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:
:
邯郸市人】民,政府关于《建设项目可》行,性研究?报告增加招》标,方案和核准招标【事项:的通:。知
?
各县(市【。、区)人民政府、市!对口各?。单位、市《政府各?。部门
?
》为贯彻?落实河?北省实?施<中华人民—共,和国招标投标法【>办法?和有关?规章规?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项!目的:招,标,投标活动的监督管】理经市政府》研究决定工程建设】项目单?位和个人《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!告中应增加招—标方案等内容由项】目审批部门》审查核准现》将有关规定和—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!执行
第一】条 凡在本市行【政区域内依法—必须进?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!目建设单位在向项目!审批:部门报送《项目可行性研—究,报,告或项目建议书【(代可研)时—必须同?时增加有《关招标内《容并报送招标方案申!请表(表式见附表】。一,)
第—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!。招标但不需要报批】项目:。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!。项目建议书(代【可研)的建设—项目建设单位必【须在组织实施招标】活动至少十五日【之前将拟实施—的招:标方案报项目审批部!门基本建设项目【由发展计划部门核准!更新改造《。。项目由经贸部—门核准
《
依法【必须进?行,招标的工程建设【。项目是指《下列:第三条规定的范围和!达到第四条规—定标准的工》程建设项目》
?
第三条 下列各!类工程建设项—目包括项目的勘察】。、设计、施工、监】。理,以及与工程建设【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!料等货物《的采购?达到本规定第四条规!定标准之一的依法必!。须进行招《标具体范围是—:
(一!)关系社《会公共利益、公众安!。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!范围包括《
? 1《、,煤炭、?石油、天然气、电】力、新能源》等能源项《目;
【。 2:、铁:路、:公路、?管道、?水运、航空以及其】他交通运输业等交】通运输项目;—。
3、邮!政、电信枢纽、通】信、信息《网络等?邮电通讯项目;
! , 4、防洪【、灌溉、排涝、引(!。供)水、滩》涂治理、水土保持、!水利:枢纽等水利项—目;
《 《5、道路、》桥梁、?地铁和?轻轨交通、污水排放!及处理、垃》圾,处理、地下》管道:、公:共停车?场,等城市设施项目【;
【 6、生态环境【保,护项目;
】。 7、其他基【础设施项目
】 ,。 (二)关系社会公!。共利益、公》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!目的范围包》括
1、!供水、供电》、供气、供热等市】政工程项目;
】 2、科技】、教育、文》化等项目;
【 3、体育】、旅游等项目;
】。
《 4、卫生、社会福!。利等项目;
! 5、《商品房屋,》包括:商场、写字楼、商品!住宅及经济适用【住房;
《。
, 6、其他】公用事业项目
【
(三)使】用国有资《金投资项目的范围】包括
?
? 1、使》用各:级财政预算资金的】项目;
!2、使用纳入财政管!理的: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!基金的项《目;
《 3》、使用国有》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!金并且国有资产投】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!的,项目;?
,
4、【各级政府用于工程建!设的其他资金—
《 (四)国家—。融资项目的范围【包括
》 1》、使用国家发行【债券所筹资金—的,项目;
!2、使?用国家对外借款【或者担保《所筹资金的》项目:;
【3、使用国家—政策性贷款的项目;!
,
4、【国家授权投》资,主体融资的项目;】
《 , 5、国《家,特许:的融资项目
【 (《五)使用国际—组织或者外国政【府资金的项目的范】围包括
【 1、使用世界】银行、亚洲开发银】行等:国,际组织?贷款资?金的项目《;
:
: 2《、,使用外国政府及其】机构贷款资》金的:项目;
【 3?、使用国际组—织,或者外国政》府,援,助资金?的项目
第】四条 第三》条规定范围》内,的各类?工程建设《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!一的必须进行—招标:
》(一)施工单项合】同估算价在15【0万元人民币以【上的;?
《 (二)《重要设备、材—料等货物的采购【单项:合同:估算价在50万元人!民币以?上的:;
? (三)勘察、!设计、监理等服务的!采购单项合》同估算?价在30万元人【民币以上《的,;
(【四)单项合》同估算价低》于第1、2、3项规!定的标准但项—目总投资额在—10:。00万元人民币以上!的
?
第五条》 招:标方案内容包—括
(一)!建设项目基本概况】;
》 (二?)建设项目的勘察、!设计:、施工、监》理以及重要设备、】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!体招标范围(全部或!者部分?招标); 》
? , ,(三)拟《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!(委托招标》或者自行招标); !
(四【)拟采?用,的,招标:方式(?公开招标或者邀【请招标);
】 ?(五)其他有关【内容:
第六条】 建设?单,位拟自行组织—招标的应《当,具有编?制,招标文件《和组织评标》的能力有与招标项】目相适?应的经济技术、【概预算、财务—等,方面的专《业技术?人员和从《事,同类项目招》。标的经验并在报送】招标方案的同—时一并报《送以:下书面材料 【
(—一)项?。目,法人营业《执照:。、法人证书或—。。者项目法《人组建文件; 【
(二【。。)与招标项目相适】。应的专业《技术力量情况; 】。
?
(》三,)内设的招标机构或!者专职招《标业务?人员:的,基本:。情况;
【 (四)—拟使用的《专家库情况;—
》。。 (:。五)以往编制—的同:类,工程建设项目—。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!以及招标业绩—的证明材料; 【。
》(,六)其他材料 【
,
第七》条 :项目审批《。部门:审,查招标人报送的【。。书面材料核准招标人!符合自行《招标条件的项目审批!部门出?具核准意见(详【见附:。表二)招《。标人向有关行政【监督部门备案后可】以自行?办理:招标事宜任何单【位和:个人不得限制其自行!。办理招标事宜不得拒!绝办理工程建设【有关手续
》
,
第八条 —。项目:审批部门认》定,招标:人不:符合自行《招标条件的招标人】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!的招标代理》。机构办理招标—事宜
?
第九条— 招标人不按—规定履行自行招【标核:准手续?或者报送的书面【材料有遗漏不—及时补正《的项目审《批部门视同不具备自!行招标条件
】
第:十条 依《法,必,须,进行: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!国有资金投》资或者国有资金投】资占控?股或者主《导地位的建设—项目国家、省和【市重点建设项—。目应当进行公开招】。标拟:采用邀请招标的【应对:邀请招?标的理由作出—说明
《
有—下列情?形之:一不适宜公开招【标的经项《目审批部门批准可】以进行邀请》招,标
》 (?一)技术复杂或【者有特殊要求的;】
(二【。)对:专有技术和专—利权保护有特殊【要求的;
》
《(三)受自然资【。源或:者环境限制的;
! (四)其他不!适宜公开招》标的:
第十一条】 招标人采》用公:开招标方式的—应当发布招标—公告依法《必须进行招标—。项目的招标》公告必须通过国家】或省发展计划部门指!定的报刊《、信息网或》者其他媒介发—布招标?公,告的发布应当按照】招标公?。告发布暂行办法【(国家?计委4号令)进【行并在招标公告发】布的同时到项—。目审批部门备—案
第十二】条 属于下列情况】之一的经《项目审?批部门批《准可:以,不,进行招标但在报送可!行性研究报告中须提!出不招标申请并说明!不招标原因
】 (一)—涉及:国,家安全或者有特【殊保密要求》的;
《 (二)—建设:。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】采用特?定专利或者专有技】术的或?者其建筑艺》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!;
(三】)承包商、供应商或!者,服务提供者少于【三家不能形成—有效竞争的;—
(四)其!他原因不适》宜招标的
】第十三条 工—程,建设项目《的勘察、设计—因特殊?情况可?以在报送可行—性研究?报告:或者项目建议书(代!可研)前先行—开展招标活动但【应在报送的》可行性研究报—告中:予以说?明项目审批部门认定!先行开展的招标【活动中有违》。背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》。等情形的应要求其】纠正:
:
:第十四条 项目审】批部:门在:批准:项目可行性研究【报告时应依据—法律、?法,规规定?的权限对项目建设单!。位拟定的招标方案】(招标范围、招【标,组织形式、招标方式!)等内容提出—核准或?者不予核准的意见 !
:
:第十:五条 核准招标事】项按以?下分工办理
—
(一)应】报送省?发展计划部》门审批?。。的建设项目由—市发展?。。计划部门组织上【报,;
(二)!应报送省经贸委【或者政府其他主管部!。门审:批的建设《项目由市经贸委及】政府其?他主管部门组织上报!;
(】三)应报送市发展】计划部门、经贸部】门审批的建》设项目由市发展计划!委员会、市经贸【委核准
】。。(四)应报送县(市!。、区)发展计划部门!和经贸部门审—批的建设《项目由?。。。县(:市、区?)发展计划局—、经济发展(经贸】)局核准
【
《第十六条 使用国】际金融组织或—者外国政府资—。金,。的建设项目资金【提供方对建设项目报!送招标内容有规定的!从其规定
【
第十七条 项目建!设单位在招》标活动中对项目【审批部门核准的招】标,范围、?招标组织形式、【招标:。。方式等做出调整【或改:变的必?须到原?审批部门重新—办理有关核准手续 !
,
第《十八条 除项—。目审:。批,部门按?照国家规定核—准建:。设项目招标方案外】其他任何部门不得】对招标方案重复审批!
:。
第十九条 项!目审批部门应将核】准的建设《项目招标方案抄【送有关?行政:监督部门有关行政主!管部门须将监督过】程中发现的问—题必须?及时通知项目审【批部门项目审—批部门根据情—况依法查处
—
?第二十?条 依?法,必须进行招标的建】设项目?的招标?文件应当在发出之日!起五日前报》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备案其中《重点建?设,项目和基本建设货】物采:购的招标文件应当】报发展计《。划部门备案招标文】件违反招投标法【律、:法规和规章》规定的应要求招标】人修订招标文件 】
第二—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!行招标的《建设项目招标投【标活动应《当接受项目审批部】门和其?他有关行《政监督部门的监【。督招标人应当自确定!中标人之日起1【5日内向原》项目审批部门和【有,关行政监督部门提】交招标投标情—。况的:书面报告书》面报: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!。容,
(—一)招标方式、【招标组织形式和发布!招标公告的媒—介;
(】二)实行资格预审的!资格预?审文件和资格预审】结果;
《
《(三)招标》文件中投标人须知、!技术规格、评标标】准和办法、合—同主要条款》等内容;
— (四》。)评标委员会—的,组成和评标报告;
!
《(五)?中标结果
—
第二十二条 项!目建设单位及个人违!反,本通:知要:求在报?送招标内容中—弄虚作假或者—在招标活动中违背】项目审?。批部门核准事—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招标投标—法、河北省》实施<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招标投—标,法>办?。法,等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!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!和有关行政》监督部门依法—。进行:处罚:
第二十】三,条, 本通知《规定:自2003年2【月10日起施行 】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