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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 克拉玛依市政】府投资项目管理【暂,行办法? ? 市人民政府关【于印发克拉玛—依市政投资项目管理!暂,行办法的通知 】新克政发〔20【06:。〕20号    ! 克拉?玛依市政府》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!法已经市人民政【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!议研:究通过现《印发给你《们请认真遵照—执行: ?200?6年4?月,19日 》第,一章: 》。 总则【 第一条 为进!一步加强政》府投:资项目管理健全政府!。。投资项目《决策机制《和实:施程序? 优化?投资结构《提高投资效益—根据国务院关—于投资体制》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4〕!20 号)结合我市!。实际制定本办法】 ? 第二?条, 本办法所称政】。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!市财政资《金安排的投》资项目?。 第三条— :凡属:市政府?。投资(含上级投【资):项目的管理均适用本!办法各区政府投【资项目的管理可参】照本办法执行 】。 第:四条: 政府投资可分】别采取直接投资、】资本金注入、投【资补助和贷款贴【息等方式主》。要,用于以?下领域的《项,目 ?     (—一)城市《公共安全《设施;    !。 (二)保护—和改善生态环境设施!;, :     (三【),市本:级政:权基础设施》;    【 (四?。)科:技、:。教育、?文,化、卫生、体育等】。社,会,事业和水利、—农业、林业、城建、!交通等?基础设施; 】  :  (五)重大产】。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!推进科技《进步和?高新技术产业化项】。目   —  :上述投资项目中有合!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!。收能力的应》当积极创造条件【利用特许经营—、投资补《助,等多种方式吸引【社会资本参与—,。 :第,五条 市发展计划!部门负责《政府投资项》目计划?的编制、前期工【作文件审批、计划下!达和实施监督等综合!管理工作市财政、建!设、审计、监察【等相关?部门按各《自职:责,对政:府,投资项目《进行管理《。和监督 》 第六条 政府投!。资遵循量《。入为:出、综?合平衡的原》则应当符合国—民经济和《社会:发展规划 有—利于履行政府—职,能有利于资源—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!。升级有利于城乡统筹!与经济社会的全面】、协调、《可持:续发展 第【七条:。 , 政府投资项—目,的用地需《求、项目《选,。址和设?计应:当,符合土地利》用总:。体规划和《城市总?体规:。划,体现:土地资源《的合理配置、—集,约利用符合安全【生产:、生态环境保—护要:求: :第八条 》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!当纳入国民经济【和社会发展计划经】市人大审议批—。准后执?行执行情《况,接受市人大及其常】委,会的监督》 第《二章 投资项目前期!工作管理《 第》九条 政府—投资项目《应当按照基本建设】程序和国家》及自治区投》资管理的规》定做好前《期,工作 《 第十条 政府】投资项?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!储备项目包括根据全!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中期规划、专项】规,划提出的投资项目以!及其他申请使用政】府投资的项目【 :第十一条《 政府投资—项目由市发》展计划部门会同规划!、,国土资源、建设、环!保,等,部门组织协调项目业!主或代建单位开【展项目前期工作经咨!询评估、论证评【审后列入政府投【资,项目储备库》 :   ?  对城市景—观、生态环境—。的建设与《保护有重大》影响和事《关国计民生的政府】投资重大项目实【行项目?决策咨询评》估制:。度由市发展计划部门!委托符合资》质要求的咨询—中,介,机,。构进行评估论证并】实行专家评议和公】示制度通《过举行座谈会—、听证?会、论?证,会等形式广泛听【取各方面的意见和】建议 》  :  列入政府投【资计划?的项目原则上—从政府投资项目【储备:库,中选取特殊情况【除外 第十【二条 政府投资】项目:纳入年度政府投【资计:划前应当按基本【建设程?序依次完成下列工作!。。,  ?   (一》)项目建议》书的报批;  !   (《二)可?行性研究《报告:。(或设计方案—),报批;《     —(三)初步设计和项!目,总,概算报批 【第十三条 政府】投资项目《由,建设单?位或项目《法人或项《目使用?单位(?以下统称项目单位】),向市发展计划—部门提交项目—建议:书 《第十四?条, 项目单》位提交的《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!下主要内容—     (【一)项目建设的必】要性:和依:据;     !(,二,)项目名称、—建设规模《、主要建设》内容;  【。   (三)—项目建设选址—。、占地面积设—想;    】 (四)项目总投】资匡算、资金筹措方!案,;,    — (五)经济—效益:和社会效益估计包】括财务评价和—国民经济评价;】 ,     (六【)环境?。(含水土保》持,)影响、劳》动、安全、卫生、消!。防、:能源、交通和水资】源消耗?等初步?分析;?     【(七)建设进度初步!安排? 第?十五条 项—目单位报送项目建议!书应附送环》境影响初《审意见、建设项【目规:划选址意见、 【项目用地预》审意见以及按照规】定应提交《的,其他:文件 第十六条! 市发《展计划?部门: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项!目按照审批权限审】。批或向上《级发:展改革部门转报其】中,列为国家、自—。治区和本《。市重点建《设项目的市》发展计划部门应当】报经市政《府同意后审批或【转报: 第十七条 !对,于批准的项目—由市:发展计划部门—。。向项目?申报单位出具立项批!准文件?。并在文件中明确项】目实施的管理方【式;:对于不?。予,批准的?项目应当书面通知】申报单位并说明理】由 第十八条 ! ,项目单位依据经【批准的立项报告委】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!编制项目《可行性?研究:报告:。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!经立项批准部门同意!由项目?单位通过招标方式选!。择项:目规划、建筑—设计方案其中可行性!研究:报告主要包括以下】。内,容:    》。 (一)项目概【况;:,     —(二)项《目提出的《可行性和依》据;  —   (三)建设内!容和建?设规模; 【    《(四)项目建设选】址;? :    (五)【环境影响、水土保】。持和能源、水等资源!消耗情况《。;  》   (六)项【目外:。部配套建《设,。。条件论证; 】    (七)【安全、消防、劳动】保护:与卫生防疫;【 , , ,   (八》)项目总投资估算】和资金来源》落实情况《; ?    《 (九)招标—方案:;     】(十)经济效益【和社会效益分—析;     !。(,。十一)?项,。目建:设周期及《工程进度安排; !     》(十二)项目法人组!建方案?; 《    (》十,三)结论》 第十九条 项!目单:。位,。报送项目可》行性研?究,报告(?或设计方案)应附送!环境影响评价—批,准,文件、建设项目选址!意见:书(含规划设—计)、建设》。用地预审报告书以及!按规定应提交—的其他文件 【 第二十条》。 项目可行性【研究报告由市发展计!划部门按规定程【序审:批项目规划方案由市!规划部门会同市发】展计:。划部门组织审查建】筑设:。计方案?由市发展计划—部门会同规划—、建设等《部门组织审查 !第二十一《条 可行性研究】报告或设计方案经批!。准,后项目?单,位通:过招标委托有相应资!质的设?计单位?依照批准的可行【性研究?报告或设计》方案进行《初步设计  】   ?初,步设计?确定:的建设?内容和?建设标?准不:。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!告批复的范围并应】列明各单项工程或】单,位工程的建设—内容、建设标—准、用地规模、主要!材,料,和设备选择》等     】初步设计概算应【当包括项目》建设所需的一切费用!总投资?概算不得超过已批】准的可行《性研究?报告或设计方—案总投资估》算的10%》 否则应当重—新报:批 第二十二】条, 项目初步设计及!概算由市《发展计?划,部门按规定》的,程序审批《 第二十—三条 未纳入政府!投资:项目储备库》但确:急,需建:设的项目依据—投资额?不同分别按以—下,。程序办理》 ,     总投资】额,。在10?0万元以上、500!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!目单位提交立—项申请、建设方【案及投资概》算经:市发展计划部—门征询财政、国土资!。源、规划、环—保,、安监等相关—部门意见后提请市政!府常务会议研—究批准?后下达调《。整计划 》     —总投资额在50万】元以上、1》00:。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!目,单位提交投资项目】立项申请、》建,设方:。案,及投:资概:算资金来源经市【财政部门确》认,并报主管市领导【同意后由市发展计划!部门下?。达调整计划 】   ? ,总投资额在5—0万元以下》的项目按政府采【购程序办理【 第三《章 年—度,。投资:计划和资金》管理: 第二十四】 条编制政—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!应当立足当前兼【顾长远;集》中资金保证重点【建设项目优先—安排跨年《续建项目确保续【建项目合理支出 ! 第二十五》 条政府年度投】资总量由《市,发,展计:划部门会同市—财,政部:门拟定列入国—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!度计:划,草案由市《政府常?务会议研《究,。预先安排《。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!执行 第二十】六条 政府投【。资资金由市发展计划!部门采用年度投资】计,。划方式平《衡安排到具体—项目 ? ?    年》度,。投资计划依据全【市国: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中?长期规划《、政府投资》项目前期工作完成】。情况和经市人大审】议通:过的政府年度—投资总量进》行编制并征》求相关?。部门意见后》下达执行 —。     年—度投资计划一经下达!必须严格执行未【。按本办?法,规定:。的程序批准》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擅自变》更 ? 第二十》七条 政府—。年度投?资计划执行过—程,中确需调《整总额或者增—。减项目的《。由市发展计划部【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!调整方案报市政【府常务?会议研?究重大项目调—整应由市政府报【市人大?。常委会审查批准【 第?二十八条 在政府!年,度投资?计划内因项目—建设实际确需调整增!加投资的《由,项目建?。设,单位提出经》主管部门审》核由市发展计划【。部门征求财》政部:门意见后审批—     超出!政,府年度计划的报市政!。府,常务会议研究并报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! , 第二十九条— 政府年度投】资计划安排的资金由!市财政部《门按预算管理规定】进行管理《 第《三十条 》项目:单位应当坚持概【算控制预算、预算】控制决算的原则按照!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!内容:。、规模、标》准使用资金— 第三《十一条 市财政部!门应:按照项?。目资:金计划及工程建设】进度拨?。付资金?工程款支付累积额达!到工程造价的90】%停止?拨付资金以财政【部门:审核的竣《工决算为依》据待工?程竣工后清》 算: 第三十二条 ! ,贴息资金按照“【。先付后贴”和基准利!率贴付的原》则由:项目单位凭借—银行的?贷款和利息结—算证明申请拨—。付 ? 第三十《三条 建设工【程的资金管理按照财!政部基本建设—财务管理规定(【财建〔20》02〕39》。。 4号)执行建【。设工程的《价款管理按照财【政部、建设部联合下!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!算暂行办法(—财建〔2《004〕《369号)执行 ! 第三十四》条 ?未招标的工程—项目:(,含,设计、地《质勘察、环》。境评:。价、中介《咨询、购货等—)的合同价款在签订!合同以前《合同须由项目负责】。单位:、发计委、财政【局共同审定以后方】可签订 【第四章 项目建设!, 第三十五条 !政府年度《投资计划经批准【后市发展计划—部门:应当及时将投—资计划?下达到项目单位和相!关部门并按进度下】达资:金核拨单 【    项》。目单位凭计划及【核拨单向《市财政部门申请【资金拨付》 第?。三十六条 》 政府投资项目试】行代建制(具体办法!另行制?定)? 第三十》七条:。 项目单位应当依!法办理?规划、土地、—安监、环保》、消:防、人防等》手,续严格依 照批【准的初步设计及概】算组织施《工图设计》 , 第三十八条 】项目单位应采—用招:标方:式,选择勘察、设计、材!料供应单《位 《。    施》工和主要《设备:的招标方案》报市发展计划—部门核?准建:设、监察等有关部门!按,照职责分《。。工对项目招》投标活?动实施监督》, 第三十九—条 项目》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、设备材料】。采购、工程造—价咨询?等应当依法订立书面!合,同逐:步推行履约担保制】度 第四—十条 政府投【资,项目禁?。止转包和违法分【包 第四十一条! 政?府投资项目必须实】行工程监《。理制 》 ,   监理单位应】当具备相应资质【并不得与被监理【。工程的施《。工、:设备材?料供应单位有—。隶属关系或》其他利?害关系《    》。 监理单位完成监理!工,作后须?向项目?单位提供《监理经费《决算表由项目—单位:一并纳入工程决算!。 第四十二条 !在项:目施工过程中—因水文、地质、技术!等原因确需变更【设计的由该项目【设计单位出》具变更设计文件再由!项目单位报原设【计审批部门批准后方!可实施?     不】立即施?工会造成《质,量或安全事故的经监!理单位同意》即可施工但项目单位!和监理单位应—将情况立即报—告原设计审批部门和!市发展计划、—财政:等相关部门备案 ! 第四十《三条 未经批【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,得提高政府投资【项目:的建设标《准扩大建设规模【和增加建设内容 ! 第四十《四条 政府投资】项目建成后应—当于3?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!、竣工?决算和竣工验收工作!  《   政府投资【项目的工程》结算由市财政—。部门会同有关部【门进行审核竣工财】务决:算由市财政》部门审批 第四!十五条 政府【投资项目必须—实行竣?。工验收?。制度项目建成并【经过试运行》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!文件和其他有—关文件由建设项【目法人及时组织【。设计、施工等单【位进行初步验收】 ,   ?  初步验收合格后!凡属:重点:建,。设项:目按照国家、—自治区有关》规定执行其他建设】项目的竣工验—收由:市发展?计划部门或者其委托!的机:构组织有关》单位进行竣工—验收项目竣工验【收合格后方》可交付使用 】第四十六《条 政府投资项目!竣,工验收合格的经【过运营项目法人向】市发展计划部门书】面提出项目后评价报!告由市发展计划【部,门或其委托的—机构组织有关—部门和专家评审建】设项目后评价的内】容、程序等按国家或!者自治区《有关规定执行 】 第四十七条 !政府:投资项目应当办【理所有权登记— ? 第五章 — 监督《管理《 第四《十八条 》建设:。部门依?法对:政,府投:资项: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督!市发展计划部门【对重点项《目进行稽查 】    财》政部门?依法对?。政府投资项》目实施财《务监督审计部门依法!对政:府投资项目实施审】计监督? ?第四十九条》 参与《政府投资项目—建设的?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由有关部门按职】责分工将其》列入不良行为记【录名单《     —(一)?中介机?构在项目建议—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!、初步设《计咨询评估、工程造!价咨询中《弄虚作?假或者咨询》结论严重失实的;! :。    (二)设计!单位不?按基本建设程序和】批准的可《行性研究报告—及投资规模对政府】投资:项目进行初》步设:计及施工图设—计,;     】(三)施《工单位不按批准的施!工图和有关》建设规定组织施【工或:转包、违《法分包?。建设工程;  !  : , (四)监理单位不!按国家有关规定【。履,行职责;》   《  (五)招标代】理机:构违背国《家,有关招标代》理规定的《 :     》项目单位委》托,相关业务前应当【查询前款《规定的不良行为记】录名单?有前款规定行为【的单:位自被列入不良【行为记录名》单之日起《两年内?项目单位不得委【。托,其承担政府》投资:。项目的相关工作【 : 第五十条 项目!单位、勘察、设【计、施工、监—理、工程造价咨【询等单位的名—称,和责任人《姓名应当《在政府投资项—目的施工现场—的显著位置公示 ! 政府有》关部门?应当:设置并公布举报【电话:号码及其他投—诉举报方式》任,何单位和个人都有】权举报政《府投资项目管—理中的违法行为对举!报属实的按》有关规定给予—奖,励 第—六章  【。 法律责任 ! 第五十一条 项!目单位有《下列行为之一—。的由相关部门—责令改正并依法追】究项目单《。位的责任 【    (一—)未按基本建设程序!完善相?关手续擅自开—。工的; 》     (二)未!。经批准擅《自提高?建设标准、扩大用地!及建设规模、增加】内容 【 】 】 【 : 】 , , 》 《 — ? — 【 《 】 : — ! 【 》 【 《 (!三,。)未依法实行招标】的;     !(四)未依法—签,订,合同或实《行,。工程:监理制的;》     【(五:)未组?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!合格擅?自交付使用的; !  :  : (:六)未办理所有权登!记的;    ! (七?。),其他严重违反本【办法和有关法律、】法规规?定,的行为?     有关!投资中介《机构在对政府投资项!目进行招标代—理,、咨询评估时弄虚作!假,或者评估结》论意见严《重失:实造:成损:失的依法承担—赔偿责任;》对评估论证意见严】。重失实的建议资格认!定单:位依法降低资质等级!直至取消《资质 第—五十二条《 :行政机关工作—人,。员在政府投》资项目管理工作中玩!忽职守、《滥用职?权、徇?。私舞弊 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:依,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 第五十—三,。条, 行政《机关负责人或经办】人授意有关单位和个!。人违反本办法—规定干?预或者变相干预【政,。府投资项目决策的】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 《第五十四条 【政府投资项目—发生重大质》量或:安全:事故的除《依,法追究有《关单:。位,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外!并,依法追?究对该项目有直接】管理:监督职责的行政【领导:人的:。行政责任 第七章! : : —附则: 第五—十五条 《 国家、自治—区在本市的投资【项目按照国家、自】治区有?关项目管《理规定执行— 第五十六—条,。 本办法由—市发展计划部门会同!相关部门负》责解:。释 第》五十七条 此前规!定与本?办法有抵触的—以本办法为准 !第五十八条 】本办法?自公布之日》起施行 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