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,拉玛:依市住宅《室内装?饰装修管理》。规定:
第一》章 总则》
第:一,条 为加强住【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!保证装饰装》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!护公共安全》和公众利益根据建】设工程?质量:管,理条例(国务院【令第279》号)、住《宅室内装饰装修【管理办法(建设部】令,第110号》。。)、住建部住宅【室内装饰《装修工程质量验收】规,范(JGJ/T3】0,4,-201《3,)及有关法律、法规!和政:策结合实际制定【本规定?
第二条 —凡在本市辖区—内一:切从事住宅室内装饰!装修活?动的装饰装修企【业及个体经营—者住宅产权人或者】使,用人:(,以,下统称装修人)【以及对装饰》装修活动进行管理】的行政管理部门【、室内装《饰装修?行业协会和》物,业服务企业》均应遵守本规定
】第三条 住宅室】内装:饰装修必须》。符合住房《、建设、规划、【。环保、环境卫生【、公安、《消防和公共安全的要!求
第四《条 从《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!活动必须遵守法【律、法规《和规章严格按照施工!规程进行不得妨碍】或损害社会公共【利益和他《人的:合法权益
》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得【干涉依法进行的住宅!。室内装饰装修—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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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【管理部门职责—
第五条 》 市、区人民—政府各相关》部门应当按照下列】规定履行职责
【(一)市房产部门】。负责住?宅室:内装饰?装修企业及个体经营!者的资格备案指导】、协调室《内装饰装修行业【协,会依法开展行业【自律工?作负责物业服—。务企业?诚信体系考》核工作监督》物业服务企业建【立小区住宅室内【装饰:装修管?理制度及落实—
(二)市》建设部门负责—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!业资质审查配合【做好施?工技术?人,员的培训及相关资】格证:书的颁发等工作
】(三)市(》区,)行政执法部门负责!查处装修《人或装饰装》修企业、个》体经营者《从事住宅《室内装饰《装,修活动中《涉及到搭建建—筑,物、构筑物或—。擅自改?变住宅?。外立面、在非承重外!墙上开门、窗等违法!行为
(四)市【(区)规划》管理部门《负责:对住宅室《内装饰装修活动【中违:法搭建建筑》物、构筑物》或擅自改《变住宅?外立面、在非承重】外墙上开门、窗等】行为的认定
(五)!市(区)公安部【门负责对《。住宅小区内装饰装修!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!。共和:国治安?管理处罚法的处理】工作:对,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!人员依法《执行公?务的违法行为—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法律责任
!。(六)市(区)工商!部门负?。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!企业、个体经—营者营业执照的【审核办理工作对无证!、无照的经营者按】照相:关法规进行查处
】(七)各区住房与】建设部门负责辖区装!饰装修企业及个体】经营者的施》工资格手续审核【及住: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!的管理工作》指导协?调辖区装《。饰装修协会开展对住!宅室内装饰装—修活动的《各项管理工作对【违法:。、违规的装》饰装:修行为依法实施行政!处罚
第三章】 装饰装修—协会职能
》 第:六条 各区装饰装!修协会应《依法开展以下工作】
(一)】制订本行业的自律】公约进?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!行,业行为;
【 (?二)组织《开展行业学习、从】业人员的《培训和动态管—理,、,行业技?能,大赛、行业信—用评比、商》务活动、交流考察等!各种活动;
! (三)具备条【件的协会可》成立:消费者投《诉站受理住宅—装修的?咨询和投诉》;
:。 : (四《)承担住房》与建设等管》理部:门委托的《。职能;
【 (五)发现装饰装!修企业及《其技术人员有违反法!律或:本规:。定的装饰装修行为】应当及时报相关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并协助《依,法处理;
》 (六)【搭建信息平台实施信!息披露报相关部门列!入诚:。信体系考核;
【 ? (七)为》会员单位《搭建资金、技—术、劳务等能—够促进行业》发展壮大《的各种?支,持和服务《平台;
】。(八)与各辖区社】区居委会及物业【服务:企业建?立常态联系机—。。制实行资源信息【共享;
《 (》九)配?合政府相关》行政: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装!饰装修行《业专项活动
—第四:章 :装饰装修《企业:、个体经营》者和装修《人,责任
第七》条 ?装饰装?修企业和个体经营】者应当取《得辖区住房与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对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】资格的认《定及工商行政管理部!门核发?的营业执照》自觉接受《物业:服务企业《的日:常检查;
从事!装饰:装修:的施工?技术人员应当参【加市:建设行政管理部门】组织的?岗前培训和劳—。动技能鉴定并取【得,相应的职业技能岗】位证书
第八条 !装饰装修企》业和个体《经营者?在住宅室内装—饰装修活动中应【。当遵守?下,列规定
— (一)严格执行!本规定对装》修人违反规定—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!;
》 (二)加强质量管!理遵守?。工程建?设强制性标准和其】。它技术标准》。保证:住,宅装修?工程质?量;
《。 , (?。三)隐蔽工程完【工后应当通知装修人!或监理员《核验;
《 (四)加】强安:全管理遵守施工【安全操作规》程按照?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!防护和消防措施【保证作业人》员和施?工现场的安全;【
, : :(五)建《立和健?。全教育?培训制?度对室内装修工程】从业人员《进行教育培》训做:到持:证上岗?;
《 (六)》装饰:。装修企?业或个体经营者应当!严格按照建筑工程】质量规范和水、【电、暖等设》计,。。安装:规范施工
装修人】自行进行《。住宅装修的负责【水、电、《暖、燃气等施工的人!员应持?有,。相关:技能的上岗证—书或从业资格证【
: 第九条— 装饰《。装修企业或个体经营!者所用设计人员当】遵守本规定和—有关设计规范保证设!计的质量《。并在设计的图纸上】签字盖章在设—计中不得采用不【符合:质量标?准的材料和设备;
! 《设计人员应当与【。装修人?委托:的装饰装修企业【或个体经《营者进行技术交底】装饰装修企业或个】体经营者在装修【。过程:中遇到设计上的问题!设,计人员?应当:到现场进行协—调并:。提供:设计服?务
第十条 — 装饰装修》企业、?个体经营《。者或装修人不得【实施下列行为
(】一)未经原设—计单位?。或,者具有相应资—质等级?的设计单位提出【方案:擅,自变动?建筑主体《和承重结构》以,及扩大承重墙—上原:有门:、窗尺寸;
(二】)将没有《。防水要?求的房间或者—阳台改为卫》。生间、厨《房间:。或者拆除连接—阳台的砖、混凝土】墙体:;
(三)损坏【房屋原有节能设施】、降:低节能效果;
(四!)未经原设计—单位:或者具有相》应资质等级的—设计单位提出方案】擅自超过设计—标准或者规》范增加?。楼,面荷载?;
(五)其他【影响建筑《结,构和使用安全的【行为
前《款第:(一)项《。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!筑实体的《结,。构构造?包括屋盖、》楼盖、梁、柱、支撑!、墙体、连》接接点和基础—等
前款第(一)项!。所称承重《结构是指《直接:将本身自重》与各种外《加作用?力系统地传递给【基础地基的》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!接接点包括承重【墙体、立杆》、柱、框架柱、支墩!、楼板、梁》、屋架、《悬索等
第十—一条 装饰装【修企业、个体经【营者或装修人在装饰!装修过程中不得侵】占公共?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!位和:设施确需临时占用】公共:空间的应事》先征得物业》服,务,企,业同意确认并不得妨!。碍正常通行影响他】人生活
《。装饰装修企业—、个体经营者或装修!人的装修《活动侵害邻里合法权!益的应自觉排—除妨碍?恢复原状;造成【相邻住宅财产—损失的应予》赔偿:
第十二《条 装《修人从事住》宅室内装饰装—修活动未经批—准不得有下列行为】
, 》 (一)搭建建筑】物、构筑物》。;,
(二)—。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!承重墙上开门窗;
! : (》三)拆改《。供暖管道和设施【;
— (四)》拆改燃气管》道和设施
前款【所列第(一)、【(二:)项行为应当经【城市: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批准;—第(:三)行为应当经【供暖管理单》位批准;第(四【),。项行为应当》经燃气管理》单位批?准
第十三条 【 禁止私自》。开关停水连头装饰装!修活动中确需停水方!能进行施工》的应:当向供水《。管理单位申报由【供,水,管理:单位指派人》员进行停水》操作
第十四条【 禁止私自变动电!气保护装置和入户计!量装置确需变动电】气保护装置和入户计!量装置的应》当向供?电管理?部门:申报由供电管理部】门指派人员进行施】工
第十《。五条 ? 禁止私自移动有】线电视信号传输线】路和器件箱确需【。。移动:信号:传输线路和器—件箱的应依法—报广播电视行—政管:理部门批《准并由广播电视专】业人员施工
【 用户移动》室内终端《盒的可以委》。托广:。播电视专业安装单位!进行:。施工
第十六—条 装饰》装修企业、个体【经营者或《装,修人应当保护好各】。公,。用系:。统设:施施工过程中对系】统设施?进,行,隐蔽:的应当?方,便检:查、维?修、养护和》计量数据《的抄录
住【宅室内装饰》装修活动违反前【款规定的各公用系】统设施?维护单位在进行必】要,的检查、维修、养护!和抄录?数据时对相》应部位造成的损失】。不负任何《责任:
第五章 】。 物业服务企业【职责
》第十七条《 , 装:修人在住宅室内【装饰装修工》程开工前应当事【。先向物?业服务企业申报登】记并提交下列材料
! (一)房屋【所有权证明或产【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!书面证明;
—。 ,。 (二)申请人身】份证明;《
(三)装饰装!修方案;
【(四)?所选择的装饰装修企!业或:个体经营者的—资格证明和施—工人员上岗证的复印!件;:
【(五)装修人向物业!服务企业《申请办?理进入小《区施工的出入登【记证
装修人自行】装修的应《当,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!。。室内装修承诺书【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!装修人承诺按照住宅!装修:工程:建设技术、质—量、安全的规—定,。和标:准施:。工不得擅自》拆改供水、排水、】供热管线以及燃气】管,道和:。供,电系统遵守物业管理!的相关规定不得【损害相邻人的合法】权益以及承担—因违规施工给物业服!务企业和相》邻人造?成的经?济损:失等内容
第十八】条 装修人—。应,当与物业服务企【业签订住《宅室:内装饰装修管理【服务协?议(合同)该协【议(合同)应当包含!。。以下内容
】 : (一)《装饰装修工程—的实施内《容;
(二【)装饰装修》工程的实施期限;】
(三)—允,许,施工的时间;
】 ,(四)?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!盗窗的?。安装要求;
【 (五)禁止行为】和注意?事项;?
? 《(六:),违约:责,任;
》。(七)其他需要约】定的事项
》。。协议约定物业服务】企业提供废弃物的】清运和处置》及,公用:。部位的保护及—清洁服务的应当【同时约定《服,务费用
《第十九条 物业】服务:企业应当在装—修,人住宅?楼道适当《场所:。。公示装修人姓名【、装修住宅、—举报电话和》联系人接受群众对】装修:人住宅室内》装饰:装修违法、违—。规行为的举报和【投诉
第】二十条 物—。业服务企业应当【加强:对进入小《区施工?车,辆及人员的登记管】理定期或不定—期检:查住宅装饰》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装!饰,装修企业、个体经营!者或装?修人有违反本规定】和服务协议的—。行为:应当及时调查—取证予以制止—并发出整改》通知书;对不听劝阻!的物业?服务:企业应?当及时报辖区行【业协会和有关行政管!理部门辖区行业【协会和有关管理部】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!及时到现场调查【核实依法进行—处理:
物业【服务企业应当将住】宅室内装《饰装修?禁止行为和注—。意事项?事先书?面告知?装修人和装饰装修】企,业、个体经营者【告知内?容还应当包括允许】施工的时间、废弃】物的清运与处—置施工人员出—入物业管辖范—围的要求等有关事】。项
: ,。 物业?。服,务企业应向》装,饰,装修企业、个体经】营者:或装修人提供房屋】平面:图、结构图、电气】线路:图和相关管》线布置图《等咨:询服务?
物:业服务?企业:有,权,禁止:无证、无《照和无资格的装饰装!修企业、个体经营者!。。和施:工人员?进入物业管理区域】进行施工;》。发现无证、无—照和无资格进行【。施工的?报工商行政》管理部门《及,辖区:住房和建设》部门接到举》报后:工商行政《管理部门应》及时会同辖区—住房和?建设:部门进?行现:场执法物业服—务企业应积极予【。以配合
物业服务企!业应当与装修协会及!社,区居委会加》强联:系建立联动管—。。理机制
》
第六章 装饰】装修工程管理
! 第二十一条【 装修人与装饰】装修企业、》个体经营者应当【根据建?设部第110号令】第二十四条的规定】采用国家工商总【局,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!程施工合同示—范文本或辖》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!。推荐的家《庭居:室装饰装修工程【施工合同、住宅室】内装饰装修管理服】务,协议:(合同)等示范文】。本签订住宅室—内装饰装修书面合】同
第二十二条! 住宅室内装饰】装修工?程的价格由双方当】。事,人根据市场行情进行!协商并在合同中【约定:
第二十—三条 装饰—。装修企业或个—体经营者在所承担的!室内装修工》程竣工后《应当对工程质量进】行自验并向》。装修人?出具室?内,装修工程《质量保修单和采【购的主?要材料?、设:备的质保书、说【明书以及管线竣【工图装饰装修企【业或个体经营者自验!合格后装修人按照】合同约定和住宅装修!验收标准会同物业】服务企?。业共同进《行验收
第二十四】条, 装修人可以委】托有关工程监—理机构对住宅室内】装饰装修活动—进行监?理
第二十五条【 :住,宅室内装饰装修使用!的材料?和设备应当符—合国家?或行:业标准、保障施工安!全和:人身健康的》要求禁止使用国【家明令?淘汰的材料》和设备
依》法对住宅室内装【饰装修活动履行审】批和:设计职责的部门、物!业管理单位》及装饰装修企业【或个体经营者不得】。指定装修人使用【某类装饰装》修材料和设》备
第二十六条 !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!修活动时《应当:采取有效措施避【免或减轻《噪声对邻《。。。近居:民生活?所造成?。的不利?影响严禁施工—人员在居民通常的】下班休息时间进【行噪声?扰民作业
施—工中产生的废—弃物和其他垃圾应当!按照物?业服企业《指定的位置、方式、!时间进?行堆放和清运不得向!楼,下或者向垃圾—道、下水道、通风】孔,、消防?通道等?倾倒;施工的材【料、工具、设—备进出?场时应当保持公共】部位和小区的—环境清洁《。
第:二十:七条 住》宅室内装《饰装修工程》竣工后空气》质量应当符合住宅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】质,。。量验收?规范中的《标准对住宅室内空气!质量有争议的装修】。人可以委托具—。有相应?资质等级《的检测机构》进行检?测经检测《不,合格、属于施工单】位责任的装饰装修】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应!当进行返工并—承担相?应的损失
第二十八!条 双方当事人】应,当严格?履行:合同义?务违约方《应当承担《相应的民事责任双】方当事人就住宅室】内装饰?装修合同《。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!协商也可以》向消费者协会或辖】区装饰装修行业协】会进行投诉不愿协商!、调解或《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!依照合同约定—申请仲裁或者向【人民法院起诉
第】二十九?条 装饰装修企业!或个体经营》者应当依约定履行保!修义务在正常使【用条件?下住宅装修》工程的保修期限【至少为两年》有防:水要求的《厨,房,、卫生间地面防渗】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!工,验收合格之日—起计算
《在保修期内因—质量缺陷造成损【失,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!。体经营者应》承担赔?偿责任因装修人自行!提供的?。材料问题影响住宅】装修工程质》量的由装修人—负责
第七【章 :。 法律责任
】 第?三十条 因住【宅室内?装饰装修活动—。造成:相,邻住宅的管道堵【塞,、渗漏水、》停水停电、物品【毁坏等?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!和赔偿;属于装饰】装修企业或者个【体经营者责任的装】修人可以向》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体!经营者追偿
第!三十一条 装【修人进?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!活动未申报登记的各!辖区住房与建—设行政管理部门依】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!管理办法(》建设部110号令】。)第三十五》条规定责令改正【并可处500元以上!1,。000元以下—罚款其行《为由:辖区装修协会记【入行业信用》评比记录《
第三十二!条, 住宅室内装饰】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各》辖区住房与》建设行政《管,。理部门责令改—正,并依据住宅室内【装饰装?修管理?办法(建《设部11《0号令)第三十【八条规定处以罚【款
(【一,)将没有防水要【求的房?间或者阳台改为【卫生间、厨》房间的或者拆除【连接阳台的砖、混】凝土: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!00:元以上?1000元》以下的罚款对装【饰装修企《业处10《00元以上100】0,。。。0元:以下的罚款》;
? (二)损【坏房屋?原有节能《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!果的对装饰》装修企业处100】0元以上5》00:0元以下的罚款【;
》 (三)擅自拆改!供暖、燃《气管道和设施的【对装修人处》500元《以上1?0,00元以下的罚【款; ?
《 (四)未经原设计!单位或者具有相【应,资质等级《的设计?单位提出设计方案】擅自超过设》计标准?或者规?范增加楼面荷载【的对装修人处—500元以》上1000》元以下的《罚款对装饰》装修企业《处,1000元以上1】00:00元?以下的?。罚款
》。 装饰装修企业【或个体经营者违反规!定的由辖区装修【协会:记入行业信用评【比记录
【 第三十三条 】在住宅?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!。违法搭?。建建:(构)筑物的或者擅!自改变住宅外—立面、在非承重【外墙开?门、:窗的由城市管理行】。政执法部门按照城】乡规划法《及相关法规进行处】罚装饰?。。装,修企业?违反规定《的由辖区装修协会记!入,行业信用评比记录
! , , 第三十四条【 装?修,人未:经原设计单位—或具备相应资—质等级的设计单位】提出设?计方案擅自变—动建筑主体》。和承重结构》以,及,扩大:承重墙上原》。有,门,、窗尺寸由》辖,区住:。房与建设《行,政管理部门依—据建设工程》质量管理《条例有关规定进行】处罚
第三十五条 ! 装饰装修企业、个!体经营者《或装修人未经批准】。擅自:拆改:系统管线的》。由辖区住房和—建设:部,门依据有《关规定进行处罚
】第三十?六条: 物业服》务企业发现装修人】。或,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!反规定的行为不及时!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!市房产行政主管【部门依据住宅—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!法(建设《部11?0号令)给予警【告,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!务,协议约?定的装饰装》修管理服务费—2至3倍的》罚款其行为》由辖区装修协—会,记入行业信用评比记!录
第三十七条 !。。装饰装修企》业、个体经营者或装!修人在?装修期间违反—有关规?定施工扰民的由【各,区公安机关依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治安管理处》罚法的?规定进行处罚其行为!。由辖区行业协会记入!行业信用评比—记录:。
第三【十八条 装饰装修!企业或个体经营【者违规施工造成装】修人、有关公用【。系统产权单位或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承!担,赔偿责任;造成公】用系统产权单—位或他人财产损失】的装修人应先行【。赔,偿;施工单位有过】错的装修人可以向】其追偿;《其行为由辖区装【修协:会记入?行,业信用评比记—录
第三十九—条 废《。弃物的清运》。应当遵守环》卫部门的有关—规定装修人》或施工单位违反规定!清运或?。处置:。废弃:物,的由辖区环卫部门】依法处理装饰装修】企业或个体经—营者违反规定的【其行:为由辖区装修协会】记入行业《信用评比记录
【 , 第《四,。十,条 有关》行政管理部门的工】。作人员在住宅室【内装饰装修活—动中:疏,于履行职《责情节严重的—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触犯刑事【法律的?依法追究刑》事责:任
第八章【 附则《
第四十一条 【 各区可以参照本】规,定结合实际制—定住宅室内装—饰装修管理》实施细则
第四十二!条 本办》法由市房产》局、建设局、规划】局、行政执法局【等部:门负责解释
—第四十三条 本办!法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!克拉玛依市》住宅室内装》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!。(新克?政发:〔2003》〕56号)同时【废,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