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陕西省房屋建筑【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竣工验收实—施细则
关于!印发陕?西省房屋《建筑和市政》基础设施《工程竣工验收—实施细则的通—知
陕建监总发】[2014]—07号
全省【各级建设工程质【。量安全监督》机构:、,各有关单位》
为【进一步加强全—省,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设,。施工程竣工验—收管理工作根据【住房和城乡建—。设部房?屋,建筑和市《政基础?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!。。定,我站制定了陕—西省房?屋建筑和市政—基础设施工程竣【工验:收,实施细则《现印发?你们:请遵:。照执:。行
陕西省建【设工程质量安全【。监督总站
2【。014年3月—3日
第一条 !为规范我省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设施工程的竣—工验收工作保证【工程质量根据中华】人民共?和国:建筑法、建》设工程?质量管?理条例以及陕西【省建设工程质量【。和安全?生产管理条》例依据住房和城乡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】。市政基?。础设施工《程竣工验收规定【结合我省实际制定】本实施细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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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二条 在—本省行?政区域内《新建、扩建》、改建的各类房屋】建筑和市《。政基础设施工—程的竣工验收活【动(以下简称—工程竣工验收)应】遵守本实施细则
】
第】三条 各级建设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!。构具体负责本辖区】内工程竣《工验收?的,监督管理工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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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, 工程竣工验—收由建设单位—负责组织实施—
《
第五条 】 ,工程:。符合下列《要求方?可进行竣工验—收,
(!一)完成工程设计】和合同约定的各项】内容:。
【 (二)工程已【进行:。预验:收单位工程》完,工后施工《单位应对工程质【量进行自查确认工程!质量符合有关法律、!法规和?工,程建设?强制性?标准符合《设计:文件及合同要求并】向监:理单位提交竣工预】验收申请;总—监理工程师应组织】各专业监理》工程师?对工程质量进行【竣工预验《收并通知施》工总:承包(分包)单位】质,。量部门、项》。目,经理及建设单位有关!人员参加《对存在的问题整【改,完毕后施《工,单位向建《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!。报,告(:附件1、附件2【)工:。程竣:工报告应经项目【经理和施工单—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!字
— (《三)监?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!质,量评估有完整的监】理资:料并提出工程质量】。评估报告(编写要点!见附件3)工—程质量评估》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!师和监理《单位有?。关负责?人审核签字
! (四)【。勘察、设《。计单位?对勘察、设计—文件及施工过程【中由设计《单,。位,签署的设《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!检,查并提出《。工程质量检查报告(!编写要点见》附件4)质量检【。查报:告应经该项目勘察】、设计负责人和勘察!、设计单位有—关,负责人审核》签字
?
《 : (五)有完整的】技术档?案和:施工管理资料
【
? (六)有工!程使用的主要—建筑材料、》建筑构配件和—设,备的进场复试报【告,以及建筑节能、【幕墙、室内环境【、,通风与空调、—智能化、消》防工程等功能性检测!资料
》 , (七)建】设单位已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】工程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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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八)有施工单位】签,署的工程质量保【修书
】 (九)对于【住宅工?程进:行,了分:户验收并验收合【格建设单位按户出】具住宅工程质量【分户验收表
—
, (十】)建设主管》部门及?工程质?。量监督机构责令整】改的问题《全,部整改完毕
【 (十一!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其它条—件
【 第?六条 《工程竣?工验收应当》。按以下程《序进行
》 , 《 (一)施工单【位向建设单位提【交工程竣《工报告申《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!竣工报告须经—总监理工《程师签署《意见
】 (二)建设【单位收?到工程竣《工报告?后对:符,合竣工验收》要,求的工?程组织?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监《理等单位组成验收】组并:。制定验收方》案验收组长一般由】建设单位的项目【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根!据,工程专业性质可分】若干个?。验收小组(房建工程!一般分?工程资料、土建和】设备安装三》个验收小组;市政】道路一般分》工程资料、外观和实!测三个验收小组)】设计、勘察单位【项目:负,责人和相关专业负】责人、?施工总?承包单位质量技术负!责,人,和项目经理、安装和!装饰装修等主要分】。包单:位的项目《。负责人、监理单位总!监理工程《师必须?参加竣工验收对于】。重大工程和技术复】杂工程根据》需要:。可邀请有《关专:家参加验《收组
! (三)《建设单位应》当在工程竣工—验收7个工作—日前将验《收的时间《、地点、验收组名单!和,工程竣工验收—方案书面《通知负责监督该【工程: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!机构
— (四)【建设: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!收
:
】 1.》建设:单位汇报工程建设过!程,中各方合《同履约情况和在【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!行法律、法规和工程!建设:强制性标准情况
! , ? , 2.施】。工单位汇报工—程质量自评》情况(?编写:要点见附件5—)
【 》 3.监理单位汇报!工程:质量评估情况
! — 4.》勘,察、:设计单位汇报工【。。程,质量检?查情况
】 【5.按照验》收方案分《组,审查工程档案资料】实地查验工》程质量所有》提供审查的工程【资,料应为原始》。手签资料
— 《 6.】各验收小组对验收情!况作:出评价汇总后形成】经验收组人员—签署的竣工验—。。收意见?
— , 参与工】程,竣工验收的建设【、勘察、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》等各方不能形成一】。致,意见时应当协商【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!见一:致,后,重新:组织工?程,竣工:验收
】 第七条 【室外工程应作—为单位(子单位)】工程按照本实施细则!的,要求:组织:竣工验收将》室外:工程划?分为子单位》工程的?可与单位工程一同】进行竣?工验收
】
: 第:八条 工程竣【工验收合格后建【设单位应当及时提】出工:程竣工?验收报告工》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!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!位执行基《本建设程序情—况对工程勘察、设】。计、施工、监—理等方?面的评价工》程竣工验收时间、】程序:、内容和组织—。形式:工程竣工验收意见】等内容
! 工程竣》工验收报《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!
— (一)施—工许可证;
—
?。 (二)施工!图设:计文件审查意见;
!
(三!)施工单位》竣工验?收自评?报告和本细》则第五条《(,三)、(四)、(八!。)项规定的文件【;
— (《四)验收《组人员签署的—。。工程竣工验》收意见;
— (【五)法规、规章【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!
《
第九条 】 负:责监督该《工程:的工程质量安—全监督机构应当对】工程竣?工验收条件》进行审?核对工程竣工—验收的组织》形,式、验收程序—、执行验收标准【等,情况进行《现场监督发现—有,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!理法律?法规行为或参加【竣,工验收人员不符合】本细则第六条第二款!规定要求的》。责令改正后重—新组织验收》并将对工程竣工验】收的监督《情况:作为工程质》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!容
《
第十【条, 建设单位应当自!工程竣?工验收合格之日【起15?日内依据房屋—建筑和市政》基础设?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!管理办法(住房和城!乡建设?部令第2号)的规定!向工程?所在地的县级以上】。。地方人民政》府建设主管部门或】其委托的工》程质量安全监—督机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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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一条 抢【险救灾工程、—临,时性房屋建筑工【程和农民自建—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!本实施细《。则,
,。。
》 :第十二条《 军事建设—工程的管理按照【中央:军事委员会的有关】规定执行
】。
,。
?第十三条 —本实施细则由陕西】省建设工《程质量安全监—督总站负责解—释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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