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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《 :唐山市规《划局建设工程批后监!督检查制度》(试行)《 : 第一》。条 为规范城—市规划实施的监督】检查加强对建—设工程发证后建设活!动的监控和管理根】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行政许可法、中!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!划法、唐山市城市规!划管理条《例、:河北:省行政执法和行政】执法监督规定—等,有关法?律、法规、规章的】规,定结合工《作实际制定》本制度 第二条】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!局核发建《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后的—建设工?程的监督检》。。查 : 第三条 》实施监督检查的人】员,必须取?得市人?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!法证或者持有经备案!认可的其他执法证件!未取得?。。行政执法《证或者未持有经备案!认,可的:其他执法证件的人员!不得从事监》督检查活动 —  ?   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实施【监督检?查的人员应当回避】    (一)是!被许:可人或者与被许【可人有?夫妻:关系、?直系血亲《。关系、三代以内旁】系血亲关系的; 】    (—二)与被许可人有】利害关系《的,;  》  :(,三)与?被许可人有其他关】系可能影响公正执】法的 ? 第《四条 ?。实施监?督检:查的人员应当—在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!内依据建设工—程规划许《可证对被许》可人:的建设活动实施有效!监,督,不得超越法》定职权或者》放弃法定职责 【 第五》条 实施监督检查】。时,监督检查人》员不:得少于?两人并应当出示【行政执法证件;不】。出示行?政执:法证:件的被许可人有权】拒绝配合《 《第六条 《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!入建设工程现场【。检查建设工程是否符!合城市规划的—要求;有权劝阻【。或,制止违?法,行为 —第七条 《被许可人应当接受检!查并如?实反映情况和—提供必要的资—料不得阻碍监—督检查?。人员依?法执行?公务 第【八条 监督检查【人员应当为被许可人!保守技术《、业务秘密不得妨】碍被许可人正—常的生产经营—活动不得《索取:或者收受被许—可人的财物不得【谋取其他利》益 第九条— ,本局向被许可人核】发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时【一并发放两份唐山】市,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!批后管理跟踪表或唐!山,市,规划局市政工—程规划?批后管理跟踪表(】以下简称跟踪—表)   —  跟踪表》复印无效相》关人员应当》妥善保存《。 , ,    监督检查人!。员应当在《跟踪表上记录监督】。检查情况《并签字被许可人【应,当在跟踪《表上对监督检查情】况签字确认 第】十条 ?被许:可人在取得建设工】程,规划许可证后可以制!作建设项《目规划公示牌并在】工程开工《至竣工?验收期间放》置在施工现场—适当位?置,。。。 第十一条 公】众可凭身份证—、,单位:介绍信查阅》本局监督检》。查记录但不得复制和!摘记 ? :。。 第十二《条 :。公众发现违法—从事行政许可事项】的活动有《权向本局《举报本局《应当及时进行调查】、核实举《报问题属实的—。按照有关法》律、法规予以—查处对有通讯地【址的署名举》报人:应当回复处理情【况 ?     地址【。唐山市北《新西道8号 邮政】编码06《30:00  》   ?举报电话市局03】1,5-282973】6 路北分局0【315-20—397?95     】路南分局0315-!2,82698》5 高新技术分局!0315《-31786—68-80》57  》 ,  古冶《。。分局0315—-3253295】 开平分局0【315-《336394—5   》  电子邮件地址p!la:。。nnin《g@tsg》hj.?go:v,.cn  —  : 负责受理和处理举!报的人员不得—。私自摘抄、复—制、扣压、销毁【举报材料严禁—泄露举报人的—。姓名:、单位?、住址等情况—凡与:举报事项有》利害:关系的?应当主动《回避: 第十三条 被】许可人对《在,监督检查中存在【违,法,行为的本局工—作,人员可以进行举【报电话285813!1 第—十四条 建设工程开!工前被许可》人应:当由具有相》应资质的测绘部门】按规:划审:批放线(市政工程】应当同时制定工程竣!工测量?方案)     !放,。线完毕后《被许可人《持建:设工:。程规划许可》证及所附总平面【。图,(,复印件?)、跟踪表、—放线测量成》果和建筑工》程施工许可证(【市政工程《应当提?交工程竣工》测量方案)向本局报!送放线资料申请【核验 第十五条 !。本局接到被许可【。人,报送放线《资料:。后应当在《三日内与《被许可人或其代理】人、测绘单位联系并!进行实?地,核验:    (一【)建筑工程核验的主!要内容 《。  :  : 1.后退规—划道路红线、绿线】和地界?线的距离   】  2.与相邻建】(构:)筑物和其它—设施的距《离  《   3.建—筑物平面形状和尺】寸是否与规划审批的!总平面图《。、首层平《面图相一致 【 ,。   4.各—类控:制桩是否确保—在基础施工》期间不受破坏—和扰动?等 ?  :  5.《测量成?。果是否规范》、详实是否与批准的!施工图纸《一致    【(二)市政》工程核?验,的主要?内容: : ,   1.道—桥、管线实》。地定位是否符合规】。。划审批要求   !。  2.道路横断】。面尺寸是否正确【  ?   3《.管线中心线位置与!道路中心线》。相,。对距离 《     》4.管线与相邻管】线明显?点的距离《     5.管!线竣工测量方案【是否合?理,     6.】放线测量成果—是否:规范、?详实是否与批准的施!工图纸一致 【    《验线不合格的—应,当查找原因》责令被许可人限期】改正合?格后方?可允许?其建设? 第十《六条 验线完毕后本!局召集被许可人、】施工单位等》有关人员参加建设工!程规划实施交底【。会 :。  :   建设工程【规划实施交底—会的:主要内?容, ,。    (一)【宣读建设工程规划】。许可证及《附件中的规划—要求及注意事—项    (【二)明确要》。求被许?可人必须《按本局批准》的施工?图纸和验线确—定,的工:程位置组《织施工、不得要求】设计单位提》供,违反:规划要?求的施?工图纸施工单位必】须按本?局,批,准,的,施工:图纸施?工以及应当遵守的有!关法律?、法规条文 【   (三)—核查被许《可人交?给施工单位的施工图!纸是否经本局批准】 :。   (四)建筑工!程初步约定工程±○!、主体、《外装修检查的—日期;市政工程【初步约定管线—跟踪测量、验—槽检查的日期—   《 (五)明确要求】施工单位《和跟踪测量单—。位必须保证在管线】覆土前?进行地下《管线:。跟踪竣工《测量  》  (六)其—他有关事《项 第十七条 】被许可人在建筑工程!基础及隐《蔽工:程完工前三》。日必须告知建—设项目所在地区规】划分局市政》工程在基础及开槽完!工前:。一日:必须告?知审批处或分局 ! ,   属于同—一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《证的多栋《建筑如建设进—度不同步《的应当分批告知 】   ?  建?筑工程必须查验工程!±○:。。确保工程的位置等】按查验?的灰线及审批—图纸施工《并按要求填》写,跟踪表 》 ,   ±○》查,验的主要内容—。    》(一:)建筑物的》平面位?置是否与规划验线时!确定的位置一—。致   》。 (二)《首层平面的形状、轮!。廓,尺寸是否与规划批】准的首?层,平,面图相符有地下室】的建筑是否按—照审批的施工建【设 第十八—条 区规划分局应】当组织好建筑工【程的跟踪检》查工作对工》程的总平面位—置、层数、高度【以,及外装?。修,等关键?环节必须依据运转】档案进行《。实,地检查?其中必须进行主体检!查和外?装修检?查 :    《。 主体检《查的主要《内容  》  :(一)层数、—层高及总高度是【否符合?。规划审批要求—    》(二)与建筑立面】有关的建《筑构造是否按照【规划审批要》求施工    (!三)屋面建筑形【式和:做法是否正确有无】未经规划审批的突出!物,。、大:型设备、塔》架等:    (四【)是否未经批准架】设了:有碍观瞻的架空【管,线等  》  : 外装修检》查,的主要内容  】  (?一,)建筑立面形式和细!部处理?。是否符?合规划要求   ! (二)外饰面材料!和建筑色彩》设计是否经本局同】意 第十九条 市!政工程必须查验工程!平面:位置竖向高程—确保工程《的,。位置等按《查验的?灰线:及审批图纸施工检查!竣,工测量是否按测量方!案落实? 第二十》条 建设工程竣工】后被许可人》应当向本局申—请规划验收并填写、!报,送下:列资料? :    (一)建!设工:程规划竣工验收申】请表    (】二)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及所附总【平面图(复》印,。件)    【(三)全部竣—工图:    (四【)竣工测量》成果   — (五?)其他有关材料 !    《 报送资料不齐全】或不:符合法定形式的本局!在五日内一次性告】知,被,许可人补正》 第二十一条 】受理:被许可人验收申请】后本局?。在五日?内与被许可人—、测量单位联—系并实地核验 【   ? (一)《建筑工程规划—验收的?主要:内容  —   1.总平【。面布局检查建筑工程!的位置?、占:地,范围、坐标、平面】布置、?建筑间距、出入口设!置等:     2.!技术指标检查建【筑工程的《建,筑面积?、,。建筑层数、建—筑密:。度、容积率》、建筑高度、绿【地率、停车泊位等】。  《。   3.建—筑立面、造型检查建!筑,物,或构筑物的形式【、风格、色彩—、,立,面处理等《     4】.室外设施检查道路!、绿化、围墙、停】车场等   】  5.《建设场地内是否存在!违法建设   !  6.竣工测量】成,果,是否规范、详—实是:否与竣工《图纸一致《 :   ? (二)市政工程规!划,验,。。收的:主要内容包括 !    1.竣工测!量成:果电子文件》是否安全、数据结】构,监理检查电子数【据是否可以》录入:唐山市管线》信息:系统    【 2.竣《工测:量,成果文档是否符【合规定要求具体【。包括委托合同—单位、任务概况、】测绘时间、任务【工程量、技术标准】、测绘计算的依【据、测绘人员、投】入,的设备等有》关成果质量的内容管!线竣工测量分幅图】测量成果表、 】    3》。。.通过?唐山市管线信—息系统对竣工管线与!施工图进行分析比较!确定竣工平面—位置、竖向高程、管!径,规模、附属物等【内,容是否与批》准施工图一致 】 ,   4.现场验收!检查管线明显点【是否符合批准的施工!。图 : ,   ?。 5. 《竣工:测量成果是》。否,规范、详《实是否?与竣:工图:纸一致 第二十二!条 验收合格的【本局在核验后十【日内出具《验,收合格?证明     】验收:中发:现,不合格部分可通过】整改后能达到合格的!应当责令限期整改达!到合格标准后—被,许可人应当重新报验!     —对因季节原因配套】设施道路《的绿化工程当—年不能施工需延期】到下年度施》工的被许可人—必须:提交配套设施限期完!成的书面保证— , ,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本局【根据:利害关系人的—请求或者依据职权】可以撤销该》规,划许可 】 ,  (一)本—局工作人员滥用职】权、玩?忽,职守作出准予规划】。。许可决定《。的; 》   (二》)超越?。法定职权作》出准予规划》许可决定的; !   (三)—违反法?定程序?。作出准予《规划许可《决定的;《 :    (四—)对:不具备申《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!定条:。件的申请《人准予规《划许:可的;   】 (五)依法可以撤!。。销规划许可》。的其他情形》    — 被许可人以欺【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!段,取得规划许》可的应当予以撤【销     】依照:前两款的规定—撤销规划许可—可能:对,公共利益造成重大】损害的不予撤销 】     —依照:本条第?一,款的规定《撤销规划许》可被许可人的—。合法:。权,。益,受到:损害的本局应—当依法给《予赔偿依照本条第】二,款的规?定撤销行政许可的】被许可人《基于规划许可取【得的利益不》受保护? 第二十四【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本局?应,当依:法办理有关》规划许可的注销手】续 :   — (一)《规,划许可有效期届【满未延续的; 【    (二)法!。人或者其《他组织依法终止的;!   》 (三)《规划许可依法被撤销!。、撤回或《者依法被吊》销的; —   (四)—因不:可抗力导致规划许】可,无法实施的; 】。   ? (五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应当—。注销规?划许可的其》他,情形 《 第二十五条 】对确需变更或延【期,的建设项目仍按核】发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。程序办理变更或延期!手续办结前建设【单位不得继续施工 !。 第二十六条 对】在监督检查和规划】验收时发现的违反建!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的—规定:进行:建设的?工程项目本局应【当按照有关》。法律、法规规—定予以查处 —    《 发现属于其—。他行政?。执法部门管辖的【违法事项本》局应当及时》告知有?管辖权的行》政执法部门处—理   —  对涉嫌犯罪【的案:。件本局应当依照行】政执法机关移—送涉嫌犯罪案—件的规定移》送公安机关处理 !。 第二十七条 本!局,对上级行《政执法部门》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!门依法实施的行【政,执,法行为应《当予以协助和配合】     与】。其他行政《执法部门《因行政执法权限【、案件管辖权限【等问题发生争议【的本局应当报请市】政府法制机构协调 ! ?第二十八条》 对违反本》制度的?本局:工作人员按照—唐山市规划局行政许!。可责:任追究制度》。(试行)的有关规】定进行处理》 第二十【九条 本制度—由本局政《策法规处负》责解释 》第三十条 本制【。。度自20《04年?7月1日起试行以】前的规定与本—制度相抵触时以本】制度为准 — :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