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!用词说?明
《
, 1: ,。为了便于在执行【本标准?。条文时区别》对待对要求》严格程度不》同,的用词说《明,如下
?
: : ,1) ?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!不可的
】 正:面词采用“必须【”
? 反面—词采:用“严?禁”;
【 2)《 表:示严格在正常—情况下均应这—样做的
《
: 正面》。词采用“应”
【。
, 反面词采用!“不应”或“不得】。”;
》 3) 表【示允许稍有选择【在,条件许可《。时首先应这样做的
!
正—。面词采用“宜”
】。
反面词采!用“不宜”》;,
? 4) 表示有!选择在一《定条件下可以这样】做的
?
正—面词采用“》可”
?
反面词】采用“不可”
!
2 条文中指【定,应按其他有关—标准:执行时写法》为,。“应符合《…,…的规定”或“【应按……执行—”非必须按所指定的!标准执行时写—法为“可参》照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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