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。 10.2 】供配:电系统设计 】 10》.2.1 设置【能耗监测系统的【公共建筑在低压【进线:第一级?配电或?变电所低压侧宜按】照分项?计量要求(照明插座!、空调?、动力及特殊电【力)分回路》配电在进《线第一级《配电或变电》所低压侧能对建筑物!。进,行总的电气分项计】量 ? 1【0.2.《2 供配电系统【宜简单实《用同一电压等级的】配电级数不宜超【过,三级 】 10.2.3】 供:。。电,应,接近负?荷中心低压(AC3!80V/《220V)供电半径!不宜超过200m受!条,件限制?且总:容,量小于150k【W时:可不超过《。250m;末级【配电箱宜设置在【其配电范《围的负荷中心位置其!供电半径宜控制【在50?m内 《 1【0.:2.4 超高层建筑!宜根:据负荷分《布情况在建》筑,避难层设置供电分变!电所 》 1—0.2?.5 民用建—筑三相配《电的照?明,配电系统其》最大相负《。荷不:应超过三相负—。荷平均值《的11?5%最小相负荷不应!低于:三相负?荷平均值的85【% 《。 《 10?.2:.6 对采用—低压(AC3—80V?。/220v)供电的!公,共建筑任一》路进线?大于100kW时应!该进行?无功补偿补偿后【进线处功《率因数?不应小于0.—。90 【 10.—2.:7 无功补偿应采用!智能型免维护成套】自动补偿《装置无功补偿装【置应具?过零:自动投切的功能并有!抑制谐波抑制涌流措!。。施 】 10.2.8【 低压无功补偿应】采,用分相?补,。偿或混合补偿采【。。用混合补偿》时其分?补容量不《应小于总容量的4】0% 【 10.—2.9 公共建【筑进线处应有谐波】测量仪表检测—用户向电网》注入的?谐波量注入电网谐波!量不得超过35k】V及以下客户端变】电所建设标》准DGJ《32/J 14【的规定超过时应采取!措施:。治,。理, 》 10》.,2.10 》供配电系统中—。用电:设备的谐波》干扰:超过国家标准或【江苏省电力》公司电能质量管【理规定时应》在其配?电处就地设置—滤波装置或要求此设!备供应配套谐波【治理装置《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