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, 克拉玛依市燃气】管理办法 【 关于?。印,发克拉玛依市燃气管!理办法?的通:知 ? 各区》。人民政府《。。市政府各委、办【、局中央驻》市石油、石化企业各!有,关单位 《     克拉玛!依市燃气管理办【法已经市人民政府】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!。审议通过现印发给】。你,们请认真《遵照执行《。 ?二○一○年十—。一,月八日? 第?一章 总则 】 第一条《 为:保障燃气使用安【全维护?。燃气:用户和燃气》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!进燃气事业》发展根据国家—有,。关法:律,、法规?。。以及新?。疆维吾尔自治区城】市供热?供水:。供气管理办法结【合实际制定本办法】 第二条 本】市行:政区:域内从?事燃气?工程规划、建设、燃!气经营、燃气—安全事?故的预防与处—理生产、生》活使用燃气以及相关!管理与服务活动【适用本办法》但国家和自治区【另有规定除》外 ?。第三条? 本办法《。所称燃?气是:指本市行政区域内】。供生产、生活—。使用的天然气、【液化石?油气但中央》石油石化企》业生:产,性用气除外 第四!条 市《人民:。政府成?立燃气管理领—导,小组负责燃气管【理的政策《拟定和工作协调【领导小组办》公室设在市建—设行政主《管部门?负责处理《日常工作对本—行政区域《内的燃气《事业实?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各!区做好辖区燃—气监督管理工作【   《  安全生》产监督?、发:改、质量技术监【督、行?政,执法:、土地、规划、公】安,消防:、工商等部门在【各自职责范围内【。做好相关《燃气管理工》。作 ?第,五条 燃气设—施布局应当》坚持统筹部署—、协调发展的原【则,统一规划配》套建:设合理利用》。     燃气工!。程,建设应?当坚持安《全、:。适用、经济、环【保、美观的原—则,建设过程必须符合基!本建设程序 【    燃》气供:应应当坚持“两个优!先”的?原则优先《满足居民生活—用气需要优先—满足本?市,用气需要 第二!章 规划《建设 第六条 ! 城镇燃气管理【。应当:纳入国民经济和【社会发展规划以【及城:市总体规划 —    《 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会同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【、中央石油石化企业!相关部门依据本市国!民经济?和社会发展》。规划以及城市总【体规划以及中央石】油、石化企业燃气】资源生?产供应?状,况组织?编制燃气发展规【划和燃?气专项规划 【第七条 城市燃气!规划经市人》民,政府批准后组织实】施因城市经济社会发!展的需要确需—修编:、调整规划》的应当按《。照程:序报送审批   !  编制《城市修建性》详细规划应》当与燃气专项规划相!衔接燃气《工程建设应当符合】燃气:专项规划《和城市修《建性:详,细规划?   《。  规划确》定的燃气设》施建设?用地未经法定程序】调整不得改变用途】。 第八《条 燃气《工程项目应当经【建设行政管理部门】审查同意后按—照基:本建设?。程序进行审批 【   ?  配套建设燃气设!施的工程《必须与主体工程同】时设计、施工和专】项验收 《 第九?条 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在核《发燃气工程选—址意见书《之前应当征》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!和燃:气经营者的意—见  《   暂不具备建】设条件的《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!。留燃气设施配—套建:设用地未经》法,定,程序批准不》得占用或者改变其用!途 第十条 】建设单位办理—新建:、改:建、扩建工》程,项目立项前需要【配,套建设?燃气设施的应—向燃气经《营者提交申》请用气报告取—得燃:气经营者供气承【诺书     】建设:单位在组《织建设工程》设计图纸《会,。审之前应《当提前20日将燃】气工程设计图纸【资料送燃《。。气,经营者审《核征求?燃气经营者的—意见后?向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提出:审查:申请 《 第十一条 燃气!工程项?目应:。当进行?环境影响评价和【安全评?价配套建设相应的】环保设?施和安全设施并与】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!用 ?第十:二条 燃气工【程的建设应当—。依法进行招投标【承担燃气工程勘【察、:设计、?施工和监《理,活,动的单位应当—。具有相应的资质并】严格执?行国家和地方有【关法:律,、法规和工程建【设强制性标》准 第十三—条 燃气工程【建设应当《严,格实:。行质量、安全监【督管理中央石—油、石化企》业投资建设的燃气】。工,程,由其相应的监督【机,构负责其他燃—。气工:程由市、区相—应的监督机构负【责建设单位应当在工!程开工前到相应的】。监督机构申办监督】注册:登记手续监》。督机构应《当依法受《理   》  在安装、—改,装,和维修?燃气管道前施工【单位应按《规定:向质量技《术监督管理部门履】行告知手续并接【。受检验检测》机构监督检验未经】检验合格的》。不得交付使用投入使!用后使用单》位应按?规定办理压力管【道使用登记并—进行定期检验—。 第十《四条 燃气工程竣!工后建设单》位应当依法组织【竣工验收并于验【收合格之日起—15日内将竣工验收!资料及验收报—。告报: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! :    燃气建设】。工程未经验收或【。者验收不合格—的不得?交付使用 —第十五条《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!后建设单位应当【按照有?。关档案管《理的规定收集、【整理:。燃气工程项目的【文件资料向城建【档案管理机构和【其他有关部门移交】 第十六条— 质量技术监【督,部门依法对燃气管】道以及使用单位和检!验检测机构进行【安全监察 》     》从,事燃气管理的—监督检验、定期【检验和型《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!构应当?经,国务院特种设备安】全监督管理部门【核准:。 :。 第三章 经—营管理 》 ,第,十七条 管道天【然气以?中央石油、石化企】业投资建设经—营为主鼓励社—会资金?参与瓶装液》化石油?。气可以多元化—经,营 第十八条 】 燃气经营依法实行!。特许经营制度经营单!位取得燃气特许经】营,权证:并经工?。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!注,册,后方可从事燃—气经营活《动 ?第十九条《 管道燃气经【营者应当《履行下列义务 】。  :。  (一)燃—气经:营单位?应当守法经营向【用户提供合格产品】和优质服务》; ? ,。   (二)编制】安全用气手册向【用户普及安全用气常!识;     (!三)建立用户档案】与,。单位用户《签订安全供用气协议!; ? ,。 ,   (四)—对燃:气设:施定:期进:行安全检查及时消】除安全隐患; 】    (五)设】置,并公布服务热—线和抢险抢修电话设!专岗全天24小时】值班:;     (】六)在营业场—所,公示:办事程序、服务【承诺和收费标准; !     (七)】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!定的:其他应当《履行的义务 【第二十条《 瓶装《燃气:经营者应当遵—。守下列规定   !  (一)充—。装必须取得相应的资!质许可证《书和人员上岗—证,;  《   (二》)向:用户提供《符合国?家,标准的燃气; 【 ,     (三)对!钢,瓶的安全状况—进行检?查并抽取《残液;?     —(四)钢瓶》充装:燃,气后:进行漏?气检验;   】  (五)》钢瓶不得超量充装】燃气;   【  (六)》不,得为不合格、超过】检验:期限的钢瓶充装燃气!;     (七!)不得为未建档、未!取得压力容器使【用许:可证、非《自有产权的钢—瓶充装燃气;—   《  (八《)不得为限》量充装装置失灵【的车用钢《瓶充装?燃气;   【  (?九)不得向未抽取】真空的初次使用或者!重,新检验后的钢—瓶充:。装燃气;  【   (十)不【得,利用:液化石?油气槽车、储罐直接!向钢瓶充装燃气【或者用气《瓶相互倒灌燃气 】 ,第二十?一条 燃《气,。经,营者违反有关规定】依,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其限期整【改直至撤消其特许经!营,权 第二十二【条 燃气资源—生产企业应》当保持城市燃气的】供需平衡建》立燃气供应和需【求的调配机》制其运行部门会同燃!气经营者制定—。年度:燃气分配计划落实燃!气月度生产和供应】计,划,保持燃气生》产、输配和销售的正!常,运行 第二—十三条 燃气生产!。供应企业和燃—气经营者《应当建?。立,燃气资源供求—的,。监测和预警制度编】制燃:气应急调度预案在】发生突?发事故等紧急情况不!。能,正常生产或供—应燃气?时要及时启动燃气】应,急调:度预案采取》相应:措,。施以缓解《燃气供?需紧张状况 第二!。十四条? ,燃气经营者应当向】用,。户,持,续,、,稳定和安全供气不】得擅自?停,业、歇?业或者关闭燃气供气!站点     】因故确需停业、歇】业或者?关闭燃气供气—站点的应当提前9】。0日向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提交书面告知书!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应?当会同燃《气经营者组织—有关方面《启动应急《预案:并向社?会公示 》第二十五条 【因燃气工程施—。工或燃气设施—维修确需暂停—供气或?者降低燃气压力【的燃:气经营者应当向所】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报告并提前3日告!知所涉及《区域用户《同时采取《。相应的应急保障措】施   因—不可抗?力或者?燃气设施抢险、【抢修等紧急情况确】需暂停供气》或者降低燃气压力】。的燃气?经营者应《当立即通《知用户同时向—所在区建《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报告并在恢复【正常供气前通知用】户 第二十六】条 : 居民和商用—天然气实《行政府?定价:;车:用天然气《和液化石油》气实行?政府指导价 第二!十,。七条 燃》气,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国!家标准 《     燃气【计量器具须经质量】。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!由指定的计》量检定机构首次【检验:合格后方可安装使】用     用户!对燃气?计,量器具有异议的可以!向,质量技术监督部门】申请:仲,。裁检定 》第二:十八条 燃气经【营者应当2》4小时接受》用户报修《按,照其承诺的时限或者!与,用户约定《的时间派人》到现场维修;对【。燃气泄漏的报修应】当先行?告知用户《须采:取的应急措施—并立即派人到现【场抢修 第—二十九条 管道天!然气设?施的维护、》检修范?围划分居民用—户以燃?气计量表表后阀为界!。表后阀前《(含阀)《设施由燃气》经营者负责日常【维护、检修;表后阀!后至用气设施由用户!负责日常的维护、检!修;单位用户以公网!接,口为界界外属燃气】经,营者界内《至用气设施属用户 !。    《 属于?单位用户维护、【。检修的燃气设施可委!托具有相《应资质的单位进行】管理、维《修     管】道天:然气设施《的产权划分》居,民用:户以燃气计量—表为界?表前设施属燃气公】司所:有;表后(》。含表)属《居民用户所有—;单位用户以公网接!口为界 第三【十条 燃气经营【者,应当定期对居民用户!室内燃气《设施的?安装、?使用情况《进行安?全检查 第三【十一条 燃气管网】及其附属设施的更】新、:改造、维修、—养护产生的》费用按照《新疆维吾《尔,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!供气管理办法—第十:五条规?定执行 《 第四章 【使用管理 【第三:十二条 凡在供【气区域范围内的单位!和居民均可申请使用!天然气申请人以书面!形式提交燃气经营】者由燃气经营—者统一安排分步【实施供?气     !  :申请使用天然气【的单位用户》和居民用《户,必须按照政》府关于天然气进【。户工程收费标准缴】纳相关?费用 ? 第三《十三条 天然气【用户因?故需要过户、更【。改户名、改变住址、!销户停用《。或复接再用应—当提前7《天向燃?气经营者《提,出,申请按有关》程序办?理手续 《  第《三十四条 居民用】户使:。用燃气应安装与燃】气介质相匹配—且符:合国家技术标—准的燃气器具 第!三十五条 因供【气气源种类变化需】。要改装燃气》器具:的燃气用户》可以委?托燃气?经营者或具有相应】。资质的其他单—位,进行改装燃气器具】改装应当符合气源置!换,的安全技术条件【 第三十六条【 燃气用户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!   ?  (?一):遵守安全用气—规,则正:确使用燃气》和燃烧器具;  ! ,  :(二)配合》。。燃,。气,经营者进行安—全检查、维修; !。 ,   (三)管道】。燃气设施出现不正】常情:况应立即《告知燃气经营—者;:    》 单位用户还应当建!。立健全?。。安全管?理制度?加强操作和维—护人员燃《气安: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!培训: 第三十七—条 管道》燃气:。用户:不得有下列行为 !    (一—。)擅自操作安装在】燃气用户室内的公】用燃气阀门》;     (】二)以燃气管—道、计量《。表具作?为负重支架》。或,者接地引线》。;     (三!。),安装使用明令淘汰或!不符合气源》。要求的燃气燃—烧器具;  【   (《四)私拆、移—动、改?。动燃气表、管道等】天然气设《施;:     (【五)毁损表封、【。拆卸燃气计》。量装:置或盗用燃气;【。   《  (六)》改变燃气《用途或者转供—燃气:;     (七!。)在不具《。备安全使《用条:件的场所使用—燃气; 》 , ,  (八)在使【用天然气的房间同时!使用其它介质的燃烧!器具:、堆放?易,燃,物品、出现明火火】源或将其改为居室】。 第三十八条 】居民用户使》用天然气壁挂炉【取暖应事先向燃气经!营者提出申请—按照技术《条件、安全规范进】行安:装 第三十九条! 燃气用户应—与燃气经《。营者签订《供用气?合同双方共同遵守】   ? :第五章? 安全管理— 第四》十条 建立燃【气安全预警联动【机制各部门》按照职责分》工做:好燃气事故》。应急预案启动工作 ! 第四十《一条 燃气经营者!应当:建立安全生产责【任制定期对》燃气管网及其—附属设施《进行巡?查、检?验、疏通《、养护?、维修及时消除事故!隐患保障《燃气设施《安全运行 》    《 燃气经营者应【当制订本单位—燃气安全事》故应急预案》配备应急《人员及必要的应急器!材、设备并定期组织!演练发生燃气事故】后,燃气:经营:者,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!修并:报告市、区建设【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和其他有关部】门对影响抢险抢【。修作业的《其他设施可以采【取紧急处置》措施对产权人造成】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! 第四《。十二条 燃气【供气站应当安装使用!燃气泄漏安全—保,护装:置, ,     室内公】共场所或地下—。建筑物内《使用燃气《应当安装《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!护装置未《安装的燃气》经营者?不得向?其供:气 ?。第四十三条 【瓶装燃?气用户应当》使用符合国》家标准的气瓶—及适合当地》。。燃,气使用要求的—燃气器具并》。不得有下列行为 !  :  (一)加热、摔!砸或倒卧燃》。气气瓶;    !。 (二)转灌瓶装】燃气和倾《倒,。残液;     !(三)自《行涂改?。气瓶检验标记、拆修!瓶阀:、,附件; 《     (四【。)使用超期限未检验!、检验不合格或者报!废气瓶; —第,四十四条 —燃气经营者》使用的燃气储—。罐、气瓶应当符【合规定的《标准并?按照压力容器管理的!有关规?定定期检验》和更新 第四【十五条 》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!燃气:事故或?燃气:事故隐患等》情况应当立即—向燃气经营者—或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—。、安全?生产监督管》。理部门、公安消防】等部门报告 第四!十六:条 燃气经营者应】。当加强对用户设施的!定期:安全:检查市、《区建设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应当?对安全检查的实施】情况进行监督—     —燃气经营者应—。。当每两年对居民【用户:燃气设施《及燃:气器具的安装、使用!情,况免费进《行一次安全》检查并?对用户?安全:用气给予技》术指导 》  : , 非居民用户的燃气!设施由用户委托具有!相应资质的》单,。位每年?进行一次安全—检查  》 实:施安全检查》的单位应当将检【查结果书面告知用户!;存在安全隐患的】用户应当及时—。进行整改燃气经营者!应当为居民用—户整改提供帮—助;非居民用户应当!委托具有相》应资:质的单位进》行整改 》。 , 燃气?经营者发《现用户违反》安全用气规定的应】当予以劝阻、制止提!出书面整改意见用】户应当及时予以整改! , 第:四十七条 燃气计量!装置应当经依—法,设立的检《验检定机构检验合格!并粘贴检验合格【标,识用户对无检—定合:格标识的燃气—计,量,装置可拒绝安—装使用 第六】章 : 设施保《护 第四—十八条 燃气设】施涉及燃气》安全各单位和—广大群众都应积极】保护 ? 第?四十九条《。 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依:据燃气专项规—划规定燃气公共管】网及其附属设施【以及燃气供》应站点的安全保【护范围报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公布:     —经营:者应当在《燃气设施安》全保护?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!全警示标识   !  在燃气设施安全!保护范围内禁止【实施下列行为—  ?   (《一) ?。 违反专《项规划修建》建筑物、《构筑物及其》他设:施;   —  (二《)堆放?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倾!。倒、排放腐蚀性液体!。、气体;    ! (三?)开沟?。挖,渠、挖坑取土、钻】孔或者种植深—根植物;《 :  : , (:。四)违反《国家有关技》。术标准、规范进行】勘察:、施工等建设活【动;:     (五】)其他损坏燃—气公共?管,网,及,其,附,属设施影响其安【全、正?常运转?的行为? 第五十条— :确需在燃气设施安全!保护范围内》实施下列作》业的建设单位应【当事先与燃》气经营者《协商经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同意并采取相!应的安全保护措【施,在燃气经《营,者专业技术》人员的监督下施【工,   《  (一《)开挖沟渠挖坑【取土或?种植深根植物—; :   ?  (二)进行打桩!或者:顶进作业;  】   (三)动用明!火作业;  【 因作业不》当造成燃气设—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!当协助燃气经营者进!行抢修;造成经济】损失的应当由—施工单位承担赔【偿责任 》第五十一条 新建!、扩建、《改,建工程建设单位【在领:取施工许《可证前应当向城建】档案管理部门、管道!燃气:经营者查明工程【建设范围内地下燃气!管线的相关情—况 ?    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?在审核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工程项目—。申请时应当告知建设!。单位项目施》工涉及的燃气—设施安?全保护范围建设工程!施工范围内》有地下燃气管线【等重:要燃气?设施的建设单位应】当,与有关单位共—同制定保护》方案签订燃气设【施保:护协:议管道燃气经营者应!当派:。。专,业技术人《员进行?现场指导 第【五十二条《 燃气经营者应】当在:燃气管?道、燃气调》压站、?。汽车加?气站、液化石油气】换瓶站、储备—站等重要燃气设【施上设置醒目、统一!的安:全,识别:标,志并采取相》应,的安全保障》措,。施,   《  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,得擅自移动、覆【盖、拆除《或者损坏燃气—设施的安全识—别标志     !任何单位和个人【发现有可能危—及燃: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!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!。阻、制?止或立即《告知燃气经营者【。或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、安全生产监】督管理部门、公安】消防等部门 第】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!和个:人不得擅自改动燃气!设施因建设需要【。改动城市燃气公共】管网及其附》属设施或者在燃气公!共管网及其附属设】施周:边埋设其他管线【的建:设单位应《当征得?燃,气经营者的同意按】照有关规定办理相】关手续 《 第五十四条 【对违法占压燃气管】道设施的建筑物或者!构,筑物由所在区人【民政府?依法:指定:有关行政管理部【。门强制拆《除   》  敷?设燃:气管道?设施因原有》建筑物、构筑物的影!响而无法满足燃气管!道设施保护要求的】由所在区建设—行政主管部》门组织燃气经营【者与建?筑物、构筑物权【属单位或者个人【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!燃,气经营者承担— 第七》章 附则 第五!十五条?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!监,察规定?。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!门依法予以处罚 !第五十六条 本】办法由市《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》解释 第五十七】条, 本办《法自发布之》日起施?行原克拉玛依市燃气!管理暂行办》法(新克政发〔20!00〕58号)同时!废止 《 ,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