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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克拉玛依市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】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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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》政府关于《印发克拉玛》依市政投资项目管】理暂行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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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:。克,政,发〔:2006〕20号】
? 克拉玛依【市政府?。投资项目管理暂行】办,法已经市《人民政?府第六十一次常【务会议研究通—过现印发给你们请】认真遵照执行—
2006年4!月19日
第一章! 总则!。,,
第一》条,。 为进《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!目管理?健,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!机制和实施程—序 优?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!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!投资:。体,制改革的决定(国】发〔2004〕2】0 号)结合—我市实?。际制定本办》法
》
第二条 —本办:。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!是指使用市财政【资金安排的投资【项目
第—三条 凡属市政府!投资(含上级投资)!项目: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!各区政府投资项目的!管理可参照》。本办法执行
】第四条 政府投】资可分别采取直接】。投资、资本金注入】、投资补助和贷款贴!息等方式《主,要用于?以下领域的项目】
? (一)城【市公共安《。。全设施?;
—。 (二)保—。护和改善《生态环境设施;】
《 (三)市本级政!权基础设施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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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科技【、教育?、文化、卫生、【。体育等?社会事业和》。水利、农业、林业、!。城建、交通等基【础设施?;,
—。 (五)重》大产业结构调整优】化项:目推进科技》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!化项:目
》 上述投资项】目中有合理回—报和一定投》资回收能力的应当】积极:创造条件《利用特许经营—。、投资补《助等多种方式吸引】社会资本《参与
《
第五条 —市发展计划部门【负责政府投资项【目计划的编制—、前期工作文件【。审批:、计划下《达,。和实施监督》等综合?管理工作市财政、建!。设、审计、监察等相!关部门按各自职责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!管,理和监?督
第六—条, 政府投资遵【循量入为出、综合】平衡的原则应当【符,合国:。。民经济和《社会发展规划 有利!于履行政府》职能有利于资源优化!配置和结构调整升级!有利于城乡统—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!、协调?、可持续发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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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 政府投》资项目的用地—需求、项目选址和】设计应当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】。规划:和城市总体规划体】现土:地资源的合》理配置、集约利【。用符:合安全生产》、生态环境保护要】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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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政府】投资项目计划应当】。纳入国民经》济和社会发》。展计:划经市人大审议批准!后,执行执行《情况接受市人—大及其?常委:。会的监督》。
第二章 【投资项目前期—工作管理
】第九条 政府投资!项目:应当按?。照基本建设程—序和国家及自治区】投资管?理的规定做好前期】工作
《
第十条 —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!目储备?制度储?。备项目?包,括根据全市》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中期规划—、专项规划提出的投!资项目以及》其他申?请使用政府投资的项!目:
第?十一条? 政府投资项目由!市发展计划部—门,会同规划、国土资源!、建设、环保—等部:门组织协调》项目业主或代—建单位开展项目前】。期工作经咨》询评估、论证评审】后列入?政府投资项目储【备库:,
对城】市景:观、:生,态环境?的建设?与保护有重大影响和!事关国计民生的政府!。投资重?大,项目实行项目决【策咨:询评估制度》由市发?。展计划部门委—托符合?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!机构进行评估—论证并实行专—家评议和《。公示制度通过—举行座谈会、听【证会、论证会—等,形式:广泛听取各方—面的意见和建议【
? 列入政府】投资计划的项—目原则?上从政府投》资项目储备库—。中选:。取特殊情况》除外
第十【二条: 政府投资项目纳!入年度?。政府投资计划前应】当按基?本建设?程序依次完成下【列工作《
,。
(一)】项目建议书的—报批;
》
? :(二)可行》性研究报《告(或设计方—案,)报批;
—
: ?。(三:。)初步设计和项目总!。概算报批
【。第十三条《 政?府投资?项目由建设单位或】项目法?人或项目使》用单位(以下—统称项目单》位)向市发展计划】部门:提交项目建议书】
第十四》条, 项目单位—提交的?。。项目建议书应包括】以下:主要内容《
《 (一)项【目建设?的必要性《和,。依据;
— ? (二)项目名【称、建设规模、【主要建设《内容;?
(三!)项目建《设选址、占地—面积设想;—
《 (四)项目【总,投资匡算、资金【筹措方案;》。
》 (?五):。。经济效益和社会【效益估计包括—财务:。评,价和国民经济评【价;?
》 (六)环境—(含水土保持)影响!、劳动、安全、卫】生、消防、能源【、交通?和水资源消耗等初步!分析;?
【。(七)建设进度初】步安排
》
第十五条》 项目单位报【送项目建议书应附送!环境影响初审—意见、建设》项目规?划选址意见、— 项目用《地预审意见以及按】照规定应《提交:。的,。其他文件
第十!六条 市发展计划!部门对符合立—项条件的项》目按照审批权限【审批或?向上级发展》改革部门转报—其中列为国家、自治!。区和本市重点—建设项目的市—发展计划部门应当报!经市政府同意后【审批或转报
】第十:七条: 对于《批准的项《目由市发展计划【部门向项目》申报单?位出具立项批准【文件并在文件中明确!项目实施的管—理方式;对于—不予批准《的项目?应当书面《。通知申报《单位并说明理由
!
第十八条 — 项目单位依据【经批准的《。立项报告委托有【相应:资质的?机构编制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!或根据项目具体情】况经立项批准部门】同意由项目单位通过!招标方式选择项目规!划、建筑设计方案其!中可行性《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以!下内容
》
(—一,)项目概况;【
》 (二)《项目提出《的可行性和依—据,;
— (三)建设内容!。和建设规模;
! , : (四)项目建设】选址;
》
(五【)环境影响、水土保!持,和能源?、水等资源消耗情】况;
《。
,。 (六)【项目外部配套—建设条件《论证;
】。 (七)安—全、:消防、劳《动保护与卫生防疫】;
】(八)项目总投资估!算和资金来源落【实情况?;:
: (九)招】标方案;
】。 ?(十:)经济效益》和社会效益分析;】
—。 (十?一):。项目:建设周期及工—程进度安排;—,
,
》(十二)项》目法人组建方—案;
【 , (:十三)结论—
:第十九条 项【目单位报《送项目?可行性?研究报告(或设计方!案)应附送环境影】响评价批《准文件、建设—项目选址意见书(】含规划设计》)、建设用地预审报!告书以及《按规定应提交的【其他文件
第】二十条 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!。告由市发《展计划部门》按规定程序审批项】目规划方案由—。市规划部门会同市】发,展计划部门组—织审查建筑设计【方,案由市发展计划【部门会同规划—、建设等部》门组织审查—
第二十一—条 可《。行性研究报》告,或设计方《案经:批,准后项目单》位通过招标委托【有相应?资质的?设,计单位依照批准【的可行性研究报【告或设计《方案进行初步设【计,
— 初步设计确定【的建设内容和—建设标准不得超【过可行性研究报告】批复的范围》并应列明各单项【工程或单位》工程:的建设内容、建【设,标准、用地规—模、主要材料—。和设备?选择等
】 初?。步设计概算应—当包括?项目建?设所需的一》切费用总投资概算】不得超?。。过已批?准的可行性研—究报告或设计方【案总投资《估算的10% 否则!应当:重新报批《
第二十—。二条 项目初步】。设计及概算由市发展!计划部门按》规定的程序》审批
第二【十三条 》未,纳入政府投》资项目储备库但确急!需建设的项目依据】投,资额不?。同分:别按以?下程序办理
【
总投资】额在1?00万元以上、【5,00万元以下的项】目由项?目单位提交立项【申请、建设方案【及投:。资概算经市发展计】划部门征询财政、】国土资源、规划【、环保、安监等相】关部:门意见后提请市政府!。常务会议研》究批准后下达调整】计划 《
《 , 总投资额》在50万元以上、】100?万元:以下的项《目,由项目单位提交投资!项目立项申请、建设!方案及投资概—算资金来《。源经:市财政部《。门确认并报主管市】领导同意后由市发】展计划部门下达调整!计划
【 , 总投资额在5【0万:元以下的项目按【政府采购程序—办理?
第三章 【。 年度》投,资计划?和资金管《理
《
第二十四 条】编制:政府投资项目—年度计划应当立足】当前兼顾长远;集中!资金保证重点建【设项目优先安—排跨年续建项目确】保续建项目》合理支出
第】二十:五 ?条政府?年度投资总量由【市发展计《划部门?会同:。市,财政部门拟定—。列入:国民经济与社—会发展年度计划草】案由市政府常务会】议,研究预先安排经市人!大审议通过》后执行?
第二十—六条 政府投【资资金由市发—展计:划部门采用年度投资!计划:方式平衡安排到具体!项目
】 , 年度投资计划依据!。全市国?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中长期规划、—政府投资项目前期】工作完成情况和经市!人大审议《通过的?政府年度投》资总:量进行编制并—征求:。相,关部门意见后下达】执行?
》 年度投资计—划一经下达必须严】。格执行未按本办法】规定的程序批准任】。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擅自变更】 ,
第二十—七,条 ?政府年度投》资计划执行》过程中确需》。调,。整总额?或者:增减项目的由—市发展计划部门【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调!整方案报《市政府常务会议研】究重大?项目:调整应由市政府【报市人?大常委会审查—批准
《第二十?八条 在》政府年度投资—计划内?。因,项,目建:设实:际确需?调整增加投资的【由项目建设单位【提出经?主管:部门审核由市发展计!。划部门征求财政【。部,门意见后审批
! , 超出》政,府年度计划的报市政!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!市人大常委会备案】
第二》十九条 政府年!度投资计《划安排的资金由市】财政部门按预算【管理规定进》行管理
》
,第三十条 项【目单位应当坚持【概算控制预算、预算!控制:决算的原则》按照初步设计批复】的建设内容、规模、!标准使用资金【。
第三十一条 !市财政部门应按照】项目资金计划及工程!建设进度拨付—资,金工程款支付累积额!达到工?程造价的《90%停止拨—付,资金以财政部—门审核?的竣工决算为依据】待工程竣《工后清 算—
第?三,十二条 贴—息,资金按照“先付后】贴”和?基准利率贴》付的:原则:由,项目单位凭》借,银,行的贷款和》利息结算证》明申请?拨付
第三十三!条 ?建设工程《的资:金,管理按照财政部基本!建设:财务管理《。。规定(?财,建〔2?002〕39 4】号)执行建设工程】的价款管理按照财】政部、?建设:部联合下发的建设】工程价款《结算:暂行办法(财建〔】2004〕369】号)执行
【第三十?四条 未》招标的工程项目【(含设计、》地质勘察、》环境评价、中介【咨询:、购货等)的合同价!款,在签订合同以前合】同须由项目负责【单位、发计委、财政!局共同审《定以:后方可签订》
《第四章 项目建设】,,
第三十五条 】 政府年度投资计划!经批准?后市发展计划部门应!当及时将《投资:计划下达到项目【单位和相关部门【并按进度下达资金】核拨单
【。。 , 项目《单位凭计划及核【拨单向市财政部门】申请资金拨》付,
第三十六【条 政府投资项目!试行:代建制(具体办【法另行制《。定)
《
,第三十七条 项目!单位应当《依,法办理规划、土【地、安?监、环保、》消,防、人防等手—。续严格依 照批【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!组织施工图设—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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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八条 项【目单位应采用招标方!式选择勘《察、:。设计、材料供应单】位
》 施《工和主要设备—的招标?方案报市发展计划部!门核:准,建,设、监察等有关部】。门按照职责》分工对?项目招投《标活动?实施监?督:
第三十九—条, 项?目的勘察、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】、设备材《料采购、《工程造价咨询等应当!依法订立书面合同】逐步推行履约担保制!度
第四十条】 政府《投,资项:目禁止?转包:和违法分包
第!四十一条 —政府投资项》目必须实《行工程监理制【
监【理单位应当具备相】。应资质并《。不得与被监理工程】的施工、设备材料供!应单:位有隶属关系—或,。其他利害关系
】
《 监理?单位:完成监理工作后须向!项目单位提》供监理经费决算表由!。。项目单位一并—纳入工程决》算
第四十二条! 在项《目施工过程中—因水文、地质、技术!等原因确需》变更设计的由—该项:目设计?单位出具变更设【计文件再由项目【单位报原设计审批部!门批准后方》可实施
! 不立?即施:。工会造成质量或安】全事故的经监—理单位同《意即可施工但项【目单:位和监理单位应将】情况立即报告原设】计审批部门和—市发展计划、—财政等相关部门备案!。
?第四十三《条 未经批准【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《得,提,高政府投资项目的】建设标准扩大—建设规模和增加【。建设:内容:
第四十四条 ! 政:府投资?项目:建成后应当于3个月!内完成工程结算、竣!工决算?和竣工验收工作
!
政—府投资项《。目的工程《结算由市财》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!进行审?核,竣工财务决算—。由市财?政部门审批》
第四十—五条 政府投资项!目必须实行竣工验收!。制度:项目建成《并经过试《运行应当按照批【准的设计《文件和其他》有关文?件由建设项目法人】及时组?织,设计、施工等单【位进行初步验收
!
《 初步验收》合格后凡属重—点建设项目按照【国家、自治区—有,关规定执行其—他建设项目的竣工验!收由市发展计—。划部门或者其委托】的,机构组织有关单位】进行竣工验收项【。目竣工验收合格【后方可交付使用【
第四十六【条 政府投—。资项目?竣工验?收合格的经过运营项!目法人向市》发展计划部》门书面提出》项目后评价》。报,告,。由市发展《计,划部门或《其委托的机构—组,织有关部《门和专家评》审建设项目后评价的!内容、程序》等按:国家或者自治区有关!规定执?行 :
第四十—七条: 政府投资项目应!当办理所有权—登记
》
第五章 》 , 监督管理—
《第四十八条 【建设部门依》法,对政府投资》。项,。目进行工程》质量监督市》发展计划部门对重】点项目进《行稽查
! 财政部《。门依法?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】施财务?监,督审计部门依法【对,政府投资项目实【施审计监《督
第四十九条! 参与政府投【资项目建设的单位有!下列:情形之一的由—有关部门按职责分】工将其列入》不良行为记》。录名单《
(一)!中介机?构在项目建议书、可!行性研究报》告、初步设》计咨询?评估、?工程造价咨询中弄】虚作假或者咨询结论!严重失实的;【
,
(二)】设计:单,位,不按基本建》设程序和批准—的可行性研究—报告:。及投资规模对政府】投资:。。项,目进行初步设计【及,施工图设计;
】
《 (三)施工—。单位:不按批准《的施工图《和有关建《设规定组织施—工或转包《、违法分包》建设工?程;
! (四)监理单【位不按国家有关规】定履:行职责;
! (?。五)招标代》理机构违背国家【有,。关招:标代理规定的
】
?。 项目单》位委托相关业—务前应?当查询前款规定的】不良行为《记录名单有前款【规,定行为的《单位自被《列入:不良行为记录—名单之日起两年内项!目单位不《得委托其承担政【府投资项目的—相关工作》。。
第?五十条? :。。。项目单位、勘察【。、设:计、施工《、监理、工程造【价咨询等《单位的名《称和:责任人姓名应当在】政府投资《项目的施工现场的】显著位置公示 】 政?府有关部门应—。当设置并公》布举报电话号码【及其:他投诉举《报方式任何单位和个!人都:有权举?报政府投资项—目管理中的违法【。行为对举报》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!予,奖励《。
第六章 【 》 法律责任—
第?。五十一?条 项目》单位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相关—。部门责令改正并依】法追究项《。目单位的责任
! (一)未】按基本建设程序完】善,相关手续《。擅自开工的;【
》 (二)未经批准擅!自提高建设》。标准、扩大用地【及建设?规模、?增加内容 》 ? : 《 : 【 】 — : ,。 》 —。。 》 《 , 】 ? — 】 , ? 》 , 【 》 【。 — 》 【。 (三)未依法实!行招标的《;
《 (》四)未依法签—订合同或实行工【程监:理制的?;
》 (五)未【组,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!合格擅?自交付使用的—;
》 ?(,六)未办理所有权登!记的;
!。 (七)其他—严重违反本办法【和,有关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行为
】 ,。 有?关投资中介机构在】对政:府投资项目》进行招标《代理、咨询评估【时弄虚作假或—者,评估结论意》见,严重失实造成损失】的依法承担》赔,偿,责任;?对评:估论证意《见严:重失实的建议—资格认定单位依法】。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!消资质?
第五十二条】 行政机关—工作人员在政—府投资项目管理【工作中?玩忽:职守: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弊 依法【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《第五十?三条: 行政机关负【责,人或经办人授—意有关单位》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!定干:预或者?变相干?预政府投资项目决】策的依法给予行政】处分: 第五《十四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发生—重大:质量:或安全事故的除依法!追究有?关单位和《个人的?法律责任外并依法】追究对该项目有【。直接管?理监督职责的行政】领导人?的行政责《任,。
第?七章: ! 附则
第五!十五:条 国《家、自治《区,在本市的《。。投资项目按》照国家?、自治区有关项目】管理规定执行
】。
第五十六条 【 本办法由》。市发展计《划部:门会同相关部门【负责解释》
第五十七条 !此前规定与本办法有!抵触的?以本办法为准
!。第五十?八条 本办【法自公布之》日起施行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