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【津市:高层建筑消防安【。全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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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天津市高层建筑】消防安全管》理规定已于2014!年1月23日—。经市人?民政:府第24次常—。务会:议通:过现:予公布自201【4年4月1》日起施行《。
天津市市—长 黄兴《国
2—0,14年2月8日
! 第一条 为了】加强高层《建筑消防安全管理】预防火灾和减—少火灾危害保护人】身、财产安全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消防法、》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!律、法规的规定结合!本市实际情况—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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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 本规定》所称:高层建筑是指—符合国家工程建【设消防?技,术标准规定》高度的居住》建筑:和公共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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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条? 市和区县公—安机关对本行—政区域内高》层建:筑消防?安全工作实施监【督管理并《。。。。由,本级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—负,。责实施?公安派出所》按照:。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!定,负责高?层建筑的日常消防监!。督检查、消》防宣传教育等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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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—市和区县公安机【关消防?机构应当《定期对高层建—筑消防安全形势进行!消防安全综合评估】并根据评《估结果提出改—进措施?和建:议报:送本级人民》政府:
— 第五条 市【和区:县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应当制定高】层建筑灭《火应:急救援预《案并定期组》。织演:练提高?火灾扑救和》应急:救援的能力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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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第六条 《市和区?县建设?交通行政管理—部门应当督促—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】图审查、施工、【工程监?理等单位严格—执行国家工程—建设:。消防技术标准和相】关管理?规定落实建设工程消!防安全责任
【 , 依法应】当进行消防设计审】核的高层建筑建【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!或者审?核不:合格:的市:和,区县:建设交通《行政管理部》门不得给予施工许】可
《 依—法,应,当,进行消防验收的高】层建:。筑建设工程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】。。消防验收不》合格的市和区县【建设交?。通行政管《理部门不得办理竣工!验收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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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《条 市?和区县市容园林行】政管理?部,门,。。审批高层《建筑户外广》告设置、审》查高层?建筑景观照明设【置方案时应当要【求,设置的户外》广告和景观照明不得!妨碍消防排烟、【灭火:。救援和人《。员逃生?。
— 第八条 国土】房管、工商、质【监、安全监》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!自职:责做好高层建筑【消防:安全的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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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九条 高【层建筑业主、物【。。业使用人、物业【服务:企业依照法律—。、法:规、规章的规定【和合同?约定履行高层建筑】消防安全义》务
【 , 同一高层建—筑有2个或者2【个以上业主》。、物业?。使用人的业主、物】业使用人应当—确定:消防安?全管理者或》者,委,托物业服务企业【负责:高层建筑共》用消防设施的—维护以?。及共用疏散通道、】安,全出口、消防车【通道:的管:理等:消防安?全相关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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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消防!安全管理者》和接受委托负责高层!建筑消防安全相关工!作的:。物,业服务企业》(以下?。。统,称管理者)应当确定!。具体负责高层建【筑消防安全相—关,。工作的人《员并:组织其进行消防安全!培,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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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一条 任》何单位不得聘用未】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!从事高层建筑消防设!施的安装《、调:试、检测工作或【者自动消防系统操作!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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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【条 高层建筑共【用消防设《施发生故障或—者损坏的管理者应当!及,时组织维修因—建筑改造、设—备,检修等情况需—要临时?停用共用消防设施的!管理者应当告知当地!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!采取有效措施—。确,保消防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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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条 高层建筑【共用消防设施在建】筑保修期内》依法由施《工单位?。承,担,保,修责:。任;保修《期满后除物业服务】合同约?。定,范围内的日》常,维修和?维护费用外高—层建筑?共用消防设施的维修!。。、更新、改》造费用按照国家和本!市的有关规定从房屋!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!
】未,建立房屋专》项,维修资金或者—房屋专?。项维修资金余额不】足的高层建筑共用消!防,设施的维修、—。更新、改《造费用由业》。主或者?物业使?用人按照《。约定承担没有约【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!业主按照《各自专有部》。分占高层建》筑总面?积的比例《承担
【 高层建筑共】用消防设《施发生严重损坏不】再具备?防,火灭:火功能?。或者不及时维修【可能危及人身安全、!公共安全的业主【委员会或者》其委托?的物:业服:务企业?按照本市有》关规定?申请:使用房屋应急解【危专项资金未成立业!主委员会的可—以由居(村)民【委,员会按照本市有关】规定:申请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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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 》区县公安《机关消防机》构、:公安派出所、居(】村):民委员会应当组织、!指导管理《者开展?高层:建筑消防安全宣传】活,动利:。用楼宇电视、—社区电?子屏、固定宣—传栏等设施》普及高层《建筑消防安全知【识提:高,灭火逃生技》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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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五条 任何单】位和:个人不得擅自变【更高层建筑的用【途不得擅自》改动防火分区、消防!设施或?者降低装修材料燃烧!性能等级《不得:占用避?难间
》 高—。层建:筑业主、物业使【。用人对?高层建筑进》。行内部装修》或者明火作业的应】。当事先?告知管理《者管:理者应当与业主【、,物,业使用人《、施工单位书面约定!消防安全《。责,任和义务《明确禁止行为和【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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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六条 有—关单位在公安机关消!防机构指导下按照】相关:标准对高层建—筑的消防《。车,通道、消防扑救场】地、消?防控制室、》消防水泵《。房、:消防车取水口—等,设置: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!并加:强日常?维护管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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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高层建】筑的主要出入口、电!梯口:、防火门等位置应】当设置明《显标志或者》警示标语提示—火灾危险性》。标明安全《逃生路线和安—全出口方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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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七条 —任何:单位:和个人?不得占用《、堵塞、封闭—高层建筑疏散—通道、?安全出口和消防【车通道划定停车泊】位、设置固定隔离桩!等设施不得妨碍高】层建筑消《防水源使《用不得?占用:高层建筑《消防扑救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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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八条《 高层建筑内—的,宾,馆、酒店应当—在客房?内设置应急疏散【路线图配备手电筒、!防烟面?具等逃生器》材及其使用》说明
! 居住在高层建筑内!的居民应当学习高层!建筑火灾应对知【识自备灭火器—、,。防烟面具、口哨、】手电筒等自救—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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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九条 《。高层建筑消》防控制室应当—每,。日24小时有—专人:值班:每班值班人数不少】于2人高层》建筑消防控制室值】班人员应当》按照有关《。标准和规定》。履行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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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条 ?高层建筑内宾馆【、,酒店、餐饮场所的】。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季!度对集烟罩、排【油烟管道等设施进】行一:次检:查、清洗或》。者保:养并:。做好记录保留—2,年,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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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一条 本市鼓励!单位和个人及—时举报?危及高?层,建筑消防《安,全,的,。违法行为《
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!公安派出所应—当对举报的危及高】层建筑消防安全的】违法行?为,进行核查并》依法处理并将处【理情况反《馈,举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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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二条 【经市: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确定》高层建筑为火灾高】危单位的应当按照】国家和本《市的有?关,规定定期委托具有】相应资质的机—构进行消《防设施检测和消防】安全评估检测报【告和评估报》告报当地公安机【关消防机构》备案
— : 市和区县公【安机关消防机构【。应当加强对》确定为火《灾高:危单位?。的高层建筑的—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!。果可以通过互联【网等:方式向?社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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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三条— 违反本规定—单位聘?用,。未取得相《应证书的人员从事】高层建筑消防设施】的安:装、调试《、检测工《作或者操《作高层建筑自动消防!。系统的由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责》令限:期改:正;逾期不改正的处!5000元以—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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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《四条 违反本规定】划定停车泊位、【设置固定《。隔,离桩等?。设,施妨:碍高层建《。筑消防水源使用或者!占用高?。层建筑消防扑救【场地:的由: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,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改正的对单位】处1000元—以上1万以下罚【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!1,00:0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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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五条 违反本规【定高层建筑》内的宾馆、》酒店:未在客房内设置应急!疏散路?线图:。或者未配备手电【筒、防烟面具等【逃生器材及其使用】说明的?由公安?机,关消防机构》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处1000!元,以,上1万元以》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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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六条 违反!本规定未对高层建筑!消防控制室》每日设24》小,。时专人值班》或者每班值班人数】少于2人的由公安】机关消?防机构责令改正对单!位处1?000元以》上1万元以下罚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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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七条 ?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和其他《有关:部门的工作》人员滥用职权、玩忽!职守、?徇私舞弊《的依法给予》处分;构成》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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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八条 违》。反本规?定其他法律》、法规、规》章已规定行政处【罚的从?其,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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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】 本规定自201】4年4月《1日起?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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