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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克拉玛依市国家建设!项目审计监督办法】(试行)
市!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】克拉玛依市国家建设!项目:审计监督《办法(试行)的通】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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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克】政,发〔2004〕34!号
— 克拉玛依市】国家: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!法(试行)已经市人!。民政府第三十二次】常务会议研究—。通,过,现印发?。给你们?请认真遵照》执行
》2004年》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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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!国家建设项目的【。。审,。计监:督提高投资》效益促进我市经【济持续、快速—、健康发展根据中】。华人民共和》国审计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?国审计?。法实施条例、审计】。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!计准则、新疆—维吾尔自治》区国家建设项目审】计监督条例等有关】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我市实际》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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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 本办法所称【国家建设项目是指以!国有资?产投资或者融—资为主(《即占:。控股或者主导地位)!的基本建设项目【和技:术改造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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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市、!区审计机关是国【家建: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!管机关依《照管:辖,范围对国家建设项】目实:施审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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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审计机关在—安排国家建设项【目审计?时应:当确定?建设单位为被审计单!位必:要时可?以依法对勘》察、设?计、施工、监—理、采购、供货等】单位与国家建设【项目有?关,的财务收支进—行审: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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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条 审计机》关依法独立行使审】。。计,监督权?不受其他行政—机关、社《会团体和个》人的干涉 》
【发展计划《、财政、建设—、经济贸易》、国土资源》、环境保护等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!。。当在各自职责—。范围内协助》审计机关实施相关】的审计?监督工作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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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,条, ,审计机关应》当按照建设》项目的投《资主体和项目—建设单位的财—政财务隶属》关系、资产权—属关系、国有—资产:监督管理关系和项】目立项管理级次【确定审计《管辖范围 —
上级】审计机关可以将【其审计管辖范围内】。的建设?项目:授权下级审计—机,关审计也可》以直:接,审计下?。。级审计机关审—计管辖?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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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?条 各级《。审计:机关重点审计的建设!。项目范围包括 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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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使用】财,政性资金投资为主且!投资额在5》00万元以上的建】设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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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上级审计机关统【一,安,排的审计项目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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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本级人民!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!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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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投—资额在1《000万元以上的其!他国:家,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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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八,条 :本办法第七条所列】范围以外《的国家建设项目各】级审计机关在安排其!他日常审《计项:目或专项审》计项目时应将其列】为审计内容特殊【。情况:审计机关可根据审】计,。。需要直接列入—审计计划进行审计 !
第九条】 国家建设》项目审计实行计划】管理审计机》。关应当根据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的—规定和本级政府【、上:级审计机关》确,。定的审计工作重【点制:定国家建设项—目审计?监督计划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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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建设】项,目审批部门应当【将本级人民政府【批准的国家建设项目!。和项:目计:。划抄送?同级审计机》关 ?
第十条 】审计机关应当—将国:家,建设项目审计监【督计划?告知建设单位及【有关的行政主管部】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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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,一,条 审计机关—对国家建《设项目总预算或者】概算的执行情况、项!目竣工决算的真实】、合法、效》益情况进行》审计监督《并根据国家建设项目!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确定审【计内容及审计重【。点
第】十二条 审计机关】根据需要《对专项建设资金【的筹集、管》理与使用情况—和与国家《建设项目有关的【重,要事:项或者倾《向性问题进》。行专项审计或者专项!审计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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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对财政!性资:金投入较大》或者关系国计—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!审计机关可》。以对其前《期,准备:、建设实《施、竣工《投产的全过程进行】。跟踪审计《
第十四!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!建设项目《。实施审计主要内容】包括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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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一)建设程序、【建设资?金筹集、征》地,拆迁等前《期工作的《真实性、合理性【和合法性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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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审计机关根—据需要对《。国家建设项目的勘】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、采【购、供货《等单:位进行审《计,的应:当检查勘察》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、采购、供【货等单?位与国家《。。。建设项目《直接有关的收费【和其:他财务收支》事,项的:真,实性和合法》性; ?
【(三)资金到位【、管理与使用—情况的真实性和合】法性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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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招【投标程序及》其结果的合法性以及!工程承包、发—包的合法性》和,。有效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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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—与国家建设项目有】关合同?的订:立、效力、履—行、变更和转让、】终止的真实性和合】法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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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《)概算审批、执【行、调整的》。真实性和合法性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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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】建设成本的真实性】和合法性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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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》工程价款结算—与实际完《成投资?的真:实,性、合法性及工程造!价控制的有效性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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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九)项《目交付使用资产的真!实性、合《法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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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十)项目未完—工程投资的真实性】、合法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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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十一)与项目【有关的收《费、税费计缴及其】他财务?收支事项的真实性、!合法性?; :
【(十二?)建设项目绩—。。效评:价的真实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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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三)!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规定的需要!审计监?督的其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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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条 审计机关实】。施国家建《设项目审计可以聘请!社会:中介机构中》具有与审计事—。项相关专业知识的】人员:。参与审计所需—费用列入预算由同】级财政予《以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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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【机关:聘请社会中》介机构中具有与审计!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!人员参与《审计应当明确—其,权利义务并》进行指导《、监:。督和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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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—条 国?家建设项目的主管部!门和建设单位应当按!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!内部审计制度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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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《条 主管《部门和建设单—位委托具有法定【资质的社会中—介机构对国家建【设项目进《行审计的《。应当采?取招标?投标的形《式 ?
第十八【条 社会中介—机构在审计过程【中发现建设单位有违!。。法、:违纪问题的应当向审!计机关、有关行政】主管部门《报告
第!十九条 审》计,机关进行审计—时国: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!和,其他有关单位—应当按照审计机关】规定的期限和—要求:提供与?国家建设项目有关】的情况和资料并对其!真,实性、?完整性作出承诺【 ,
【承担国家《。建设项目的建设、施!工、采购、》。监理、设计等—单位应协助审核人员!进行现场取》证工作不得拒绝、阻!碍审计人员依法履】行职责
!第二十条 审—计机关对《国家建设项》目审计后应当向建设!单位出具审计—报告:依法需要《。给,予处理、处》罚的作出审计决定书!;应当由其他有【关部门纠《正、处理、处罚【。或者追究《有关责任人员行【政责任、刑事责任】的作出审计移送【处理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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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二十:一条 国《家建设项《。目的建设、勘察、设!。计、施工、监理、采!购、:供货等?单,位应当执行审计机】关作出的审计意见和!。审计决定审计机关】作出的审计建议【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依: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!书面告知审计机关】
—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!关应:当向本级人》民政府?报告国家《建设项目审计结果】。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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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机【关,依,法向社会公布—国家建设项》目,审,计结果的《应当保守国家—秘密和?建设单?位,的商业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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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【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!规定拒绝或》者拖延提供与审【计事:项有关资料的—由审计机关依照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审计法、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审计法实】施条例的有关—。。规定给予处罚 】。
》 ,。第二十四条 社【。会中介机构或—者工作人员在对国家!建设项目审计活【动中弄?虚作假隐《瞒审计中发现—的违法、违纪—问题的依《照新疆维吾尔—自治区国家建—设项目审计》监督条例第》。。十九条的规定由【有关主管《部门分别作出以下处!。理
(】一)对社会中—介机构?给,予警告?没收: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!法所得一倍》以,上五:倍以下的《。罚,款;:情节严重《的可以暂停其经营】业务或者《予以撤销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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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对》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!人员给?予警告;情节严重】的,可以暂?停,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!其资格证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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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构成犯罪—。的依:。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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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五条 审《计机关及《其工作人员在审计工!作中有下列》行为之一《。的由其所在单—位或有关《机关:依,法,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: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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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【弄虚:作假、出具虚—假审计报告的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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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隐瞒】审计中发现的重大】违法违纪问》题,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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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。。三)利?用,职务索取或收受被审!计,单位财物以及谋【取其他不正当利【益的;?
(!四)违反规》定收取?资金:、罚款的; —。。
(】五)其?。他滥用?职权、徇私舞弊、玩!忽职守?、违反法律法规的行!为 ?
第二十【六,条 对审《计机关作出的—审计决定不》服的应当《先向上?一级:审计:机关:或者本级《人民:政府申请行政复【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!服的可以依法—提起行政诉讼 】
第》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!市审计?局负责?解,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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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八条 本办法自发】布之日起施行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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