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天津市高【层建筑消防》。。安全:管理规定 】    天津—市,高层建筑消防安【全管理规定已于20!14:年1月23日经市】。人,。民政府第24次常务!会议通过现予—公布自20》14年?4月1日起施行 !天津:市市长?。 ,黄兴国 20!14年2《月8日 【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!层建筑消防安全【。管理预?防火灾?和减少火灾危—害保护人身、财产安!全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消?防法:、,天津市消防条—例等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结合本市实】际情况制定》本规定 》 —第二条 本规定【所称高层建筑是指】符合国家工程建【设消防技术标—准规定高度》的居住建《筑,和公共建《筑 — 第三条 市和!。区县公?安机关对本》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!消,防安全工作实施监】督,管理并由本级—公安机?关消防机构负责【实施公安派出—所按照国家和本市的!有,。关规:定负责高层建筑【的日常消防监—督检查、消》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! 》 , 第四条 市和【区县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应?当定期对《。高层建筑消防安【全,形势进?行消防?安全综合评估并根】据评估结果提出改】进措施和建议—报送本级人民政【府 】 第五条 》市和区县公安机【关消:防机构应当制定高层!建筑灭火应急救【援预案并定期—组织:演,练提高火灾扑救和】应急救援的能力 ! 第【六条 市和区—县建设交通行—政管理?部门应当督促建设】、设计、施工图【审查、施工》、工程监理》。等单位严格执行【国家工?程建设消防》技术:标准和相《。关,。管理:。规定落实建设工程】消防安全责任 【 :    《 ,依法应当进行消【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!筑建设工《程未经依法》审,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!市和区县建设交通】行政管理部》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! ?     依法【应当进?。行消防验收的高【层建筑建设》工程未经消》防验:收或:者消防验收不—合格的市和区县建设!交通行政管》理部门不得办理竣工!验收备案 》 第】七条 市和区县市容!园林行政管理—部门审批高层—建筑户外广告设置、!审,查高层建筑景观照明!设置:方案时应《当要:求设置的户》外广告和景观—照明不得妨碍消防】排烟、?。灭火救援《和,人员逃生 】 第八条 】国土房管、》工商、质监、安全】监管等有关部门【按照各自职责—做,好高:层建筑消防安全【的相关工《作 》 《第九条 高层—建筑业主《、物业使用人—、物业服务企业【依照法律《、法规、规》章的规定和合—同约定履《行高:层建筑消防安全义务! 《。 ,  :。 同一高《。层建筑有2个—或者:2个:以上业主、物业使】用人的业主》。、物业使用人应【当确定消《防安全管理者或【者,委托:物业服务企》业负责?高层:建筑共用消防—设施的?维护以及共用疏【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】、消防车通道的管】理等消防安全相关】工作 ! 第十?条 消防安全管【理者和接《受委托负责高层建筑!消防安全相关工作】的物业服务企业(以!下统称?管理者)应》当确定具体负—责高层建《筑消防安全》相关工作的人—员并:。组织:其进行?消防安全培训— , ? 第十一条 !任何:单位不得聘用未【取得相应《证书的?人员从事高层建筑消!防设施的安装、调试!、检测工作或者【自动消防系统操【作工作 — 《 第十二《条 :高层建筑共用—。消防设?施发生故《障或者损坏的管理】者应当及时组织维修!因建筑改造、—设,备检修?等情况需要临时停】。用共用消防设—施的管理者应当【告知当地公安机关】。消,防机构并《。。采取有效措施确【保消防安《全 !第十三条 高—层建筑共用消—防设:。施在建筑保修期内依!法由施工单位承担保!修责:任;保修期》满后除物业服务合同!约,定范围内的日常维修!和维护?费用外高层建筑共用!消,防设施的维修、【更新、改造费用【按照国家《和本市的有关—规定从房《屋专:项维修资金》中列支 《     【未建立房屋专项维】修资金或者房—。屋专项维修资金余】额不足的高》层建筑?共用消防设》施的维?修、更新、改造【费用由业主或者【物业使用人按—照约定承《担没有约定或—者,约定不明的由业【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!占高层建筑总面【积的比例承担 】     高【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!发生严重损坏不再】具备防火灭火—功能或?者不及时维修可能】危及人身安全、公】共安全的《业主委员会或者【其委托的物》业服务企《业按:照本:市有关?规定:申请使用房屋应急】解危专项《资金未成《立业主委员会的可】。以由居(村)民【委员:会按照?本市有关规定申请】使用: — 第?十四条 区县公【。安机关消防》机构、公安派—出所、居(村)【民委员会应当—组织、?指导管理者开展高】层建筑消《防安全宣传活动利】用,楼宇:电视:、社区电子屏、固定!。宣传栏等设施—普及高层建筑消防安!全知识提高灭火逃生!技能 《 》 第十?五,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擅自变更【高层建?筑,的用途不得擅自【改,动防火分区》、消防设施或—。者降低装《修材料燃烧性能【等级不得占》用,避难间? ,     高】层建筑业主、—物业使用人对—高层建筑进行内部】装修或者明》火作业的应当事先】。告知管?理者:管理者应当与—。业主、物业使—用人、施工单—位书面?约定消防安全责任】和义务明确禁止【。。行为和注意》事项: 】第十六?条 有关单》位在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指:导下按?照相关标准对高层】建筑的消防车通【道、消防扑救—场地、消《防控制室、消—防水泵房、消防车】取水口等设置醒【目的消防《。安全:标志并加强日常维】护管理 —     高层【建筑的?主要出入口、电【梯口、?。防火门等《位置应当设置—明显标志或》者警示标语提示火】灾危:险,性标明安全逃生【路线和安全出—口方位 》 》 ,第十七?条 任何单》位,和个人不得占用【、堵塞、封闭—高层:建筑疏散通道、安全!出口和?消防车通道划—定停车泊位、设【。置固:定隔离桩等设施不】得,妨碍高?层建筑消防水—源使用不得占用高】层建筑消《防扑:救场:地 》 《第十:。八条: 高层建筑内—的宾馆、《酒店应当在客—房内设置应》急疏散路线图配备手!电筒、防烟面具【。等逃:生器材及其》。使用说明 》 , ,。     》居住在?高层建筑《内的居民应当学【习高层?建筑火灾《应对知识《自备灭火器、—防烟面具、口—哨、手电筒等自救】工具 》 第十九】条 :高层建?筑消防?控制室应当每—日24小时有专人值!班每:。班值班人《数不少于2人高层建!筑消防控制室值【班人员?应当按照有关标【准和规定履行—职责 ! 第二十条 高层建!筑内宾馆、酒店、餐!饮场所?的,经营者应当至少【每季度对《集烟罩、排油烟【管道等?设施进行一次检【查、清洗或者保养】并,做好记录保留2【年备查 ! 第二十》一条 本市鼓励单】位和个人及时举报危!及高层建筑消防【安全的违法行为【     公!。安机关消《防机构和公安派【出所应当对举报的危!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!的,违法行?。为进行核查并—依,法处理并将处理【情况反馈举报人 ! —。第二十?二条 经市》公安机关《消防机?构确定高层》。。建,筑为火灾高危单位的!应当按照国家—和本市的《有关规定定》期,委托:具有相应《资质的机构进—行消防设施检测和消!。防安全评估检—测报告和评估报【告报当地公》安机关消防》机构:。备案 ?     市和!区县公安《机关消防《。机,。构应当加强对确定】为火灾高《危单位的高层—建筑的监督检—。查监督检《查结果可以通—过,互联网等方式—向社会公告 ! 第二十三条! 违反本规》定,单位聘用《未取得相《应证书的人员从事高!。层建筑消防》。设,施的安装、调—试、检?测工作或者操作高】层建筑自《动消防系统的由公】安机关?消防机?构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处—5000元以—下罚款 — , 第二十【四条 违反》本规定划定停—。车泊位、《设置固定隔离—桩等设施《妨碍:高层:建筑消防水源使用】。或者占用高层建筑】消防扑救场地—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!。构责令限期》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!对单位处1000元!以上1万《以下罚款对个人处】警告或者1000元!。以下罚?款 》 第》二十:五条 违反本规【定高层建筑内—。的宾馆、酒店未【在客房内设》。置应:急疏散路线图或者】未配备手电筒、【防烟面具等》逃生器材及其使用】说明的?由公安机关》消防机?构,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改正的处10】00元以上1万元】以下:。罚款 】 第二十六条 】违反:本规定未对高层建】筑消防控制室每日设!24小时专人值【班,或者每班值班人数】少,于2人的由公安【机关:。消防机构《责令:改正对单位处10】00元以上1万【元以:下罚款 》 ?。 第二》十七条 公安机关】消防:机构和其他》有关部门的工作【人员滥用职权—、玩忽职《。守、徇私舞弊的【依,法,给予处分《;构: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! 第?二,十八条 违反本【规定其他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已规定行】政处罚的《从其规定 — 第二十!九条: 本规定自20【14年4月1日起施!行 :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