人不支付临【时安置补助费—拆迁人向被拆迁人】或房屋承租人—支付拆迁补助费、】临时安?置补:助费以房屋产权证(!公房使?用证)或房屋租【赁协议作为按户支付!的依据
【第三十八条》 拆迁人不得擅自!延长:过,渡期:限周转房的使—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!转房因拆《。迁人的?责,。任延长过渡期限的由!。。拆迁:管理部门予》以警告并《由拆迁人发给—被拆迁人或房—屋承租人超时安置补!助费具体标准是延长!3,个月以下的加发1】倍延长3《。个月以上6个—月以下加发2—倍延:长6个月以上—12个月以下的【加发3?。倍,延长得超过1—2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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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九条 拆》迁非住宅房屋拆迁】人应当根据》设备拆装、运输【所发生的费》用,支付般?迁补助费;》对无法恢复使用的】设备应当按照—重置价格结合成【新程:。度给补?偿拆迁非住宅房屋给!被,拆迁人?或房屋承租人造【成停产、停》业的由拆迁人按【照被拆?迁房屋的建筑面【积,每平方米按下列标准!给予:一,次性补?助
单位》元
【
房屋用!途
营】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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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办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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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公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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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其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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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二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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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1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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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三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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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: 16》-18?
《 :1,6-18
! 14-15—
《 1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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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四类—
1【6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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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16-1《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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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15-》17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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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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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类
】
《 15-1》8
— 15-17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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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1》5-:。17
《 , , 1?5-1?7
13!-14
》 15-1】7
! ? 拆迁人《与被:拆迁人或《承阴人就《补助标准达成一致的!按协商?。标准:。执行
—。
《。第四十条 》用,于,拆迁安置的房屋必】须符:合有关?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符!合有关技《术,、质:量标准
》
第四十一!条 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在审查—施工:图设计文件时发现】拆迁:安置用?房布局、《。设施设计不合理等损!害,被拆迁人利》益的应当提出书面意!见,由房屋拆迁管—理部:。门监督修改拆迁人】不得擅自变》动修改后的设—计
第四十!二条 被拆迁房屋在!拆,迁通告规定的—拆,迁期:限,内有: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!补偿、安置方案报】房屋:。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并!向公证机《关办:理证据保全后实【施拆迁;
】 (《一)产权或者使【用权:纠纷尚未解》决的; 《。
《 (二)》产权:人下落不明的;【
—。 (三)房屋共有人!不能协商达》成一致意见的—
第—四十三条 拆—迁人对没有经济来源!、所拆迁房》。屋,的评估价格低—于,1,。。。.5万元无其他住】房的被拆迁》。人拆迁人应当—提供不?小于原房屋》面积:和不低于《原房屋质量的住房】对被拆迁《人予以安《置所提供的》。房,屋与原房屋》面积相等部分不结算!差价超?出部分面积》被拆迁人《。不享有?产权拆迁人提—供的安置《住房应?当在城市《规划区内可以—是拆迁范围内—也可以是拆迁—范围以外的房屋【;房屋类型》。可以是成套》房也可?以是非成套房被拆迁!人不接受拆迁—。人,提,供的安?置用房拆《迁人按原房屋的【评,估予补偿后不再【承,担,安置义务《
第五》章 法律责任
】
第四十四》条 违反本办—法规定未取得房【屋拆迁许可》证擅自实施拆—。迁的由房屋拆迁【管,理,部门责令停止拆【迁,给予警告并处—已经拆迁房屋建筑】面积每平方》米20元以上5【0元:以下的?罚款
! 第:。四十五条 》拆迁人违《反本办法规定以欺】骗手:段取: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!由房屋?拆,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!拆迁:许,。可,证并处拆迁补偿【。。安置资金1%以【上3%以下》的罚款
!
?第四:十六条 《拆迁人违反本办法规!定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责—令停止拆迁》给,予警告?
《 (一)未按房】屋拆:迁许:可证确定《的拆迁?。范围实施房屋拆迁】的;
》 : (二)委托—不具有拆迁资—格单位实施》的拆:迁的;
】 (三》。)擅自延《。长拆迁期《限的
【
第四十》七条 接受委【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!办法规定转让拆迁】业务的由房屋拆迁】管,理部门责令》改正没?收违法?所得并处合同—约定的?拆,迁业务费25%以】上50%《以下的?罚款
第】四十八条 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违【反本办法《。规,定核:发房:屋拆:迁许可证以及—其他批准文件—的不: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】的对违法行为不予】查,处的对直《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!。政处分?;情节?严重致使公》共财:产、国家和》人民利益遭》受重:大 损失构成—犯罪的?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
【
第四十九条【 被拆迁人》或承租人在房屋【拆迁:活动中阻碍、干【扰房屋拆迁工—作正常进《行的由公安》机关:依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治安管【理,处罚:条例的规定予以处】罚
》
第五十条》 当事人《对行政处《罚不服的可依法申】请行政复《议,或提起行《政诉:讼
第》六章 附则》
:第五:十一条 《在我市城市规—。划区外国有土—地上及县城和建制】镇实: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!被拆迁人《补偿、安置》的,参照本办法执—行
第《五十二条 本办法】由辽:源,市城市房屋拆迁【安置管理处》负责解释
》
,第五十?三条 ?本办法自2002年!5月1日起实行市政!府1999年9【月,23日发布》。的辽源市城》市房屋?扩迁:安置:管理实施办法—同时废止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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