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克?拉玛依市《国家建?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!(,试行)
市人!民,政府关?于,印发克拉玛依—市国家?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!法(试行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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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克政【发〔2?00:。。4〕:34号
!。 克拉《玛依市国家建设【。项目审计监督办【法,(试:行)已经市人民政府!第三十?二,次常务会议研究【通过现印《发,给你们请《认真遵照执行
】 2004年月3】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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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为进一步!加强对国《家建设项目的审【计监:督提高投资效益促】进我市?经济持续、快速、健!康,发展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审—计法、中《华人:民,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!例、:。审计机关国家—建设项目审计准则】、新疆维《吾尔自治区国家建】设项目审计监督条】例等有?关法律、法规结合】我市实际《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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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条 本办法【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!指以国有资产投资或!者融资为《主(即占控股或者主!导地位)的基本【。建设项目《。和技术改造》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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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市、:区审计?机关:是,国家:建设项目审计—监督的主管机关【依照管辖范》围对国?家,建,设项目实施审计监】督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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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审计【机关:在安排国家建设项目!审计时应当》确定建设单位—为被:审计单位必要—时可以?依法对勘察》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、采:购、:供货等单位与国【家建设项目有关【的财:务收支进行审计【监督
第!五条 审计机—关依法?。独立行使审计—。监督权不受其—他行政机关、社【会,团,体和个人的干涉【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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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计划、【财,政、:建设、经济》贸易、国土资源、环!境保护等政府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在《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!审计机关《实施相关的审计监督!工作
】第六条 审计机关】应当:按照建设项目的投资!主体和项目建设单位!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!、资产权属关系、国!有资:产监督管理》关系:和项目立项》管理级次确》定审:计管辖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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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级【审计机关可以—将,其审计?管辖范围内》的建设项《目授权下级》审计:。机,关,。审计:也可以直接审计【下级审计《机关:审计管辖《范围内的建设项【目
第】七,条 各级审计机关】重点:审计的?建设项目范围包括】 , ,
(【一)使用财政性资】金投资为主》且投资?额在:500万元》以上的建设项目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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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二,)上:。级审计机《关统一安排的审计项!目; 《
—(三)本级人民【。政府交办的审计项】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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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投资额【在1:000万元以上的】其他国?家建设项目 【
第八条 】本办法第七条—所,。列范围以《外的:国家建?设项:目各级?审计机关在安—排其他日常审计【项目或专项审—计项目时应将—其列为审计内容特殊!情况审计机》。关可根据审》计需要直接》列入:。审计计?划进:行审计
!第九条 国家建【设项:目审计实《行计:。划管:理审计机《关应当根据》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!规定:和本级政府》、上级审《计机关确定的审计工!作重点制定国家建】设项目审计监—督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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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建设项!目审批部门应当将】本级人民政府批准】的,国家:建设项目和项—目计划抄送同级审计!机,关, :
第十条 审!计机:关应当将国家—建设项目审》计监:督计划?告知建设单》位及有关的行政【主管部门《
第【十一条 审计机关对!。国家建?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!算的执行情况、项】目,竣工决算的真实【、合法?、,效益情况进》行审计监督并—根,据国家建设项目的】具体情况按照国【家有关?规,定确定审《计,内容及审计重—。点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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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【审计:机关:根据需要对专项建设!资金的?筹集、管理与使用情!况,和与国家建设项目】有,关的重要《事项或者倾向性问题!进行专项审计或【者专项审计调查 !
第》十三条 对财政性资!金投:入,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!生的国家建》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!对其前期准备—、建设实施、—竣工投产的全过【程进行?跟踪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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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!国家建设《项,目实施?审计主要内》容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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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建!设程序、建设—资金筹集、征地【拆迁等前期工—作,的真实?性、合理《性和合法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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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审计《机关根据需要对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!。、设计、《施工、监理》、采购、供》货等单位进行审计】的应当检《查,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?监理、采《。购、供货等》单位与国家建设项】。目,直接有关的收费【和其:他财务?收支事项的真实性和!。合法性?;,。
(!三):资金到位、管—理与使用情况的真实!性和合法性》;,
(!四)招投标程序及其!结,果的合法性以及工程!承包、发《包的合法性和有效】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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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》与国家?建设项目有》关合同的订立—、效:力、履行、变更和】转让:、终止的《真实性和合法—性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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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六)概算审批—、执行、调整的【真实:性和合法《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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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》)建设成本的真实】性和合法《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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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八)工程价》款结算与实》际完成投资》的真实?性、合法《性及工程造价控制】的有效性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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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九):项目交付使用资产】的真实性、合法【性; ?
【(十)项目》未完工程投资的真实!性、合法性》; :。
(】十一)与项目有关】的收:费、税费计》缴及:其他财务收支—事项的真实性、【合法: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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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二)建设项!目绩效评《价的真实性; 】
(十三!)法律?、,法规、规章规定【的需:要审计监督的其他】。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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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》 审计?机关实施国家建设项!。目审计可《以聘请社会中介机】构中具有与》审,。。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!的人员参与审计所】需费用?列入预?算由同?级财政予以保—障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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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【机,关聘请?社会中介机》构中:具有与审计事项相】关专业?知识的人员参与审计!应当明确《其,。权利:。义务并进行》指导、监督》和管理 》
第》十六条 国家建设项!目的:主,管部门?和,建设单位应》当按:照国家有关规定建】立内部审计制度 !
第》十七条 《主管部门和建—。设单位委《托具有法《定资:质的社会中介—机构:对国家建设项—目,进行审计的应当【采取招标投标—的形:。式
第十!。八条 社会中介机构!。在审计过程中发【现建设单位有违法、!违纪问?题的应当向审计机】关、有关行政主【管部门报告 【
第十九【。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!计时国家建设项【目建设单位和—其他有关单》位,应当按照审计—机关:规定:的期限和要求提供】与国:家建设?项目有关的情况【和资料并对》其真实性、完整性作!出承诺? :
承担】国家建?设项目的建设、【施工:。。、采购、《。监理、设计等—单位:应,。协,助审核人员进—行现场取证工作不得!拒绝:、阻碍审计人员【依法履?行职责?
第二十!条 审计机关—。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!后,应当向?建设单位出具审计报!告依:法需要给予处理【、处罚的作出审【计决:定书;应《当由其他有关部【门纠正、处》理,、处罚或者追究有关!责任人?。员行政责任》。、刑事责任的作出】审计移?送处理书 》
第二十一!条 国家建设项目的!建设、勘察》、设:。计,、施工?、,监理、采购、供货等!单,位应当执行审—计机关作《出的审计意见—和审计决定审计机】关作出的《审计建议有关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。依法作出处理并将】结果书面告知—审计机?关 ?
第二十【二条 ?审计机关《。应当向本级人—民政府报告》国家:建,设项目?审计结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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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机关依法向!社会公布国家—建,设项目审计结果的应!。当保守国《家秘密和建》设单:位的:商,业,秘密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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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!违反本?办法第十九条—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!。供与审计事项—有,关资料的由审—计机:关,依照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审计法、中华人!民共和国审》计法实施条例的【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】
】第二十四条 社会】中,介机构或者工作【人员在对国》家建设项目审计【活动中弄《。虚作假隐瞒审计【中,发现的违法、违【纪问:题的依照新疆维【吾,尔自治区国》家建:设项目?审计监督条例—第十九条的》规定由有关主—管部门分别作出以】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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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《对社会中介机构给予!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!以并处违《法所得一倍以上【五倍以下《的罚款?;情节严重的可以暂!停其经营业》务或者予以撤—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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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对社《。会中介?机构的工作人员给】予警告?;情节严《重的可?以暂停其执行业务或!者吊销其资格证【书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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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《)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 !
《第二十?。五,。条 审?计机关?及其工作人员—在审计工作中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—由其:所在单位或有关【机关依法给》予行政?处分:;构:成犯罪的依》。法追究刑事责—。任 :。
(】一,),弄虚作假、》出具虚假审》计报告的; — ,
—(二)隐瞒》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!。法违纪问题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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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》利用职务索》取或收受被》审计单位财物—。。以及谋?取其他不正》当,利,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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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违】反规定收取》资金、罚款》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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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其他滥【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、玩忽职守【、违反法《律法规的行》为
第】二十六条 对审计机!关作出的审》计决定不服的应当】先向上一级审计【机关或者本》级,人,民政:府申请行政复—。议对行政《复议决定不服—的可以依法提起【。行政诉?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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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本】办法由市《审计局负责解—释
第二!十八条 《本办法自发布—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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