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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拉—。玛依市已购公有住】房,和经济适用住房【上市交?易管理暂行办—。。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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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政府关【于印发克拉玛—依市已?购公有住房和经济】适用住房上》市交易管理暂—。行办法的《。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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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克政!发[2?001?]27号
【 克:拉玛依市《巳购公有住房和经】济适用?住房上市交易管【理暂:行办法已《经自治区住房建设和!改革:领导:小组批准现印—发给你们希望遵【照执:。行
2001年】。5月2?0日
第一条 为!了进一步深化克拉玛!依市住房制度改【。革规范已购》公有住房和经—济适用?住房上市《交易行为促》进房地产市场发展】和存量住房流通【满足居民改善居【住条件?的需要根据中华【人民共?和国城市房地产【管,理法、已购公有住房!和经:济适用住《房上:市出:售管理暂行办法【(建设部[1999!]69号令)等【有关法律《、,法,规和政策的规定结】合我市?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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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本办法所!称已购?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!住房包?括
》
1、城市—职工根据克拉玛【依市深化住房制【度改革有关》政策规定按照成本】价(:或标准价《)购买的公有—住房:;
!2、按照《国家:给予的优惠政策购买!的,经,济适用住房;—
》。
3、享受【国家:政策优惠、房屋【产权单?。位补贴、个》人,集资建造的》集,资合作建房; 】
,
4、其】。他享受优惠政策购】买的住房
!
,第三条 《本办:法所称上《市交易是指个人将已!购公有住《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依!法首次?进入:市场买卖《、交换、赠》与、继承、抵—押、租赁等行为 !
第四条 】个人:已购公有住房和【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!易应遵?守自:愿、:公,开、平等、合法的】原则 ?
第—五条: 克拉玛《依市房?产,管理局负责》克拉玛依市》城市规划《区内已购公有住房】和经济适用住—房上市?交易的管理工作【
第【六条 本办法只适用!于一:户家庭只限一—套已购公有住—房和经济适用住【房依法首次进入市】场交易行为》的管理
】
已购》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!住房:上市交易后发—生的再交易行为执】。行一:般房地产《交易的有关规定 】
第—七条 已购公有住】房上市?。交易实行准》入制:
》。
(一)符合】本办法第二条范【围的已购公有住【。房和经济适用—。住房上市交易—时,属原新疆石》油管理局产权的所】有权人向市局房【改办提出申请其【余均向克拉》玛依市房《产管:理局:提出申请并》。出具:以,下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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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、房: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!。。使用权有《效证明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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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?、当事人身份证及户!口,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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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经审!核,登记符合房改政策】的可以上市交易【
第八】条 已取得合法房屋!产权证的已购—公有住房和》经济适?用住:房可以上市》交易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?已,购公有住房和—经,济适用住房》不得上市交》易
!(一)?以低于房《改政策规定的—价格购?买且没有《。按房改政策规—。定,给产权单位补足【房价款的;
】
《
(二)处于户【籍冻结区并已—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!的;
》
,
《(三)产权共有【的,房屋其?他共有人不》。同意出售的; 】
,
(四【)已:抵押且未经抵押【权人书面同意交易】的;
】
:(,五)上市交易后形】成新的住房困难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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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(:六)擅自改变房【屋使用?权性质的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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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依】法查封、《扣押、产权受到限】制的或者产》权有争议的; 【
【。(八)?法律、法规以—及市人民《政府规定的其他【不宜上市交易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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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— 已购公有住房和】经济适用《住房上市交易应当】到,克拉玛依市房产【管理局房地交易【中心进行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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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条 转让《已购公有住房—和经济适用住—房办事程序 【
(一】)已购公有住房【和经:济适用?。住房所有权人将已购!公有住房和经济适】用住房上《。市,转让应?当向克?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!交易:管理部?门,提出申?请并提交下》列材料?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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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个人已购公】有住房和经济适【用住房上《市交易申请表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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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身份证、!户口本及《其他有效身份—证,件; 《
3、】属,。共,有产权的还需—提交其?他,共有权人书面—同意的有效证明;】
《 ,
4、属赠与】、继:承的还需《提交赠与、继承【的公证文书; 】
》
5、法院》。。裁定或者以其他合】法形式?转,让的需?。。提交法院执行文书】或者其他合法文【件; ?。
《
6、原产【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!保留或者放弃优【先购买权的》证明:
】。(二)房产交易【管理部门对已购【公,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!房上市交易》。申请:。进行审核并》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!日内作出是否准予】上市转让的决定并】出具书面《意见书
】
(三)—经,审核准予转让—的房屋由交》。易双方当事人—向,市房产管理》局房地产交》易中心申《请办:理过户手续现场填】写标准样本的克拉玛!依市已?购公有住房和经济】适用住房《上市转让合同及申请!审批表并如》实申报成交价格成交!价格由双方》协商议定市房产管】理局房?地产交易中心对所】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!核实若成交价格【明,显,低于市场价格则按照!评估价格《核收有关税费 !
(四】)具有房地》产评估资格》的中介机构根—据,委托需要对转让【的,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作!为,委托:部门审核成交价格】和,缴纳:有关税费的依据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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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转让【。当事人在办理完转】让,。过户手续之日起三十!日内应?当向市房产管理局】申请办理房屋所有】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凭!变更后?的房:屋所有权证书向【市土地管理部门【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!登记手续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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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购房者缴纳》土地出让金或—相当:于土地?出让:。金的价?款后按出让土地使用!权的商?品住宅办理产—权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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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【。。 个:人用成本价格购买产!。权归:个人所有的已购【公有住房《。和经济适《用住房上市出售【其收入在按照—规定缴纳有关—税费后归个人所有】
》
?用标:准价:格购买个人拥有【部分产权的》。已购公有住房—上,市出售的可以按照规!定的价格补》足房价款和利—息原购住房产—。权全部归个人所【有后该已购公有住房!。上,市出:售收:入按:照本:条前款的《规定处理;也可直】接上市出售其收入】在按:照规定缴《纳有关税费后—由住户与原》产,权单位按照产权比例!分成原产权》单位撤销的其应【得部分按《财务隶属关》系由市房产管理局代!收后上交财政纳【。入地方住房基金专户!。管理
【
第十二《条 已购公有住房】和经济?适用住房《上市转?让后房屋维》修仍然按照转—让公有住房售—后,维修管?理的有关规》定执行个《人缴纳?的住房共有》部位:、共用设施设备维修!基金的?结余部?分不予退《还,随房屋?产,。权同时过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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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新住!户应该接受所在小区!业主:委员会委《托的物业公司的管】理,
第十四!条 :已,购公有住房》和经济适用住房上】市交易?当,事人应该《按照国家和》自治区及我市—的有关规定交纳税】。费
《
第十五条【 已购公《。有住房?和经济适用住房上】市转让?应缴纳以下税费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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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土地出让《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!金的价?款由:购房者按住房座落】位置标?定地价的《10%?缴纳:尚,无标定地价的按房】屋成交价的1%缴纳!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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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二)契税、营业】税及土地增值—税按照财税字[19!99]210号【、新财法税字[19!99]19号文的】规定执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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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三)交易手—续费:及评估费由》交易双方按照市物价!管理部门核定—的标准?交,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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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按规【定应缴?纳的其他税费 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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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六条 土地》出让金按规定全额】上交财政相当于土地!出,让金的价《款和所得收益—已,购公有住《房属行政《。机关的全额上交【财政;属《事,业单位的《50:%上交财《政50%返还事【业单位;属企—业的全额返还—。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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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》条 上交财政的【相当于土地》出让金的价款按【已购公有住房原产】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!。系和:。财政体制分》别,上交中央财政和【地,方财政?专项用于住房补贴;!返还给企业和事业单!位的相当于土地【出让金的《价款和所得收—益,按财:政部下发的财企[】1999《],2,95:号关于企业住房【制度改革中有—关财务?处理问题的》通,知执行 《。
第十八条!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!。和经济适《用住房?换购住房超》过等值的部分—按,照第:十五条?的规定缴纳》有关税费 》
第十【。。九条: 购公有《。住房:。和经济适用住房设定!抵押应?按照担保法、城【市房:地产抵?押管理办法》及克拉玛依市—人民:政府的有《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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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条 已《购公有住房和经【济适用住房租赁【应按: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!管理法、城》市房屋租《赁管理办法及自治】。。区、克拉玛依市有关!房屋租赁管》理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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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—条 违反《本办:法第八条的规定【将不准?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有!住房和经济》适用住房上市交易】的没收其《。违法所得并》处以:10000元以【上,30000元以下】罚款
】第二十二《条 市房产管理【部门交易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】。、滥用职权、徇【私舞弊、贪污受贿的!由其所在单位或上】级主管部门给—予行政?处分;情节严重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?。责任
第!二十三条《 本:办法:所涉及税费收取【。标准须严《格按照财《。税字[1999]2!。10号、财》综宇[?1999]1—13号、新财—法税:字,[19?99]19》。号等文件执》行 ?
第》二十四条 市—房产管理局在独山】子区设立交易场所】或交易工作》人员代为《办,。。理相关交易手续 】
》第二十?五,条, 本办法未尽事宜可!参照国家和》自治区有《关规定执行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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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本办!法由克拉玛依—市房产管《理局负责解释 【
》第二十七《条 本?办,法自印发《之日:起施行 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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