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, , 邯》。郸市地?震安:。全性评价管理规定】 :。 (邯》。。政[20《0,0]5号) — : 第一条 为防御和!减轻地震《灾,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!产安全加强》我市地震安全—性评价工作和抗【震设防要《求的管理《合理利用《建设投资根据中【华人民共《和国防震减灾法和】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结合我市实际【制定本规定 ! , , 第二《条,。 凡?。在,本,。市行政?区域内承《担地震安全性评【价工作?和工程建《设的单位及个人应遵!守本规定 — —第三条 》本,规定所称地震安全性!评价系指城》市和大、中》型厂矿企业》、经济开发区及【有关工程建设—场地的地震烈度复核!、地震危险性分析】、地:震动参数《的确定、《场地震?害预测、场址周围】。地震地质稳定性评】价 : — 第四条 》 ,市地震工作》主管部?。门负责本行政区【域内的地震》安全:性评:价管理工作根据【。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!确定抗震设防要【求监督检查抗震【设防:要,求的执行情》。况 计—划、建设、》土地等行政主管部】门应按?照各自职《责协助市《地震:工作主管部门做好】地震安全性评价【管理工作 —。 —第五条 新—建、扩建《、,改建的?生,命线主体《工程、可能发生严重!次生灾害的工程以】及其他重要的大中】型工程(附表)【。必须进?行地震安《全性评价  !   上款规定以】外的建设工程应按】照国家颁布》的地震烈度区—划,图,或者: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!定的:抗震设防要求进【行抗震设防并接【受,地震工作主管部【门,。或者:。机构的监督检查 】 , —。第六条 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】性评价的《建设工程建设—单位应在工程项目】论证:或初步设计前请【有相:应地震安全性评价】资质的单《位进行地震》安全性评价并持经】审定的地《震安全性评》价结果到《市地震?。工作主管《部门申请办理抗震】设防要?求有关手续 — :   ?  必须进》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!建设工程项目—未进行地震安全【性评价的计划部【门不得办理审—批手续 【 , , 第七条 地】震安全性评价工作】实行:许可证管理具备中国!。。地震局?规定的地震安全性评!价工作相应》条件的单位均可【申报 ? :  :   ?申报:乙、丙级评》价许可证书的—单位应向省地震工】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!经市地震《工作主?管部门?初审报?省地震?工作主管《部门审核、批准领】取相应的评价—许,可证书 》     申报甲!级评价许可》证,书的单?位可直?。接向中国地震—局申请? 《 :。。 第八条 承担!地震安全性评价【工作的单位应持省】级以上地震工作主】管,部门:颁布的许可证—省外单?位,必,须持中国地震局【颁布的甲级许可【证到市地震工作【主管部门进行登记】经资质确《认后方可承》接本市辖区内的地】震安全性评》价,工作 ? : 《 第九条 —承担:地震: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!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! :    (一—)严:格,执行国家标》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!性评价技《术规范(《GB177》4119《99)编《制地震?安全性评价》。报告报省或国家【地震安?全评定委员会评定】    (】二)按?照国家或省级—财政、物《价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制定《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!行,收费不得擅自—增加收费项目和提】高收费标准》 ,    —(三)接受市—地震:工作主?管部门?和其他有关部门【的监督检查 ! 第十条 !对,在地震安全性评价】管理工?作中作出《突出贡献的单位和】。个人由当《地,人民政府或》地震:工作主管《。部门给予表彰和奖】励 ? 第十】一条: 违反《本规定第六条—规定建设单》位未进行地震安【全性:评价的或《者不:按照根据地》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!定的抗震《设防要求进行抗【震设防的由市地震】。工作:主管部门责令改【。正视情节《轻重处以一万元以】上十万元以下—的罚款;《对有关?责任人由有关部门给!予行政处分构成【。。犯罪的移送司法【机关依法追》究刑事责《任 ? 《 第?十二条? 被罚款的单位】和个人应当自收到行!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!十五日内缴纳—罚,款,    【 罚款应使用—省财政部门印—(监)制的统一【票据 》 《 第:十三条 》当,事人对?行政处罚决》定不服的《可依法申请行—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!起诉当事人逾—期不履?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!出行政处《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!法申请人民》法院强制执行— 《 第十四条 ! 地震工作主管部】门,的工作人《员,玩忽职守《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。弊的由?。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!管机:关,。给予行政处分;情】节严重、构》成犯罪的《移送司?法机关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《 —第,十五条 本规定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!  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