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
《唐山市规划》。局,建设工程批后监【督,检查制度(试行)】
《
,第,一条 ?为,规范城市规划实施的!监督检查加强—对建设?工程发证后》建,设活动?的监:控和管理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行》政许可法、》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城市规划法、【唐山市城市规划管】理条:例、河北省行政执法!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!等有关法律》、法规?、规章?的规定结合工—作实:际制定本制度—
第二《条 本?制,度适用?于对本局核发建设工!程,。规划许?可证后的建设工程】的监督检查
【第,三条 实施监督检】查的人员必须取得】市人民政府颁发【的行政执法证或者】持有经备案认可的其!他执法?证件未?取得行政执法证或者!未持有经备案认【可的:其他执法证件的人】员不得从事监督检查!活动 ?
: 有》下列:情形之一的实施监督!检查的人员应当回】避
(一】)是被许可人或【者与被许可人—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!亲关系?、,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!系的; 《
(二【)与被?许,可人有利害关系的;!
:
(三)【与被许可人有其他】关系可能影》。响公正?执法:。的
》第四条 实施监督检!查的人员应当在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—规定的职《权范围?内依据建设工—程规划许《可证对被许可人【的,建设活?动实施有效监督不得!超,越法定职《权或者放弃法定职责!。
第》五条 实施监督检查!时监督检查》人员不得少》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!政执法证件》;不出示行政—执法证件的被许可人!有权拒绝配合
】
第六条 监督】。。。检查人员可以进入】建设:工,。程现场检查建设工】程是:否符合城市规划的】要求;有权劝阻【或制止违法行为
!
第七《条 被许可人应当接!受检查并如》实反映情况》和提供必要的—资料不得阻碍—。监督:检查人员依法执行】公务
第【八条 监督检查【人员应当为被许【可人保守技术、业务!。秘密不得妨碍被【许可人正常的—生,。产经营?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!受被许可人的财物】不得谋取其》他利益?
第九条》 本局?向被许可人核发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时】一并:发放两份唐山市规划!局建:筑工:程,规划:批后管理跟》踪表或唐《山市规划局市—政工程规划批后管理!跟踪表?(以下简称跟踪表)!
跟踪表!复印无效相关人员应!当妥善保存
—
监督检查!人员:应当:在跟:踪表上记录监督检】查,情况并?签字被?许可人应当在跟【踪表:上对监督检》查情况签字确认【
,
第十条 被许可人!在取得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!以制:作建设项目规—划公示牌并在工程】开工至竣工验收期】间放置?在施工现场》适当位置《
第十一条— 公众可凭》身份证、《单位介绍信查—阅,本局监督检查—记录但不得复制【。和摘记 《
第十二条 公!众发:现违法从事》。行政许?。可,事项的活动有权【向本局举报本局应】当及时进行》调查、核实》。举报问题属》实的按照《有关法律《、法规予以》。。查,处对:有,通,讯地:址的署?名举报人应当回【复处理情况 —
地【址唐山市《北新西道8》号 :邮政编码06—3000
! ,举,报电话市局03【15-28297】36 ?路北分局0》315-20—3,9795《。
路南分!局0315-2【。8269《8,。5 高新技术分局!。0,315-31—78668》-8057
【 : 古冶分局0【315-32532!95: :开平分局03—15:-336394【5
:
电—子邮件地址plan!ning@t—sghj.gov】.cn
《
负责【受理和处理举—报的:人员不得私》自摘抄?。、复制、扣压、销】。毁,举报材料严》禁泄露?举报人?的姓名、《单位、住址等情【况凡与举《报事项有《。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!回避
《第十三?条 被许可人对在】监督检查中存在违法!行为的本局工作人员!可,以进:行举报电话2858!131
第十!四条 建设工程【开工前被许可人应】当由具?有相应资质的测绘】部门按规《划审批放线(—市政工程应当—同时制?定工程?竣工测量方案)
】
放—线完:毕后被许可》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:及所附总平》面图(复《印件)、跟踪表、】放线测量成果和建筑!工,程施工许《可证:(市政工程应当提】交工程竣工》测量方案)向本局报!送放:线资料申《请核验
》第十五条 本局【接到被许可人报【送,放线:资料后应《。当,在三:日内与被许可人或】其代理人、测—绘单位联系并进行实!地核验
— (一)建筑工】程核验的《主,要内容
》 ? 1.后退规划【道路红线、绿线和】地界线?的距离
— 2《.与相邻《建(:构):筑物和其它设施【的距离
《
《。 3.建筑物平面】形状和尺寸是否与规!划审:批,的,总平面图、首—层平面图相一—致
【4.各?类控制桩是否确保】在基础施《工期间不受破坏和】扰动等
!5.测量成果是【否规范、详实是【否与批准的施工图】纸一:致
?。 , :(二:),市政工?程,核验的主要内容
! ? 1:.道桥、管线实地】。定位是否符合—规划审批要求—
—2.:道路横断面尺寸是否!正确
【 3.管线中心【线位置与道》路中心线相对—距离
】4.管线与》相邻管线明显点【的距离
!5.管线竣工测量方!案是否合《理
《 6.放—线测量成果是—否规范、详实—是否与批《准的施工图纸一致
!
? 验线《不合:格的应当查找原【因责令被许》可人限期改正合【格后方可允许其建】。设
:
第十?六条 ?验线完毕后本局召集!被许可?人,、施工单位等有关】人,员参加建设工程【规划实施交底会【。
,
建设【工程规划实施交【底会:的主要内容
—
《(一:)宣: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及附件中的—规划:要求及注意事—项
》 (二)《。明确要?求被:许可人必《须按本局批》准的施?。工图纸和验线确定】的工程位置》组织施工《、不得要求》设,计单位提供违反规】划要求的施》工图纸施工单位【必须按本局》批准:的施工图纸施工以及!应当遵守的有关法】律、法规条文—
: : (三)核查—被,许可人交给施—工单:位的施?工图纸是《否经本局批准
! (?四)建筑工程初步约!定工程±○、—主体、外装修检【查的日期;》市政工?程初步约定管线跟】踪测量、验槽—检查的日期
【 : (五)《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和!跟踪:测量:单位:必须保证在管线【覆土前进《行地下管线跟—踪竣工测量
—
(》六)其?他有关?事项
?
第十七条 被许】可人在建筑工程基础!及,隐蔽工程完工前三】日必须告知建—。设项目所在地区规】划分:。局市政工程在—基础及开槽完工前】一,日必须告《知审批处或分局
】
? 属?于同: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的多栋建筑如建设!进度不同步》的应当分批告—知
《 建筑工程【。。必须查?验工程±《○,确保工程的》位置等按查验—的灰线及审批图纸施!工并按要求填—写跟踪表
! ±○查验的—主要内容
【 (一)建筑物】的平面?位置是否《与,规划验线时》确定的位置一致
! (二)首层平!面的形?状、轮?廓尺寸?。是否与规划批准的】首层平面图相符有】。地下:室的建筑《是否按照审》批的施?工建设
第十八】条 区规划分—局应当组《织好:建,筑工程的跟踪检查】工作对?工程的总平》面位置、层数—、高度以及外—装修等关《键环节必须依—据运:转,档案进行实地检【查,其中必须进》行主体检查和外装修!检查
】主体检查的主要【内容
?
(一—)层数、层高及【。总高度?是否符合规划—审批要求
!(二)与《建筑立面有关—。的建筑?构造:是否按?照规:划,。审批:要求施工
— : (三)屋面—建筑形式和做法是】。否正:确有无?未经规划审批的突出!物、大型设备—、,塔架等
】。(四)是否未—经批准架设》了有:碍观瞻的架空—管线等
【。 , 外装修检查的主要!内容
?
(一)建】筑立面形式》和细部处理是否符】合规划要求
】 (二)外饰面】材料和建筑色—彩设计?是,否经本?。局同意
第十九条! 市政工程必—须查验工程平面位】置竖向高程确保工程!的位置等按查验【的,灰线及审批图纸施工!检查竣?工测量?是否按测《量,方案落实
第【二十条 建》设,工程竣工《后被许可人应当向本!局申请规《。划验收并填写—、报送下列资—料
:
(一)!建,设工程规划竣工验】收申请表
【 (二)建—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及所附总平面图(!复,印件)
— (三)全部竣工!图
(【四)竣?工,测量成果
】 (五)《其他有关材料
】
报—送资料不齐》全或不符《合法定形式的本【局在五日内一—次性告知被许可人】补正
《第二:十,。一条 受理被许【可人验收《申请后本局在五日内!与,被许可?人、测量单》位联系并实地核【验
(【。一)建筑工》程规划验收的主要内!容,。
《。 , 1.总平面【布局检查《建筑工程《的位置、《占地范围《、坐:。标,、平面布置、建筑】间距、出入》口设:置等
】 2.技术》指,标检查建筑工—程的建筑面积—、建筑层数、—建筑密度、容—积率、建筑高度、绿!地率、停车》泊位:等
》 3.建—筑,立面、造型》检查建?筑物或构筑物的形】式、风格、色彩、】立面处理等
】 《4.室外《设施检查道路、绿化!、围墙、停车场【等
》 ,。 5.建设场【地内是否存在—违法建设 》
《 6.《竣工测量成果是否】规范:、详实是否与竣【工图纸?一致
】(二:)市政工程规划验】收的主要内容包括】
? 1》.竣工?测量成果《电子文件《是否安全、数据结构!监,理检查电子数据是】否可:以录入唐山市管线】。信息系统《
,
: 2《.,竣工:。。测量成果文档是否符!合规定要求具—体包括委托合同单】位、任务概况、测绘!。时间、任《务,工程量、《技术:标准、测绘计算的】依据、测绘人员【、投入的设备等【有,关成果质量的内容管!。线竣工测量》分幅图测量成果表】。、
《 ?3.通过唐山—市管线信息系统对竣!工管:线与施工图》进行分析比较确定】竣工平面位》。置、竖?向高程、管》径规模、附属物等】内容是否与批—。准施工图一致
】 , 4.现场验】收,检查管线《明显点是否符—合批:。准的施?工图
》 5. 竣工测!量成果是否规范、详!实是否与竣》工,图纸一致
第二十!二条 验《。收合格的本局在【核验后十日》。内出具验收合格证】明
【验收中?。发现不合《格部分?。可通过整改》后能达到《合格的应当责令限】期整改达到合格标】准后被许《可人:应当重新报验—
对因】季节原因配套设施道!。路的绿化工程当年】。不能:施工需延期到下【年度施工《。的,。被许:可人必须提交配套设!施限期完成的书【面保证
第—二十三条 》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本局】根据利?害关系人的》请求:或,者依据职权可以撤】销该规划许可
】
(【。一)本局工》作人员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守》作出准予《规划许可决定—的;
《
(二)【超越法定职权作出】准予:规划许可决定的; !
? , (三)违反—法定:程序作?出准予?规划许可决定的【; :
(四)对!不,具备申?请资格?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!的申请人准予规划】许可的; 》。
,
(五—)依法?可以撤销规划许【可,的其:他,。情形
【 被许可人以欺骗!、贿赂等不正当手】段取得规划》许可的应《当予以撤销》
》 , 依照前两》款的规定撤销—规,。划,。许可: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!重大损?害的不予撤》销
】依照本条第》一款的规定撤销【规划:许可被许可人的【合法权益受到损【害的本局应当依法给!予赔偿依照本—条第二?。款的规定《撤销行政《许可的被许可人基】于,规划许可取得的利益!不受保护
—
第二十四》条 有?下列情形之》一,的本局应当依法办】理有关规《划许可的注销—手续:
【 (一?)规划许可有—效期届满《未延续的;
】。 (《二)法人《或者其?他组织依法》终止的?;
— (:三)规划《许可:依,法被撤销、》撤回或者依法被吊】销,的;
》 (四)因【。不可抗力导致规【。划,许可无法实》施的;
》
(五)法】律、法规《规定:的应当注销规划【许可的其《他情形
第】二十五条 》对确需变《更或延期《的,建设项目《仍按核发建设工【程规划?许可证程序》办理变更或延期手续!。办结:前建设单位不得继】续施工?
第?。二,十六条? 对在监督》检查和规划验收时发!现的:。违反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【的规定进行》建设的工程项—目本局?应当:按照有关《法律、法规规—。定,予以查处
】 发现属于其他】行政执法部门管【辖的违法事项本【。局应当及时告知【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!部,门,处理
】 对涉嫌犯罪的案件!本局应当依照行【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!犯罪案件《的,规定移送公安机关】处理:
第》二十七条 本局【。对上级行政执—法部门或者其他【行,政执法部门依法实】。施的行政执法行【为应当予以协助和】配合
《
, 《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!因行政执法权限、案!件管辖权限等问题】发生争议的本局应】当报请市《。政府法制机》构协调
》
第二十八条 对!违反本?制度的本《局工作人《员按照唐山市规划】局行政许《可,责任追究制度—(试行)的有关【。规定进行《处理
》。 第二十九条 本】制度由本局政策法规!。处负责解释》。
第三十条— 本制度自2004!年7月1日起试【行以前?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!触时以本制》度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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