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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!五章 法律责任【 第三十【五条 违反—本办:法第八条规》定未经市水务局【审查同意《擅自建设城》市排水工程》的由市水务局责令】限期改?正并处以《20000元—以下罚款 》 》 第三十六条 !违反本办法》第十一?条规定城市排水工程!竣工未经验收—或,验收:不合格投入使用的由!市,水务:局责令限期》改,正并处以 》1000《0元以下罚款 【。 ? 第三十【七条:。 违反本办法第十!七、十八条规定【末取:。得排水许可证、临】时,排水许?可,证擅自向城市排水设!施,排水或末《按排水许《可证的规定排水的】 由市《水务局责令限期【改正逾期不改正【的 可处1—000?元以上1000【0元以下罚款 】 》 第三十八条 【 违反本办》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擅!自向城市排水设施加!压排放污废》水的 由市水务】局,给予警告 并处】以1000元以上】 10000元以下!罚款 — 《第三十九条》 违反本办—法第:二十:七条:。第(一)《、(三)、(四)】。、(五)、 (六)!、(七)、(八)项!规定之一的 【由,市水务?。局责令限期改—。正并可?。。对非经营《活动中的《公,民,处20?0,元以下?罚款:对法:人或其?他,组织:处1000元以【。下罚款?;对经营活动中的】违法行为 》 可处1《000?元以上?10:。000元《以下罚款 】 第四—十,条 违反本办法】第,二十七条第(二)】项规定盗《窃井盖、井座、【井篦等排《水附件的由公安机关!依照中华人民—。。共和国治《。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!定,处十五日以下拘【留或:者警告并可处—200元以下罚【款;非法收购井盖】、井座、井篦等【排水附件的由公安机!关,。处,2,000元以上—10000元以下罚!款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?。 ? 第四》十,一条: , 养护维《修责任单位违反【本办法规定末—按规定技术标准【养护维?修,排水设施或发现污水!冒溢:末及时采《取有效措施》的由市水《务,局给予警告并—可处1000元以上!1000《0元以下罚款因【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过!错造成他人损失的】应当: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, 第四—十二条?。 妨碍《城市:排水设施管理人【员执行公务的—。。 由公《安机关依照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!罚条例处罚》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, , 第四十《三条 城市排水】设,施管理人员玩忽【职守、滥用职权【、徇私舞弊的— , 由其所在单位【。或上级主管部门给】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: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 【 第四十四条 !当事人对行》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! 可依法申请复议】或提起?行政诉讼 》 :。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