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5 场地规—划与室外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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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》。.1 ?一般规定
!5.1.《1 场地规》划应符合《江苏省各地城—乡规划的法定要【求且符合各类保护】区、文物古》。迹的保护和》控制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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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】.1:.2 场地规—划应综合分析场【地资源?合理控制《开发强度并采—用适宜技术》满,足绿色?建筑目标和》可持续?运营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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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3】 场地规划》应提:高,场地:空间利用率节约集】约利用土《地并符合下列规【定
《 , 1 住》宅建筑人均居住【用地指标宜满足3层!及以下不大于41m!24~6《层不大?于26?m27~12层不大!。于24m213~】1,8层不大《于2:2m219层以上】不大:于1:3m2
】 2 公共建筑容积!率应满足城乡规划】要求且不宜小于1.!0
《 , 3 应合理【开发:利用地下空间居【住,建筑的地下》建筑面积《与地上建筑面积【比率不宜小于—5,。%公共建筑的地【下建筑面积》与建:设用地面积之—比不宜小于》0.5
【。5.1.4 应合】。理配置公共》服务:设施居住建筑场地出!。入口到达《幼儿:园的步行《距离不宜超过30】0m到达小学、商业!。服务设施《的步行距离不宜超】过500m》公共建筑资源—及配套?辅助设施设备应与周!边区域共享和—互,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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