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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,。。 【。 邯郸市—城市建?设档案管《理办:法 (邯】郸市:人民:政,府第112号令)】 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城》市建:。设档案(《以,下简称?城建档案)管—理,。保护:和充分发《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!划、建设、管理及】城市突发公共事件】应急处理中的作用根!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!案法:、中华人民》共和:国建筑法、建设【工程质?量管理条例和河北】省档案接收和收接管!理办法等有关—法,律、法?规和: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 【 第:二条 本办法适用】于,本市行政《区域:内城建档案的报【送、接收、收集【、保管、利用—和管理?  ?   本办法—所称城建《档案是指在城市规】。划、建设及》其管理活动》中直接形成的—对国家和社》会具有保存》价值:的文字、图纸、图】表、声像、电子文件!等各种载体的—文件材料 第三!条, 市、?县(市)、峰峰【矿区:及建制?镇人民?政府应当把城建【。档案事业纳入城【市建设发《展规划保证城建【档案管理《机构、?人员、设《施和经费的》落,实使:城建档?案工作与城市规划】、建:设和管理工》作同步?发展  》   城建档案工】作按照集《中,统一管理《的基本原则和重【要城建档案多套【分存的要求实—行统一领导、统一制!度、:分,级,管理 ? 第四条 市建】。设行政主《管部:。门负责本市》城建档案的》统一管理工作—;县(市《)、:。峰峰:矿区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本辖区《。内城建档《案,的管理?工作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委托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】负责城建档案管理】工作     】市城:建档案管理处(市】。城建档?案,馆)依照《本办法的《规定具?体,。负责本市城建档【。案的日常管理工【作,负责城市内(包【括城市各类开发【区)城建档案的接收!、收集、保管—。和利用;县》(市)?、峰峰矿区城建档】案管:理机构具体负责本】行政:区域内城建档—案的接收《、,收集、保管和利【用并接受市城建【档案管理处》(馆)的监督指导 ! ,    市》。、县:(市)、《峰,峰矿区档案》行政管理部门对同级!城建档案工作进【行监督和指导 【。 , 第:五条 ?产生:城建档?案的单?位应当根据需—要设置档《案,工作机构或者配备】人员按?要求做好城》建档案?收集、整理、—归档:。、保管和《。利用工?作并按规定》向城建?档案管理机》构移交档案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以】任,。何理由拒绝》归档:或者将档案占为【己,。有 第六条【 市、县(》市)、峰峰矿区城】。建档案管理》机构负责接收下列城!建档案? ,    (【一,)各:类城市建《设,工程档案   】。  1、工业—、民用建筑》工程:。。档案包括工矿企业、!办公、?住宅:、商业用房、—学校、医院》、文化体《育场所等建》。筑工:程档案;  【   ?2、市政基础—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道!路、广场、桥涵【、隧道、排》。水、泵站、》城市照明、》污水处理、大—型,。停车场等工程档案;!    》 3、公《用,基,础设施工程》。档,案包括供《水、供气、供热、供!。电、消防、通—讯,。、广播电《视等:工,程档案; 》。   ?  4?、交通基础设施工】程档案包括铁路客运!站、铁路运输编【组站、铁路》货运场站《、长途?汽车:客运站、机场、口岸!。。设施等工程档—案;     5!、园林绿化、风景名!。胜建设工程档案包】括公园、绿地、苗】圃、纪念性》建筑、名《人故居、名胜古迹、!古建筑、有》代表性的城市雕塑】等档案;   】  6、市容环卫】设施建?。设工程档案包括垃】圾粪便处理场、【大,型垃圾转运站、【公共厕所《。等工程档案》;     7】、城市防洪、抗【。震和环境保》护、人防工程—档案; 》    8、—建制:镇公用设施、公【共建:筑、民?用建筑工程档案; !   ?  9、军事工【程,。档案资料中除—军事禁区《和军事管理》。区,以外的穿越市区的】地下管线《。走,向和有?关隐蔽工程》的位置图 —   (二)—城,市规:划、勘测、城—。。。管、:建管、房管、环保、!市政:、,。公用、园林、环【卫等城市建设—各专业管理部门形】成的业务管理—和技术档《案    (三)!有关城市规划、建设!及其:管理的方针、—政策、法规、计【划方面的文》件、: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!历史、自然、经济等!方面的?。基础:。资料 《  : (四)法律、法规!。、规章规定》其他应当向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!交的城建档案 【 第七条 本办】法第:六条第(一)—项规定的建设工程档!。案由建?设单:位会同勘《察、设?计、施工、》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!于工程竣工后三个】月内按本办》法第:四条第?二款: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!机构报送    ! 本办法第六—条第(二)项规定的!业务管理和技术【。档案在本单位保【。管、使用一至五年后!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二!款规定向城建档案】管理机构移交  ! ,  本办法第—六,条第(?三)项规定的基【础资料由市、县【。(市)、峰峰矿【区城建档案管—理机构负责收集【 第八条 【市,、县(市)、峰峰矿!区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对—在城建档案工作中】。做出显著《成绩的单位》和,个人应当给予表彰】和奖励 —第,九条 向市、—县(市)、峰峰矿】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!报送和移交的城建档!案应当是原件并符】合国家建设》工程文件归》档整理规范(GB/!。T5032》8)要?求 ?编制和报送建—设工程?档案应当遵守—下,列规定   【 (:一)建设工程—档案资料齐全—包括:规划:文件资料、》。建设文?件资料?、施工技术资料、竣!。工图与竣工》测量资料《和竣工验收资—。料、声像《资料等 》   (《二)建设《工程档案必须在【施工过程中按照【落,成实:。体同步编制  】  (三)隐—蔽工程档案》应当附有重要—。部位状况的图片或录!像管线工《程覆土?前建设?单位应当委托具【有测绘资质的单位】进,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!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!和工程测《量图 ?    (四)绘!制工程竣工图—须采用统《一座标系、》高程系实测》数据工程《竣工图与工程—实体相符并加盖竣工!图章:    (五)】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完!整、:准确、?。。系统字迹《清楚图面整洁—纸质优?良规格统一并—有编制单位技术负责!人签章? :第十条 《新建、扩《建、改建地下—管,线工程的单位—应当对本单位的【地下管线专业图进行!修改补充并》于工程竣工后—。。三个月内将修改【补,充后的地下管—线图按本办法—第四条第《二款规?定报送城建档案管理!机构   —  城?市地: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!绘形成的地》下,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!、测绘结束后三【个月内移交城建档】案管理机构地下【管线:单位每年应》当向城建档案管理】机构报送《更改、报废》、漏测部《。分,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! :。 ,第十一?条 地?下管线专《业管理单位应当将】更改:、报废、漏》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!程档案?及时修改补充到本】单位:。的地下管线专—业图上?。。并将修改《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!图及有关资》料,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!移交 第十二条! ,工程:测,量单:位应当及时向—城建:档案管理机构—移交有关地下—管线工程的》城市地形图》和,控制成果 第十!三条 城《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!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!合图建立城》市地下管线信—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!查和补?测、补绘所形成【的地下管《线成果    】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!应当依据《地,。下管线专业》图等有关《的地下管线》工,程档案资《。。料和:工,。程测:量单位移交》的城市地形图—和控制?成果:及时修改城市地【下管线?综合图并输入城【市地下管线信息系】统 第十四【条 建设单位在领】。取,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城!建档:案管理机构应—当将工程竣工后【需,移交的工程》档案内?容和要?求告知建设单—位,并签定邯郸》市建设工程竣—工档:。案移交?责,。任书 第十五】条 :凡在城市道路、道】沟、各种管线附近】地段:。进行开?。挖、爆破、》钻探等施工活—动建设单位》在申:请领取建设工—程规划?许,可证前应《当到城?建档案管理机—构查询施工地段的】地下管线工程档【案取:得该施工地段地下】管线现状资料—建设单位在申请领】取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时应》当向规划《。主管部门报送—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! 第十六条 【。对列入城建档—案接收范围的建【设工程建设单位必】须保证工程档—案资:料的:完整、准确建—设单:位在:组织建设工程质【量验收前应当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】构申请对该工程档】。。案的完整性进行【审查审?查,合格的由城建档案管!理机构出《具书面意《见作为?工程质量验收的必】。要条件 》。 ,   工程竣工【验收后建设》单位:报送的?工程竣工档》案经城建档案管理机!构审查接收》后到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办理建设】工程竣工验》收备案 》  : , 城市规划区内的国!道和高速公路—建设工程档》案由公路《主管:部门在工程竣工【。后三个月内向—城建档案《管理机构报送报【送的工程档案—应当包括《。主要:工程档案材》料及:施工图 第十七!条 停建、缓建的】建,设工:。程建设单位应当妥善!保管工程档案—。不得遗失《。待工程竣工后按本办!法规定?向有关?城建:档,案管理机构报送撤】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!案应当向其上级主】管部门或有》关城建档案管理机】构报送 第十】八条 ?市、县(市)、【峰峰矿区城建档【。案管理机构》应当:逐步采用新技术和】现代化管理》手段对城建档案实】施信息化《管理使用的档案【设备和用具应当符合!国家标?准     城】建档案管理机—构应当建《。。立健全科学的城建档!。案保管制《。度,保管城建档案应当】具有专门库房—配备:防盗:、防火、防》潮、防有害生物【的必要设施》对损:坏和变质的及时【修复确保城建—档案的安《全完好  —。   ?城建:档案工作《人员应当具备相【关专业知识经专业】培训后方《可上岗 》 第十九条》 市:、县(?。市)、?峰峰矿区《城建档案《管理机构对馆藏的】城建档案资源应【当依照有关》规定积极开发利用】为城市?规划:、建设和管》理提供服务   !  在?城市:发生洪水、地震、爆!炸等:突发性事件时城【建档:案管:理机构根据需要应当!在1小?时内提供馆藏档案】资,料    —。 各级领导机关因】计划、规划》、预:测、:。决策所需《和公、检、法—部门办案查阅—档案城?建档:案管理机构应当无】。偿提供?馆藏档案资料 【     》城,建档案管理机构向】社,会提供利《用的档案《复印件加《盖城建档案管理机】构专:用印章后与原件【具有同等法》律效力 —第二十?条 提?供社:。会,利用:的城建档案可按国】家有关?规定收取费用 ! ,  :  利用本单—位或个?人形成、移交、【捐赠、寄存的城建档!案免:收档案利用费  !。 , , 城建档《案管理工作》人员在提供利用【档案时应当严格遵】守法律、《法规有关保密规【定 第二十【一,条 损毁、丢—失、涂改、伪造、销!毁、擅?自提供城建》档案的依照中—华人民?共,和国档?案法的?规定处?。罚 第二—十二: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!办法规定未报送【建设工程《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!管部:门或者其他有关部】门责令限期改—正逾期不改》的,处以1万元以上10!万元:以下罚款对》单位直?接,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《处单位罚款》数额5%《以上10《%以下的罚款因【建设单位未报送【或报送不真实工程档!案造成人员伤亡【、财产损失的建【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!的法律责任   !  有关部门—违反本办法规—定未移交建设工程档!案或者其他城—。建档案的由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》处1万元以下罚【款因有?关部门未移交档案造!成损:失的有关部门依法】承,担相应责任 — 第二《。十,三条 地下管线专业!管理单?位违:反本办?法规定未移交地【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改正》处,1万元以《下,的罚款;因地下【管线专业管理—单,位未:移交或移交不真实地!。下管线工程档案造】成施:工单:位,。在施工?中损坏地下管—。线的:地下管线专》业管理?单位依法承》担相应?的,责任: 第二十四条】 建设单位和—施工单位未按照【规定查询和取—得施工地段的—地下: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!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!他人造成损失的依】法承担赔《偿责任? 第《二十五?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!按照规定提供—准确的地下管线【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!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!造,成损失的依法承【担赔:偿责任 第二】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!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!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!总地下管线信—息资料?错误致使《在施工?中造成损《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;对有关责任人】员依法?给予行政处分 !第二十七条 市建设!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可根据本—办法:制定实施细则 【 第二十八条 本!办法:自20?06年9月1日【起施行1990【年10月5日发布的!第1:。0号令邯郸》市城市建设档案管】理办法?同时废止 —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