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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克拉玛依】市政府投资项—目管理暂行》办法 市人民!政府关?于,印,发克拉玛依市政投】资项:目管:理,暂行办法的通知【 新克政发〔【20:06〕20号 【   ?  克拉玛依市政府!投资项目管理—。暂行办法已经市人】民政府第六十一次】常务会议研究—通过现印发给你们】请认真遵照执行 ! 2006年4月1!9日 第一章 ! 总—则 第一条! 为进一步加强政!府投:资项:目管理健《全政府投《。资项目决策机制【和实施程序 优化】。。。投,资结构?提高投资《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!投资体?制改革的决定(【。国发〔?20:04〕20 号【)结合我《市实际制定本办法!。 第二—条, :本办:法所称政府投资项】目是指使用》市财政资金安排的投!资项目? 第《三条: 凡属市政府投资!。(含上级投资)项目!的管理均适用—本办:法各区政府投—资项目的管》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! ?第四条 政府投】资可分别采》取直接投资、资本】金注入、投》资补助?和贷款贴息等—方式主要用》于,以下领域的项目】    》 (一?)城:市公共安全》设施:;:     (二】)保:护和改善生态环【境设施;《。  《。   (三)市【本级政权基础—设,施; 》    (四)科技!、教育?、,文化、卫生、体【育等社会事业和【水利、农业、林【业、城建、交通【等,基,础设施;》     (【五)重大产业—结构调整优化项目】推进科技进》步和高?新技术?。产业化项目 【 ,    上述投资项!目中有合《理回报和一定投资】回收能力的应当【积极创造条件利用】。特许经营、投资补助!。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!资本参与 第】五条 市发展【计划部门负责政府】投,资项目计《划的编制、前期工】作文件审批、计【划,。下,达和实施监督等综】合管理工作市—财政、建《设、审?。计、监察等相—。关部门按各》自职责对政府投资】项目进行管理和监】督 第六条【。 政府投资遵循量!入为出、综合平衡的!原则应当符》合,国,民,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规划? 有利于履行政【府职能有利于资【源优化配置和—结构调整升级有利】于城:乡统筹?与经济社会的全【面、协调、可—持续:。发展 第七条】 , 政府?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!、项目选址和设计应!当符合土《地利用总《。体规划和城市总【。体规划体现土地【资源的合《。理,配,置、集约利用符【合安全生产、生【态环境保护要求 ! 第八条 》 政:府投资项目计划【应当纳入国》民经济和《社会发展计划—经市人?。。大审议批准后—。执行执行情况接【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!的监督《 ?第二章 投资项目】。前期工作管》理 第九【。。条, 政府投资项【。目应当?按照基本建》设程序和国》家及:自治区投资管理【的规定做《好前期工作— 第十条》 政府投》资项目实行项目储】。备制度储备项目包括!根据:全市:国民经济和社—会发展中期规—划、专项规》划提出的投资项目】以及其?他申请使用政府投】资的项目 第十!。一,条 ?。政,府,投资项目由市—。发展计划部门会【同规划、国土资源、!建设、环《保等部门组》织协调项目业主【或代:建单位开展项目前期!工,。作经咨?询评估、论证—评审后列入政府投资!项目储备库》, ,   ?  对?城市景观、生—态环境的建设与【保护有重大影响和】。事关国计《民生:的政府投资重大【项目实行项目决策咨!询,评估制?度由市发《展计:划部:门委托符合》资质: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!进行评估《论证并实行专家【评议和公示制度通过!举行座谈会》、听证会《、论证会等》。形式广泛听取各【方面的意见》和建议 》    《 列入政府投资【计划的项目原则上】从政府投《资项目储备库中选】取特殊情况除外 ! 第十二条 政府!投资项目纳入年【度政府投资》计划前应《当按基本建设程序】。依次完?成下列工作—     —(一)项目建—议书的报批》;     】(二)可《行性研究报告(或】设计方案)报批;】     【(三)?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!。算报批? : 第十三条 政】府投资项目由建设】单,位或项目法人—。或项目使《用单位(以下统称项!目单位)向市发【。。展计划部门提交【项目建议《书 《第十:四条 项》。目单位提交的项目】建,议书应包《括以下主《要内:容     】(一)项目建设的】必要性和依据; ! ,   ? (二)项目—名称、建设规—模、主要建设—内容;?     (】三)项?目建设选址》、占地面积设想【;,     (】四)项?目总投资匡算、【资金筹措方案;】    》 (五)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!估计包括财务—评价和国民》经济评价; 】    《(六)环境(含水土!保持)影响、—劳动、?安全、卫生、消【防、能源、》交通和水资源消耗】等初步分析;—     (七!。)建设进度初步安排!。, 第十五》条 项目单位【报送项目建议书【应附:。送环境影响初—审意:见、建?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!、 项目用地预【审,意见以及按照规【定应提交的其他【文,件 ? 第十六条 市】发展计划部门对符合!立项:条,件的项?目,按照审批权限审【批或向?。上级发?展改革部门转报其中!列为国家、自治区】和本市重点建设项目!的市发展计划部【门应当报经》市政府同意后审【批,或转报 第【十,七条:。 对于批准的项】目,由市发展计划部门】。向项目?申报单位《出具立项批》准文:件并在文《件中明确项目—。实施的管《理方式;对》于不予批准的项【目应当书面通知申报!单位并说明理由【 第十八条【 项目单位—。依据经批准的立【项报告?委托有相应资质【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!性,研究报告或根据项】目具:体情况经立项—批准部?。门同意由项目单位通!过招标方式选择项目!规划、建筑》设计方案其中可行性!研究:。报告主要包括以【下内容《 ,     (一)项!目概况; —  :。   (二》)项目提出的—可行性和依据; !    《 (三)《。建设内容和建—设规模;   !  (四《。。)项目建《设选址; —。  :   (五)—环境:影,响、水土保持和【能,源、:水等资源《消耗情况;—   《  (六)》项目:外部配套建设—条件:论证;?    — (七)安全、【消防、?劳动保护《与卫生?防,疫;: :    《 (八)项目总【投资估算和资—金来源落实情况【。;  》   (九)招标】方案;《   《  (十)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!分析; 》     (十【一)项目建设周期及!工程进度安排;】     (十】。二)项目法人组建】方,。案; 《     (十三】),结论? 第?十九条 项—目单位报送项目可】行性研?究报告(或设—。计方案?)应附送环境影响评!价批准文件、建设项!目选址意《见书(含规划设【计)、?建,设用地预《审报:告书以及按规定应提!交的其他文件 】。。 第二十条 【项目可行性研究【报告由市发展计【划部门按规》定程序审批项—目规划方案由市规】划部门会同》市发展?计划部门组》。织审:查建筑设计方案【由市发展计》划部门会同》规划、?建设等?部门组织《审查 第二【十一条 《 可行性研究报【告或设计《方案:。经批准后项》目单:位,通过招标《委托有相应资质【的设计单位依—照批准的可行—性研:究,报告或设《计方案进行初步【设计 《     初—步设计确定的—。建,设内容和建》设,标准不得超过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】复的范围并应列明】各单项工程或—单位工程的建—设内:容、建设标准、用】地规模、主要材料】和,设备选择等 】 ,   ?初步:设计概算应当—包括项目建》设所需的一切—费,用总投?资概算不得》超过已批《准的可行性研究【报告或设计方案【总投资估算的10%! 否则应当重新报】。批 ? 第二十二条 【 ,项目初步设计及【概算由市发展计【划部门?按规定的程序—审批 第二十三!条 未纳》入政府投资项目【储备库?但,确急需建设的项目】依据投资额》不同分别按以下程】序办理 —    总投资额在!100万《元以上、500万】。元以下的项目由项】目,单,位提交立项申请、建!设方案及投资概算经!市发展计《划部门征询财政【、国土资源、—规,划、环保《、安监等相关部门】意见后提请市政府常!。务会议研究批—准后下?达调整计划》    — , 总投资《额在50《万元以上、》100?万元以下的项目【由项目单位提交投资!项,目立项申请》、建设?方案及投资概算【资金来源经市—财政部门确认并【报主管市领导同意】后由:市,发展计划部门下【达,调整:计划  — ,  总投资额在【50:万元以下的项—。目按政府采购程序】办,理 第三章 ! 年《。度投:资计:划和资?金管理 第二!十四 条编制政】。府投资?项目年度计》划应当立足》当前兼顾《长远:;集中资金保证重】点建设项《目,。优先安排跨年续建项!目确保?续建项目合理—支出 》第二十五 条政】府年:度投资总《量,由市发展计划部门】会同市财《政部门?拟,定列入国民经济与】社会发展《年度计划《草案由市政府—常务会议研究预先安!排经市人大审—议通过后《。执行 《 第二?十六条 政府投】资资金由市发展计划!部门:采用年度投资计【划方:式平衡安排到—具体项目  【    《 年度?投资计?。划依据全市国—。民经济和社》会发展中《长期规?划、政府投资—项目前期工作完【成情况和经市人大】审,议通过的《政府年度《投资总量进》行编制并征求相关】部门意见后》。。下达执行  】  : ,年度投资计划一经下!达,必须严格执》行未按本办法—规定的程序》批准任何单位—和个人?。。不得擅自变更 【 ?第二十七《条, 政府年度投资计!划,执,行过程中《确需调整总额或者增!减,项目的由市》。发展计划部门—会同:财政部?门提出调整方案报】市政府?常务会议《研究重?大,项,目调整应由》市政府报市人大常委!会审:查批:准 ?第二十八条 在政!。府年度?。投资计划内因项【。目建设实际》确需调整增加投【。资的由项目建设单】。位提出?经主管部门》审核由市发展计【划部门?征求财政部门—意,见后审批 —     超—。出政府?年度计划的报市政】府常:务会议研究并报市】人,大常:委会备案 第二!十九条 政府年!度投资计划安排的资!金,由市财?政部:门按预算管理规定】进行管理 — ,第,。三十条 项目单位!应当坚?持概算控制》预算、预算》控制决算的原则按照!初,步设计批复》的建设内容、规【。模、标准使用资金! 第三十一—条 市财政部【门应按照项》目资金计《划及:工程建设进》度,。拨,付资金工程款支付】累积额达到》工程造价的90%】停止拨付资》金,以财政部门审—核的竣工决算为【依据待工程竣工后】清 算《 第三十二条 】 贴息资《金按照“先付后贴”!和基准利率》贴付:的原则由项》目单:位凭借?银,行的贷款和》利息结算《证明申请拨付— 第三十三【。条, :建设:工,程的资金《管理按照财政部【。基本建设财务—管理规定(财—建〔200》。2〕:39 4《。号)执行建设工【程的价?款管理按照财政部、!建,设部联?。合下发的建设工程价!款结算暂行》。。办法(财建》〔2004〕369!号,)执行 第三十!四条 《未招标的工程—项目(含设计—、地质勘《察,、环境评《价、中介咨询—、购货?等)的合同价款在】签订合同《以前合?同,须由项?目,负责单位、发计【委、财?政局共同审》定以后方可签订!。 , 第四章 》项目建设 【 第三十五》条 : 政府?年度投资计划—经,批准后市发展—计划:部,门应当及时将—投资计划《下达到项目》单,位和:。相关部门并按进度下!达资金核拨单—,。   《  项目《单位凭计《划及核拨《单向市财政部门【申,请资金拨付— 第三十六条【 政府投资项【目试行代建制—(具体办法》另行制定)》 第三十七条】。 项?目单位应当依—。法办理?。规划、土《地、安?监、环保、消防、人!。防等手续严格依【 照批准的初步设】计及概算组织施工】图设计 》 第:三十八条 项目单!位应采用招标方【式选择勘《察、设计、材料供】应单位  【。   施工和主【要,设备:的,招标方案报》市,发展计划部门核准建!设、监?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!责分工对项》目招投标活动—。实施监督 — 第三十九》条 项目的勘【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、设备材!料采购、工》程造价咨询》等应当依法订—立书面合同逐—步推行履《约担保?制度 第四【十条 政府—投资项目禁止转包】和违法分包— 第四《十一条 政府投】资项目必须实行工程!监理:制    【 监理单位应当【具备相应资质并【不得与?被监:理工程的《施工、设备材料供应!单位有隶属关系或】其他利害关系 】     》。。监理单位完》成,监理工作后须向项】目单:位提供监理经费决算!表由项目《单位一并《纳入工程决算【 第四十二条 】 在:项,目施工过《程中:因水文、地质、【技术等原《因确需变《更设计的由该—项目设计单》位出具变《更设计文件》再由项目单位报原设!计审: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!施:     不立】即施:工会造成质》量,。或安全事故的经【监理单位同意即【可,施工但项目单—位和监理《单位应将情况立即】报告原设计审—批部门和市发展计】划、财政等》相关部门备案— 第四十三条 ! 未经批《准,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《得提高政府投—资项目?。的建设标《准扩大建设规模和增!加建设内《容, ?。第四十四《。条 : ,政府投资项》目建成后《应当于3个月内【完成工程结算、竣工!决算和?竣工验收工作【。    》 政府投资项目的工!程结算由市财政【部门会同有关部【门进行审核竣工财】务决算由市财政【部门审批 — ,第四十五条 政】府投资项目》必,须实行竣工验收制】度项目建成并经过】试运行应《当按照批准》的设计文《件,和,其,他有关文件》由建设项目法—人及时?。组,织设计?、施工等单位—进行初步《验收:,     初步验!收合格后凡属重点建!设,项目按?照国家?、自治区有关规定】执行其他建设—项目的竣工》验收由?市发展计划》部,门或者其委托的机】。构组织有关》单位进行竣》工验收?项目:竣工验?收合格后方可交【付使用 第四十!六条 政府投资项!目竣工验收合—格的经过运营项目】法,人向:市发展计《划,部门书面提出项目后!评价报告由市—发展计划《部门:或其委?托的机?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!家评审建设项目后评!价的内容、》。程序等按《国家或者《自治区有关规—定执行  第】四十七条 政府投!资项目应当办理所】有权登记》 第五章 ! 监督管理【 第四十》八条 建设部门】依法对政府》投资项目进行工【程,质量:监督市发展计划【部门:对重:点项:目,进行稽查   ! , 财政部门依法对】政府投资项目—实施财务监督审【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!资项目实施审计监】督 ? 第四十九条 】参与政府《。投资项目建设—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?有关部门按职责分】工将其列入不良行】为,。。记录名单  】  : ,(一)中介》机构在项目建议书、!可行性?研究报?告、初步设计咨询】评估:、工程造价咨询中弄!虚作假或者》咨,询结论严重失实【的;  —   ?。(二)?设计单位不按—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!的,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!资规模对政府投资项!目进:行,初步设?计及施工《图设:计;  —   ?(三)?施工单位《不按批准的施—工,图,和有关建《设规定组织施工或转!包、违法分包建【设工程; 》     (四!)监理?单位不按《。国家有关规定—履行职?责;?  ?   ?。(五)招标》代理机?构违背国《家有:关,招标代理规定的 !。     项目单】位委托相关业务前应!。当查:询前款规《定,的不良行为记录【名单有前款》规定行为的单位自被!列入不良行》为记录名单之日起】两年内项目单位不得!委托其承担》政,府投资项《目的:相关工作 【第五十条 —项目单位、勘—察、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、工程造价!咨询: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!人姓名应当在政【府投资项目的施工现!场,的显:。。著位置公示 】 ,政府有关部》门应:。当设置并公》布举报电话号码及其!他投诉举报方式【任何单?位和个人都》有,权举报政府投—资项目管理》中的违法行为—对举报属实的按有】关规定给《予奖励? 第六章【  】。。法律责任 【第五十一条》 项目单》位有:下,列行为之一》。的由:相关:部门责?令改正并依法追究项!目单位的责任—  《。   ?(一)?未按基本建设程【序完善相《关手续擅自》开工的;《   》  (二《),未经批准《。擅自提?高建设标准、—。扩大用?地及建设规模—、增加?内容 ?。。 , 》 ! ! ! ! ! 》 , , :。。 》 》。 — ? ? 》 》 ? 《。 : 【 !。 】 (—。三)未依法》实行招标的;—  《   (四)未依法!签订合同或实行【工程监?理制的; 【    (》五)未组织》竣工验收或》。验收不?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!;:。  ?。   (六》)未:办理所有权登记的;!。。  《   (《七)其他严重违【反,本办法和有关法律、!法规规定的行—为,。     有】关投资中介机—构在对政《府,投资项目进行—招标代?理、咨询评》估时弄虚作假—或者评估结论意【见严重失实造成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!责任;对评估论【证意见严重失实【的建议资格认定单位!依法降低《。资质等级《直至取消资质 】 第:五十二条《 行政机关工作人!员在政府《投资项目管理—工作中玩忽职守【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 依法给》予行: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,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《 , 第五十《三条 行》政机关负责人或【经办人授《意有关单位和个人】违反本办法规定【干预或者变》相干预政府投—资项目决策的依【法给予行《政处分 第五【十四条 》。政府:投资:项目发生《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!的除依法追究有【关单位和个人的【法,律责任?外并依法追究对【。该项目有《直接管理监督职责的!行政领导人的行【政,。责,任 第七》章 《 : ? 附则 【 第五?十五:条 :。 ,国家、自治区—在本:市的投资项目—按照国家、自—治区有关项》目管理规定执行【, 第五十六条【 本办法由市【发展计?划部门会同相关部】门负责解释 第!五十七?条 此前规定与】本办:法有抵触的以本【办法为准 【第五十八《条 ? 本办法《。自公布之日起—施行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