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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【克,拉玛依市燃气管【理,。办法 《 关于印发—克拉玛依市燃—气管理?办法的通知 】 各区人民—政府市政府各委、】办、局中央驻市【石油、?石化企业各有关单位!     克】拉玛依?市燃气管《理办法已经市人民】。政府第四十二次常】务,。会议审议《通,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!真遵照执行 二!○一○年十一—月八:日 : 第一?章, :总则 》。第一条 为保障燃气!使用安全维护燃气用!户和燃?气经营者的》合法权?益促进燃气事—业,发展根据国家—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!新疆维吾尔》自治区城市供—热供水供气管—理,办法结合实际制【定本办法 —第二条? , 本:市行政区《域内:从事燃气工》程,规划:、建设、燃气经营、!燃,气安全事故》。的预防?与,处理生产、》生活使用《燃气以及相》关管:理与服?。务活动适用本办法】但国家和自治区另有!规定除外 第三条! 本办法所》称燃气是《指本市行政区—域内供生《产,、生活使用的天然】气、液化石》油气:但中央石油石化【企业生产性用气除外! 第四条》 市人民政府成】立,燃气管理领导小组负!责燃气管理的政策】拟定和?工作协调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】在市建设行政—主管部?门负责?处理日常工作对本】行政区域内》的燃气事业实施【监督管理并》指导各?区,。做好辖区《燃气监督管理工作】     安【全生产监督、发改】、质量?技术:监督、行政执法【、土地、规划、公安!消防、工商》。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!围内做好《相关燃?气管理工作 第】五条 燃气设施【布,局应当坚持统筹【部署:、协调发《展的原则统》一规划配套建设【合理利用   】  燃气工程建设】应当:坚,持安全、适用—、经济、环》保、美观的原—则建设过程必须符】合基本建设程序 】     燃气供应!应当坚持“两个【优先”的原则优【先满足居民》生活用气需要优先】满足本市用气需要】 , 第二章 规【划建设 》 第六条 城镇】燃气:管理应当纳入国民】经济和社会发展【规划以?及城市总体规划 】  :   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会同规》划,行政主管《部门、中央石油石化!企业:相关部门依据本市国!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:规划以及城》。市总体规划》以及中央石油、【石化企业燃气资【源生产供应状—。。况组织编制燃—。气发:展规划和燃气—专项规划 第七】条 城市燃气规划!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!组织实施因城市经济!。社会发展的需—要确需修编》、调:整规划的应当按照】程,序报送审《批 ?    编制城市】修建性详细规—。划应当与燃》气专项规《划相衔接燃气工程】建设应当符合燃【气专项规划和城【市,修建性?详细:规划     】规划确定的燃—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!法定程序调整不得】改变:用,途 第八条 【。燃气:工程项目应》当经建设行政—管,理部门审查》同意:后按照基《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!    》 配套建《设燃气?设施的?工程必须《与主体工程同—时,设计、施工和专项】。验收 第九—条 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在—核发燃气工程选【址意见?书之前应《当征求建《设行政管《理部门和燃气—经,营者:。的意见    】 暂:不,具,。备,建设条件的应当按】照,规划要求预》留燃气设《施配套?。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!序,批准不?得占用或者改变其】。用途 第十条 】 ,建设单位办》理,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工程项目》立项前需要配—套,建设:燃气设施的应向燃气!经,营,者提交申请用—气报告取得燃气经】营,者,供气承诺书  】   建设单位【在,组织:建设:工程设?计图纸会《审之前?应当提前20—日将燃气工》程,设计:图纸资料送燃—气经营者审核征求】燃气:。经营者的意见—后向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提出】审查申请 第十!一条 燃气工【程项目应当进行环境!。影响评价和安全【评价配套《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!和安全设施并与【主体:工程同时投入—。使用 第十二条】 燃气工程—的建:设应当依法进行招】投,标承担燃《气,工程勘察、设—计、施工和监理【活动的单《位应当具有相应【的资:质并严格《执行:国家和地《方有关法《律、法规和》工程建设《强制性标准 —。 第十三条》 :。燃气:工程建设《应当严格实行质量】、安全监督管—理中央石《油、石化企业投【资建:设的燃气工程—由其:相应的监督机—构负责其他燃—气工程由市、—区相应的监》。督机构负责建设单】位应当在工程—开工前到相应的监】督机构申办监督注册!登记手续监督机构应!当依法受理 —   ? , 在安装《、改装和维》修燃气管道前施工】单位:。应按规?定向:质量技术监》督管理部门履—行告知手《续并接受检》验检测机构监—督检验未经检验合格!的不得?交付:使用投入使用后【使用单位应按规【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!登记并进《行定期检验 第】十四条 》燃气工程竣》工后建设单位应【当依法组织竣—工验收并于验收合】格之日起《15日内将竣工【验收资料及验收【报告报建设行政主】管,部门备案 》     》燃气建设工程—。。未经验?收或者验收不合格】的,不得交付使用— 第十五条 燃】气工程?竣工验收后建—。设单:。位应当按照有关档案!。管理的规《定收集?。、整:。理,燃气工程项》目的文件资料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】构和其他有关部【门,移交 《第十六条 —质量技术监督—部门依法《对燃气管道以及【使用单位和》检验检测机构进行】。安全监察    ! 从事燃气管理的监!督检验?、定期检验和型式试!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应!当经国务院》特种:设备安全监》督管理部门》核准 第三章】 经营管理》 第十》七条 管道》天然气以中央石油、!石化企业《投资:建设经营《为主鼓励社会资【金参与瓶装液化石】油气可以多》元化经?营, 第?十,八条 燃》气经营依法实—行特许经营制度【。经营:单位取得燃气特许】经营权证并经工商】行政管理《机关登?。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燃!。气,经营活动《。 第十九条— 管道燃气经营】者应当履行》。下列义务   】  :(一:)燃气经营单—位应当守《法经:营向用?。。户提供合格产—品和优?质服务; —    (二)编】制安全用气》手,册向用户《普及安?全用气常识; 【  :   ?(三)建立用—户档案与单位用户签!订,安全:供用气协《议;     !(四)?。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!安全检查及时消【除安:全隐患; —    (五)【设,置并公布服》务热线和抢险抢修】电话:。设专:岗全天24小时【值班;     !(六)在营业场【所公示办事程序、】服务承诺和收费标】准;     (!七)法律《、,法规、规《。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履!行的义务 第【二十条 瓶装燃气!经营者应当遵—守下:列规定?     (一】),。充,装必须取得》相应的资质许可证】书和:人,员上岗?证; 《    (二—)向用户提供符合】国家标准的燃气【。; : ,   ?  (三)》对钢瓶的《安全状况《进行检查并抽取残液!;, :  :。  (四)钢瓶充】装燃气后进行漏气检!。。验;     (!五)钢?。瓶不得超量》充装燃气; 【    (六)【不得为不合格、【超过:检验期限的钢瓶充】装燃气;  【   (七)不得为!未建档、未取—得压力容器使—用许可证、》非自有产《权的:钢瓶充装燃》气; ?    《 (八)不得为【限量充装装置失灵】的车用钢《瓶充装?燃气:;     (】九)不?得向未抽取真空【的初次使用或者重】新检验后的钢瓶【。充装燃气; —     (十)不!得,利,用液化?石,油气槽车、储—罐直接?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!用气瓶?相互倒灌燃》气 第二十一条 !燃气经营《者违反有关规定【依法由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其?限期整改直》至撤消其特许经营】权 第二十二条 !燃气资源生》产企业应《当保持城《市燃气?的,供需平衡建》立燃气供应和需求的!调配机制其运行部】门会同燃气经—营者制定《年度燃气分配计划落!实燃气月度生产和】供应计划《保持燃气生产、输】。配和销售的正常运行! 第二《十三条 》燃气:生产供?应企业和燃气—经营:者应当建《。立,燃气资源供求的监测!和预警制度编制燃气!应急调度预案—在发生突发事故【等,。紧,急情况不能正常生产!或供应燃气时要【及时启动燃》气,应急调度《预案采取相应措施】以缓解燃气供需紧张!状况 第二十【四条: 燃气经营者应【当向用户持续—、稳定和安》全供气?不得擅自停业、【歇业或者《关闭燃气供气—站点   —  因故确》需停:业、歇业或者关【闭燃:气供气站点》的应当?提前:。90日?向,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提交:书,面告知书建》设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会同【燃气经营者组织有】关方面启动应—急预:案并向社会公示 】 第二十《五条 因燃—气工程施工或—燃气设施《。维修确需暂停供气】或者降低燃》气压力的燃气经营者!应当向所在区建【设行政主《管部门报《告并提?前3日告知所涉及区!域用:户同时采取相应的】应急:保障措施   】因不可抗《力或者燃《气设:施,。抢险、抢修等—紧急情况确需—暂,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!压力的燃气经—营,。者应当立即》通知用户同时向所】在区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报?告并在恢复正常【。供气前通知用—户, 第二十六条】 居民《和商用天然》气实行政府定价【;,车用天然气和—液化石油气实行【政府指导价 第】二十七?条 ?燃气计量器具应当符!合国家标准 — ,    燃气计量】器具须经《质量: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!由指定的计量检【定机构首《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安!装使用     !用户对?燃,气,计量器?具有异议的可以向】质,量技术监督》部门申请仲裁—检定 第二十八条! ,燃,气,。。经营者应当24小时!接受用户报修按照】其承诺的时》限或者与用户约定的!时间派人《到现场维修;对燃气!泄漏的报修应当【先行告知用户须采】取的应急措》施并立即派人到【现场抢修 》 第二十九条 管!道天然气设施—的维护?、检修范围》划分居?民用户以燃气计量表!表后阀为界表—后阀前(含阀)【设施:由燃气经《营者负?责日常?维护、?检修;?表后阀后《至,用气:设施由?用,户负责日常的维【护、检修;》。单位用户以公网接】口为界界外》属燃气?经营者界《内至用气设施属用】户     属于!。单,位用户维护》、检修的燃》气设施可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】的单位进行管理、】维修  》  :。 管道天然》气,设施的产权》划分居民《用户以燃气计量表】为界表前设施—属燃气公司所—有;表后(》含,表)属居民》用户所有;单位用户!以公网接口为界【 第三十》条 燃气《经营者?。应当定期对居民用户!室内燃气设施的安】装、使用情况进行】安全检查 第三】十一:条 燃气管网及其附!属,设施的更新、—改造、维修、—。养护产生的费用按照!新疆维吾尔自治【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!管理办法第》十五条规《定执行 第四】章 使用管理 ! ,第三十二条 凡在】。供,。气,区,域范围内的单位和居!民均可申请使用【天然:气申:请人以书面形式提交!燃气经?营者由燃气》经,营,者统一安《排分步实施供气 】      !申请使用天然气【的单位?用户和居民用户必】须按照政府》。关于天然气进户工程!收费标准缴纳相【关费用 第三】十三条 天然气【用户因故需要过户】、更改户名、—改变住址、销—。户,停用或复接再用【应当提前《7天向燃气》经营者?提出申请按有关程】序办理手续   !第三十四条 —居民用户使用—燃气应安装与燃气】介质相匹《配且符合国家—技术标准的燃气器】具 第三十—五条 ?因供气气《源种类变化需要【改装燃气器》具的燃气用》户可以委托燃—气经营者或》具,有相应资质》的其他?单位:。进行:改装:燃气器?具改装应《。当,符合气源置换—的,安全技术条件 】第三十六条》 ,燃气用户应》当履行下列义务 】     》(一)遵守安全用气!规则:。正确使用燃》气和燃?烧器具;    ! ,(二:)配合燃《气经营?者进行安全检查、维!修; ? ,    (三)管道!燃气设施出》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!告知:。燃气:经营者?;    — 单位用户还—应当建?立,健全安全管理制度】加强:。操作和维护人—员燃气安全知识和】操作技能的培训 】 第:三十:七条 管道燃【气用户不得有下列行!为     【(一:),。擅自操作安装在燃气!用户室?内的公用燃气阀门】;     (二!)以燃气管道、计】量表具作为负重支架!或者接地引》线;    【。 (三)安装—使用明令淘》汰或不符合气源要求!的燃气?燃,烧器:具; 《    (四)私】拆、:移动、改动燃气表、!管道等天然气设施;!     (【。五)毁损表封、拆卸!燃气计量《装置或盗《用燃气; 》 ,    (六—)改变燃气》用,途或:者转供?燃气;   【 ,。 (七)在不具备安!全使用条《件的场所使用—燃气;   【  (?八)在使用》。天然:气的房?间,同时使用其它介质】的燃烧器具》、,堆放易燃物品、出现!明火:。火源或将其》改为:居室: 第?三十八条 居民用户!使用天然《气壁挂炉《取暖应事先》向燃:气经营者提出申请】按照技术条件、安】全,规范进行安装 】 第三十《九,条, ,。燃气:。用户:应与燃气《经营者签订》供用气?合同双方共同—遵守   【第五章 》安全管?理 第》。。四十条 建立【燃气安?。全预警联动机—制,各部门按照》职责分工做好燃气】事,故应急预案》。。启动工作 》 第四十一》条 燃气经—营者应当建立安全】生产责任《制定期对燃气管网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!查、检验、疏—通、养护《。、维修及时消—除,事故隐患保障燃气】。设施安全运行—     燃气】经营者应当制—订,本单位燃气安全事】。。故应:急预案配备应急【人,员及必要的应急器】材、设备并定期【组织演练发生燃【。气事故后燃气—经营:者应当立即组织抢险!抢修并报告市、【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和,其他有关部门对影响!抢险抢修作业的其他!设施可以采取—紧急处置措施对【产权人?造成损失的应—当予以赔《偿 第四十二条】 燃气供气—。。站,应,当安装使用燃—气泄漏安《全保护装置 【  :。  室内公共场【。。所或地?下建筑物内使用燃】气应当安装》。使用燃气泄漏—安,全保护装置未安装】。的,。燃气经营者不得向其!供气: 第四十三条【 , 瓶装燃气用—户,应当使用符合国家】标准的气瓶及适【合,当地燃气使》用,要求的燃气》器具并不得有下【。列行为  —   (一》),加热、摔砸》或倒卧燃气气瓶;】     (二)!转灌瓶装燃气和倾】。倒残液;    !。 (三)自行—涂,改,气瓶检验标记、【拆修瓶阀、附件【;   》  (四)》使用超期限未检验】、检验不《合格或者报废气瓶;! , 第四十四条 燃!气经营者《使用的燃《气储罐、气瓶应【当符合规定》的标准?并按照?压力容器管》理的有关《规定定期检验和更新! 第四十五条【。 任何《单位和个《。人发现燃气事故或燃!气事:故,隐,患,等情况应当立即向】燃气:经营者或建设—行政主管部》门、安全生》。产,监督管理部门、公安!消防等部门报—告 第四十六条 !燃气经?营,者应当加强对用户】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!市、区建设行政【主,管部门应当对—安全检查的实施【情况进?行监督  —   燃气》经营者应当》每两年对居》民,用户燃气设施及燃】气,器具的安装、使【用情况?免费进行一次—安全检查并对—用户:安全用气给予—技术:指导    【 非:居民用户的燃气【设施由用户委托【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!每年:进行一次安》全检:查 ?  实施安全检查】的单位应《当将检查结果—书面告知用户—;存:在安全隐患》的用户应当及—时进行整改燃气经营!者应:当为居民用》户整改提供帮助;】非居民用户》应当委托具有—相应资?质的单位进行—整改  》 燃气经营者—发现用户《违反:安全用气规定的应】当予:。以劝阻、制止提【出书面整改意—见用户应当及时予】。以整改 第—。四十七?条 燃气计量—装置应当经》依法设立的检验检】定机构检《验合:格并粘贴检验—合,格标识用《户对:无检定合格标识的】燃,气计量装置可—拒绝安装使用 【 第?六章 设施保【护 第四十八】条 燃气设施【涉,及燃气安全各单位】。和广:大群众?都应积极保护 】 第:四十九?。条 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会同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!据燃气专项规划【规,定燃气公共管网及其!附属设施以及—燃气供应站》点的安全保》。护范围报市人民政府!批,准后公?布     【经营者应当》在,燃气设?施安全保护》范,围内:设置明显的》安全警示标识—     在燃气!设施安全保护范围】内,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!     (一【。。) ?违反专项规划—修建建筑物、—。构筑:物及其他设施; 】    《 (二)《堆放易燃《易爆物品或者倾【倒、:排放腐蚀性液体、气!体,;     【(三)开沟挖渠【、挖坑取土、钻孔】或者种植深》根植物;  【 ,  (四《),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!准、:规,范,进行勘察《、,施工等建设活动【;,     —(,五,)其他损坏燃—气公共管《网及:其附属?设施影?响,其,安全、正常运转的】行,为 第五十—条 确需在燃气】设施安全保护范围】内实施下列作业的】建设:单位应?当事先与燃气经营者!协,商经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同意并采》取相:应的安全保》护措施在燃》气经营者专业技术人!员的监?督下施?工   》  (一)开挖沟】渠挖坑取土或种【植深根植物;—     —(二:)进行打桩或者顶】进作业; 》 ,   ? (三)动用—明火作业;》   《因作业不当》造成燃气《设施损坏的施—工单:位应:当协助燃《气,经营者进《行抢:修;造成经济损失的!应,当由:施工单位承》担赔:。偿责任 第五十一!条 新建、—。扩建、改建》工程建设单位在领】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!向城建档案管理【部门:、管道?燃气:经营者查明》工程建?。设范:围内地下燃气管【线的相关情况  !   规划行—政主管?部门在审核新建【、改建?、,扩建工程项目—申请:时应:当告知建设》单位:项目施工涉及的燃气!设施:安全保护范围建设工!程施工范围》内有地下《。。燃气管线等重要燃】气设施的建设—单位应当与》有关:单,位共同制定保—护方案签《订燃气设施保护协】议,管道:。燃气经营者应当【。派,专,业技术人员》。进行现场指》导 第五十二条】 燃气经营者应】当在燃气管道、燃】气调压站、汽车加】气站、?液化石?油气换瓶站、储备】。站等重要燃气—。设施上设置》醒目、?统一的安全识别【标志并采取相应【的安全保障》措施: ,     任—何单:位和个人不得—擅自移动《、覆盖、拆除或【者损坏?燃气设施的》安全识别标志  !   ?任,何单位和个》人发现有《可,能危及燃气设施【和安全警示标—志的行为有权予以】。劝阻、制止或—立即:告,知燃气经营者或建设!行政主?管,部门、?安,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!、公安?消防:等部门 第五十】三条 任何》单位和?个人:不得擅自改动燃气】设施因建设需要改动!城市燃气公》共管网?及其附?。。属设施或《者在燃?气公共管网及其附】属设施周边埋设其他!管,线的:建设单位应》当征得燃气》经营者?的同意按照有关规】定办理相《关手续 第—五,十四:条, 对:违法:。占压:燃气管?道设施的建筑物【。或者:构,筑物由所在区人【民政府依法指定有】关行:政管理部门强—制,拆,除 ?    敷》。设燃气管道》设施因原有建筑【物、构筑物的影响】。而无法?满足燃气管道设施保!护,要求的由所》在区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燃!气经营者《与建筑?物、构筑物权属单】位或:者个人协商解决所需!费用由燃气经—营者承担 【第七章? 附:。则 第五十【五条 ?违反特?。种设备安全监察【规定:的由质?。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!予以处?罚, 第五《十六条 本办法由!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》解释 《第五:十,七条 本办法自】。发,布之日起施行原【克拉玛?。依市燃气管理暂行】办法(新克政发〔】2000〕58号)!同时废止 》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