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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韶关市城市房【屋拆迁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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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韶关市城市房屋【拆迁管理《办法已经韶关市人】民,政府第十二届—2次常务会》议,。通过现予发布自【2008年1月1】日起施行
—市长 郑《振涛:
二?○○七年十二月【二十:一日
第》一条 为了加强市】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!维护当事人》的合法权《益保障建设项目【顺利进行根据—国务院城市房—屋拆:迁管理条例和—建设部?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!。制定本办法
【第二:条 :在韶关市市辖区【城市规划区范—围内的国有土地【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!要,对被:拆迁人补偿、安置的!适用本?办法
—在韶关市市辖—区规:划区范围外国有土】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!需要对被《拆迁人补偿、安置】。的参照本《办法执行
— , 各县(市)城市房!屋拆迁可《以参照本《办法执行
第【三条 申请领取房屋!拆迁许可证应当根】据国: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!。理,条,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!定提交有关资料
! 申请领》取房屋拆《迁许可证提交—的拆迁计划》内容应当包》括项目的基本情【况,、拆迁?范围、是否委托拆】迁、拆迁实施—步骤、搬迁期限、工!程开工和竣工时【间等并附《被拆迁房屋及其附】属物的状况(—包括房屋的使用性】质、产权归属、【面积、?被拆迁户的》数量和名《单等)、补偿—款和:补助费预算的汇【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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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领取房屋!拆迁许可证提交的】拆,迁方案内容应当包】括拆:迁范围、安置补偿】方,式、安置《用房及周转用—房的准?备、:货币补偿《和补助费标准等【
: 拆迁《补偿安置资金应【当存入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指【定,的专用帐户存款金】额与安置用》现房价值之和不得低!于该项目《的补偿安置资金总额!
第四条 —房,屋拆迁?管理部门对房屋拆】迁许可申请应—当严格把关》并从以?下几方?面进行审查
【 (?一)根据国务—院城市房屋拆迁【管理条例第》七条:。第一款规定提交的资!料是否齐全》、有效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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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)拆—迁,。范围与批《准的建设项目用地】范围是否一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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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拆迁】补偿安置资金是否落!实,;
(四)】拆迁计划、拆迁【。方案内?容,是否:合,法、完善和》切实:可行;
(】。五)拆迁期限是否合!理;
(六】)拆迁范围内是【否有不能《或者不宜拆除—的房屋对不能或【者,不宜:拆除的房屋是—否,采取了?。有效的保护措施;】
? (七?)拆迁范《。围内的房屋产权、】。产籍是否已经调【查清楚;
【 (八)《安置:地点和房源是否落】实安置用房》产权是否清》晰是否符《合国家质《。量安全标准和本市公!共建筑?设施:配套要求;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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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其【他依法?应当审查的》内容
第五条【。 拆迁人需要对【拆迁范围内》的房: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!时必须出具》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的:。有关证明拆迁当【事人、有关部门和】。单位应当支持配【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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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拆?迁人需出具》拆迁地块周边—地区的普通新商品房!(不含电梯楼房、花!。园式楼?房、别墅)市—场综:合价格证明的须【委托有资质的估【价,机构出具《被委托的估价机【构,应当出具
—。第六条 房》。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!。监,督,拆迁:补偿安?置资金全部用于房】屋拆迁?补偿安?置具体的监督—方,法可以由银行向房】屋拆迁管理部—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!资金使用《监督事项承诺书【拆迁人与被》。拆迁人签《订拆迁补偿安—置协议后拆迁人【按约定向被拆迁【。人开:具领款凭证》被,拆迁人持《领款:凭证、拆《迁补偿安置协议、】身,份证或者户口簿【到银行支取》拆迁补偿安置—款
?。 , 房屋拆《迁管理?部门还可以》根,据实际情况采—取其他行之有效的办!。。法监督拆迁补偿安】置,资,金全部用于房屋拆迁!补偿安置
第七条! 拆迁人可》采取召开动》迁大会、举》办拆迁政策咨询会】等灵活?多,。样的方式及时向被】拆迁当事人》做,好宣传、解释工作并!及时向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报告】或邀请其参》加接受房《屋拆迁?管理:。部门的监督》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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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—迁,管理部门应当通【过设立接待室、公】开咨询电话》。等认真对待被拆【迁当事人的来信、来!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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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拆迁【。工作:应当:符合下列透》明度的?要求
—(一:)拆迁工作人—员在:动迁:。工作:中应当佩带工作证不!佩带:工作证的有关—当事人可以》拒绝与其协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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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拆迁工》作人员应当将—房屋拆迁管》。理部门公布》的房屋拆迁》公告和?经批准的《拆迁方案送交有【关当事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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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三)?拆迁许?。可证复印件和—有关法律、法规、】。规章及其他文—件应:当置于?固,定和方便取阅的地】方,供被拆迁当》事人查阅、复印【
第?九条 拆《迁人与?被,拆迁人、《房,屋承租人应当依法签!订,拆迁补?偿安置?协议拆迁补》偿,安置协议书应当使用!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制定的示范文【本,
拆迁人应当!自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订立之日》起1:0日内将拆迁补偿】安置协议书报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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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》拆,迁人:。与被:拆迁人或《者拆:迁人、被拆迁人【与房屋承租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!置协:议,的,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!拆迁:管理部?门裁决房屋》拆迁管理《部,。门是被拆迁人—的,由市政府裁决—。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!之日起30》日,内作:。出裁决作出后—双方达?成书面协议的书面协!议应送房屋》拆迁管理《部门备案
】。有城:市,房屋拆迁行政—裁决工作规程第【。十二条第一款—。规,定情形之一或者【拆迁当事人》书面向有关》部门:申请确认、认—定或者委托》。鉴定、测算等特殊】情形裁决需要—以相关结果为依据】的中:止裁决并《书面告知《当,事,人中止裁决的因【素消:。除后恢复裁决中【止时间不计入裁决】时限
—当事人?对裁决不服的—可以依法申请—行,政复:。议或者提《起行政诉讼拆迁人】依法已对《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!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!。用房、周《转用房?的复议、《。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!的执行
》第十一条 》房屋产权证记—载使用性《质为:商业(或者非住【宅,)的房?屋的用途可》。以确定为商业(或者!非住宅)房屋产权证!记载的使用》。性质为住宅而规划行!政,主管部门《批准的?使用性质为商业(】或者非住宅)的房屋!的,使用性质《确定为准《商业(或准》非住宅用房)
! 房:屋产权证或者报建】批准:时对被拆《迁房屋的使用性质没!有记载或者记载不】明确拆迁当事—人对房屋使用—性质:不能协商《一致:的由:规,划,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拆!迁当事人《书面要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确—。认的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!法予以确认
】 按照前两款规定确!。定产权性质为住宅】。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!照的经营性》用,房在拆迁公告发布】。。。前取得营业》执照1年以上(含1!年)并连续经营至】拆迁公告发布前的】房屋的使用性质确定!为事实经营》性用:房但被?拆迁:人应:当就取得营》业执照和连续经【营的事实承担举证责!任
?第十:二条 被拆迁房屋面!积补偿按《照被拆?迁房屋的建筑面积】计算但拆《除,。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违!章建:筑的不予补》偿
拆迁人认!为被拆迁房屋属于】。违章建筑的》应当承担《举证责任《拆,迁,当事人书面要—求,。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对被拆迁房】。屋是否属于违章【建,筑作出认定的—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《依法作?出认定
第十三】条 拆除未超过【批准期限的临时【建筑及在土地—使用权证记载—范围内的天》井、:庭院、花园、—门楼、围墙、水塔】、水井、《烟囱、简易》建筑或者其他附属建!筑物的按照估—价机构?评估的重置价—格结合成《新予:以货币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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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除超过【批,准期限的临》时建筑和批准建设】时规定如遇规—划,调整应无条件拆除】的临时建筑的不予】补偿
《 拆除占用公【共用地、道路—。、人行道《开设的摊档的不【作安置补偿》有关当事人应当在拆!迁通告规定的期【限内:自,行迁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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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拆迁】人以就近或者异地的!房,屋作产权《调换:的应:当以现房一》。次性安置属市政公共!设施建设项》目一次性《安置确?有困难的可以过渡安!置
以就近或!者异地的房屋作产权!调换:的拆迁人应当在【。。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签订后被拆】迁人搬迁前为被拆】。迁人办好《新房屋产权证拆迁人!需补差价的应当在】被拆迁人搬迁前一次!性支付给被拆迁人】被拆迁人《需补差价的在—拆迁安置协议—签订时?一次性?付清确有困难的【在取得新房屋产【权证之日前付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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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被拆迁!人,选择原址产》权调换?或者货币补偿—的拆迁人应当在【被拆迁人搬迁前一】次性支付被拆迁房屋!的价款?
? ,被拆迁人《选择原址产权调【换的:被拆:迁房屋的补偿—标,准按本办法》第二十五条第—。(二)项确定并且】必须接受原址—新建房屋《的朝向、《户型:结构、面积、—物业管理等因—素被:拆迁人要求通过市】。。场,评估:确,定原:址新建房屋销—售价格的《销售价格按房地【产市场评估价确定估!。。价,机,构由被拆迁人—选定拆迁人、—被拆迁人共》。同委:托费用由《拆迁人承担当事人对!初次:估价结果有异议【的,可以重新估价初【次估价和重新估价结!果不一?致的由当事人—协,。商;协商不成的可以!申,请估价专家》。委员:会鉴定?。并根:据鉴定结果确—定销售价格被拆迁人!不选定初次》估价:机构的销《售价格按照》实际销售价》。格确定本款规定【的内容并《应当在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中明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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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拆迁人【选择原址产》权调换?的拆迁人应当自【取得新建房屋销售许!可证之日起7日内】书面: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!人应当自《收,到通知之日起15日!。内(不?含评估时间)—。与拆迁人就新建房】屋签订产《权,调换协议并按照协】议约定?的期限、方式—向拆迁?人支付所《调换房?屋的价款被拆迁人】逾期不签订产权【调换协议而要求【原址:产权调换的》视为一般购买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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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被拆】迁房屋的补偿价【格由拆?迁当事?人协商确《定但协商补偿不低】于如下标准
】 ,(一)被《。。拆迁房屋为住宅【的补偿价《格按拆迁地块周边地!区的普通新》商品房(不含电梯】楼房、花园式楼【房、别墅)》的市场综合价格【确定
》 (二)拆除—住宅平房的》补偿面积按》。11.?1,。的比例计算
】 ,。。(三)?拆除住宅房屋的【。。技术:层(含夹层、人字形!或者:斜面形阁楼》。)属于原建筑—物整体结构和布局或!者经报建《批准:层高超过2.—2米底层高度—不少于2.4米的补!偿面积?按11?的比例计算;层高】2.2米以下、1.!5米(含1.—5米)以上的补偿】面,积按50%》折算:;层:高l:。.5:米以下的按照估【价机构评估的重置价!格结合成新予以货币!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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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被【。拆迁房屋《为商业(或者非住宅!)的补?偿金额按照商业(或!非住宅)的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增!加20%确定
【
(五)被拆迁!房屋为准商业—(,或者:准非住宅《)的补偿金额按【照商:业(或非住宅)【的房地产市》场评:估,价确定?
(》六)被拆迁》房屋为事《实经营性用房的增】。加补偿标准按—照取:得营:业执:照的时间计算以【。本,条第:(一)项确定的被拆!迁住宅房屋》补偿金额《为基数?每年增加补偿40%!累计增加补偿最高一!般不超过《200%且补偿【总,额,不得超过按照商业的!房,地产市场评估价
!第十七条 在过渡】期限:。。内被拆?迁人或者房屋—承租:人自行安排住—处的:拆迁人应《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!。费
? :临时:安置补助费按—被拆迁房《屋的:建筑面积计算—每平方米每月不少于!。7元
》 ,被拆迁房屋为被拆】迁人自?住人均不足l—0平方?米的按人均1—0平方米计算—临时安?置补助费《
被》拆迁房屋为出—。租房屋房屋承租人】自行安排住处的临时!安置:补助:费付给?房屋承?租人被拆迁房屋的房!租按原租金》标准由房屋承租【人,付给被拆《迁人:
第十八条— 被拆迁房屋—为商:。业(或非住宅—)、准商业(或准】非住:宅,)、事实经营性用】房的:在,过渡:期限内被拆迁—人或者房屋承—租人自?行安排营业》。地点的拆迁人应当】。补偿营业《损失
《 :营业损失《由拆:迁当事人《协商:确定协商不能确定】的从:。停产、停业》之日起按房屋拆迁】。公告发?。。布前一年由税—务部门核《定的税后平均—利润或者由估价【机构估价确》定被:拆迁人或者》房,屋承租人要》求由估价机构估价】的由被拆迁人或者房!屋承租人自》行选择估价机—构进行估价费用由拆!迁人承?担
》第十九条 被拆迁】人,。使用拆迁人提供的】周转房?的拆: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!补助费或者》营业损失《。被拆迁人不支付周转!。房租金?房屋承租《。人使用拆迁人提供】的周转房的》被拆迁房屋的—房租按原租金标【准,由拆迁?。人支付给被》拆,迁人周转房的租金】由,承租人按所在区域的!租金标?准付给拆《迁人
—被,拆迁人?或者房屋承租—。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!周转房的临时安置期!间的水?电,、电话、有线电【视、宽带《互联网、《。管道煤?气等费用《由被:拆迁人或《者房屋承租人自行】。交纳
拆【。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!。区位:、用:途,、建筑面积等不得】低于被拆迁》房屋的标准被拆迁人!。或者:房屋:承租人认为低—。于被拆迁房屋标【准的有权选择领取】临时安置补助—费、营?业损:失
第二》十,条 采取一》步到位安《置或者原址产权调换!的补偿?安置方式的应当【给予:住宅房屋被拆迁【。人或者承租人3个】月、非?住宅:房屋(或者应当按】照经营性用》房增加补《偿的住宅房屋—),被,拆迁人或《者承租人6个月的临!时,安置补?助费
《第,二十一条《 ,住宅的搬迁补助【。费标准为每》次500元炉—灶费500元—。家庭人口超》过3人的每》增加1人增加—搬迁补助费》1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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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用房的搬!迁补助费《按商品进货总价的】。1%计算但》。一次搬迁补助—费最高不超过800!0元
《。 搬迁时被—拆,迁人或者房屋—承租人放《假3天
无正!当理由?拒绝拆迁《安置而被强制拆迁】的,取消:搬迁补助《费,、炉灶费和假期
!第二:十,二条 ?搬,迁后:的水电建设增容【费由拆?迁人承担因分户而超!过房屋套数的水电】。建,设增:容费由被拆迁人自付!电,。话、有线电视、【宽带互?联网、管道》煤气、空调》等由被拆迁人或【者房屋承租人自【行办理迁《移手续有《。关,费,用凭:票,由拆迁人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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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三条 ?因拆迁人的》责任延长过渡期【限的对自行》安排住处、》营业地点的被拆迁】人,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!自逾期?之月:。起,增加不低于50【。%的临时《安置:补助费或者营业损失!;对:周转房?。的使用人应当自【逾期之月起付给【不低于50%的临时!安置补助《费或:者营业损失
第】二十四条 以产【权调:换形式补偿的房屋新!房,屋所有权证》由拆:迁人:代办被拆《迁人应当提交原【房屋所有权》证与被拆《迁房屋等《值(以房地》产市:场评估价格为—准)部分《的,税、费?由拆迁人承担—超出部分的》税、费由被拆—迁人承?担
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】迁人:应当以被拆迁房屋的!价值为依据计算【并承担被拆迁人【另行购房所需—税、费
》第二十五条 —拆迁:双方:当事人经协商不【能,达成协议需裁决的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视!下列:情况确定房屋的【补偿安置标准但裁】决确定的标准并不是!对本:办法第?十六条至第二十四条!规定的实质性修改】
《(一)因拆迁人【不,能接受或《部分不?接受本办法》第十六条至》二十四条规定的【补偿安置标准—致,使不能?协商达成协议的【房,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!迁人不能接》受的补偿《安置标准《的部分在本办法第】十,六条至二十四条相】关,规,定的标准基础上上】。浮不超过20%【裁决确定补》偿安置标准
!(二)因被拆—迁人不能接受本办】法第十六条规—定的协?。商补偿标准致—。使不能协商达成【协议: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:按第十?。六,条的标准进》行调解后双方—仍不能达成》协议的裁决确定【的,房屋补偿标准以国】务院:城,市房屋?拆迁管理《条例第二《十,。四条的规定为—依据被?拆迁房屋为住宅的】。补偿金额按照房【地产市场评估价增】加20%确》定;被拆迁房屋为准!商业(或准非住宅)!用房的补偿金额按商!业(或非住宅)的】房地:产,。市,场评估?价的90%确定【;被:拆迁房屋《为,事实经营性用房【的增加补偿标—准按照取得》营业:执照的?时间计算以》被拆迁住宅房—屋房地产市场—评估价增《加20%为》基数:每年增加补偿30】%但累计增加补偿最!高不超过1》50%且《补偿金额《不超过?按商业的房地—产市场评估》价的90%》确定
《第,二十六条 初—次委托估价的—费用由拆迁人—承担重新《。委托估价的费用、】估,价专家委员会的鉴】定费用按如》下,。规定承担
(!一):鉴定结果维持初次估!价机构的估价报【告的重新委》托估价的费用和【鉴,定,费用由重新委托估】价的当事《人承担?;
(—二)鉴定结果维持重!新委托?估价机构的》估价报告确》认初次委托估价【机构的估价报告存在!技,术问题的重新—委托估价的费用和鉴!定费用由初次委【托估价的当事—。人承担;
】(三)鉴定结—果确认初次估价机】构的估价报》告和重新委托估价】机构的估价》报告均存在技—术问题的重新委托估!价,的费用由重新委托】估价的当事人承担鉴!定费用?双方当事人》各承担50%—;
当事【人在与估价机构签】订委托?合同时?可以约定评》估纠纷的处理和【评估:责任的承担将前款所!列的有关费用的【承,担列入合同》条款:中按合?同执行
第二十】七条 ?当事人对《。评估:结果有异议的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!理房屋拆迁裁决申】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!鉴定费用承担的规】定房屋拆迁管—理部:门委:托房地产专家评【估委员会《鉴定前当事》。人可以撤《回对:。评,估结:果的:异议当?事人撤回对》评,估结果异议的视为】对评估结果没有异】议
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可以根】据拆迁裁决的需【。要在告知当事—人后:自行委托房地产专】家评估委员》会对评估结果—进行鉴定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委—托房地产专家—评估委员会》对评估结果进行【鉴定的费用由拆【。迁人预付根据—本,办法: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!定承担有关费用的】承担情况《在裁决书中载—明
第二十—八条: ,拆迁:产权不明房》。屋,有产权纠纷》、,正在诉讼、产权【。。。。人或者继承人—不明确或者下—。落不明、遗失产权证!、代管的房屋等情】形的拆迁人应当提出!补偿安?置方案报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》审核同意《后实施?拆迁拆迁《前拆:迁人应当就被—拆迁房屋《的有关事项向公证】机关办理证据保全
!。
拆《迁华:。侨及港、澳、台【同胞的房《。屋所:有权人或者》其委托的《代理:人在规定期》限内不能前来办理】拆迁安置《补偿手续的比照【前款规定执行—
第二十九条 未!。取得房屋拆》迁许: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!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!拆迁管理《条例第?三十四条的规定由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【责令停止拆迁给【予警告并处已经拆】迁,房屋建筑面积每平】方米20元》以,上5:0元以下的罚款
】。
第三十条》 拆迁人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!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!例,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由!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责令?停止拆迁给》。予警:告可以并处拆—迁补偿安置资金3%!以下的罚款;—情节严重的吊销房】屋拆:迁许可证
— (一)未按房】屋拆迁许可证—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!。房屋拆迁的;
! (二)委托不具有!拆,。迁资格的单位—实施:拆,迁的;
— (三)擅自延长拆!迁,期限:。的
?第,三十一条 拆迁人】、接受委托的拆迁单!。位在实?施拆:迁中:采用恐吓、胁—迫以及停水、停电等!手段:强迫被拆迁人—。搬迁或者擅自组【织,强制拆?迁的根据建》设部城市房屋拆迁】行政:裁决工作规》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!。由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!迁并依法予以处罚】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《任
第三十二【条 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违反—规定核发房》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!他批准文件的或者核!发房屋拆迁许—可证以及其》他批准文《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!职责的?或者对违法》行为不予查》处的对直《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和?。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给》。予行政处分;情节严!。重致使公共财产【、,。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!重大损失构成犯【。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》责任
第三十三条! ,本,办法自2008年】1月1日《起施行200—。0年1?0月1?3日颁布的韶—关市城?市房:屋拆迁管理办法【同时废?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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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本办法施行—前,已颁:发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的不适用》本办: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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