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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清远市促进!绿色建筑发展暂行办!法 清远市人!民政府办公室关【于印发清远市促【进绿色建筑发—展暂行办法的通【知 各县》(市、?区,)人民政府市政【府各:部门、各直属—机构 ?    — 清:。远市促进绿》色建筑发展暂行办】法已:经六届第41次【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!通过现印发》给你们请认真贯【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!到的问题请径向市】住房城乡建设局反】映 清远市人【民政府办公》室 2—013?年1:1,月26日《 第一章》 总 则 》 第一条《 ,为推:进低碳绿色建设保护!和改善?环境建设低》碳型生态城市推动绿!色,建,筑的普及《推广促?进资源?节约:型、环?境友好型社》。。会建设根《据民用建筑》。节能条例《、,广东省民用建筑【节能条例、国务院关!于印发“十二五”】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!方案的通知(国【发〔2011〕【26号)、》。国,务院办公厅关于转】发,发展改革委住房城】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!动方案?的通知(国办发〔】2013〕1号)】、,。广东省?建筑节能“》十二五”规》划、<中共》广东省委广》东省人民《政,。府关于?提高:我省城市化发展【水平的意见>重点】工作分工方》。案等:相关法?规及:文,件要求?结合本市实》际,制定本办《法 第二条— 本办法《适,用于本市《行,政区域内绿》色建筑的土地—供应、立项、—规,划、建设、》运营、改《造、评价标识以及监!。督管理 》 :    《 本办?法所称绿色》建筑是指在建筑【的全寿命周期内【最大限?度地:节约:资源:、保护?。环境和减少》污染为人们提—。供健康、适用—和高效使用》空间及与自》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! 第三条 促进本!市绿色建筑发展应当!遵,循以下?。指导:思想以科学发—展观为指《导坚持以人为—。本,和全面协《调可持续发》展的理念建立政府主!导、市场运作—。、全民参与的工作】机制使发展绿色建】筑工作制度化、法】制化、规范化通【过大力?。发展绿色《建,筑转变城乡建设增】长,。方式调整建筑业产业!。结构提高建设—品质改善人》。居环境减少资源消】。耗,推动资源节约—型,。和环:境友:好,型社会?建设 第四条【 市:人,民政府建立推行建】筑节能和发展绿【色,建筑联席会议制度】统筹协调绿》色,建筑发展的重大【问题监督各部—门的贯彻落实情况】 》    各县(市、!区)人民《政府(含工业园区、!新区管理《机构下同)按照市人!民政:府提出的绿色—建筑发展《。任务和要求》制,定本辖区年度—实施计划并》组织实施 】。     各级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根据】建设项目管》理权限负责》辖区范围内绿—。色建筑?的监:。。督管理?工作各级发展改革、!。规划、国《土、财政《、环保等部门在【各自职?责范围内依照国家基!本建设审《批,程序:及,发展绿色建》筑的要?。求各司其职》共同推进我市绿色建!筑发展  —   各有—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!项目:建设:、设:计、施工图审查、】施工、监理》等单位?应,严,格执:行绿色建筑》标准确保绿色—建筑:工程质量 第五条! 下列《民用建筑项》目应:当依照本办》法实施绿色建筑 !     —1.全部或部分【使用财政资金或【国有资金占主—。导的新建(改—建、扩建)民用建】筑项目(含保障性】住房:建设:项目);《。 ,   —  2.新》。建(改建、扩建)】单,体建筑面积在2【00:00平方米及以上】的,机场、车站》、宾:馆、饭店、商场【、写字楼等大型公共!建筑; 》     3.!城,市,标志性建筑; 】     4】.新建(改建、扩建!)住宅小区按不少于!。小区总建筑面积30!%配:建绿色建筑》;, 》。    5.燕【。湖生态新城、江北新!区、省职教基—地,、银盏?新市镇等城市发展新!区及纳入旧城改【造范围内的所有新建!民用建筑项目— ?    》 鼓励?。其他建筑《按照:绿色建筑标》准进行规划、建设】。和,运营 第六条 】本市行政区域—内,新建(?改建、扩建)—民,用,建筑项目应遵—守国家和广》东省绿色建筑的技】术标:准和技术规范其中全!部,或,部,。分使用财政》资金或国有》资金占主导的—新建(改建》、扩建)公》共建:筑应:至少达到《广东省绿《色建筑?一星A级标准—其余应建绿色建筑项!目(含保障》性住房建设项目【、安置房项目—)应至少达到—广,东省绿?色,建,筑一星B级标准 !   》。  鼓励大型公共建!筑和:标志性?建,。筑按照绿《色建筑评《价标识?国,家二星级及以上标准!进行规划《、建设和运营—。 :第七条 《绿色建筑项目—应按绿色建筑—评价标?准(GB 5—0378-2006!)、广?东省绿色建》筑,。评价标准(DBJ】/T: 15-8》3-2011)对】建筑物进行绿色【。建筑等级确认其中“!。。绿色建筑设》计评价标识”—应按有?关,。要求:。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取!得“绿色建》。筑,。运行评价标识—”在工程《竣工并投入使—用一年后申请 【 第二章 》绿色建筑职责分工】 :第八条 建设—单位委托中介—单位编制《。项目建?议书:、项目可行性研究】报告或项目申请报】告时应设置绿—色建筑专篇》提,出项目拟达到的绿色!建筑级?别标准对拟采—用的绿色《建筑技术进行—可,行性分析并》将绿色建筑》成,本费用列入投—资估算各级发展和】改革部?。门,审查项目建议书、项!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】或项目申请》报,告,。后按规定《给,予项目立项核准或】备案 ? 第九条 各级】规,划主:管部门将绿色建【筑理念纳入各层次】城市规?划,编制中在《编制控制《性详细?规,划和修建性详细【规划时要《按,照绿色建筑评价【标准的相关》要求:进行规划控制贯彻节!能、节地、节—水、保护环》境和可持续发展【的要求? 《     各级规】划主管?部门在办《理规:划方案审查时应【对项目规《划设计单位》提出的绿色建—筑指标体系、绿【色建筑设计》专篇:及其他涉及绿—色建筑的《相关内容进行审查】符合标准后方可【审批 【    各级规【划主管部门》负责在核《发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时明确项—。目的:绿色建?筑级别标《准 ?第十条 国—土主管部门负责在】土地供应《环节根据《规划:管理部门提出—的规划条《件在土地出让合【同等供?地文件?中明确绿《色,建筑级?别标准等建设条件 ! 第十一条 各级】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会同有《关,部门:按照我市《经济社?会发展要求编—制绿色建《筑发:展指导政策并组织实!。施 ?  《   各级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对大】中,。型建设项目初步设】计中绿色《建筑内容进行审查】在办理绿色建筑【设,计审:查备:案时对绿色建—筑,设计内容进行监【督检查所《核发施?工许可?证的建设项》目,应符合绿《。色建筑的级别要求】根据国家法规—。政,策对绿色建筑建设过!。程实施监管并强化绿!色建筑?评价:标识管理 》 : :    各级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在办理】工程竣工验》收备:案或建?筑节能?工程验收备案时应对!绿,色,建筑内容进》行,监督检查各级建筑工!程质量监督》机构提?交的项目监》督,报,告应包含绿色建筑监!督情况的《内容 第十二条 !各级财政主管部门负!责安排财《政投资绿色建筑项目!的,建,设资金对相应项目】工程概算及预算进】行审核 《     各级!财政主管《部门应对相应项目】工程结算和竣工【。财务决?算进:行审核 第十三条! 各级环境保护管理!部,门应根据要求对绿色!建筑:进,行环:评审批 】  :  各级《环,境保护管理》部门应根据要—求对绿色《建筑进行竣工环【保验:收 ?。第十:四条 ?建设单位应》按照确定的绿色建筑!等级标?。准委托勘察》设计 《   》  :建设单位在组织【建筑节能分部工【程验收时《应一并对绿色建筑】内容:。包括节能与室—外环:境、节地与能源利用!、节水与水资源利用!、节:材与材料资源利【用以及室内环—境质量等分》项工程进行验—收确定达到绿色【。建筑:级别: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!单,位,工程竣工验》收 第十五—条 设计单位【应依据相应绿色建筑!等级标准进行设【计在施工图设计文件!中应注明对》。绿色建筑《施工与建筑运营【管理的技术要—。求,确保设计质》量 第十六条 !施工:图审查?机构应对施》工图设计文件进【行绿色建《筑专:项审查?出具的审查合格书】应明确项目》具备绿色建筑的【级别和内容在进行建!筑节:能设计审查备—。案的:同时:进行绿色建》。筑设计审查》备,案如在建设施工过】。程中:发生涉?及绿色建筑设—计内容和太阳能【应用设计变更的建】设单位应将》变更设计《。图纸报原施》工图审?。查单位进行审查【经施工图审查单【位审查合格并按规定!报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门备案后方可【实施变更 第十七!条 :施工单位应当在【工程:开工:前根据绿色建筑【相关标准、规范【、设计图纸制定有】。针对:性的绿色《。建筑施工组织方案确!定施工控制流—程并报监《理,单位:。审,批,后执行专项施工【方案包?括施工管理、环境】保护、节《材与材料《资,源利用、节》水,与水资源利用、节能!与能:源利用?、节地与施工—用地保护《等六个?方面施工单》位应按照通过施工图!设,计审查的设计文件】。和相关标准、—规范进行施工 第!十八条 监理单位】应依据工程设计文】件及:。。相应的标准》、规范结合施工【单位的专项施—工方案制定专—项监理方案》对施工过程进行监】督和评价监》。。理单位应对》施工单?位提交?的专项施工方案【进,行,审批出具审》批意见并由项目总监!理工程师签字 】第三章 绿色建筑】监督 第十九条】 各级建筑工—程质量监督机—。构应对工程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执!行绿色?。建筑标准、》施工:图设计文件和专项】绿色施工方》案及相关标》准规范?的情况进《行监督检查》 第二十条 主】管部门进行》建筑:节能专项验收时【对未按照《施,工图设?计文件?。和绿色施工》方案进行建设的【项,目不予通过建筑节】能专项验《收不予?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!续 第二十一条 ! 工程建《设,所使用的《建筑材料、构配件和!设备应符合设—计,文件和现行绿—色,建筑标准以及相关】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!国家禁止使用或不】符,。合质量规定的建筑】材料、构配件和设备!不符:合绿色建筑相—关要求?。的建筑材料、—。建筑构配《件和设备禁止在【工程:中使用?。 第四章 运营和!改,造 : ,。第二十二条 国】家机关办公建筑和】大型公共建》筑,的所:。有权人或者》使,用权人应《当在建筑物投—入使用二年》内按国家有关—规,定对建筑能》效,进行测评和标识并予!以公示 【     房地产】开发企业应当在销】售现:。场公布?所售:房屋的能耗设计指】标、节能措施及保护!要求、节《能,工程质量保》修期等基本信—息,在商品房《买卖合同、住宅质】量保证书和住—宅使用说明书中载】明并对其真实性、准!确性负?责 《     —物业管理部门应【按照:。绿,色建筑要求负—。责建筑的日》常营运管理 【第二十三条》 用能水平—较高:。的既:有大型?公共建?筑和机关事业单位办!。公建筑应当》进行节能改》造鼓励优先采—用,合同能源管理方【式进行节能改造鼓】。励对既有建》筑物进?行,节能改造的同—。时进:行绿色改造鼓—励对旧城区进行综】合整治的同》。。时进行绿色改—造 : 第二十四条 】新建民用建筑—建成:后应当?实行:绿色物业管理 】   》  鼓?励既有建筑》实行绿色物业管理】。通过科学管》理和技术改造降【低运行能耗最大限】度节约?资源和保护环境【 第五章 技【术措施 》。第二十?。五条 绿色建—筑应通?过合理布局提高土】地利用的集约和节】约程度合理规划【住宅、?。配套公?建、小区道》路、:停车:、公共绿地等项【目的用地提高—土,地使用效率通过采】用科学?、实:用、新型的建筑体系!提高住宅的有效使】用面积?和建筑使用年—限采用屋面、墙体、!地面等立《体,组,合的绿?化体系?并合:理,配置绿色植物提【高小区单《。位面积?的绿:化率:科学合?理开发利《用城市地下》空间实现《城市开发集》约用地 《。。 第二十六条— 绿色建筑应当选】用适宜于本市的绿】。色建筑技术和产【品包括利用》自然通?风、自然《采光、外遮阳—、,太阳能、雨水渗透与!收集、?中水处理回用—及规模化利用、透】水地面、建筑工【业化、建筑废—弃物资?源化利用、隔音、智!能控制等技术选用】本土:植物、普及高能【效设备及节水型【产品: 第?二十七条《 鼓励具备太阳能!系统安装《和使用条件的新建】民用建筑按照技【术经济合《理原:则安装太阳能光伏系!统纳入绿色建—筑实施范围实行集中!供应热水的医院、】学校:、酒店?宾馆等?公共建筑应当—安装太阳能热—水系统太阳能产【生热:水量应不低于建筑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!0%鼓?励12层以下(含】12层)新》建居住建筑》安装太阳能热水【系统;鼓励能耗较】。高的商业、酒—店宾馆等新》建公共建筑配置【太阳:能光伏发电系统解】决部分照明或—空调制冷《用电优先采》用用户侧并网方式】。实现光伏发》电自发自用推广【微,电网并网技术提高】。光伏发电对现有【电网条件的适应【。能力 《 ?。  : , 纳入绿色》建筑重点实》施范围的新建公共建!筑项:目应积极推广使用太!阳能热水系统—、太阳?能光伏发电系统并按!。照本办法及相关标】准进行?建设和管理项—目具备?太阳能应用条件但】未按有关太阳—能标准设计建造的不!得通过施工图—设计文件审查和工】程竣工验收备案【    】 鼓励公共区—域,采用光伏发》电和风力发电—。 ?。     鼓励】在既有建《筑的外?立面和屋面》。安装太?阳能光热《系统:或者光伏系统 【 第二十八条 绿!色建筑?应当使用《预拌混凝土和新型墙!材,推广《使,用高强钢《筋及其机械连接和】焊接技术、推广使】用高:性能混凝土鼓励【开发利用本地建材资!。源,   【  建筑《物的基?础垫层、《围墙、管井》、管沟?、挡土坡以及市政道!路的:路基:垫层等指定工—程部位应当》使用绿色再》生建材新《建道路的非机动【车道、?地面停?车场:等应当铺设透水性绿!色再生建材 — 第二十九条 鼓!励绿色建筑按照建筑!工业化?模式建设《推广适合工业化【生产的?预制装配整》体式混凝土、钢【结构等建筑体—系推广土建与装修】工程一体化设计施】工 — ,   鼓励新建【住宅一?次性装修或者—。菜单式装修 — 第三十条 绿色建!筑应当选用节水型】器具采用雨污分流】技术 【    绿色建【。筑应当综合利用【各种水资《源景观用水、绿化用!水、道路冲洗—应当采用雨水—、中水、《市政再生《水等非传统水源使用!非传统水源应当【采取用?水,安,全保障?措施 第三十一条! 鼓励在》。。绿色建筑的外—立面:、结构?层、屋面《。和地下空《间进行多层次、【多,功,能的:绿化和美化改—善局部?。气候和生态服务【功,能 : ?     鼓—励建筑?物设置架《空层拓展公共开放】。空间: 第?三十二条 绿色建】筑的居住和办公空】间应当符合采光、】通风、隔音降—噪、:隔热:保,温,及污染防治的要求 ! 第三十三条 鼓】励采:用绿色建筑》创新技术《鼓励采用信》息化手段预测绿【。色建:筑节能效益》和节水效益》 :     鼓】励绿色建筑》设计采用建筑信【息模型技术》。数字化模拟施工全】。过程建?立,全过程可追》溯,的信息记录》。 第六章 激励措!施 第三》十四:条 对达》。到二星A级及以上】的绿色建筑项目各级!政,府应予以《奖励各级《财政:部门每年从》节能发展资金—中安排相应资金用】于支持绿色建筑【的发展对绿色建筑发!展的支?持和:奖励措?施由各级政》府制定 第三十五!条 按照财》政部、?住,房城:乡建设部 》 关于?加快:推动我国绿色建【。筑发展?的实施意见(—财建〔201—2〕16《7号)对《。达到相应《标准级别《的,绿色建筑向中—央申报财政奖—。励资金? , 第三十《。六条 《。列入可?再生能?源产业发展指导【目录的?绿色建筑项目建【。设,单位依?法享:受,该项目?的税收优惠》政策相关《单位从事财政部【、国家?税务总局《、,国家发展改革—委环境保护、节能】节,水项目?企业所得税优惠【目录(试《行)内符合相关条件!的,环境保护、节能【节水项目所得依法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】 :第三:十七条 市规划【、,国,土部门?应当探索制订高星级!绿色建筑《在土:地供应、容积率奖励!方面的政策报市人】民政府批准》后实施?。 第三十八条【 鼓?。励节能服务企—业,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!式为本市建筑物【提供节能改造各级】政府应相应制定合同!能源管理财政奖励】办,法 : 第三十九条 【政府采购管》理部门应当将适合】绿色建筑的绿色技】术和:。绿色:产品:纳,。入政府?优,先采购?推,荐目录 第七【章 执法和宣传 !第四:十,条 各级建设【行政主?管部门作为绿色建】筑牵:头行政管理部门应会!。同各级发展改革、国!土、规划、》财政、环保等—部门定期开展绿色建!筑,的监督?执法: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!、施工图审查机构、!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!违反绿色建筑—要求的?各主管部门》应依照中《华人民共和国节【约能源法、建设工】程质量?管,理条例、广东省勘】察设计管理条—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!定进行处罚 第】四十:一条 各有关主管部!门,要开展多种形式【的宣传活动普—及绿色建筑知识提】。高全社会对推广绿】色建筑?重要性的《认识形成良》好的社会氛围要【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!员和专业技术人【员掌握?和应:。用绿色建筑的法律】法规、标准规范、】政策措施《、,科学技术《的综合水平》和能力总《结推广好《的经验与做法深化】和推进?绿色建筑的推广工】。作 第八章 【附 则 《 第四?十,。二条: 本办法所称—民用建筑是指居住】建筑、国《家机关办公建筑【和商业、《服务业、教育、文】化,、体育、卫》生,、旅游等公共建【筑  【   本《。办法所称《。。。新建民用建筑是指】本办法施《行后新办理建—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的民用?建筑 第四—十三条? 本办法自2【013年《12:月1日起施行有效】期至2018—。年1:1月30日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