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天津】市高层?建筑消防《安全管理《规定   】 , 天津市高层建筑消!防安全?管理规定已于201!4年1月23日经】市人民政《府第:24次?。常务:会,议通过现《予公布自20—14年4月1日起施!行 天津市—市长 黄《兴国: 20—14年2月》8日 —。第一条 《。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!防安全管理》预防火灾和减少火】灾危害保护人—身、财产安全根据中!华人民?共和:国消防法《、天津市消防条【例等法律、法规【的规: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!制定本规定 — , 第二】条 本规定所—称,高层建?。。筑是指符合国家工程!建设消防技术标准】规定高?度的:。。居住建筑和公共【建筑 》 第三【条 市和区县公安】机关对本行政区域】内高层建筑消防安】全工作实施监督【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!关消防?机构负?。责实施公安派出所】按照: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!定负责高层建筑的】日常消防监督检【查、消?防宣传教育等工【作 《。。 : 第《。四条 市《和区:。县公安?。机,关消:防机构应当定—期对高层建》筑消防安全形势进】行消防安全综—合评估并根据—评估结果提出改【进措施和建议报送本!级人民政府 】 《 ,第五条 市和区【县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应当制》定高层建筑》灭火应?。。急救:援,预案并定《期组织演练》提高火灾扑救和【应急救援的能力 !。 《 , 第六条 市和【区县建设《交通行政管》理部门应当督促【建设、?设计、施工图审查】、施:。工、工程《监理:等单位严《格执行?国,。家工程建《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相!关管理规定落实建设!工程消防安全责任】 ?     》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!计审核的《。高层:。建,筑建设工程未经依法!审核或者审核—不合格的市和—区县建设交通行政】管理部门不》得给予施工许可 】 ,   《。  依法《应当:进行消防验收的【高层建筑建设工程】未经消防验收或者】消防验收《不合格的《市,和,区县建设交》通行政管理部—。门,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!案 — 第七条 市】和,区县市容园林—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高!层建:筑户:外广告设《置、审?查高层建筑景观【照明:设置方案时应当要】求设置的户外—广告和景《观照明不得妨—碍消防排烟、—灭火救援和人—员,逃生 — 第八条 国!土房管、工商、质监!、安全监管等—有关:。部门按照《。各自职责做》好高层?建筑消防安全的相】关工作 — ?。 第九条 高【层建筑业主、—物业使用人、物业服!。务企业依《照,法律:、法:规、规章的规定【。和合同约定履行高】层建筑消防安全义务!  》   同一高层建筑!有2个或者2个以】上业主、物业使用人!的业主、《物业使用《人应当确定消防安全!管理者或《者委托?物,。。业服务企业》。负,责高层建筑共用消】防设施的维护以【及共用疏散通道、】安全出口、》消防车通道的—管理等消《防安:全,相关工作 ! 第《十条 消防安—全,管理者和《接受委托负责高层建!筑消防?安,全相关工作的物业】服务企业(以下【统称管?理者)应当》确定具体《负责:高层建筑消》防安全相关工作的】人员并组《织其进行消防安【全培训 】 第十一—条 任何单位—不得聘用未取—得相应证书的人员从!事高层建《筑消防设《。施的安?装、调试、》检测工作或者自动消!防系统操作》工作: 》 ?第十二条 高层建】筑共用消防设施发生!故障或者损》坏的管理者应当及】时组织?维修因建《筑改造、设》备检修等情况需要临!时停用共用消防设施!的,管理:者应:当告知当地》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并采取有—效,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! , 第十三!条 高层建》筑共用消防》设施在建筑》保修:期内依法《由,施工单位承担—保修责任《;保修期满》后除物业服务合同】约定:范围:内的日常维》修和维护费用外【高,层建筑共用消—防设:施的维修、更新、改!。。造费:用按照?国家和本市的—有关规定从房—屋专项维修》资金中列支 【 :    未建立房屋!专项维?修资金或者房屋【专项维修《资金余额不足的高层!建筑共用《消防:。设施的维修、更【新、改?造费用由业主—。或者物业使用—人按照约定承—。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!不,明的由业主按照【各自专有部分占高】层建筑总面积—的比例承《担 ?。  ? ,  高层建筑共用消!。防设施发生严—重,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!火功能或者不及时】维修可能危及人【身安全、公共安【全的业主委员会或者!其委托的物业服【。务企业按照本市【有关规定《申请使?用房屋应急解危专】项资:金未成立业主委【员会的可《以由:居(村)民委—员会按照本市有关规!定申请?使用 ? : ? 第十《四条 区县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、公安【。派出所、居(村【)民委员会应—当组:织、指导《管理: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!安全宣传《活动利用楼宇—电视、社区电子屏】、固定宣传栏等设】施普及高层》建筑消防安全知识提!高灭:火逃生技能 【 第十五!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,得擅自变更高层【建筑的?。用途不得《擅自改动防火分【区、消防设施或者】降低装修材料燃烧】性能等级不得占【用避:难间 》     高—层建筑业《主、物业使用人对】高层建筑《进行内部装修或者明!。火作业的应当事【先告:知,管理者管理者应【当与业?主、:物业使用《人、施?工单位书面约—定消防安全责任和义!务明确禁止》行为和注意事项【 — 第十六条 【有关单位在公—安机关消《防机:构指:导下按照相关标【准对高层建》筑的消防车通—道、消防扑救—。场地、消防控制【室、消防《水泵房、消防—车取水口等设置醒目!的消防?安全标志并加强【日常:。维护管理《  》   高层建筑的主!要出入口、》电梯口、《防火门等位置应【当,设置明显标志或【者警示标语》提示火灾危险性标明!安全逃生路线—和安全出口方位【 【 第十?七,。条 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得占用、!堵,塞,、封闭高层》建筑疏散通道—、安全?出口和?消,防车:通道划定《停车泊?位、设置固定—隔离:。桩等设施不》得妨碍高《层建筑消防水源使用!不,得,占用高层建筑消【防,扑救:场地 【。 第《十,八条 高层建—。筑内的宾馆、酒店】应当:在客房?内设置?应急疏散路线—图配备手《电筒、防《烟面具等逃生—。器材及其《使用说明 【  :   居住》在高层建《筑内:的居民?应当学习高层建筑】。火灾应?对知识自备灭火器、!。防烟面?具、口哨、手电筒】等,。自救工?具 ? 第【十九条 《高,层,建筑消防控》制室应当每日2【4小时?有专:人值班每班值班人数!。不少于2人高层建筑!。消防控制室值班【人员应当按》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履!行职责 《 》 第?二十条 高层建筑内!宾,馆、酒店、餐饮【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至!少每季?度,对集烟?罩、排油烟管道等】设施进行一次检【查、清洗或者保养并!做好记录保》留2年备《查, ? : , 第二十一条【 ,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!及时举?报危:及高层建筑》消防:安,全的:违法行?为    】。 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?和,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举!报的危?及高层建筑消防安】。全,的违法行为》进行核查并依法【。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!馈举报人 【 第—二十二条 经市公安!机关消?防机构确定高—层建筑为火》灾高危单位的应当】按照国家和本—市的有关规定定期】委托具有相》应资质的机构进行】消防设施检测和【消防安全《评,估,检测报?告和评估报告报当】地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备案 【。 ?   ? 市:和区县公《安机关消防机构应】当加强对确定—为,火灾高?危单:。位的高层建》。筑,。的监督检查》监督检查结》果可以通过》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!公告 》 第—二十三条《 违:反,。本规定单《位聘用?未取得相《应,证书的人员从事【高层建筑消防设【施的安?装、调试、检测工作!或者操作高层建筑自!。动消防系统》的由公?安机关消《防机构责令》限期改正;》。逾期不改《正的处5《000元《以下罚款 【 第二十四!条 违反本规定划】定停车泊位、—设置固定《隔离桩等设》施妨碍高层》建筑消防水源使用】或者占用高层建筑消!。。防扑救场地》的,由,公,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!限期改正;》逾期: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!000元以上—1万以下罚》款对个人处警告【或者100》。0,元以下罚《款,。 第!二十五条《 违反本《规定:。高层建筑内的宾【馆、酒店《。未在客房内设—置应急疏散路—线图或者未配备手电!筒、防烟面》具,等逃生器材及其使】用说明?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《的处10《00:元以:上1万元以下—罚款 ! 第二十六条 违】反本规定《未对高层建筑消【防控制室每日设24!小时专人值班或者每!班值班?人数少于2人的由】公安机关消》。防机构?责令改正《对单位处1000】元以上1万》元以下罚款》 【 第二十七》条 公?安机关消防机构【和,其他: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!滥用:职权、玩《忽职守、徇》私舞弊的依法—给予处分《;构成犯罪的—。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! 第二十八条 违反!本规定其他法律、】法规、?规章已规《定行政处罚的—从其规定 】 : 第二十九条 】本规定自《2014年4—月1日起施行 】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