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清《远市促进绿色建筑】发展暂?行办法
【清远市人民政府【办公室?关于印发清远市促】进绿色建《筑发:展暂:行,办法:的通:。知
各县(市【。、区)人民》政府市政府各部门、!各直属机构
】 》清远市?促进绿色建筑—发展暂行办法已经六!届第:41次市《政府:常务会议审议通【过现印发给你们【请认真贯彻执—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!问题请?径向市住房城—乡建设局反映
【
清远市人民政府办!公室
201!3,年11月26日
】
第一章 总 则
!
第一条《 ,为推进低碳绿色建】设,保护:。和改善环境建设【低碳型生态城市【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!推广促进资源节【。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!会建设根据民—用建筑节能条例、】广东省民用》建筑节能条例、国务!院关于印发“十【二五”节能减排综】。合性:工作方案《的通知(国》。发〔2011〕2】6号:)、国务院办公厅】关于转发《发展改革委》住房城?。乡建设部绿色—建,筑行动方案的—通知(国办》发〔2013〕【1号)、广东省【建筑:节能“十《二五”规划、<中共!广东省委《广东省人民政府【关于:。提高我省城市化【发展水平的》。意见>重点工作【分工方案等相关【法规:。及文:件要求?结合本市实际制【定本办法
—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!于本市行政》区域内绿色建筑【的土:地供应、立项、规划!、,建设:、运:营、改造、评—价标识以及监—督管理 《
本!办法:所,称,绿色建筑是指在建】筑的全寿命周—期内最?大限度地节约资源】、保护环境和—减少污染为》人,们提供健康》、适用?和高:效使:用,空间及与自然—和谐:共生的?建筑
第三条 】 促:进本市绿《。色建筑发展》应当:遵循以下指导思想以!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!持以人为《本和全面协调可持】续发:展的理念《建立政府主导—、市场?运作:、全民参与的—工作机制使发展绿】色建筑工作》制度化、法制—化、规?范化通?过大力发展绿色建筑!转变城乡《建,。设增长方式调整【建筑业产业结构提高!建设品?。质改善人居环境【减少资源消耗推动资!源节约型和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!
第?四条 市人民政府】建,立推行建《筑节:能和发展绿》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!统筹协调绿色建筑】发展的重大问—题监督各部门的贯】。彻落实?。情况
》 , , 各县—(市、?区)人民政》。府(含工业园区、新!。区管理机构下同)按!照市人民政府提出】的绿:色建筑发展任务和要!求制定本辖区年度】实施:计划并组织》实施
! 各级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根据建】设项目管理权—限负责辖区》范围内?绿色建筑的》。监,督管理工作》。各级发展改革—、规划、《国土、财政、—环,保等部门《在各自职责范围【内依照国家基本建设!审批:程序及发展绿色【建筑:的要求?各司其?职共同推《进我市绿《。色建:筑发展
】 各?有关:行政:主管部门以及项【目建设、设计、【施工图?审查、施工、监【理,等,单位应严格执行【绿色建筑标》准,确保绿色建筑—。工程质量《
第五条 【下列民用建》筑项目?应当依照《本办法?实施绿色建筑
】 ? 1《.全部或部分使用财!政资金或国有—资金占主《导的:新建(改建、—扩建)?民用建?筑,项目(含《。保障性住房建—设项目); —
2!.新建?(改建?、扩建)单体建筑面!积,在20000平方米!及以上的机场、车站!、宾馆?。、饭店、《。商,场,、写字楼等大型公】共建筑;
—
3】.,城市标志性》建筑;
!。。 4.新建【(改建?、,扩建:。),住宅小区按不少【于小区总建筑面【积30%配》。建,绿色建筑;
! ? 5.燕》湖生态新《城、:江北新区《、省:职教基地《、银盏新市镇等城】。市发展新《区及纳入旧》城改造范围》内的:所,有新建民用建筑【项目
【 鼓》。励其他建筑按照绿】色,建筑标准进行—规划、建设和—运,营
第六条 本市!行,政区域内新建—(,改建、扩建)民用】建,筑项目应遵》守国家和《广东省?绿色建筑的技术标】准和:技术规范其中全部】或部分?使,用财政资金或—国有资金占主导【的新建?(改建、《扩,。建)公?共建筑应至少达到】广东省绿色》。建筑一星A级标准其!余应建?。绿色:建筑项目(》含,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!、安:置房项目)应至【少达到?广东省绿《。色建筑一星B级【标,准
— 鼓励—大型公共《建筑和标志性建筑按!照,绿色建筑评价—。标识:国家二星《级及以上标》准进行规划、建设】和运营?
第七条》 绿色建筑项—目应按绿色》建筑评价标》准(GB 503】7,8-2006—)、广东省绿—色,建筑评价《标,准(:DBJ/T 15-!8,3-2011)对建!筑物进行绿色建筑等!。级确认其中“绿色建!筑设计评价标—识”应按有关—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!前,取得“绿色建筑运】行评价标识》”在工程竣》工并投?入使用一年后—申请
第二章 】绿色建筑职责分工
!
第八条 建—设单位委托中介单位!编制项目《建议书、《项目:可行性研究》报告或?项目申请报告时【应,设置绿色建》筑专篇?提出项?目,。拟,达到的绿色》建筑:级别标准对拟采用的!绿色建筑技术进行可!行性分析并将绿【色,建筑:成本费用列》入投资估算各级发展!和改:革部门?审查项目《建议书、项目可行】。。性研究报告》或项目申请》报告后按规定给予】项目立项核准或【备案
第》九条 《各级规划主管—部门将绿色建筑理】念纳入各层次城【市规划编制》中在编制控》制,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!详细规?划时要?按照: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】。的相关要求进—行规划控制贯彻节能!、节:地、节?水、保护环境—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】求
?
《 各级》规划:主管部门在办理规】划,方案审查《时应对项目规划【设,。计单位提出的绿【色建筑指《标体系?、绿色建《筑设计专篇及—其他涉及绿色建筑的!相关内容《进行:审查符?合,标准后方可审批
!
? , 各级规—划主管部门负责在核!发建设工程》规划许?可,。证时明确项目的【绿,色建筑级别标准
!第十条 国土主】管部门负责在土地供!应,。。环节根据规划—管理部门提出的规划!条件在土《。地出让合《同等供地文件中【明确绿?色建筑级别》标准等建设条件【
第十《一条 各级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!。同有关部门按照我】市,经济:社会发展要求编制】绿色建筑发展指导】。政策:并组织实施
! : ?各级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?应对大中型建设【项目初?步设计中绿色建筑内!容进行审查在办理】绿色建筑设计—审查备案《时对绿?色建筑设计内—容进行监督检查所】核发施工许可证的】建设:项目应符合绿色建筑!。的级别要《求根据国家》法规政策对绿色【。建,。筑建设过程实施【监管:并强化绿色建筑评价!标识管理
! 各级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在—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!。。案或建筑节能工【程,验收备?案时应对绿色—建筑内容进行监【督检查各级建筑【工程质量监督机【构提交的《项目监督《报告应包含绿色【。建筑监督情况的内容!
:第十二?条 :各级财政主管部门负!责安排财政投资绿】色建筑?项目的建设资金【对相应?项目工程概》算及预算《进行审核
】。 : 各级财政主管部!门,应对相应项目工【程结算和《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!核,
第十三条 【各级环境《保护:管理部门应根据要】求对绿色建筑—进行环评《审批
— , ? 各级环境保护【管,理部门?应根:。。据要求对绿》色建筑进行竣工环】保验收
第十【四条 建设单位应按!。照确定?的绿:色建筑等级标—准委托勘察》设计:
:
: ? 建设单位在组】织建筑节能分—。。部工程验《收时应一并》对绿色?建筑内容包》括节能与室外环境、!节地与能《源利用、节》水与水资源》利用:、,节材与材《料资源利用》以及室内《环,境质量等分项—工程进行验收确定达!到,绿色建?筑级:别验收合格后方可进!行单位工程》竣工验收
第十五!条 设计单位应】依据相应绿》色建筑等级标准【进行设计在施工【图设计文件》中应注?明,对绿色?建筑:施工与建筑运—营管理的技术要【。求确保设计质量
!第十六条 施【工图审查机构应【对施工图设》计文件进行绿—色建筑专《项,审查出具《的审查合格书应明】确,项目具备绿色建【。筑,的,级别和内容在—进行建?筑,节能设计审》查备案的《。同时进行《绿色建筑设》计审查备案如在【建设施工过程中发】生涉及绿色建筑【设,计内容和太阳能应】用设:计变更?的建设单位应将变更!设计图纸报原施工图!审查单位进行审【查经施工图审查单】位审查?合格:并按规定报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备案后—方可实施变更
【
第十七条 施工】单位应当在工程开】工,。前根据绿色建—筑相关标准、规【范、设计图纸—制定有针对性—的绿色建《筑施工组织方案【确定施工控制流程】并,报监理单位审批【后执:行专项施工方案【包括施工管理—、环境?保护、节材与材料资!源利用、节水与水资!源利用、节能与【能源利用《、节地与施》工用地保护等六个方!。面施工单位应按照通!过施:。工图:设计审查的设计文】件和相关标准、规范!进行施工
第【。十八条 监》理单位应依据工【程设计文件》及相:应的标?准、规范《。。结,合施工单位》的专项施《工方案制《定专项监《理方案对施工过【程,进行监督和》评,价监理单位应对【施工单位提交的专】项施工方案进行审】批出具?审批意见并由项目】总监:理工:程师签字
第三】。章, 绿色建《筑监督
第十【九条 各《级建筑工程质量【监督机构应》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!主体执行绿色建筑】标准、施工》图设计文件和专项绿!色施工方案及—相关标准规》范的: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
第二十条 主管!部门进行建筑节能】专项验收时对—未按照施工图设计】文,件和绿色《施工方案进行—建,。设的项目《不,予,。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!收不予办理竣工【验收备案手续
【
第二十一》条 ?工程建?设所使?用的建?筑材料、构》配件和?设备应符合设计【文件和现行绿色建】筑标准以及相关标】准的要求严》禁使用国家禁—止使:用,或不符合质量规定】的建筑材料》、构配件《和设备不符合绿色建!筑相关要求的建筑材!料、建筑《构,配件和设《备,禁止在?工程中使《。用
?第四:章 :运营和改造
—
第二十《。。二条 国家机关】办公建筑《和大型?公,共建筑的所有权人】或者使用权》人应当在《建筑物投入》使用二年内按国家有!。关规:定对建筑能效进行测!评和标识并予以公示!
!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!在销售现场公—布所售房屋》的能耗设计指—。标、节能措施及保护!要求:、节能工程》质,量,。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在!商品房?买,。卖合同、《住,宅质量保《证书和住宅》使用说明书》中载明?并对其真实性—、准确性负》责
《 —物业管理《部门应按照》绿色建筑要求负责建!筑的:日常营?运管理
第二十】三条 《用能水平《。较高的既《有大型公共建—筑和机关事业—。单位办?。公建筑应当进行节】能改造?鼓励优?先,采,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!进行:节能:改造鼓励《对既有建筑》物进行节能改造的同!时进行绿色改造鼓】励对旧?城区进行《综合整治的》同时:进,行,绿色改造
第二十!四条 新建—民用建筑《建成:后应:当实行绿色物业【管理:
》 鼓》励既:有建筑实行绿色【物业管理《通过科学管理和【。。技术改造降》低运行能耗最—大限度节约资源和保!护环境?
第?五章 ?技术措施
—第二:十五:条 绿色《建筑应通过合理【布局提高《。土,地利用的集约和节约!程度合理《规划:住宅、配套》公建、小区》。道路、停车、公【共绿地等项》目的用地提》。高土地使用》效率通过采用科学、!实用、新型》的建筑体《系提高住宅的有效使!用面积和建》。筑使用年限采用【屋面、墙体、地面】等立体组合的绿化】体系并合理配置【绿色植物提高小【区单位面积的—绿化率科学合理开】发利用城市地下【空间实现城市开【发集:约用地?
:第二十六条 绿【色建筑应当》选用适?宜于:本市的绿《色建筑技术》和产品包括利用【自然通风、》自然采光、外遮阳、!太,阳能、雨水渗透与收!集、:。。中水处理回用及规模!化利用、透水地【面、建?筑工业化、建筑废】弃物:资源化?利用、隔音、智【能控制等《技术选用本土植物、!普及高能效》设备:及节水?型,产品
第二十七】条 ?鼓励具备太阳能【系统安装和使用条】件的新建民用建【筑按照?技术经?济合理原则安装太】阳能光伏《系统:纳入绿色建筑实【。施范围实行集中供】应,。热,水的医院、学—校、酒店宾馆等公】共建筑应当》安装太阳能热水【系统太阳能产—生热水量应不—。低于建?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!10%鼓励12层以!。下(含1《2层)?新建居住建筑—安装太阳能热水【系统;鼓励能耗较高!。的商业?、酒店宾馆等新建公!共,建,筑配置?太阳:能光伏发电系统解】决部分照明或空【调制:冷用电优《先采用用户》侧并网方式实—现光伏发电自发【自用推广《微,电网并网技术提【高光伏?发电对?现有电网条件的【适应能力
—
— 纳入绿《色,建筑:重点实?施范围的新建公共】建筑项目应积极【推广使?用太阳能热水系统】、太阳能《光伏发电系统并按】照本办法《及相关标准进行【。建设和管《理项:目具备太阳能应用】条件但未按有关太阳!能标:准设计建造的—不得通过施工图【。设计文件《审查:和工程竣工》验收备案
【 , 》鼓励公共区域采用光!伏发电和风力发【。电
?
鼓励!在既有?建筑的外《立面和屋面安装太阳!能光热系统或者【光伏系统
第二十!八条 绿色建筑】应当使用《预拌混凝《土和新型墙》材,推广使用高强】钢筋及其机械连接】和焊接技术》。、推广使用高性能混!凝土鼓励开发利【。用本地建材资源 】
】建筑物?。的,基础垫层、围墙、管!井、管沟、》。挡土坡以及市政道】路的路基垫层等【指定工程部位—应当使用绿色—再生:建材新?。建道路的《非机动车道》、地面停车》场等应?当铺设透水》性绿色再生》建材
第》二十九条 鼓励绿!。色建筑按照建筑工】业化:模,式,建设推广适》合工业化生产—的预制装《配整体式混凝土【、钢结构《等建筑体系》推,广土建与装修工程】一体化设计施—工 :
】鼓励新建《住宅一次性装修或】者菜单式装修
】第三十条 绿色建】筑应:当选:用节水型器具采【用,雨,污分流技术
【
《。 绿色》建筑应当综》合利:用各种水资》源景:观用水、绿化用水、!道路:冲洗:应当采用雨水、中】水、市政再生水【等非传统《水源使用《非,传统:水源应当采取用水】安全:保障措施
第【三十:一条: 鼓励在绿色【建筑:的外立面、结—构层、屋面和地下空!间进行多层次—、多功能的绿—化和美化改善局【部气候和生态服【务功能
】。。 鼓励建筑物!设置架?空,层拓展公共开—放空间
第三十二!条, 绿:。色建筑的居住和办】公空间应当符合采光!、通风?。、隔音降噪、隔热保!温及污染防治—的要求
《
第三?十三条 鼓励—采用绿色建筑创新技!术鼓励?采用信息化》手段预测《绿色建筑节能效益和!节水效益 》
— 鼓励绿色建【筑设计采用建筑信息!模型技术数字—化模拟施工》全过程建立全过程】可追溯的信》息,记录
?
,第六章 激励措施】
第三十四条【。 :对达到二星》A级:及以上的绿色—建筑项目各级政府应!予以奖励各级财【政部门每《年从:节能发?展,资金中安排相—应资:金,用于:。支持绿色建筑的【发展对绿色》建筑发展的》支持和奖励》。措施由各级政府制】定
第三》十五条 按照财政】。部、住房城》乡建设部 —关,于加:快推动我国绿色【。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!(,财建〔2012〕】167号《。。)对达到相应—标准级别的绿—色建筑向中》央申报财政奖励【资金
第》三十六?条 : 列入可再》生能源?产业发?展指导目《录的绿色建》筑项目建《设单位依《法享受该项目的税】收优惠政策》相关:单位从事财政部【、国:家税务总局、国【家发展改革委—环境:。保护:、节能节水》项,目企业所《得税优?惠目:录(试行《)内符合《相关条件的环境【保,护、节能节水项目所!。得依法享受税收优惠!。政策
第三十七】条 市规划》、国土部门》应当:探索:制订高星级绿色【建筑:在土:地供应、容》积率奖励方面的【政策报?市,人民政府《批准后实施
第】三,十八:条 ?鼓励节?能服务企《业采用合同》能源:管,理方式?为本市建筑物提供】节能改造各级政府】应相应?制定合同能源管理】财政奖励办法
第!三十九条 政府【采购管?理部门应当》将适合?绿色建筑的绿色技术!和绿色产《品纳入?政,府优先采购推—荐目录
《
第七章《 执法和宣》传
第四十条 】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作为绿色建筑牵!头行政?。管,理部门应会同各级】发展改革、》国土:、规划、《财政、环保等部门】定期开展绿》色建筑的监督—执法建?设单位、设计单【位、施工图审—查,机构、施工单—位、监?理单位违反绿色建筑!要求的各主管部门】应依照?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节:。约能:源法、建设工程质量!管理条例《、广东省勘察设计管!理条例等有》关法律法规规定进】行处罚
第四十一!条 各有关主管部】门要开展多种形【式的:宣,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!知识提高全社会【对推广绿色建筑【重要性的认》识形:成良好的社会—氛围:要加强培训》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!技术人员掌握—和应用绿色》建筑的法律法规【、标准规范、政【。。。策措施、《科学技术的综合【水平和能《力总结推《广好的经验与做【法,。深化和推进绿色建】筑的推广工作
】。第八:章 附 则
第四!。十二条 本办—法所称民用建筑是】指居住建筑》、国家机《关办公建筑》和,商业、服务业、教】育、文化、体—育、卫生《、旅游等公共—建筑
— ? 本办法所—称新建?民用建?筑是指本办法—施,行后新办理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民!用建筑
《
第四十三条 【 本办法《自,201?3年12月1日起】施行有?效期至2018年】11月30日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