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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拉玛【依市国家建设项目审!计监督办法(试行)!
《市人民政《府,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!国家建?设项目审《计监督办法(试行】)的通?。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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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克政发〔—2004〕34号】
— 克拉玛依市国家!。建,设项:目,审计监督办》法(试行)已经市】人民政府第三十二次!常,务会议研《究,。通过现印发给你们】请认真遵照执—行
2004】年月: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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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【 为进一步加强【对国:家建:设项目的审》计监督提《高投资效益促进【我市经济持》续、:快速、健《康发展根据中—。。华人民共和国审【计法、中华》人民:。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!例、审计机》关国家建设》项目审计准则—、新疆?。维吾尔自《治区国?家建设项目审—计监督条例等有关】法律、?法规结合我市—实际:制定本办《法
【第二:条 本办法》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!指,以国有?资产投资或者—融资为主《(即占控股或—者主导地《位)的基本》建设项?目和技术《改造项?。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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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条 市、》区审计机关》是国家建设》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!机关依照管辖范【。围对国家建设项目实!施审计?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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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审【计机关在安排国家建!设项目审计时应当确!定建设单位为—被审计单《位必要时可以依法对!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、采购、供货等!单位与国家建设项】目有关的财务收支】进行审计《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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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《 审计机关依法独】立行使审《计监督权《不受其他行政机关】。。。、社会团体》和,个人的?干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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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计划】。、财政、建设、【经济贸易《。、,国土资源、环—境保护等政》府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在—各自职责范围内【协助审计《。。机关实施相关—的审计?监督工作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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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!按照建设项目—的,投资主体和项—。目建设单位》的财政财务隶属关】。系、资产权属关系】、国有?资,产监督管理关—系和项目立》项管理级次确定【审计:管辖范围 —
上级】审计:机关可以《将其审计管辖范围】内的建设项目—授权下级审计机关】审计:也可以直接审计下级!审计:机关审计管辖范【围内的建设项目 !
第七条 】各级审计机关重点审!计的建设《项目范围包括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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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一)使用财政性【资金投资为主—且投资额《在500万元—以上的建设项目; 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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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,上级审?计机关统一安排的审!计,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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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【本级人民《政府交办的审计【项,。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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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四,)投资?额,在10?00万?元以上的其》他国家建设项目 !。
《第八条 本办—。。法第七条《所列范围《以外的国《家建设项目各级审计!机关在安《排其他日常》审计项目《或专项审计项—目时应将《。。其列为审计内—容特殊?情况审计机》关可:根,据审计需要》直接列入审计—计划进行审》。计
第九!条 国家建》设,项目审?计实行计划》。管理审?计机关应《当根:据,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》的规:定和本级政府、上级!审计机关确定—的审:计工:作重点制定》国家建?设项目审计监—督计划 》
国家建!设,。项目审?批部门应当》。将本级人民政府【批准的?国家建设项目和项】目计划抄送》同级审计机关 【 ,。。
第十条 审!计机关?。应当将?国家建?设项:。目审计?监督计?划告知建设单位【及有关的行》政主管?部门 《
第十一条 !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!项目总预算或者概】算的执行情况、项目!竣工:决算的真实、合法】、效益情《。况进行审《。。。。计监督并根》据,国家建设《项目的具体情—况按照国家》有关规?定确:定审计内容及审计】重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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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审计机!关,根据:。需要对专《项建设资《金的筹集、》管理与使用情况【和与:国家建设项目有关】的,重要事项或者—倾向性问题进行专】项审计或《者专项审计调查 !
第》十三条 《对财:政性资金投》。入较大或《者关系?。国计民?生的国?家建设项目审计【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!备、建设实施、竣工!投产的全过程进【行,跟,。踪审计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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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—条 审计机关对【国家:建设项目《实施审计主要内容包!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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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建设程序、【建设:资金筹集、征地拆】迁等前期《工作的真实性—、合理性和合—法性; 《。 ,。
—(二)审计机关根】据需要?对国家建设项—目,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、采购、【供货等单位进行【审计的应当》检查勘察、设—。。计、施工、监—。。理、采购、供货【等单位与《国家建?设项目直接有关的】收,费和其他财务收支】事项的真实》性和合法性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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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资》金到位、管理与使】用情况的《真实性和合法性;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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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招投—。标,程序及其《结果的合法性以【及工程承包、发包】的合法?性和有效性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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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与》国家建设项目有【关合同的《订立、效力、履【行、变更和转—让、终止的真实【性和合法性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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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?)概算审批、执行、!调整:的,真,实性和合法性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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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》建,设成:本的真实《性和合法性; 】
—(八:)工:程价款?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!的真实性《、合法性及工—程造价?控制的有效性; 】。
(】。九)项目交付—。使,用资产的真实性、】合,法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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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项—目未完工程》投,资的真实性、合法性!;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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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一)与项】目有关?的收费、《税费计?缴及:其他:财务收?支事项的真实性【、,合,法性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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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二【),建,设项目绩效评价的真!。实性: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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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三)法律、!法规、?规章规定《的需要?。审计监督的其他事】项 :
》第十:五条 审计机关实施!国家建设项目审计】可以聘请社会中介】机构中具有》与审计?事项相关专业知识】的人员参与》审计所需费用列【入预算由同》级财政予以保—障
!审计机关聘请社会中!介机构中具有与审计!事项相?关专业知识的人员】。参,与审计应当》明确其权利》。义务并进行指导【、监督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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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六条 国家建设!项目的主管部门【和建设?单,位应当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!制,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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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 主》管部门和建设单位】委托具有法定—资质的社《会中介机构对国家建!设项目进行》审计的应当采取【招,标投标的形》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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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【社会中介《机构在?审计: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!。有违法、违》纪问:题的应当向审计机关!、有关?行政主管部门报【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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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》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!计时国家建》设项目建设单位和其!他有关单位应当按】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!限和要求提供与【国家建设项目—有关的情况和资【料并对?其,真实性、《完整性?作,出承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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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国家》建设项目的建设【、施工、《采购、监《理、:设计:等单位应协助审核】人员进行现》场取证工《作不得拒《。绝、:阻碍审计人员—依法:履,行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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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条 审计—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!。审计后应当向—建设单位出具审计】报告依?法需要给予处理、】处罚的作出审计【决定书?;应:当由其他有关部门】纠正、处理、处罚或!者追究有关责任人】员行政?责,任,、刑事?责任的作出审—计移:。送处理?书
【第二十一条 国【家建设?项目的建《设、勘察、》设计、施工、—监理、?采,购,。、供货等单位应【当执:行审计机关作出【。的审计意《。见和审计决定审计机!关作出的审计建议】。有关行政主》管部门应《当依法作出处理并】将结果书面》告知审计机关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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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》条 审计机关应【。当向本级《人民政府报告国家建!设项目审计》结果 《。
审计机!关依法向社会公布国!家建:设项目审计结—果,的应当?保守国家秘密—和建设单《位的商业秘密—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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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—。 违反?本办法第十九条【。规定拒?绝或者拖延提供【与审:计事项有《关资料的由审计机】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,审计法、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!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给!予处罚
! :第二十四条 —社,会中介机构》或者:工作:人员在对国家建设】项,目审:计活动中《弄虚作假隐瞒审【计中发现的》违法、?违,纪问题的依照新疆】维吾尔自治区—国家:建设项目《审计监督条例第十九!条的规定《由有关主《管部门?分别作出《以下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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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对:社会中介机构—给,。。。予警:告没收?违法所得可以并【处违: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!。以下的罚款;—情节严重的可以暂停!其经营业《务或:者予:以撤销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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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》对社:会中介机构的工作】人员给?予警告;情节严重的!可以:暂停其执行业务或】者,。吊销其资《格证书; 》
(三!)构: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
第二十五!条 审计机关—及其工作人员—。在审:计工作?中有下列《行,为之一的由其—所在单位或有关机关!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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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,一)弄虚作假、出具!虚假审计报告的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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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二,)隐瞒审计中发【现,的重大违法违纪问】题的:;
!(三:)利:用职务索取或收【受被审计《单位财物以及谋取】。其他不正当利益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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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,四)违反《。规定收取资金—、罚: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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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五:)其他?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!、玩忽职《守、违反法》律法规?的行为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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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六条 ?。对审计机关》作出:的审:计决定不《服的应当先向—上,一,级审计机关或者【本级人民政》府申请行政复议【对行政复议决—。定不服的可以依【法提起行《政诉讼
!第二十?七条: 本办法由市审计】。。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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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【本办法自发布—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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