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。 10.5 电【气测量与智能化设】计
— 10.5》.1 公共建筑【有动力、照》明用电?负,荷其电价不》同除与供电局协商】定比计?量方式外应按照不同!电价将配电回—路分开并分别—配,置符合供《电部:门要求的计量装置(!可参照电能计量装置!配,置规范DB 329!91的?相关要求)设—计提:供合理的配电—系统为清晰的不【同电价负荷计量提】。供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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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5】.,2, 参见本标准条文说!明第8.5.9【条分项能耗的—分项参照国》。家机关办《公建筑?和大型公共建—筑能耗监《测系:统 楼宇分项能耗!数据采集技》术导则第4.3.2!条的规定《这里:对四个必分项提出规!定要:。求,四个必?分项下级是否—设置细分的一二级子!。项应该?根据:工程规模《、投资管理要求等】进行选项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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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5【.3: 计量应《满足出租收费计【量这是建筑功—能业:态的需要绿色建筑应!该首先满足业态功能!。需要
—10.5《.4 本条依据【国家机关办》公建筑?和大型公共建筑【能耗监测系统— 楼宇分《项,计量:设计:安装技术导》则及公共建筑节能】设计标准DGJ3】2/J 96—第8.4.2—条的要求
】10.5.》。5 本条依据—公共:建筑节?能设计标准D—GJ32/J— 96?第8.4.2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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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5.6】 参:见本标准条文说明】第8.5.9—条本条强《调的:是能耗监测系统应将!空调专业的冷—热量能耗以及—油、气?相关能耗的接入【建立:建,筑完整?的能耗系统保证能耗!。监,测的全面性》
《10.5.7 参】见本标准《条文说明第8.【。5.9条目前江【苏省国家机关办【公建筑及大型公建能!耗监测?系统已经在设计【中强制?执行该系统一般【由,电,气专业完《成但对跨专》业的用水计量往往】漏,项本:条对此予以强—调
10.】5.:8 本条针对能耗监!测系:。统数据?传,输方:面提出要求应能够接!入城:市能耗?监测:大系统并应》。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!。筑和大型公共—。建筑:能,耗监测系统 楼宇!分项能耗数》据采集技术导则及国!家机:关办公?建筑和大型公共建】筑能:耗监测系统》 楼宇分项能耗】数据传输技》术导则的要》求
10【.5.9 供暖【、通风、《空调、照明等设【备,的自动监控在绿色】建筑:评价标准GB—/T 5037【8中为控制项—要求这里强》。。调有智?。能,。化建:筑设备?管理系统时对机电设!备和可再生能源【利用装置的测量及监!测,要求
1【0.:5.1?0 本条对公共【建筑和居住建筑提出!应按:相,关智能化规》范要求?配置民?用建筑智能化—设计应满足》国家标准《、,规范: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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