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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—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!理办法?
—韶关:市城市?房屋拆?迁管:理办法已经韶关市】人民政府《第十二届2》次常务会议》通过现?予发布?自20?0,8年1月1》日起:施行
市长— 郑振涛
—二○○七年》十二月二十一日
!第一条? 为了加《强市区城市》房屋拆迁管》理维:护当事人的合法权】益保障建设项目【顺利:进行根?据国务院城市房屋】拆,迁管理?条,例和建设《部的有关规》定结:合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第二条 —在,韶关市市辖区城【市规划区范围内的】国有土地上实施【房屋拆?。迁并:需要对被拆》迁人补?偿、安置的适—用本办法《
? 在韶关市》市辖区规划区范围】外,国有土地上实—施房屋拆迁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!。偿、安置的参—。照本办法执》行
》各县(市)》。城市房屋拆迁—可以参?照本办法执行
第!三,条 申请领取房屋】拆迁许可证应—当根:据国务院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!例第七条第》一款的规定提交【。有关资料
—。 申请《领取:房屋拆迁许可—证提交的《。拆迁计划内容应【。当包括?项目的?基本:情况、拆迁》范围、是否委托拆迁!、拆迁实施》步骤:、,搬迁期限、工—程开工和竣工—时,间等:并附被拆迁房—屋及其附属物的【状况(包括房屋【的使用?性质、产《权归属、《。面积:、被拆迁户的数量和!名单等)、补—偿款和?补助费?预算的汇总表—
申请领取房!屋拆迁许可证提交】的拆迁方案》内容应?当包括拆《。迁范围、《安置补偿方式、安】置用房及周转用房的!准备、?。货币补偿和补助【费标准等
— 拆迁补偿安置资!。。金应:当存入?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指定的专用》帐户存款金额与【安置用现房价值之和!不得低?于该项目的补偿【安置资金总额
第!四条:。。 房屋拆迁》管,理部门对房屋—拆迁许可申请应当严!格把关并从以下几】方面进行审查
】 (一)根据国务!院城市房屋拆迁【管理条例第七—条第一款规定提【交,的资料是否齐—全、有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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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拆迁范围—与批准的《建设项目用地—范围是否一致—;
(三)】拆迁补偿安》置资金是否落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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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)拆—迁计划?、拆迁方案》内容是否合法、完】善和切实可行;
】
(五)拆迁期!限是否合理》;
(六【)拆迁范《围内:。是否有不《能或:者不宜拆除的房屋】对不能或者不—宜,拆除的房屋是否采】取了有效的保护【措施;
(七!)拆迁?范围内?的房屋产《权,、产:籍是否已经调查清】楚;:
: (八)安置地】点,和房源?是否落?实安置用房》。产权是?否清晰是《否符:合国家质《。量安全标准和本市公!。共,建筑设施配套要求】;
? (九)其他依法!应当审查的内—容
:
,第五条 拆迁人需】要对拆迁范围内【的房屋情况》进行调查摸底时【。必须出具房》屋拆迁管理部—门的有关证明拆【迁,当事:人、: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!支持配合
— 拆迁人需—出具拆迁地块—周边地区的普—通,新商品房(不含电】梯楼房、花》园式楼?房、别墅)市场综合!价格证?明的须?委托有资质的估【价机构出具被委托】的估价机构应当【出具
第六条 房!屋,拆迁管理《部,门应:当监督拆迁补—偿安置资金全—部,用于房屋《拆,迁补偿安置具—体的监督方》法可以?由银行向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签《订拆迁补偿安—置资:。金,使,用监督?事项承?诺书拆迁《人与:被拆:。。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!置协:议后拆迁《人按约定《向被拆迁人开具领】款凭证被拆迁人持领!款凭:证、拆迁补》偿安置协《议、:。。身份证或者户—口簿:到银行支《取拆:迁补偿安置》款
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还》可以根据实》际情况采取》其他行之有效的办】法监督?拆,迁补:偿安置资金》全部用于房屋—拆迁补?偿安置
》第七条 拆迁—人可:采取召开动迁大会、!举,办拆迁政策》咨询会等灵活多【样的方式及时向被】拆迁当事人做好宣传!、解释工作并—及时向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报告》。或邀请?其参加接受房屋拆迁!管理部?门的:。监督和管《理
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应当通】过,设立接待室、公开咨!询电:话等认真对待—被拆迁当事》人的来信、》。来访
第八条 拆!迁工作?应,当符:合下:列透明度的要求
】。
(一)拆迁】。。工作人员在动迁工】作,中应当佩带》工作证不佩带—工作:证的有关当事人可】以,拒绝与其协商;
! (二《),拆迁工作人员应当将!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!布的房屋拆迁公告】和经:。批准的拆迁方案送】交有关当事》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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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拆【迁许可证复印件和有!关法:律、法规、》规章及其他文件应当!置于固定和方—便取阅的地方供被拆!迁当事人查阅—、复印
》第九条 拆》迁人与?被,拆迁人?、,房屋:承,租人:应当依?法签订?拆迁: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!。偿,安置协议书应—。当使用房《屋,拆迁管理部门制定的!示范文本《
拆迁人应当!自,拆迁补偿《安置协?议订立之日起—。1,0日内将拆迁补偿】安置:协,议书报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备案
【第十条 拆迁—人与被?拆迁人或者拆—迁人、被拆迁—人与:房屋承租人达不成】拆迁补偿安置协【议的经当事人申【请由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是被—拆迁人的由》市政:府裁决裁《决应当自收到申【请之日起30日【内作出裁决》作出后双方》达成书面协》议的书面协》议应送房屋拆迁管理!部,门备案
》 有?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!决工作规程第十二】条第一款规定—。情,形之一?或者拆迁当事人书面!向有:关部门申《请确认、认》定或者?委托鉴定、测—算等特殊情》。形裁决需要以相关】结果为依据》的中止?裁决:并书面告知当事【人中止裁决的因素消!除后恢复裁》决中止时间不计入】裁,决时:限
? 当?事人:对裁决不服的可【以依法申请行—政复议?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】拆迁人依《法已对被拆迁人【给予:货币补偿或者提【供拆迁安《置,用房、周转用—房的复议、》诉讼期间《。不停止拆《迁,的执行
第十【一,条, 房:屋产权证记》载使用性质为—商业(或者非住宅)!的,房屋的用途可—以确定为《商业(或者非—住宅)房屋产权证】。记载的使用性—质为住宅《而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批准的使用【。性质:为商业(或》者,非住宅)的房屋【的使用性质确定为】准商业(或准非住】宅用:房):
? 房屋产《权证或者报建批【准时对被拆迁—房屋:的使用性质没有记载!。或者记载不明确【拆迁当?。事人:。对房屋使用性质【。不能协商一致—的,由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!认,拆迁当事《人书面要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确认】的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依法予以】确认
按【照前两?款规定确定产权性】质为住宅但已依法】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!。性用:房在:。拆迁:公告发?布前取得营》业执照1《年以上(含1年)并!连,续经营至拆迁—公告发布前的房【屋的:使用:性质确?定为事实经》营性用房但被拆【迁人应?当,就取得营业执照和】连续经营的事实承担!举证责任
》
第十二条 被拆】迁房屋面积补—偿按照被拆迁房屋】的建筑面积》计算但拆除》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认定为违章建】筑的不予补偿
! 拆迁人认为被拆迁!房,屋,属于违章建筑的【应当承?担举证责任拆迁【当事人书面要求规划!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对被拆迁房【屋,是否属于违章—建,筑作出认定的规划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依法—作出认定《
第十三》条 拆除《未超过?。。批准期限的临—。。时建筑及《在土地使《用权证记载》范围:内的天井、庭—院、花园、门楼【、围墙、水塔、水】井、烟囱、简—。易建:筑或者其他》附属建筑物的—按照估价《机构评估的重置价】格结合成新》予以货币补偿—
拆除超【过批准期限的临时】建筑和?批准建设时规定【如遇规?划调整应《。无条:件,。。拆除:的临时建《筑的不予补偿
】 拆除占用公共】用地、道《路,、人行道开设的【摊档的不作安置补偿!有关当?事人应当《在拆迁通告规定【的期限内自行迁出】
第十四条 拆迁!人以:。。就近或者异地—的房屋作产权调换】的应当以现房一次性!。安置属市政公—共设施建设项目一】次性安置确有困【难的可?以过:渡安置?
: 以就近或者【。异地的?房屋作?。产权调换的拆—迁人应当在拆迁【补偿安置协议—签,订后:被拆迁?人,搬迁前为被》拆迁人办好新房【屋产权证拆迁人需补!差价:的应:当在被拆迁人搬迁前!。一次性支《付给被拆《迁人:被拆迁?人需补差《价的在?拆,。迁安置?协议签?订时一次性付清【确有困难的》在取得新房屋—产,权证之日前付清
】。
第十五条 被拆迁!人选择原址产权调换!。或者货币补偿—的,拆,迁人应当在被—拆迁人搬迁前一次】性支付被拆迁房屋】的价:款
被拆【迁人选择《原址:产权调换的被—拆迁房屋的》补偿标准《按本办?法,第二十五条第(二】)项确定并且必须】接受原址《新建房屋的朝—向、户型结构、面积!、物业管理等因素被!拆迁人要求通过市】场评估确定》原址新?建房:屋销售?价格的销售价格【按房地产市场评【。估价确定估价—机构由被拆迁—。人选:定,拆迁:人、被拆迁人共同】委托:费用由拆迁人承担】当事人对《初次估价《结,果有异议的》可以重新估价—初次估价和重新【估价结果不一致【的由当事人协商;】协商不?成,的可以申《请估:。价专家委员》会鉴:。定,并根据鉴定结果【确定销售价格—被拆迁人不选定初】次估价?机构的销《售,价格按照实》际销售价格确定【本款规定的内容并】应当在拆迁》补偿安置协议—中明确?
? ,被拆迁?人选择原址产—。。权,调换的拆迁人应【当自取?得新:建房屋销售许可【证之日起7日—内书面通《。知被拆迁人被—拆迁:人应当自收到通【知之日起15—日,内(不含评估时间】)与:。拆迁人就《新,建房屋签《订产权调《换协议并按照协议约!定的期?限、方式向拆—迁人支付所调换房】屋的价款被拆迁人】逾,期,不签订产《权调换协议而要求原!。址,产权调换的》。视为一般购》。买人:
第十六条 【被拆迁房屋》的补偿价格由拆迁】当,事人协商确定但协】商补偿不《低于如下标》准
:
(一)被拆迁!房屋:为住宅的《补偿价格按拆迁【。地块周?边地区的普通—新,商品:房(不含电》。梯楼房、花园式楼】。房、别墅《)的市?场综合价格确—定
》(二)拆除住宅平房!的,补偿面积按1—。1.:1的比例计算—
(》三)拆除住宅房【屋的技术层(含夹层!、人:字形或者斜面形阁楼!)属于?原建:筑物整体结》构和布局或》者经报建批准层高】超过2?.2米底层高度不少!于2.4米的—补偿面积按1—1的比?例计算;《层高2.2》米以下?。、1.?5米(含《1.5米)》以上:的,补偿:面积:按5:0%折算;层—高l.5米以下的按!照估价?机构评估的重置价格!结合:成新予以货币补【偿
(—四)被拆迁房屋为商!业(或者非住宅)的!。。补偿金额按照商【业(或非住宅)的】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增!加20%确定
! (五)被》拆迁房屋为准商业(!或者准非住宅—)的补偿金》额按照商业(—或非住宅)的房地产!市,场评估价确》定
》(六:。)被拆迁房屋为事】实,。经营性用房》的增加补偿标准【。按照取得营业—。执照的时间》计算以本条第—(,一)项确定的被拆迁!住,宅房:。屋补偿金额为基【数每年?增加补?偿40%《累计增加补偿—最高:一般不?超过200》%且补偿总额不得超!过按照?商业的房《地产市场评估价【
第十七》条 在?过渡期限内》被拆迁?人或者房屋承租【人自行安排住—处,的拆迁人应当支付】临时安置《补助费
临时!安置补助《费按:。。被拆迁房屋的建【筑面积计《算每:平方米?每月不少于7元
! 被拆迁》房屋:为被拆迁人自—住,人均不足l0平【方米:。的按人均1》0平方米计算临时】安置补助《费
》。被拆:迁房:屋为出?租,房屋房屋承租人【。自行安?排住处的《临时:。安置补?助费付给房》屋承租人被拆迁房】屋的房租按原租金标!。准由房屋《承租人付给被—拆迁人
《
第十八条 被拆迁!房屋:为商业(或》非住宅?)、准商业(或准非!住宅)、《事实经营性用房的在!过,渡期限内被拆迁【。人或者房屋承—租,人自:行安排营《业地点的拆迁人应】当补偿营业损失
】
:。 营业损失由拆【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!。商不能确《定的从停产、停业之!日起按房屋拆迁公告!发布前一年由—税务部门核》定的税后平均利润或!。者由估?价机构估价确定被】拆迁:人或者房屋承—租人要求由估价机】构估价的《由被拆迁人》或者房?屋承租人自》行选择估价机构进】行估价?费用由拆迁人承担】
: 第十九》条 :被拆:迁人使用拆迁人【提,供的周转房的拆【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!补助费或者营—。业损失被拆迁—。人不支付周转房【租金房屋承租人【使用拆迁《人提供的《周转:房的被拆迁房—屋的房租按原—租金标准《由拆迁人支》付给被拆迁人周转】房的租金由承租人】按所在区域的租金】标准付给拆迁人
】。
: 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承租人使用拆迁】人提供的周》转房:的临时?安置期间的水—电、电话、有线电】视、宽带互联—网、管道《煤气:等费用由被拆迁【人,或者房屋承》租人自行交纳
【
拆迁人提供的!周转房的《区位、?用途:、建:筑面积等不得低于被!拆,迁房屋的标准被拆迁!。。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认!为,低于被拆迁房屋标】准的有?权选择领《取临时安置补助【费、营?业损失?
第二十条 【采取一步到位安置】或者原址产权调换】。的,补偿安置方式的【应当:给予住?宅房屋被拆迁人或】。。者承:租人3个《月、非住宅》房,屋(或者应当—按照经营性》用房增?加补偿的《住宅房屋)被—拆迁人或者承—。租,人6个月的临时安置!补助费
第二十】一条 住《宅的搬?迁补:助费标准为每次5】00元炉《灶费:500元家庭—人口超过3人的每】增加1?人增加?搬迁补助费1—00元
商业!用房的搬迁补助费按!商品进?货总价的1》%计算但一次搬迁补!助费最高不超过8】。。000元
搬!迁时被拆迁人或【者房屋承租》人放假?。3,天
无正当】。理由:拒绝拆迁安置—而被强制拆迁的【取消搬迁补助—费、炉灶费和假【期
第二十二条 !搬迁:后的水电建设—增容费?。由拆迁人承》担因分户《而超过房屋套数【的水电?建设增容《费,由,被拆迁人《自付电话、有线【电视、宽带》。互联网、管道煤气】、空调等由被拆【迁人或者房屋承【。。。。租人自行办理迁移】手续有关费用凭票由!拆迁:人支付
第—二十三条 》因拆:迁人的责《任,延长过渡期限—的对自行安排—住处、营业地点的被!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!人应当自逾期—之月起增加不—低于:50%的临时安置】补助费?或者营业损失—;对:周转房的使》用人应?当自逾期《之月:起付给不低》于50?%的:临时安置补助费或者!营业损?失
第二十四条 !。以产权调换形—式补偿的房屋—新房屋所有权证由】拆,迁人代办被拆迁【人应当?提交原房屋所有权】证与被拆迁房屋等】值(以房地产市场】评估价格为》准)部分的税、费】由拆:迁人承担《超出部分《的税、费由》被拆迁人承担
】 实行货币补偿】的拆迁人《应当以被拆迁—房屋的价值为依据】计算并?承担被拆《迁人另行购房所需】税、费
《
第二十五条— 拆迁?双方当事人经协【商不能达成协—议需:裁决:的房屋?。拆迁:管理部门视》。下列情?。况确定房屋》的补偿安置标准但】裁决确定的标准并】不是对本办法第十六!条至第二《十四条规定的实【质性修改
【 (一)因拆迁【。人不能接受或部分不!接受本办法第十【六条至二十四条规定!的补偿安置》标准致?使不能协商》达成协议的房屋【。拆迁管理部门—对拆:迁人不能接受的补】偿安置标《准的部分《在本办?法第十六条至—二,十四条相关规—定的标准基础—上,上浮不超过20%】。裁决确定补偿安置】标准
《 :(二)因被拆迁【人不能?接受本办法》第十六条规定的协】商补偿标准致使不能!协商达成协议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按—。第十六条的标准【进行调解后双—方仍不能《。达成协议的裁决【确定的房屋补—偿标准以国务院城】市房屋拆迁管理条】例第二?十,四条的规定为依据被!拆迁房屋为住宅【的补偿金《额按照房地产—。市场评估价》增,加20%确定;被】拆迁房屋为准商业】(,或准非住宅》)用房的补偿金额按!。。商业:(或非住宅)的【房地产市场评估价】。。的90%确定;被】拆,迁房屋为事实经【营性用房的》增加补偿标准按【照取得营业执照【的时间计算以被拆】迁住宅房屋房地产市!场评估价增加—20%为《基数每年增加补偿3!0%但累计增加【补偿最?高不超过《150%且补偿金】额不超过按商业的房!地产市场评估价【的90%确定
【
,第二十?六条 初次委托估价!的费用由拆迁—人,。承担重新委》托估价的《费用、估价专家委】员会的鉴定》费用按?如下规定承担
【
(一)鉴定结!果维持初次估价机】构的估价报告的重】新委托估价的费【用和鉴定《。费用:由,重新委托估价—的当事人承担;
】
, (二)》鉴定结果维》持重新?委托估价机构的估】价报告确《认,初次委托《估,价,机构的估价》。报告存在技术问【题的重新委托—。估价:。的费用和鉴定—。费用:由初次委托估价的当!事人承?担;
—(三)鉴定结果确】认初次估价》。机构的估价报告和】重新委托估》价机构的估价报告均!存在技术问题的重】新委托估价的费【用由重新委》。托估:价,的当事人《。承担鉴定费用双【方当:事,人各承?担50?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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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当事人在与估价机!构,签订:委托合同时可以【约定:评估纠纷的处理和评!估责任的承担—将,前款所?列的有关费用的承担!列入合同条款中按】合同执行
第二】十七条 当事—人对评估结果有异】议的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受理房》屋拆迁裁决》申请后应当》告知当?事人鉴定《。费用承担的规定房屋!拆迁管理《部门委托《房地产专家》评,估委:员会鉴定《前当事人可以撤回对!评估结果的异议当事!人撤回对评》估结果异议的视为对!评估结果《没有异议
【 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可以根据】拆迁裁决的需—要在告知当事人后】自行委托房地产【专家评估委员会对】评,估结果进《行鉴定房屋拆—迁管:理部门?委托房地产》专家评估《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!行鉴定?的费用由拆》迁人预付根据本【办法第二十六条的】。有关规定承担有【关,费用的承担情况在裁!决书中载明
【第二十八条 拆【迁,。产权不明房屋—有产:权,纠纷、正《在诉讼、《产权人或者继承人不!明确或者《下落不明、遗失产权!证、:代管的房屋等情形的!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!安置方案报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审核】同意后实《施拆迁?拆迁前拆迁》人应当?就被:。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!向公证机关办理【证据保?。全
《 拆:迁华侨及港、澳【、台同胞的房屋所】有权人或者其—委托的代理》人在规定期限—内,不能前来办理拆迁】安置补偿手续—的比照前款规—定执:行
第二十九条】 未:取得:房屋拆迁许可证擅】自实施拆《迁,的根据国《务院城市房屋拆【迁管理条《例第三十四》条的规定由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!迁给予警告并—处已经拆《迁房屋建筑》面积每平方米—20元以《上50元以下—的罚:款
?第三十?条, 拆迁人有下列【行,为之一的根据—。国务院城市房屋【拆迁管理《条例第三十》六条的规定由房【屋,拆,迁,管理:部门责令《停止拆?。迁给予?警告可以并处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】3%:以下的罚款》;情节严重》的吊销房屋拆迁许】可证:
(一)【未,按房: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!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!迁的;
【(,二)委托《不具有?拆迁资格的单位实】施拆迁的;
【 (三)》擅,自,延长拆?迁期限的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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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【拆迁人、《接受委托的拆迁单】位在实施拆迁中采】用恐吓、《。胁迫:以及停水、》停,。电等手?。段强迫被拆迁人搬】迁或者擅自组—织强制拆迁的根据】建设部城市房屋拆】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!第二十四条的规定】由房屋拆《迁管理部《门责令停止》。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!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第?三十二条 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违【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!许可:证以:及其他批《准,文件的?或者核发房屋拆迁】许可证?以及其他《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!督管理职责的或【者对:违法行为不予—查处的对《直接负责的》主,。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。员依法给予行—政处:分,;情节严《重致使公共财产、国!家和人民利益—遭受重大损失—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》责,任
第三十三条 !。本办:法自200》8年1月1日—起施行2000年】10月13日颁【布的韶关市城市房】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!废止
《 本办法施行【前已颁发房》屋拆迁许《。可,证的:不适用本办法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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