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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】 总: 则
第一条! 为进一步规—范建:筑市场主体》各,方的交易行》为解决规避招标【、招投标过程中【弄虚作假的问题充】分体现公《开、公平、公正和】诚实信用的原则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招标投标》法及相关法》律法规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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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 在秦皇岛市行政!区,域内从事各》。类房屋建筑及其附】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!配套的线路》、管道、《。设备的安装项目及市!。政工:程项目的招》投标:活动适用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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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条 在本规定【第,二条:范围:。内施工?单项合同估算价在】150万《元人民币以》上或项目总投—资在:1000《。万元人民币以—上的工程项目必须】进行:招,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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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 —秦皇岛市建设工【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!(以下简称“市【招标办?”)受秦皇岛市建设!局的委托统一—监管和指《导全市行政区域内】建筑工程施工—招标投标活动—;市经济技术开发区!招标办及抚宁—、昌黎、卢龙、青龙!。满族自治县招标【办按照?各自职责《分工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建筑工程招】投标活动的监—管业务?上,接受市招标》办的: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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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条 《。凡是依法招标的建】。设项目,招标单位制!定的与招投标有关的!各,类,文件都必须报送到】招投标监《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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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《条 投资额在10】00万元以上的国有!及政府投资的重【大建设项目建设单】位在确定招投标【日程的同时应—将招标情况》。向市监察局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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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国【有及政府《投资的重大建设【项目的招投标—活动应?当接受市重》大建设?项目招投标》监督委员会的—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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