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7! 隔声降噪》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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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6.7》.1:。。 学校、《。医院、旅馆》、办公?、商业建筑主—要功能空间》的室:内允:许噪声级《及建筑围护结构【隔声性能应符合民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】范GB? 5:011?8的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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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6.7.2 【住宅建?筑中的卧室》、,起居:室(厅)内》的噪声级应符合【表6.7.2—的规定
表6.7!.2 卧室》、起:居,室(厅)内的允许】噪声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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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《.7.3 住宅【建,筑中的分户墙—。、分户楼板及—分,隔住宅和非居住【用途空间楼板的空】气声隔声性能应符】合表6.7》。.3的?规定
表6.7!.3 分户构—件空:气声:隔声: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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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6.7.4》 住宅建筑中的【外窗(包《括未封?闭阳台的门)的【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!合表6.7.—4的规定
表6!.7.4 》外窗(包括未—封闭阳台的门)的空!气声:隔声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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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?.7.5 》建,筑平面布局和—空间功能宜根据声环!境的不同要求对各】类房间进行区域划】。分减少相《邻空间的噪声干【扰以及外界》噪,声对:室内的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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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【.7.?。6 产生较》大噪声?和,振动的设备机房【、管道?等噪声源宜集中布】置并符合下列规定】。
1! 噪:声,源,宜设置在地下空调】机房:、,通风:机房、发电》。机,房、各类泵》房等:有噪声污染的设【备用房的墙面—、楼板、门》窗及:顶棚宜做隔声吸【声处理
【 2 当产—生噪声的管道与【有安静要求的房间】紧邻时应采取降噪】措施
】3 泵?房、配电房等噪声】源不应与住宅等【对噪声较敏》感的建筑贴邻
】 4 —电梯:机房:及电梯井道不应【与卧室紧邻不宜与】有安静要求的房间】毗邻
— 5 对产】生振动?的设备基础应采取】减振:。措施
6.7!.7: 下列场所的顶棚、!楼面、墙面和—门窗宜采取吸声和】隔声措施
】 1 学校、【医院、旅馆、办【公楼等公共建—筑的走廊《及门厅等人》员,密集:场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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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2? 车站、体育场馆】、商业中心等大型建!筑的人员密》集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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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?7.8 公共建筑中!的多功能厅、接待】大厅、大型会议室】和其他有声学要【求的重?要房间应进行声学设!计满足相应功能要求!
6.—7.9 有声环境要!求房间的楼板撞击】声隔声性《能应符合下》列规定
】 1 住宅建—筑中卧室、起居室】(,厅)的分《。户楼板的撞击声隔声!性能应符合表6【.7:.,9的规定
—表,6.7.《9 住宅建》筑中卧室、起—居室(?厅)的分《户楼板的《撞击声隔声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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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2 《学校、医院》、旅:馆,等有声环境要求【。的房间应《采用浮筑楼板、【弹性面层、隔声吊】。顶、阻尼板》等措施加强楼板【撞击声隔声性—能并应符合民用【建筑隔声《设计规范《GB 5《0,118?的规定
】 3 》应采用地面辐射供】暖,时可结合地面辐【射供:暖的保温层加强【楼板:撞击声隔声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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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4 浮》筑楼:板的减振《垫应沿墙体上翻不低!于40mm高且【不,应低:于垫层?及实体面层厚度【
《6.7.《10 建筑毗—邻城:市交通干线时宜采】取,下列措施降》低噪声影响
】 1 》宜加强外墙、外【。窗,、外门等围护结构】及构:件,。的,隔声性能满》足民用建《筑隔声设《计规范GB 50】。118的相关要【求
— 2 宜《将走:廊、卫生间等辅【助,用房及对噪声不【敏感的房间设于毗邻!城市交通干》线一:侧,
3【 宜合理利用建【筑裙房或底层凸出】设计:等遮挡?沿路交通噪声且面向!城市交通干线的建筑!面宽:不宜过?宽也:可使用声屏》障等设施来阻隔【交,通噪声
【6.7.11 建筑!采用:轻型屋盖时屋面宜】采取铺设阻》尼材料、设》置吊顶等措施防止】雨噪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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