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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!克拉玛依《市,政府投资项目管【理暂行办法》 : 市人民政—府关于印发克拉【玛依市政投资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】的通知? 新?克,政发〔2006〕】20号   【  克拉玛依市【政府投资项目管【理暂行?办法已?经,市人民政府》第六十一次常—务会:议研究通过》现印发给你们—请认真?遵照执行》 2006年4】月19?日 第一章 ! ? 总则?? 第一条 为】进一步加《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!。健全:政府:投资项目决》。策,。机制和实施程序 优!化投资结构提—高投资?效,益,根据国?务院关?于投资体制改—革的决?定(国发〔》200?4〕20 号)【结合我?市实:际制定本办法—。 : 第二条 【 本办法所称政府】投资项目《是指使用市财—政资金安排》的投资项目 第!三条 凡属市政府!投资:(含上级《投资)项目的管理】均适用本办法—各区政府《投,资项目的管理可【参,照本办法《执行 》第四:条 政府投资可】分别:采,取直接投《资、资本《金注入、投资补助和!贷款:贴息等方式主要用于!以下领域的项目【。。。    — (一)《城市:。公共安全设施;】 ,     (—二)保护《和改善?生态环境设施;【 ?    (三)市】本级政权基础—设施; 》     (—四):科技:、教育、文化、【卫生:、体育?等社会事业和水利】。、农业、林业、【城建、交通等基【。础设施?; ?     》(五)重《大产业结构》调,整优化项目推进科技!进,步和高?新,技术:产业:。化项目    ! 上述投资项目中有!合理回报和一定【投,资回收能力的应当】积,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!经营、?投资补助等多种【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!与 ?。 第五条 市【。发展计划部门负【责政府投资项目【计划:的编制、前期—工作文件审批—、计划下《。达和实施监》督等综合管理工【作,。市财政、建设、【审计、监察》等相关?部门按各自职—责对:政府投?资项目进《行管理和监督 !第,六条 政府投【资遵:循量入为出》、综合平衡的原【则,应当符合国民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】划 有利于履—行政府职能》有利于资《源优:化配置?和结构调整升级有】利,于,城乡统?。筹与经济社》会的全面、》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】。 第《七,条 政府投—。。资项目的用》地需求、项》目选址和设计—应当符合土》地利用总体》规划和城市总体规】。划体现土地资—源的:合理配置、》集约:利用符合安》全生产、《。生态环境保护—要求? 第八条 政府!投资项?目计划应当纳入国民!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计划经市人大审议!批准后执《行,执行:情,况接受市人大及其】常委会的监督】 ,。 第二?。章 投资项目前期】工作管理—。。 :第九条 政府投资!。项目应当按照基本】建设程?序和:国家:及自治区投资管理的!规定做好前期—工,作 第》十,条 政府》投资:项目实行项目储【备制度储备》项目包括根据全【市国民经济和—社会发展《中,期,规划、?专项规划《提出的?投资项目以及其【。他申请使用政府投资!的项目 》 第十一条 政府!投资项目《由市发?展计划部门会同规划!、国土?资源、建设、环保等!部门组?织协调?项目业主或代建单位!开展项目前》期工作经咨询—评估、?论证评审后列入【政府投资项》目储备库》 ,     对—城市景观、生—态环:境的建设与保护有】重大影?响和事关国计民生】的政:府,投,资重大项目实行项目!决策咨询评估制度】由市发展计划部门】委托符合资》质要求的咨询中【。介机:构进行?评估论证并实—行专家评议和公示制!度通:过举行座谈会、【听证会、论》证会等形式广泛【听取各方面》的意见和建议 】   ?  列入政府—投资:。计,划的项目《原则上从政府—投资项目储备库中】选取:特殊情况除外—。 第十二条【。 :政,府,投,资项目纳入年度政】府投资?计,划前应当《按基本建设程序依】次,完成下列《工作?。。    》 (一?)项目?建,议书的报批; !    (二)【。可行性研究报告(或!设,。计,。方案)报批》;:。 :。    (三)初步!设计和项《目总:概算报?批 第十三条】。 政府投》资项目由建设单【位或项目《法人或项《目使用单《位(以下统》称项目单《位)向市发展计划】部门提交项目—建,议书? , 第十四条》 项目单位提交的!项目建议《书,。。应包括?以下主要内容 ! ,。   (一)项【目建设的必要性和】依据;   】  (二《)项目名称》。、建设规《模、主要建设内容;!     【(三)项目建—设选址、占地—面积:设想;   】  (四《)项目总投》资匡算?、资金筹措》方案;?     【(五:)经济效《益和社会效益估计】包括:财,务评价和《国民经?济评价;》     (六】)环境(《含,。水土保持)影响、劳!动、安全、卫生、消!防、能源、》交通和水资源消耗等!初步分析;》   》  (七)建设进度!初步安排 第十!五条 ? 项目?单位报送项目建【议书应?附送环境影响—初审意见《、建设?。。项目规划选址—意见、 项目—用地预审意》。见,以及按照规定应提交!的其他文件》 第十六条 】 市发展计划—部门对符合立项【条件的项目按照审批!权限:审批或向《上级发展改革—部门转报《其中列为国》家、自治区和—本市重点建设—项目的?市发展?计划部门《应当报经市政府同意!后审批或转报【 第十七》条 ?对于批?准的项目由市发展】计划部门向项目【申报单位出》具立项批准》文件并在文件—中,明确:项目实施的》管,理方式;对于不【予批准的项目—。应当书面通知申报】。单位并说明理由 !。 第十八条 项目!单位依据经批准的】立项报告委托有相应!资质的机构编制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】告或根据项目具【体情:况经立项批准部门】。同意由项目单位通】。过招标方式选择【项目规划、》建筑设计方案其【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主!要包括以下内容 !     (—一)项目概况;【。     【(二)?。。项目提出的可行性】和依据;   !  (三)建设内容!和建设规《模;  —   (四)项目】建设选址;—     (五】)环:境影响?、水土保《。持和能源、水等资】源消耗情况》;  》   (六》),项目外部《配套建设条件—论证; 》     (七【),安全、消防》、劳动保护与卫生防!疫; 《     (八)】项目总投资估算【和资金?。来源落实情况; !  :   (九)—招标方案; 】    (十)经】济,效益和社会效益【分析;   】  :(十一)项目—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!安排;?。     【(十二)《项,目法人组建方—。案;?。 :    (十三)结!论: 第十九条— 项目单》位报:送项目可行性研【究报告(《。或设计方案)应附送!环境影响评价批准】。文件:、建设项目选址【意见:书,(含规划设计)【、,。建设用地《预审报告书以及按】规定应提交的—其他文件 第】二十条 项目可】行性研究报告由【市,发展计划部门按【规定程?序,审批项目规划方【案由市规划部门【会同市发展计划【部门组织《审查:建筑设计方案由【。市发展计划部门会同!规划、建设等部门组!织审:查 第》二十一?条 ?可行性研究报告或】设计方?案经批准后项目【单位通过招标委托】有,相应:资质的设《计单位?依照批?准的可行性》。研究报告或设计方】案进:行初步设计—。  ?   初步设计确定!的建设内《容和建设标》准不得?超过可?行性研?究,报,告批复的范围—。。并应:列,明各单项工程或单】位工程的建设内容】、建设标准》。、用地规《模、主要材料和设】备选择等》 ,     初步设】。计概算应当》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!一切费用总投资概】算不得超《过已:批准的可行性—研究报告或》。设,。计方案总投》资估算的10% 否!则应当重新报批】。 第二十二条 !。项目初步设》计,及概算由市发—展,。计划:部门:按,规定的程序》审批 第—二十三条 》 未纳入政府投资】项目储备库但确急】需建设的项目依【据投资额不》同分:别,按以下?程序办理   !  总投《资额在1《00万元以上、5】00万元以下的项目!由项目单《位,提交立项申请、建设!方案及投资概算经】市发:展计划部门》征询财政、国土资】。源、规划、》。环保、?安监等?相关部?门意见后提》请市政府常务—会议研究批准后下达!调整:计划  —    总投—资额在50万元以上!、100万》元,以下的项目由—项,目单位?提交投资《项目立?项申请、建设方案】及投资概《。算资金来源》经市财政部》门确认并报主—管市:领,。导,同意后由《。市发展计划》部门下达调整—计划  —。   总投资额【在50万《元以下的《项目:按政府采购程序【办理《 第三《章 年度【投资计划和资金管】理 第二十】四 条编制政府投!资项目?年度:计划应当《立足当前兼顾长远】;集中资《金保证重点建设【项目:。优先安排跨》年续建项《目确保续建》项目合理支出 】 第二十五 【条,政府年?度投资总量由—市发展计划部门会】同市财政部门拟定】列入国民经》济,与社会?发展年度计划草案】由,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!预先安排经市人【大审议通过后执行! , 第二十六条— 政?。府投:资资金由市发—展计划部门采用【年度投资计划—方式平衡安排到具】体项目   】   年度》投资计?划依据全市国民经济!和社:会发展?中长期规划》、,政府投资项》目,前期工作完成—情况和经市人大【审,议通过?的政府年度投资总】量进行编制并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】后下:达执行  【   年度投—资计划一《经,下达必须严》格,执行未按本》办法规定的》程序批准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【擅自变更《 , 第二十七条】。。 :政府年度《投,资计划执行》过程中确需调整总】额或者?增减项目的由市发】展计划部门会同【财政部门提出调【整方案报市政—府常务会议研究【。重大:。项目:调整应由《市政府报《市人大常《委会审查《。。批准 ? 第二十八条 【。 ,在政府年《度投资计划内—因项目建设实—际确需调整增加投】资的由项目建设【单位提?出经:主管部门审》核由市发展计—划部门征求财政部】门意见后审批 !    超出政【。。府年度计划的报市政!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!市人大常委会备案! 第二十九条【 政府》年度投资计划安【。排的:资金由市财》政部门按《预算:。管理规定进行管【理 《。。第三十条 项目】单位应当坚持—概,算控制?预算、预《算控制决算的—原,则按照初步设计批复!。的建:设内容、规》模、标准《使用资金》 , 第:三十一条 市【财政部?门应按?照项目资金》。。计划及工程建—设进:度拨:付,资,金,工程:款支付累积》额达到工程造价【的90%停》止拨付资金以财政】部门审核的》竣工决算为依—。据待:工程竣工后清— 算 第三【十二条 贴—息资:金按照“先付后【贴”和基准利率贴付!的原则由项目单【位凭:借银:行的贷款和利—息结算证明申请【拨付? , 第三十三》条 建设工—程的资?金管理按照财政部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!定(财建〔2002!〕3:9 4号《)执行建设工程的】价,款管:理按照财《政部、建设部联合下!发的建?设工程?价款结算暂行—办法(财建〔—2004〕369号!)执行 第三】十,。。四条 未招—标的工程项目(【含设:计、地?。质勘察、环境评价】。。、中介咨询》、购货等《)的合同价款在签】。订合同以前合同须由!。项目:负责单位、发计委、!财政局共同》审定以后方可—签订 第四】章 项目建设】 第三十五条【 政府年》度投资?计划经批准后市发】展计划部门应当及】时将投资计划—下达到项《目单位和相》关部门并按》进度下达资金—核拨单   】  :项,目单位凭《计划及核拨单向市财!政部门申请》资金拨付 — 第三十六条— 政府投资项目】试行代?建制(?具体办法另行制【定) 第—三十七条 项目】单位应当依法—办理规划、土地、】安监、环《保、:消防、人《防等手续严格依【 照批?准,的初步?设,计及概?算,组织施工《图设计《 第三《十八条 《 项目单《位应采用《招标方式选》择勘察、设计、材】料供应单位》   》  施工和主要设备!的招标方《案,报市发展计划—部门核?准建设、监察等有】关部门按照职责分】工对项目《招投标活《。动实施监督 】第三十九条》 ,。 ,项,。目的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、?监理、设备材—料采购、工程造价咨!询等应当依法订立书!面,合同逐步推行履约】担,保,制,度 ? 第四十条 政】府投资项目禁止转】包和:违法分包 第】四十:。一条 政府投资】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!理,制     】监理单?位应当具《备相应?资质并不得与被监】理工程的施工—、设备?材料:供应单位有隶属关】系或:其他利害《关系: ?    《监理单位完成监【理工作后须》向项目单位提供监】理经费决算表—由项目单位一并纳入!工程决?算: 第四《十,二条 在项—目施工过《程中因水文、—地质、技术》等原因确需变更【。设计:的,由,该项:。目,设计单位《出具变更设计文件】再由项?。目单位?报原设计审批部门】批准后方可实—施 ?     不立即施!工会造成质量或【。安全事故的》经监理单《位同意即可》施工:但项目单《位和监理《单位应将情况立即报!告原设计审》批部门和市发展计】划、财政《等相:关部门备案 】第四十三条 未】经批:。准任何单位》和,个人不得提高—政,府投资?。项目:的建:设标:准扩大建设规模【和增加建设》内容 》第四十四条 — 政府投《资项目建成》后,应当:于3个月内完成工程!结算、?。竣,工决:算和竣工验收工作】     政】府投资项目的—工,程结算由市财—政,部门会同有关部【门,进行审核竣工财务决!算由市财《政部门审批 】第四:十五条? 政府投》资项目必须实行【竣工验收制度项【目建成?。并经:过试:运行:应当按照批》准的设计文件和其他!有关文件由建设项】目法人?及,时组织?设计、?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!验收    】 初步验收》合,格后凡属重点建设项!目按照?国家、?自治区有关规定【执行其他《建,设项目?的,竣工验收《。由市发展计划部【。门或者其委托的【机构组?织,。有关单位《进行竣工《验收项目竣》工验:收合格后方可交付】使用 第四十】六条 政府投资项!目竣:工验收合格的经过】运营项目法人向市】发展计划部门书面】提出项目后》评价报告由市发展】计划部门《或其:委,托的机构组织有关部!门和专家评审建【设项目?后评价的内容、程序!等,按国家或者自治区有!关规定?执,行  第四【十,七条 政府投【资,项目应当办理所【有权登记 】第,五章 监督管!理 第四十八!条 : 建设部门依法对】政府投资项》目进:行工:程质量?。监督市?。发展计划部门对重】点项目进行》稽查?     财【政部:。门依法对政府投资】项目实施财务—。。。监督: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!投资项目《实,施审计监《督 第》四十九条 参【与,政府投资项目建设】的单位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!部门按职责分工【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!录名单 》     (—一)中介机》构在项目建议—书、可行性研究报】告、初步设计咨【询评估?、工:程造价咨询》。。中弄虚作假或者【咨询结论严重失实】的;     !(二)设计单位不】按基本建设程—序和:批,准的可行性研究报】告,及投资规模对政府】投资项目进行初【步设:计及施?工图设计《;     】(三)施工单—位不按批准》的施工图和有关建】设规定组织》施工或转包》、违法分包建设工】程;    】  (四《),监理单位不按—国家有关《规定:履行职责; 【   ?  (五)招—标代理机构违背【国家有关招标—代理规定的 】    《项目单?位委托相关》业务前应当查—询前款规定的不良】行为记录《名单有前款》规定行为《的,单位自被列入—。不良行为记录名单】之日起?两,年内:。。项目单位不得委【托其承担《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!工作 》第,五十条 项目单】位、勘?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,监,。理、工?程造价咨《询等单位《的,。名称和责《任人姓名应当在政府!投,资项:。目的施工现场的【显著位?。置,公示 政【府有:关部门应《当设置?并公布?举报电?。话号码及其他投【诉举:报方式任何单位和】个人都?有权举报政府—投资:项目管?理中的违《法行:为对举报属实的按】有关规定给予奖【励: 第《。六章  【 , 法律责任 】 第五十一条 【 项目单位有下列】行为:之,一的由相关部门【。。。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!项目单位《的责任《     —(一)未按基本建设!程序完善《相关手续擅自开【工的;   】。  (二)未—经,批准擅自提高—建设标准、扩大【用地及建《设,规模、增加内—容 —。 : !。 》。 ! , 》 》 》。 !。 : 【 ? 【 】 】 】 ? ?。 《 《 《 》 《。 ? (三)—未依法实行招—标的;《     (【四)未依法签订合】同,或实行工程监理制的!; ?   ?  (五《)未组织《竣工验?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!交付:使用的; 【。    (六—)未办理所有权登记!的;     !(七)其《他严重违反本—办法和?有关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行为 【     有关【投资中介机构在对】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!标代理、咨询—。评估时弄虚作—假或者评《估结论意见严重【失实造成损》失,的依法承担赔偿责】任;对评《估论证意《见严:重失实?的建议资格》认定单位《依法降?低资质等级》直至取消《资质? 第五十二条 !行政机关《工作人员在政府【投资项目管理—工作中玩《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】、徇私舞弊》 依法给《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?事责任  第五!十三条 行—政机关负责人或经办!。人授:意有:关单位?和个人违反本—。办法规定干预或【者变相干预政府投】资项目决策的依【法给予行《政处分? 第五十四—条 ?政府投资项目—发生重大《。质量:或安全事故的除【依法:追究有?关单位和个人的【法律责?任,外并依法追究对该项!目有直接管理—监督职责的行政领】导人的行政责任 】 第:七章 】 《附则《 第五十》五条 国家、【自治区?在本市?的投资?项,。目按照国家、自治】区有关?项目管理规定—执,行 第五十【六条 ? 本办?法由市发展计划【部门会同相》关部门负责解释 !。 第五十七》条 此《前规定与本》办法有抵触的—以本办?法,为准 第—五,十八:条 本办—法自公布之日起施】行 :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