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,。 天津市高【层,建筑消防《安全:管理规定  !   天津市高层建!筑消防安全》管理规定已于20】14:年1月2《3,日经市?人,民政府?第,24次常务会议【通过现予公布自2】014年4》月,1日起施行 天】津市:。市长 黄兴国 】 , 2014年2月8!日 ? 第一条 为了】加,强高层建筑消防【。。安全管理预防—火灾:。和减少火灾危害保】护人身?、财产安全根据中】华人民共《和国消防《。法、天津《市消防条例等法律】、法规的规定结【合,本市实际情》况制定本规定 】 ? : 第二?条 :本规定所称高—层建筑是指符合国家!。工程建?设消防技术标准【规定高度的居住【建筑和?公共:建筑 ? —。 第三条《。 ,市和区县《公安机关《对,。本行政区域》内高层建筑消防【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!理并由本《。级,公安机?关消防机《构负:责实施公安派出【所按照国家》和,本市的有关规定负责!高层建筑的日—常消防监督检查、】消防宣传教》育等工作《 , — 第四条 市和区县!公安:机,。关消防机构》应,当定期对高层建筑】消防安全形势进行消!。防安全综合评估并】根据评估结果—提出改进措施和【建,议报送本级人民【政府: 【 第五条 》市和区?县,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应当制定高层建筑】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并!定期组?织演练提《高火灾扑救和—应急救援的能—力, — 第六《条 市和区》县建设交《通行政管理部门【应当:督促建设、设计、】施,工图审查、施工【、工程监《理等单位严格—执行国?家工程?建设:消,防技术?标准和相关管—理规定落实建—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! 《   ? 依法应当进行【消防设计审核的高】层建:筑建:设工:程未:经依法审核或者【审核不合格的市和区!县建设交通行政管理!部门不得给予—施工许可《     依!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!的,高层建筑建》设工程未《经消防?验收或者消防验收】不合格的《市和区?县建设交通》行政管理《部门不?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! 第!七条 市和区县市】容园林行政管—理部门审批高层【建筑户外广告—设置、审查高—层建筑景观照明设】置方案时应当—要,求设置的户外广【告和景观照明不得妨!碍消防排烟》、灭火?救援:和人员逃生》。。 : 第八】条 国土房管、【工商:、质监、《安全监管《。等有关部门按—照各自职责做好高】层建筑?消防安全的相关工】作 《 , 第九条 】高层:建筑业主、》物业使?用人:、物业?服务企业依照—。法律、?法规:、规章的规定和合】同约定履行高层建】筑消防安全义务【 , :     同一高层!建,。筑有:2个或者《2个:以上业?主、物业使用—人的业主、》物业使用人应—当确定消防》安全管理《者或者委托》物,业服务企业负责【高层建?。筑,。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!以及共用疏散—。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!。防车:通道的?。管理等消防安全相】关工作 》 第十】条 消防《安全管理者和—接受:委托负责高层建筑】消防安全相关工【作的物业服务企【业(:以下统称管》理者)应当确定具体!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!全相关工作》的人员并组》织其进行消防安全培!训 — 第十一—条 任何单位不得】。聘用未取得相应证书!的人员从事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!安装、调试、检测】工作或者自动—消防系统操作工【作, 》 第十二条 】高,。。层,建筑:共用消防《。设施发生故障或【者损:坏的管理者应当及时!组,织维修因建筑改【造、设?。备,检修等情《况,需,要临时停《。。用共用?消防设?施的管?理者:应,当告知?当地公安机关—。消防机构并采取【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!全, : 第十】三条 高层》建筑:共用消防《设施在建筑保修期】内依法由施工—。单位承担保》修责:任;保修《期满后除物业服【务合同约定范围【内的日?常维修和维》护费用外高》层建筑共用消防【设施的?维修、更《新、改造费》用按照国家和本【市的有关《规定从房屋专项维】修资金中列支 】     —未建立房屋专项【维修资金或者房屋】。专,项维修?资金余额不足—的高层建《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!。修、更新《、改造费用》由业主或《者物业使用人按照约!。定承:担没有约《定或者?约定不明的》由业主按照各自【专有部分占高层建】筑总面积的比—例承担 —     高层建筑!共用消防设施—发生严重损坏不【再具备防火灭火功】能或者不及时维【修可:能危及?人身安?全、公共安全的【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!托的物业服务企【业按照本市》有关规定申请使【。用房屋应急解—危专项资金未成立业!主,委员会的可》。以由居(村)民【委员会按照本—市有关规定申请使】用 !。第十四条 区县公】安机关?消防:机,构、公?安派出所、居(村)!。民委员会应当组织、!。指,导管理者开展高层建!筑消防安《全宣传?活动利用《楼宇电视、社区电子!屏,、固定宣传》栏等设施普及—高层建筑消防安【全知识提高》灭火逃生技能 【 ? : :第十五条 任何单】位和个人《不得擅?自变:更高层建筑的用途】不得擅自改动防火】分区、消防设施或者!。降低装修材料—燃烧性能等级不【。得占用避《。难间:。     】高层建筑业主、物业!使用人对高层建【筑进行内部》装修或者明火—。作,业的应当事》先告知管理者—管理者应当与—业主、物业使用人】、施:工单位书面约定消防!安,全责任?和义务?明确禁止行》。为和注意事项 ! ? 第十六条 有】关单位在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指】导,下,按,照相关标准对高层建!筑的消防车通道、】消防扑救场地—、消防控《制室、消防》。水泵房?、消防车取》水口等设置醒目的】消防安全标志—并加强日常维护管理!     】高层建筑的主—要出:入口、电梯口—、防火门等位置应当!设置明显标志或【者警示标语》。提示火灾危险—。性标明安全逃生路】线和:安全出?口方位 《 ? , 第十七条 】任何:单位:和,个人不得占》用、堵?塞、封闭高》层,建筑:疏散通道、安全出】口,和,消防车通道划定【停车泊位、设置固】定隔离?桩等设?施不得妨碍高层【建筑消?防水源使用不—得占用高《层建筑消防扑—救场地 — 第十八条! 高层建筑内的宾】馆、:酒,店应当在客》房,内,设置应急疏》散路:。线,图配备手电筒、防烟!面具等逃生》器材及?其使用说明》 《   ? 居住在《。高,层建筑内《。的居民应当》学习高层《建筑:火灾应对知识自【备灭火器、防—烟面具、口》哨、手电筒》。等自救工具 【 第十】九条 高《层,建筑消?防控制室《应当每日24小时】有专人值《班每班值班人数不】少于2?。人高层建筑消防【控制室值班人—员,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!规定履行职责 】 ? 第二十条 高!层建筑内宾馆、【酒店:、餐饮场所的经营者!应当:至少每?季度对集烟》罩、:排油烟管道等设施】进行:一次检查、清洗或】者保养并做好记录】保留2年备查 】 》 第二十一》。条 :本市:鼓励单?位和个人《及时举?。报,危及高层建筑—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!   —  公安机关—消,防机构和公安—派出所应《当对举报《的危及高《层建筑消《防安全?的违法行为进—行核查并依法处【理并:将,处理情况反》馈举报人《 】第二十二条 经市】公安机关《消,防机构确定高层建筑!为火灾高危》单位的应当按照国家!和本市的有关规定】定期委托《具有相应资质的【机构进行《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!安全评估检测—报告和?。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!机关消防机构—备案 —。    市》和区县公安机—关消防机《构应当加强对—确定为火《灾高危单位的高层】建筑的?监督检查《监督检查《结果可以通过互联】网等方式向社会【公告 【 , 第二十三—条 违反本规定单】位聘用未取》得相应证《书的人员从事—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!安装、调试、—检测工?作或者操作高—层建筑自动消防系】统的由公安机—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!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!处500《0元以下罚款 】。 : 第二十【四,条 违反本》。。规定划定停车泊位】、设置?固定:隔离桩等设施妨碍高!层建筑?消防水源使》用,或者占用《。高层建筑消防—扑救场地的由公安机!关消防?机构责?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不改正的对单【位处100》0元:以上1万以下—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!者1000元—以下罚款 】 第二十五】条 违反本规定高】层建筑内的宾—馆、酒店《未在客?房内设置应》急疏散路《线,图,或者未配备手—电,。筒、防烟面》。具,等,逃生器材及其—使用说明的》由,公,安,机关消防机构责【。。令限期改正;—逾,期,不改:正的处1000【元以上1《万元以下《罚款 — 《第二: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!未对高层建》筑消防控制室—每日设24》小时专人值班或者每!。班值班人数少于【2人:的由公安机关消防】。机构责令改正对【单位处?1000元以上【1万元以下罚款【 — 第?二十七条 公—。安机关消防机构和】其他有关部》门的工作人员—。滥用职权、玩忽【职守、徇私舞—弊的依法给予处【分;:构成犯?罪,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【 , 》第二十八条》 违反?。本规定其他》法律、法规》、,规章已规定行—。政处罚的《从其规定 】 第二十九条!。 本:规定自?2014《年4月?1日起施行 —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