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— 韶关市区廉—租住房、《经,济适用住房配建实施!办法 (【韶关市区廉租住房】、经济适《用住房配《建实施办法已经20!08年?3,月21日韶》关市人民政府第十】。二届17次常务【会议通?过现予发布自2【008年5月1日起!施行) 市长 】郑振涛? ? 二○○八》年四月十《日 第一条 为】有效增?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!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!的供:应健全市区住房【保障供?应,体系:根据国务院关于解】决城市?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!的,若干意见、建设部廉!租住:房保:障,办法、经济适用住】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!人民政府关》于切实解《决,。城镇低收入》家庭:住房困难的实施意】见结合本市实—际制定本办》法 第《。二条 ?区,廉租住房、经济适用!住房:等保障性住房—配建适用本办法【 第三条 廉租住!房,及经济适用住房【等保障性住房—配,建是指在商品房开发!项目用地招拍挂【时将配建廉》。租住房及经济适用】住房:作为土地出让条【件之一由土地—竞得人根据廉—租住:房或经济《适用住房的》建设标准和要求按规!定比例配《套,建设廉租住房或经】济适用?。住房所建房屋由政】府按约定价格—收购 第》四条 市国土资【源、建设、规划【。、财政等部门按各自!职责共同负责本办法!的实施工作市住房】保障中?心负责配《建项目?的签约、履约和房屋!销,售分配?的具体?管理工作 》 第五?条 市区单》宗土地出让》面积达到《30000平—方米以上的(含本】数)按出让面积1】0%的比例划拨用】地配套建设廉租住】房或经济适用住房】市规划部门》。在制订项目用地规】划时应根《据项目用地的建筑密!度、容积率》、,总的规划建筑面积提!出配建廉租住房、经!济适用住房的—用,地、房屋面积指标配!建廉租住《。房和经济适用住房】所用土?地由市政《府,实行:行政:划拨 ? 第:六条 市国》土资源部门在公开】招标、挂牌或拍卖】商品房?建设用地时应在【出让公告中》约,定以下配建要求 】   (一)—配建廉租住房和经济!适用住房的土地、房!屋,面积;?   (二)配】。建时限;   (!三)收购价》格(按市造价站【公布的上年度同类】型结:构房屋?单位造价加3%【的利润)《 第七《。条 市国《土资源部门》应及:时将含?廉租住房、经—济适用住房》项目的土地出—让资料及项》目用:地竞得企《。业资料送市建—设部门备案》 第八条 配建】项目实行总》承包由市住房保【障,中心依据土地出让公!告代:。表市政?府与项目用地竞【得开发企业签订配建!合同 ? 第九条 》配建企业应》依据土地出》让资料?及,配建合同编制项目】可行性研究报告报】市发展和《改革部门《市发展?和改:。革部门应根据有关】规定对经《济适用住房、廉租住!房建设?项目进?行立项审批》 , 第十条《 市规划部门在审查!经济:。适用住房、廉租住】房设:计方案时《要同:时审查其是否符【合,土地出?让及配建合同—的要求不符合有【关要求的要》及时予以纠正否则不!予审批 第十一】。。条 :配建的廉《租住房?、经济适用住—房按相关规》定,免征:行政事业性收—费和政府性》基金 第十二条 !配建的廉租住房【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!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!住房保障中心按【合同要求进行验【收验收合格》后办理交接》手续 ? 第:十三条 市》财政部门根据—市,住房保障中心—提供的交接手—。续按:。配建合同约定—向配建方《支付配建房》屋收购费用   !支付方式可》分两种   (】一)廉?。租,房在廉租住房保【障资金中安排; 】   (《二,)经济适用住房【按配:建合同约定工程【结算前配建》方应按土地》挂牌规定缴交土【地出:让金工程竣工—结算后市财政部门根!据市: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!验收资料按》工程实际结》算价将工程》款支付?给,配建方 第十【四条 市住房保【障中心凭相》关资料?办,理配建廉租住—房,或经济适用住房的国!。有,土,地使用证和房—地产权证 —第十五条 配—建的廉租住房和【经济适用住房统【一纳入所在住宅小区!实,施物业管理 第】十六条 《本办法?从,。200?。8年5?月1日起施行— 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