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清远市促进绿色建!筑发展暂行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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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?。。远市人民政府办【公室:关于印?发清远市《促进绿色建筑发展】暂行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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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【)人民政《府市政?府各部门《、各直属机构
! 清—远市促进绿色建【筑发展暂行办法已】经六届?。第41次市政—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!现印发给《你们请认真》贯彻执?。。行,。执,行过程中遇到的问】题请径向市住—房,。城乡建设《局反映
清远【市人:民政:。府办:公室
201!3年1?。1月:26日
第一章 !总, 则
第一—条, ,为推进低碳绿—色建设保护和改善】环境建设低》碳,型生态城市推动绿色!。建筑的?普及推广促进资源节!约型、环境》友好型社会建—设根据民用建—筑,节,能条例?、广东省民用—建筑节能条例、国务!院,关于:印发“?。十,二五”?节能减排综》合性工作方案的通】知,(,国发〔?2011〕26号】),、国务院办公—厅关:于转发?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!。建设部绿《色建筑?行动方?案的通知《(国:办发〔2013〕1!号,)、广东省建筑节】能“十二五”规【划、<中共广—东省委?广,东省人民政府关【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!展水平的《意见>?重点工作分工方【案等相关法规及文】件要求?结,。合本:市实:际制定本办法
【。
第二条 本办法】适用于本市行—政区域内绿》色建筑的土地供【应、立项、规划、】建设、?运营:、改:造,、评价标识以及监督!管理:
— 本办法—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!建筑的?全寿命周期内最大】限度:地节约资源、—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!为人们提《供健康、适用和高效!使用空?间及与?自然和?谐共生的建筑
】第三条 促进本】市绿色?。建筑发展应当遵循】。以,。下指导思想》以科学发《展观为指《导坚持?以人为本和》全,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】的理:。念建立政府主导、】市场运作、全—。民,参与的工作机—。制使发展绿色建筑工!作制度化、法制化、!规范:化通过大力发展【绿色建筑转变—城乡建?设增:。长方式调《整建筑?业,产业结构提高建设】。。品质:改善人居《环,境减少资源消耗推】动资:。源节:约型和环《。境友好?型,社会建设
第【四条 市人民—政府建立《推,行建筑节能和发【展绿色?建筑:联席:会议制度统筹协【调绿色建《筑,发展的重大》问题:监督各部《门的贯彻落实—情况 ?
《。 各县(市、!区)人民《政府:(含工业园区、新】区管:理机构下同)按照】市人民政《府提出的《绿色:建筑发展任务和要求!制定本辖区》年度实施计划并组】织实施 《
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根据建设项—目管理权限负责辖区!范围内绿色建筑【的监督管理工作各】级发展改革、规划、!国土、财政、—环保等部门在各自职!责范围内依照国家基!本建设审批程—序及:发展绿色建筑—。的要求各司其职共】同推进我市绿色建】筑发展?
》 各有关行政【主管部门以及项目】建设、设《。计、施工图审查、】施工、监理等单位】应严格执行绿色建】筑标准确《保绿色建筑》工程质量
—第五:条, :下列民用建筑—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!实施绿色建筑
! : 1.全—部或部分使用—财政资金或》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!建(改建、》扩建)民《用建筑项《目(含保障性住房建!设项目);》
— 2.》新建(改建》、扩建)单体建筑】面积在20》000平方米—及以上的机场、车】站、宾馆《、饭店、商场、写】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!;
! 3.城市标志【。性建筑;
【。 : : :4.新?建(改建、扩建)】住宅小区按不—少于小区总建筑面积!30%?配建绿色建筑—;
【 , , 5.燕湖生态新】城、江北新》区、:省职教?。基,地、银?盏,新市镇?等城市发展新区及】纳入旧城改造范【围,内的所有新建—民用:建筑项目
】 鼓励其】他建筑按照绿色建筑!标准进行规划、建设!和运营
》第六条 本市—行政区域内新建(改!建、扩建《)民用建筑项—目应:遵守:。。国家和广东省绿色】建筑的技术标—准和:技术规范其中全部或!。部分使?用财政资金》。或国有资金占主导】的新建(改建—、扩建)公共—建筑应至少达到广东!省绿色建筑一—星A级标准其—余应建绿色建—筑项目(含保障【性住房建《设项目、安》。置房项目)应至【少达到广东省—绿色建筑一星B级】标,准
?
— 鼓:励大型公共》建筑:和标志?性建筑按照绿色建】筑评价标识国家二星!。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!。划、建设《和运营
《。
第七条 绿色建筑!项目应按绿色建【筑评价标准(G【。B :50378-200!6):、广东?。省绿色建筑评价标】准(DBJ/T 1!5-:83-2011【)对:建筑物进行绿色【建,筑等:级确认其《。中“绿色建》筑设计评价标识”应!按有:关要求在工程竣【工验收前取得“绿】色建筑?运行评价标识—”在工程竣工并投入!使用一年后申—请
第二》章 绿色建筑职责分!工
第八条— ,建,设单位委托中—介单位编《制项目建议书、【项目可?行性研究报告或【项目申请《报告时应设置绿色建!筑专篇提出项目拟达!到的绿色建筑级别标!准对拟采用》的绿色建《筑技术进行可—行性分析并将绿色建!筑成本费用列—入投资估算各—级发:展和改革部门审查项!目建议书、项目【可行性研究》报告或项《目申请报告后按规定!。给予项目立项—核准或备案
第九!条 各级规划主管!部门将绿色建筑【理念纳入各层—次城市规划编制中在!编制控制性》详细规划和修建性】详,细规:划时要按照绿色【建,。筑评价标准的相关】要求进行规划控制贯!彻节能、节地、节】水、保护环》。。境和可持续发—展的要求
! 各级—规划主?管,部门在办《。理规划?方案审查《时应对项目规—划设:。计单位提出的绿【色建:筑指标体系》、绿色建筑设计【专篇及其他涉及绿】色建筑的《。相关内容进行审【查符合标准后方可审!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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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, 各级规划主管部】门负责在核发建【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时明确项目】的绿:色,建,筑级别标准》
第?十条:。。 国土主管—部门负责在土地【供应:环节根据规》划管理部门》提,出的:规划条件在土地出】让合:。同等供地文件中明确!绿色建筑《。级,别标准等《建设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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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,一条: 各级建设行政主】管部:门,会同有?关部门按照我—市经济社《会发展要求》编,制绿色建筑》。发展指导《政策并?组织实施
! 《各级建设行政主【管部:门应对大中型—建设项目初步设【计中:绿色建?筑内:容进行审查在办理】绿色建筑设》计审查备案时对绿色!建筑设计内容进行】监督检查所核发施】。工许可证的建设【项,目应符合绿色建【筑的级别要》求根据?国家:。法规:政策对绿色建筑【建设过程《实施监?管并强化绿色—。。建筑评价标识管理 !
【 各级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在办理工【程竣工验收备案【。。或建:筑节能工程验收备】案时应对绿色建【筑内容进行监督检】。查各级建筑工程【。。质量监督机构—提,交的项目监》督报告应包含绿色】建筑监督《情况的内容
【。第十二条 各级财】政主管部门》负,。责安排财政投资绿】色建:筑项目的建设资金对!相应项目工程概【算及:。预,算进行?审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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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各级:。财政主管部门应【。对相应项目》工程: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!进行审核
—第十:三条 各《。级环:境,保护:管理部门应根据要】求对绿色建筑进行】环评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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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各级环境!保护管理部门应根据!要求:对绿色建筑进—行竣工环保验—收,
第十四条 【建设:单,位应按照《确定的绿色建筑等】级标准委托勘察设计!
《 建设【单位在组织建筑节】能分部工程验收时】应一并对绿色建筑内!容包括节《。能与室外《环境:、节地与能源利【用、节水与水资源】利用、节材与材料】资源利用以及室内】环境质量等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】。确定达到绿色建筑】级别验收《合格后方《可进:行单位工程》。竣工验?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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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《条 设计单—位应依据《相应绿色建筑—等级:标准:进,行设计在施》工图设计文件中应】注明对?。绿色建?筑施工?与建:筑运营?管理的技《术要求确保设计【质,。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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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《条 施工图审【。查机构?应对施工图设—计文件进《行绿色建筑专—项审查出具的审查合!格书应明确》项目具备《绿色建?筑的级?别和内容在进—行建筑节《能设:计审查备案的同时进!行绿色?建,。筑设计审查备—案如: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!生涉及绿《色建筑设计》内容和太阳》能应用设计变更【的建设单位》应,。将变更设《计图纸?报原施工图审查单位!进,。。行审查经施工图审】查单位审《查合格?并按规定报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后《方可实施变》更
?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!应当在工程开—工前根据绿色建筑相!关标准、规范—、设计图纸制定有】。针对性的《绿色建?筑施工组织方案确定!。施工控制流》程并报监理单位审】批后执行专》项施:工方案包《括施工管理、环【境保护、节材与材料!资源利用、节水与】水资源利用》、节能与能源利用、!节,。地与施工《用,地保护等六》个方面?施工单?位应按照通》。过施工图设计—审查:的,设计文件和相—关标准、规范—进行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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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监理】单位应依据》。工程设计文件及【。相应的标准、—。规范结?合施工单位的专项施!工方案制定专—项监:理方案对施》工过程进行监—督和评价监理单位应!对施工单位》提交的专项》施工方案进行审批】出具审批意见并由项!目总监理工程—师签:字
第三章 绿】色建:筑监督
第十【。九条 各《级建筑工程质量【监督机构应对工程】建设各?方责任?主体执行绿色建【筑标准、《施,工图设计文件和专】项绿色施工方案【及相关标准规—范的:情况进行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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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条 》主管部?。门进行建筑节—能专项验《收时对未按》照施工?图设计文件和绿色】施工方案进行建【设的项目不予—通过建筑《。节能专?项,。验收不予《办理竣工验收—备案手续
—第二十一条 工】程建设所使用的建筑!材料:、构配?件和设备应符合【设计文件和现行【。绿,色,。建筑标准以及—相关标准的要求严】禁使用?国家禁?止使用或不符—合质量规定的建【筑材料、《构配:件,和设:备不符合绿色建筑】相关:要求的建筑材料【、建筑构配件—和设备禁止在工程中!使用:
第四章 运营】和改:造
第《二十:。二条 《国,。家机关办《。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!筑,的所有权人》或者使?用权人应当在—建筑:物投入?使用:二年: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!建筑能?效,进行测评《和标识并予以—公示
【 房地产开】发企:业应当在《销售现场公布所【售房屋的能》耗,设计指标、节—能措施?及保护要求》、节能工程质量保】修期等基本信息在】商品房买卖合同【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!。住宅:使用说明书中载【明并:对其真实性、准确性!负责
》 物业】管理:部门应按照绿色【建筑要求负责建筑】的日常营运》管理
第》二十三条 用能】水平较高《的既有大《。型公共建筑和机关】事业单位办公建【筑应当进行节能【改造鼓励优先采用】合同能源管》理方:式,进行节能改造—鼓励:对既有建筑物进行】节能改造的同时进】行绿:色改造鼓励对旧城】。区进行综《合整治的同时进【行绿色改造》
第二《十四:条 新建民用建筑!建,。成后:应当实行绿色物业管!理
【 鼓《。励既有?建筑实行绿色物业】管理:通过科学管理和【技术改造降低—运行:能耗最?大限度节约资—源,。和保护环境
第五!章 技?术措施
第二【。。。十,五条 绿色建—筑应通过合》理布局提《高土地利用的集【约和节约《程度合理规划住宅】。、配套?公建:、小区道《路、停车、公共绿】地等项目的用地提】高土地使用》效率通过采用科学】。、,实,用、新型的建筑体】系提高住宅的有效】。。使,。用面积和《建筑使?用年限?采用屋面、墙体【、地面等立体—组,合的绿化《体系并合理配置绿色!植,。。物提:高小:区单位面积的绿化率!科学合?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!。空,间实现城《市开发集《约用地
第二【十六条 《绿色建筑应当选用】适宜于本市的—绿,色建筑技术和产品】包括:利用自然通风—、,自,然采光、外遮阳、太!。阳能、雨水》渗透与收《集、中水处理回用及!规模化?利,。用、透水《地面:、建筑工业化、【建筑废弃《物资源化利用、【隔音、智能控制【等技术选《用本土植物、—普及高能效设备及】节,水型产品
第【二十七条 鼓励】具备太阳能系统安】装和使用条件的新】建民用建筑按—照技术经济合理【原则:。安装太阳能》光伏系统纳入—绿色建筑实施—范围实行集中供【应热水的医院、学】校、酒店宾馆等公】共建筑应当安装【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!。。能产生热水量应【不低于建筑生活【热水消耗量的10%!。鼓励12层以下(】。含12层)新建【居,住建筑安装太—阳能热?水系统;鼓励—。能耗:较高的商《。。业、酒店宾馆等新】建公共?建筑配?。置太阳能《光伏发电系统解【决部:分照明或空调制冷用!电优先采用用户侧】并网方式《实现光?伏发电自发自—用推广?微电网并网技术提】高光伏发电对—现有电网条件的适】应能力
【 《 纳入绿色建筑重点!。实,施范围的新建公【。共建筑项目应积极】推,广使用太《。阳能热水系统、太阳!能光伏?发电系统《并按照本《办,法及相关标准进【行建设和管理项目】。具备太阳《能应用条件》但未按有关太阳能标!准设计建造》的不得通过施工图设!计文件审查》。和,工程竣?工验收备案 —
,
鼓】励公共区域采用【光伏发电和风—力发电
【 ? 鼓励在既有建】筑的外立面》和屋面安装太阳能光!热系统或者光伏系】。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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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》条 绿色建筑应当!。使用预拌混凝—土和新?型墙材,推广—使用高?。强,钢筋及其机械连接】和焊接技术》、推广使用高性能】混凝:土鼓励?开发利用本地建【材资源
】 建筑物的基!础垫层、围》墙,、管井、管》沟、挡土坡以—及市:政道路的路基垫层等!指定工程部位—应当:使用:绿色再生建》材,新建道路的非—机动车道、地—面停车场等应当【铺设透水性绿色再生!建材
第二十九条! ,。。 鼓励绿色》建筑:按照:建筑工业《化模式建设推广【适合工?业化生产《的预:制装配?整体式混凝土、钢结!构等建筑《体系推广《土建与装修》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!
》 ? 鼓励新建住宅【一次性装修》或者菜单式》装修
?。
第三?十条 绿《。。色建:筑应当?选用节水型》器,具采用雨污》分流技术
】。 ? 绿色建筑应【当综合?利用各种水资源【景观用?水、绿化用水、【道路冲洗应当采【用雨水?、中水、市政再【生水等非传统水【源使用?非传统?水源应当采取用水】。安全保障措》施
第三十—一,条 鼓《励在:绿色建筑《的外立面、结—构层、屋面和—地下空间进行多层次!、,多功能的绿化和美】化,改善局?部气候和生》态服务功能
! 鼓励建筑!物,设置架空层拓展【。公共开?放,空间
第三十二】条 绿色建》筑的居住和办公【空间应当符合采光、!通风、隔音降噪、隔!热保温及污染防【治的:要求
第》三十:。三,条, 鼓励采用绿色建筑!创新技术鼓励采【用信息化手段—预测绿?色建筑节能效益【和节水?效益
《
《 鼓励绿—色建筑设计采用【建筑:信息模型技术数字化!模,拟施工?全过:程建立全《过程可追溯的信息】记录
第》六章 激励》措施:
第三《十四条 对达到二!星A级及以上—。的绿色?建筑项目《各级:政府应予以奖—励各级财《政,部门每年从节能【。发展资金中安排【。相应资金《用于支持绿色建【筑的:发展对绿色》建筑发展《的支持和《奖励措施由各—级政府制定
第三!十五条 按》照,财政部?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】 关于加快推动】我国绿色建筑—发展的实《施意见(财建〔2】012〕16—7号)对达到相【应标准级《别的绿色建筑向中央!申报财政奖励—。。资金
第三—十六条 列入可再!生能:。源产业发展指导【目录的绿色建筑项目!建设单位《。依,法享:受,该项目的税收优惠政!策相关单《位,从事财?政,部,、国家税务》总局、国家》发展改?革委环境保》护、节能节水项【目企业所得》税优惠目录(—试行)内符合—相,关条件的环境—保护、节《。能节水项目》所得依法享受税【收优惠?政策
《第三十七条 市【规划、国土部—门应当探索》制,订高星?级绿色建筑在土地】供应、容积率奖励方!。。面的:政策报市人民—政府批准后实—施
第三十—八条 鼓励节能服!务企业采用合—同能源?管理方式为》本市建?筑物提?供,节能改造各级—政府应相应》制定合同能源管理】财政奖励《办法
第三—十九条 《政府采购管理—部门应?。。当将适合绿色—建筑的绿《色技术和绿色产【品纳入政府》优先采购推荐目【录
第《七章 执法和宣【。传
第四十条 】 各级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作》为绿色?建筑牵头《行政管理部》门应会同各级发展】改革、国土、规划、!财政、环保等部门定!期,开展绿色建筑的监督!执,法建设单《位、:设计单位《、施:工图审查机构、【施工:单位、监理单位【违,反绿色建《筑要求的各主管部】门应:依照中华人民—。。共和国节约能—源法: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!条,例、:广,东省勘察设计—管理条例等》有关法律《法规规定进》行处罚
第—四十:。一条 ?各有关主管部—门要开展多种形【式的宣传《活动普及《绿色建筑《知识提高全社会对】推广绿色建》筑重要?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!社会氛围要》加强培训提高管【理人员和专》业技术人员掌握【和应用绿色建—筑的法律法》规、标准规范、政策!措施、科学》技术的综合水平和】能力:总结推广《好的经验与做法深化!和推进绿色》。建筑的推广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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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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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 【本办法所称》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!筑、国家机关办【公建筑和商业、服】务业、教育、—文化、体育》、,卫生、旅《游等公共《建筑
【 ? 本办法所称新建】民用:建,筑是指本《办法:施行:后新办理《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的【民用建筑《
第四十三条 !本办法自2013年!12月1日》。起施行有效期至【2018年11月3!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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