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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韶关市城市房!屋拆迁管理办法 !   《韶,关市城市房屋拆迁】管理办法已》经韶关市人民政府】第十:二届2次常务会议通!过,现予发布自20【08年1月1—。日起施?行 ?市长 郑振涛 二!○,。○七年十二月二十一!日 : 第一条 为了加强!市区城市房》。屋拆迁管理维护【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!障建设项目》顺利进行根据—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!管理条例和建设部】的有关规《定结合?实际制定《本办法 》。第二条 《在韶关市市辖区城】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!有土地上《实施房屋《拆迁并需要对—被拆迁人补偿、安】置,的适用本办》法 :。   在韶关市市辖!区,。规划区范围外国【有,土地上实施房—屋拆迁并需要对【被拆:迁人补偿《、安置?的参照本《办法执行   各!县(市)城市—房屋:拆迁可?以参照本办法执行】 第三条 申请领!取房屋拆《迁许可证《应当根据国务院城】市房屋?。。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!第一款的规》定提交有关资料 !  申请领取房【屋拆迁许可证—提交的?拆迁计划《内容应当包括项【目的基本情况、拆迁!范围、是否委托【拆迁、拆迁实施【步骤、搬迁期限、工!程开工和《竣工时间等》并,附被拆迁房屋—及其附属物的状况】(包括房屋的—使,用,性质、产权归属【、面积、被拆迁户的!数量和名单等)、】补偿款?和补:助,费预算的汇总表【   申请领取房!屋拆迁许可证提【。交的拆迁《方案内容应当—包括拆迁范围、安】置,补,偿方:式、:安置用房及周转用房!的,准备、货币补偿和】补助费标准等  ! 拆迁补偿安—置资金应《当,存入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:指定的专用帐户存】款金:额与安置用现房【价值之和不得低于】该项目的补偿—安置:资金:总额 第四条 房!屋拆:迁管理部门对房屋拆!迁许可申请应—当严格把关》并从以下《几方面进《行审查  — (一)根》。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!迁管理?条,例,第七条?第一款规《定提交的资料是否齐!全、有效《;   (二)拆!迁范围与批》准的建?设,项,目用地范围》是否一致; 【  (三)》。拆迁:补偿安置资》金,是否落实;  】 (四)《拆迁:计划、拆《迁方案内容是否合法!、完善和切实可行】;,   (五—)拆迁期限是—否合理;《   (六—)拆:迁范围内《是否有不能》或者不宜拆》除的房屋对不能【或者不宜拆除的【。房屋是否采》取了有效的保护措】施;   (七】)拆迁范《围内的房屋产—权、产籍是否—已经调查清楚; 】   (八)安【置,地点和房《源是否落实安置用】。房产权?是否:。清晰是?否,符合国家《质,量安全标准和—本,市公共建《筑设:施配:套要求;  【 (九)其》他依法应当审查的】。内容 第五—条 拆迁人》需要对拆迁范围内的!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摸!底时必须出具房【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有!关证明拆迁当—事人、有关部—门和单?位应当支《持配合   【拆迁人需出》具拆迁地块》周,边地区的普通—新商品房(不含【电梯楼房、花园【式楼房、别墅—。)市场?综,合,价格证明《。的须委托有资—。质的估价机构出具】。被委托的估》价机构应当》出具 第六—条, 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应当监督拆迁补】。偿安置资金全—部用于房《屋拆迁补偿安置具】体的:监督方法《可以由银行》向房屋?。拆迁管理部门—签订拆迁补偿—安置资金使用—监,。督事项承诺书拆迁】人与被拆《迁人签订拆》。迁补偿安《置协议后《拆迁人按约定向被】拆迁人开具》领,款凭证被拆迁人持领!款凭证?、拆迁补偿安—。置协议、身》份,证或者户口簿到【银行支取拆迁补【偿安置款 —  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还可以根【据,。实际:情况采取其他行之】有效的?办法监督拆迁—补偿安置资金全部】用于房屋拆迁补【。偿安置 第七【条 拆?迁人可采取召开动迁!大会、举办拆迁政策!咨询会等灵活多样】的方:。。式及时向被拆—迁当事人做好宣【传、解?释工作并及时向房屋!拆迁管理部》门报告或《邀请其参加》接受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》的监督?。和管:理 :   房屋拆迁管】。理部门应当通过设立!接待室、《公开咨询电话等认】真对待被拆迁当【事人:的来信、来访— 第八条 拆【迁工作应当符合【下列透明度的—。要求 《  (?一)拆迁工》作人员?在动迁工作中应【当佩:带工作?。证不佩带工作证【的,有关当事人可以拒】绝与其?协商;   【(二)拆迁》工作人员应》当将房屋拆迁—管理:部门公布的房屋【拆迁公?告和经批准的拆迁】方案送交有》关当事人;  】 (三)拆迁许可】证复印?。件和有关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及其!他文件应《当置于固定和方便】取阅的?地方供被拆迁当事人!查阅、复印 第九!条 拆迁人与—被拆迁人、房屋承】。租,。人应:当依法签订拆迁补】偿,安置协议拆迁—补偿:安置协议书》应当使用房屋拆【迁,管理部门制》定的示范文本—  ? ,拆迁人应当》自拆迁?补偿安置协议订立之!日起10《日内将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书报》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备案 》 第:十条: 拆:迁人:与被拆迁人或者拆】迁,人、被?拆迁: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!成拆迁补偿安置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】请由房屋拆》迁管理部《门裁决房屋拆—。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!人的:由,市政:府裁:决,裁,决应当自收》到申请之日起30】日内作出裁决—作出后?双方达?成书面协议的书面协!议应送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备案《   有城市房】屋拆:迁行政?裁决工作规》程第十二条第一款】规定情形之一或者拆!迁当事人书面—向有关部门申请确】认、认定或者委托】鉴,定,、测算等《特殊:情形裁决需要以【相关结果为依据【的中止裁决并书【面告知当事人中【止裁决的因素消除】后恢:。复裁:决中止时间不计【入裁决?时限 ?   ?。当事人对裁决不【服的可?以依法申请》行政复议或》者提起行政诉讼拆】迁人依法《已对被?拆迁人给予》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!迁安置用房、—周,转用房的复议、诉】讼期间不停止拆迁】的,执行: 第?十一:条, ,房屋产权证记—载使用性质为商业(!或者非住宅)的【房,屋的用途可以确定为!商业(或者》非住宅)《房屋产权证记—载的使用性质为住宅!而,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!。准的:使用性质为商业【(或:者非:住宅:)的房?屋的:使用性质确定为【准,商业(或准非—住宅用房)  】 ,房屋产权证或—者报建批准时对被】。拆,迁房屋的使用性【质没有记载或者记载!不明确拆《迁当:事人:对房屋使用性质【不,能协商一致的由规划!行政:主管部门确认—拆迁当事人书面要求!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确认【的规划?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依法予】以确认  — ,按照前两款规—。定确定产权性质为住!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!。执照的经营性用房】在拆迁公告发布前】取得营业《执照1年《以上:(含1年)并连续经!营至拆迁公告发布前!的房:屋的使用性质确【定为事?实经营性用》房,但被:拆迁人应当就—取得营业执照和【连续经营的事实承】担举证责《任 第十》二条:。 被拆迁房屋—面积补偿《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!。筑面积计算但拆【除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!违章建筑《的不予补《偿 :。 ,  拆迁人认为【被拆迁房屋属于违】章建筑的应当—承担举?证责任拆迁当事人】书面要?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对被拆迁房屋是否属!于违:章建筑?作出:认定的规划行政主管!部,门应:当,依法:作出认定 第十三!条 拆?除未:超过批准《期限的临时建—筑及在土地使用权证!记载范围《内的天井《、庭院、花园、门楼!、围墙?、水塔、水井—、烟囱、简易建筑或!者其他附属建筑物的!按照估价《机构评估的重置【价格结合成》新予以?货币补偿《  ? 拆除?。超过批?。准,期限的临时建—筑和批?准建设时规定如【遇规:划调:整应无条件拆除的临!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!   拆除》占,用公共用地、道【路、人行道》开,设的摊档的不作安置!补偿有关当》事人应当在》拆迁通告规定的期】限内自行《迁,出 第《十四条 《拆迁人以就近—或者异地的房屋作产!权调换的应当以现房!一次性安置属市政】公共设施建》设项目一次性安【置确有困难的—可以过渡安置 【   以就近或者异!地的房屋作产权调】换的:拆迁人应当》在拆:。迁补偿安置协议【签订后?被,拆,迁人:搬迁前为被拆迁人办!好新房屋《产,权证拆迁人需补【差价:的应当在被拆迁人搬!迁前一次性支—付给被拆迁》人被拆迁人需补差】价的在拆迁安置协】议签订时《一次性付清确有困】难的在取得新房屋】产权证之日前付清】 第十五》条 被拆《迁人选择原址产【权调换?或者货币补偿的拆迁!人应当在被拆—迁人搬迁《前一:次,性支付被拆迁—房屋的?价款  》 被拆迁人选择原址!产权调换的被拆迁】房屋的补偿标准按本!办法第二十五条【第(:二)项确定并且【必须:接受原址新建房屋的!朝向、户《型结构、面积、物业!管理等因素》被,拆迁人要求通过【市场评估确定原址新!建房屋销售价格的销!售,价格按房地产市场】评估价确定估价机】构由被拆《迁人选定拆迁人、被!拆迁人?共同委托费用由【拆迁人承担当事【人对初次估价—。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重!新,估价初次估》价和重新估价结【果不一致的由当【事人:协商;协《商不成的《可以申请估价—专家委员会鉴定并根!据鉴定结果确定【销售价格被拆—。迁人不选定初—次估价机构的销【售价格按照实—际销售价格确定本款!规定的?内容并应当在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中明确 》  被拆迁》。人选择原址产—权调:换的拆迁《人应当?自,取得新建《房,屋销:售,许可:证之日起7日—内书:面通知被拆》迁人被拆迁人应【当,自收到通知之日【起15日内(—。不含评估时间)【与,拆迁人就新建房屋签!订产:权调换协议》并按照协议约定【的,期限、方式向拆【迁人支?付所调换《房屋的?。价款被拆迁人逾【期不签订产》权调换协《议,而要求原址产权调】换的视为《一般:购买人 第十六条! 被拆?。迁房屋的《补偿价格由拆—迁当事人协》商确定?但协商?补偿不低《于,如下标准   (!一)被拆迁房屋【为住宅的补》偿价格按拆迁地块周!边地区的普通新【商品房(不含电【梯楼房、《。花园式?楼房、别墅)的【市场综合价格确【定 :   (《二,)拆除住宅平房【的补偿面积按11.!。1的比例《计,算   (三【)拆除住《宅房屋的技术层(】含夹层、人字形【或者斜面形》阁楼)属于原建【筑物整体结构和【布局或者经报建【批准层高超过—2.2?米底层高度不少【于2:.4米?的补偿面积按—11的比例》计算;?层高2.2米—以下、1.5米【(,。含1.5米)以【。。上的补偿面》积按50%折算【;层高l.》5米以下的按—照估价机构评估的】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!以货币补偿 【  (四)被拆【迁房屋为《商业(或者非住宅】)的:补偿金额按照—商业(或非住—宅,。。)的: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增!。加20%确定 【   (五)被【拆迁房屋为准—商业(或《者准非?住宅)的补偿—金额按照商业(或非!住宅)的房地产【。市,场评估价确定  ! (六)《被拆迁?房屋为事实经营【性用房的《增加补?偿标准按照取得营业!。执,照的时间计算以本条!第(一)项确定的】被拆迁住宅房屋补】偿金额为基》数每:年增加?补,偿40%累计增加补!偿最高一般不超过】20:0%且补偿总—额不得超过按—照商业的房地产市】。场评估价 第【十七:条 :在过渡期限内被拆】迁人:或者:。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!住,处的拆迁人应当【支付临时安》置补助费《   《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!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!计算:每平方米每月不【。。少,于7元   被拆!迁房:屋为被拆迁人自住】人均:不足l?0,平,方米的按人均—。10平方《米计算?临时安置《。补助费?   被》拆迁房屋为》出,租房屋房《屋承租人自行—安排住处的临时【安,。置补助费付给—房,屋承租人被拆迁房屋!的房租按原租金标】准由房屋承租人付】给被:。拆迁人 第—十八条 《被拆迁房屋》为商业(或非—住宅)、准商业【。(或准非《住宅)?。、事实经营》性,。用房的?在过渡期限内被拆】迁人或者房屋承【租人自?。行安排营《业,地点的?拆迁人?。应当补?偿营业?损失:   营业损失由!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!协商不能确定—的从停产、停业【之日:起按房屋拆》迁公:告发布前一年由税务!部门核定的税—后平均利《润或者由估价机构估!价确定被拆迁人【或者房屋承租人要】求由:估价:。机,构,估价的由被拆迁人】或者房屋承》租人自行选择估【价机构进行估价【费,用由拆迁人承担 !  第十九条 被】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!供的周?转房的拆迁人不【支付临时安置补助】费或者营业损—失被拆迁人》不,支付:周转房?租金房屋承租人【使,用拆迁人提供的周】转房的被拆迁—房屋的房租按原【。租金标准由拆迁人支!。付给被拆迁人周【转房的租《金由承租人按所【在区域的租》金标:准,付给拆迁人  】 被:拆,迁人或者房屋承租】人使用拆《迁人提供的周转房】的临时安置》期间:的水电、电话、【有线电视、宽带【互联网、管道煤气】等费用?由,被拆迁人《或,者房屋承租人自行交!纳   拆迁人】提供的周转房的区】位、用途、》建筑面积《等不得低《于,被拆:迁房屋的标》准被拆迁《人或者房屋承租人】认为低于被》拆迁房屋标准—。的有权选择领取【临,时安置?补助费、营业—损失: 第二十条 采取!一步到位安》置或者原《址产权调换的补【偿安置方式的—应当给?予住宅房屋被拆迁】人或者承租》人3个?月,、非住宅房屋(【或者应当《按照经营性用房增】加补偿的《住宅房屋)被拆迁人!或者承租人6个【月的临时安置—补助费 第二十】一条 住宅的搬迁补!助费标准为每次【500元炉灶—费500元家—。庭人口超过3—人的每增《加1人增加搬—迁补:助费100元  ! ,。商业用房的》搬迁补助《费按商品进货—总价的1%计算但一!次搬迁补《助费最高不》超过80《。00:元,   搬迁—时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承租人放假3【。天   无正【当理由拒绝拆迁安置!而被强制拆迁的取消!。搬迁补助费、—炉灶费?。和假期? 第二《十二条 搬迁后的水!电建设增容》费由:拆迁人承《担因分户而超过房】屋套:。数,的水电建设增容费由!被拆迁人《自付电?话、有线电视—、宽:带互联网、管道【煤气、空调等由被拆!。迁人或者《房屋:承租人自行》办理迁移手》续有关费用凭票【。由拆迁人支付 【 第二十三条 因拆!。迁人的责任延长过】渡期限的《对自行安排住—处,、营:业地点的被拆迁人】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!自,。逾期之月起增—加不低?于,。50%的临时—安置补助费或者营】业损:。失;对周转房的【使用人应《当自逾期《之月起付《给不低于5》0%:。。的临:。时安置补助》费或者营业损失 】 第二十四条— 以产权调换形式】补偿的房屋新房【屋所有?权证由拆《。迁人代办被拆迁人】应当提交《原房屋所有权证与被!拆迁房屋等值—(以房地产市—场评估?价格为准《)部:分,的税、费由拆—迁人承担超出部分】的税、?费由被拆迁人—承担   实【行货币?补偿的拆迁人—应当以?被拆迁?房屋的价值》为依据计算并—承担被?拆迁:人另行购房所—。需税、费 第二十!五条 拆迁双方【当事人?经协商?不能达?成协议需裁决的【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视下列情况】确定房屋的》补偿安置标》准但裁决确定的标准!并不是对本办法第】十,。六条至第二十四条】。规定的实质性修改 !  : ,(一)?因拆:迁人不能接受或部】分不接受《本办法第十六条至】二十四条《。规定的补偿》安置标准《致使不能协商达成】协议的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对拆迁人【不能接受的》补偿安置标准的【部分在本办法第十】六条至二十四—条相关规定的标准基!。础,上上浮不超过20】%裁决?。确定补偿安置标准 !   (二)因【。被拆迁人不能接【受本办法《第十六条规》定的协?商补偿标准》致使不能《协商达成协议—。房,屋拆:迁管理部门按第十】六,条的:标准进行调》解后双方仍不能达】成协议?的裁:决,。确定的房屋补偿【标准以国务院城市】房屋拆迁《。管理:条例第?二十四条的规定为依!。据被拆迁房屋为住】宅的补偿《金额按照房地产【市场评?估价:增,加20?。。%确定;《被拆:迁房屋为准商业(】或准非?住宅:)用房的补偿—金额按商《业(或非住》。宅)的房地》产市场评估价—的90%《确定:;被拆迁《。房屋为事实经营性用!房的增加补偿标准按!。照取:得营业?执照的时《间计算?以被拆迁住宅房屋房!地产市场评估—价增加2《0%为基数每年增】加补偿30》%但累?计增加补偿最高不超!过150%》。且补偿金额不超过按!商业的房《地产市场评估价的】90%确定 第二!。十六:条 初次委托—估价的费用》由,。拆迁人承《担重:新委托估价的费【用、估?价专家委员》会的鉴定费》。用按如下规定承【担 ?  (?。一,)鉴定结果维持【初次估价机》构,的估:价报:告的重新委托估价的!费用和?。。鉴定费用由重—新委托估《价的当事人》承担;  —。 (二)《鉴定结果《。维持重新委托—估价机?构的估价报》。告确认?初次委托估价机构的!估,价,报告存?在技术问题的重新委!托估:价的费用和》鉴定费用由初—次委托估价》的当:事人承担;   !(三)鉴定结果【确认初次估价机【构的:估价报告和重新委】托估价机构的估【价报告均存在技术问!题的重新委托估【价,。的费用由重新委托估!价的当事人承担鉴】定费用双方当事【人各:承担50%;—   当》事,人在与估价》机构签订委托—合同时可以约定【评估纠纷的处理和评!估责任的承》。担将前款《所列的有关费—。。用的承担列入合同条!。款,中按合同执》行 ?第,二十:七条 当事人—对评估结果有异议】的房屋?拆,迁管理部门受—理房:屋拆迁裁决申请【后应当告知当—事人鉴定《。费用承?担,的规定?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委!托房地产专家—评估委?。。员会鉴定前当事人可!以撤回对评估结果】的异:议当事人《撤回对评估结果【异议:的视为对评估—结果没有异议 】  房屋拆迁管【。理部门可以根据【拆迁裁决的需要在告!知当事人后》自行委托房》地产专家评估委【员会对评估》结果进行鉴》定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:。委托房地产专家评】估委员?。会对评?。。估,结果进行鉴》定的费用由拆—。迁人:预付根据本办—。法第二十《六条的?有关规?定承担有关费用的承!担,情,。况在裁决书》中载明 第二十】八条 拆迁》产权不明房屋—有产权纠纷、正在诉!讼、产权《人或者继承》人不明确或者下【落不明?、遗失产权证、代】管的房屋《等情形的拆迁人应当!提,。出,补偿安置方案—报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!拆迁拆?迁前拆迁人应当【就,被,拆迁:房屋的有关事—项向公证机关办【。理证据保全  】。 拆:迁华侨及《港、澳、台同—胞的房?屋所有权人》或,者其委托《。的代理人在规定【期限内?不能前来《办理拆迁安置—补偿手续《的比照?前,款规定执行 【第二十九条 —未取得?房屋拆迁《。许可:证擅自实施拆迁【的根据国务》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!条例第三十四条的】规定由房《屋拆迁管理部门责】令停止拆《迁给予警告并—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!面积每平方米20元!以上50元以下的】罚款 第三—十条 拆《迁人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!院城:。市房屋?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!六条的规定》由,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责令停止《拆迁给予《警告可以并处拆【迁补:偿安置资金3%【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!重的吊销《房屋拆迁许可证 !  (一《)未按房屋拆—迁许可证确定的拆】迁范围实施房屋拆】迁的; 《   (二)委托】不具有拆迁资—格的单位实》施,拆迁:。的; 《  (三)擅自延】长拆迁期《限的 第三—十一条 拆迁人、接!。受委托的拆迁单位】在,实施拆迁中》采用恐吓、胁—迫以及停水、停电等!手段强迫被》拆迁人搬《迁,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!。迁的根据《。建,设,部城市房《屋,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!程第二十四》条的:规定由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责令—。停,止拆迁并依》法予以处《罚,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第—。。三十二条 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违反【规,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!证以及其他批准【文件的或者核发房】屋拆迁?许可证以《。及其他批《准文件后不履—行监督管理》职责的或者对违【法,行为不予《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!主,管人员和其他—直接:责任人员依法给予】行政处分;情节严】重致使公《共财:产、国家《和人民利益遭受【。。重,大损失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第三十三条 本!办法自2《008年1月1日】。起施行200—0年1?。0,月13日颁布—的韶关?市城市房屋》。拆,迁管:理办法同时废止 !  本办法》施行前?已颁发房《。屋,拆迁许可证》的不适用本办法 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