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,天津:市高层建筑消—防,安全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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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天津市高》层建:筑消防?安全管理规定—。已于2014年【1月23日经市人】民政府?第24次《。常务会议《通过现予公布自2】014年4月—1日起施行》
天津市》市长 黄兴》国
《 2014年2月8!日
第一条 !为了加强高》层,建筑消防安全管【理预防?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!保护人身、》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!民共:和国消防法、天【津市:消防条例等》。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结合?。本市实?际情况制定本规定】
— 第二条 本规定!。所称高层建》筑是指符合国家工程!建设消?防技:术标准规定》高度的?居住:建筑和公共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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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 市和区县!公安机关对》本行政区域内高层】建筑消防安全—工作:实施:监督管?理并由本级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负责实】施公安派《出,所,按照国家和》本,市,的有关规定负责高】。层建筑的日常—消防监督《检查、消防》宣,传教育等工作—
第!四条 市《和区县公安机关消】防机构?应当定期对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】形势进行《消防安全综合评【估并根据评》估结果?提,出改进措施和—建议报送本级人【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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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条 市?和区县公安》。机关消防机构—应当制定高》层建筑灭火应急救援!预,案并定期组织演练】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!。救援的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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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 》市和区县建设交【通行政管理部门【应当:督促建设《、设计?、施工图审》查、施工《、工程监理等单位】严格执行国家工程】建设消防技术—标准和相关》管理规?。定落实建设工程消防!安全责任
】 依法应当进!行消防设计审核的】高层建?筑建设工程》未,经依法审核或—。者审核?不合格的市和区县】建设交通行》政管理部门不—得给予施工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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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依法应当进行消!防验收?的高层建筑建设【工程未经消防—验,收或:者消防验收不合【格的市和区》县建设交通行政管】理,部门不得《办,理竣工?验收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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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条?。 市:和区县市容园林行政!管理:。部门审批高层建筑户!外,广告设置《、审查高层建—筑,景观照明设置方案】时应当要求设—置的户?外广告?和景观照明不得妨碍!消防排烟、灭—火救援和人员逃【生
】 第八条 国土房管!、工商、《质监、安全监管等有!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!做好:高层建筑消防安全】的,相关:工,作
【 第九条 高层建!筑业主、《物业使用人、物业】服,务企业?。依照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?的规定和合同约【定履行高层》建筑消防安》全义务
! , 同:。一高层建筑有2个或!者2个?。以,上业主、物》业使:用人的业主、物业】使用人应《当确定消防》安全管理者或—者委:托物业服《务,企业负责高层建筑共!。。用消防设施的维【护以及共用疏散通】道、安全《出口、消防》车通:道的管?理等消防安全相【关工: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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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》消防安全管理者和】接,受委:托负责高层建筑消防!安全:相关工作的物—业服务企业(以下】统称:管理者)《。应,当确定具体负—责高层建《筑,。消防:安全相关《工,作的人员并》组织其进行消—防安全?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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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一条 任何【。单位不得聘用未【取得相应证书的【人员从事高层建筑】消防设施的》安装、调试、—检测工作或者自【动消防系统操作【工作
! 第十二条 高【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!发生:故障:或者损坏的管—理者应当及时组织维!修因建筑改造、【设备检?修等情况需要临【时停用共用》。消防设施的管—理者:应当告知当地公安机!关消防机《构并:。采取:有,效措施确保消防【安全
! ,第,十三条 高层—建筑共用《消防设施在建筑保修!期内依法由》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!任;保修期满后除物!业服务合同约定【范围内的日常维修】和维:护费用?外高层建筑共—用消防设施的维【修,、更新、改造费【。用按照国家和本市】的有:关规定从房屋专项】维修:资金中列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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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, 未建立房屋专项】维修资金或者房屋】专项:维修资金余额—不足的高层》建筑共?用消防设施的—维修、更新、改造费!。用由业主或》者物业使用人按照】约定承担没有—约定或者约定不【明的由业主按照【各自专有《部分占高层建筑【总面积?的比例承担
! 高层建【筑共用消防设施【发生:严重损坏不再—具,备防:火灭火功《。能或者不《及时维修可能危及人!身安全、公共安全的!业主委员会或者【其委托的物》。业,服务企?业,按照本市有关—规定申请使用—房屋应?急,解危专项资》金未成立业主—委员会?的可以由居(—村):民委员?。会按:。照本市有关规定申】。请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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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—条 区县《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、公安派出所、居!(,村)民委员会应【。当,组织、指《导管理者开展高层】建筑消防安全宣【。传活:。动利用楼宇电视【、社区电子》屏、固定《宣传栏等设施—普及高层建筑消【防,。安全知识提高灭【火,。逃生技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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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变更高层建筑!的用途?不得擅自改动防【火分区、《。消防设施或者降低】装修材料燃烧性能】等级不得占用避难】间
— ?高层建筑《业主、物业使用人对!高层建筑进行内部装!修或者明火作—业,的应当事先告知【管理者管理者应【当与业主、物业使】用人、?施工单?位书:面约定消防》安全责任和》义务明确禁止行为】和注意事《。项
!第十六条 有关单】位在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:指导下按照相—。关标:准对高层建筑的消】防,车通道、消防扑【救场地、消防控【制室、消《防水泵房、消—防车:取水口等《设,置,醒,。目的消防安全—标志并加强日常维】护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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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层!。建筑的?主,要出入口、》电梯口、防火—门等位置应当—设置明?显标志或者警示标】语提示火灾危险性标!明安全逃生路线和安!。全出口方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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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!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—占用、?堵塞、封闭高层【。建筑疏散通》道、安?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!划定停?车泊:。位、设置固定隔离桩!。等设施不《得妨碍高《层建筑消防水源【使用不得占用高层】建,筑消防扑救》场地
】 第十八条 【高层建筑内的宾馆、!酒店应当《在客房内设》置应急疏散》路,线图配备手电筒【、防烟面具等逃生器!材及其使用说明【
《 居住—在高层?建筑内的《居民:应当学习高层建【筑火灾应《对知识自备灭—火器、防烟面具、口!哨、手电筒等自【救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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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。九条 高层建筑消防!控制室应《当每日24小时【有专人值班每—班值班人数不少于】2人高?层,建,筑消防控制室值班】人员应当《按,照,有关标准《和,规定履行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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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 高层建筑内【宾馆、?酒店:、餐饮场所的经营】者应当至少每—季度对集烟罩、【排油烟管《道等设施进行一【次检查、清洗—或者保养并做好记录!保,留2年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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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—条 本?市鼓励单位和个【人及时举报危及高】层建筑消防》安,全的违法行为
】 》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和公安派出所—应当对举报》的危及?高层建筑消防安【全的违法行为进行】核查:。并依法?处理: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!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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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】 ,经市: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确,定高层?建筑为火灾高—危单:位的应当按照国家】和,本市的?。有关:规定定期委》托具有相应资质【的机构进行消防设】施检测和《消防安全评》估检测报告和—评估报告报当—地公:安机关?消防机构备案
】 市【和区县公安机—关消防机《构应当加强对确定】为火灾高危单位的】高,层建筑的监督—检查监?督检查结果可以【通,。过互联网《等方式向社》会,公告
】 第二十三—条, 违反本《规定单位聘用—未取得相应证—书的人员从事高【层建:筑消防设施》的,安装:、,调试、检《测工作或者操—作高层建筑自动【消防系统的由—公安机?关消防机构》责令限期改》正;:逾期不改《正的:处5000元以【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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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,二十四条 违反本】规定划定停车—泊位、设置固定隔】离,。桩等:设施妨碍高层—建筑消防水》源使用或者占用高】层建筑消《防,扑救场地的由—公安机关消防—。机构责令《限,期改: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对单位处1【000元以上1【。万以下罚款》对,个人处警告或者1】000元以》下罚款
! :第二十五条 —违反本规定高—层建筑内的宾馆、酒!店未在客房内设【置应急疏散路线【图或者未配备—手电筒、防》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!其使用说明的—由公安机关消—。防机:构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不改正的处【。1000元以上1万!元,以,下罚款
! 第二十六条 】违反:本规定未对高层建筑!。消防控制《室每日设24小时】专人值班或者每班值!班人数?。少于2?人的由公安》。机关消防机》。。。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!1000元以上1】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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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!公,安,机关消防机构和其】他有关部《门的:工作人员《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、徇私舞弊的依法给!。予处分;构》。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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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八条》 违反本规》定其他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已规定行【政处:罚的从其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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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九条 《本,规定自2014【年4月1日起施【。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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