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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 克拉【玛依市廉《租住房管理》办法 《 关于《印发克拉《玛依:市廉:。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!知 各区人】民政:府市政府各委—、办、?局石油、石化企【业各:有关单位 —    《克拉:玛依市廉租》住房管?理办法已经市人【民政府第二十七【。次常务会议》研究通过现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!照执行 二0【0四年二月十一【日 第一条 为】进,一,步,深化: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!善多层?次的住房供应—体,系解:决我市城镇最—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!题,根据建设《。部城:镇最低收入家—。庭廉:。租住房管理办法以】。及,。国务院和《自治区?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!结合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第》二条 本办法所称廉!租住房是指政府为具!有克拉玛依》市非农业《常住户口的》最低:收入家庭提供的【租金相对低廉—的,社会保?障性普通《住房 《第三条 建设—(房产)行》政,管理部门代表—政府行使廉租—住,房的:所有权负责本级【政府廉租住房的管】理、维修和租赁工】作  《   政府其他【有关部门在各自【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!办法配合建设(【房产)行政管理部门!。做好廉租住房管【理的相关工作 第!四条 廉租住房以腾!空旧的公有》。住,房和收?。购住房为《主政府适当》新建:为辅:基本满足承》租需求 《     政—府鼓励企业提供廉】租住房并按》国,家和自治区》。的规定给《予政策扶持和租【金,补贴 第五—。条 政府廉租住【。房建设和《管理资金主要由财】政统筹解决并—依法从住房公—积金的年《度增值收益中和【本级政府每》年提留的《社会福利《基金且用《于资助社会公益事】业的资金中》逐年提取《一部分   【  政府可》以接:受企业资助和—。通过其他《方式:募集廉?租住房建设资 【 第六条 新建廉】租住:房建筑面积原则【上,控制在40平方米以!下设计方案由—市建设部门提出意见!由市政府常务会议】审定 ?     》新建廉?。租住房应当符合国】家房:屋建设的质量标准】 第七条 腾空】的公有住房或政【府收购的住》。。房改:作廉租住《房的应当符合—基本的入住条—件, :第八条 承租廉租住!房应当同时》符合以下《条件   —  (一)》月收入低《于本市民政部—门规定的城市居【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!且接受民《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!月以上?的家庭;   】  (二)没有购买!住房; 《     (—。三)家?庭成:员均具?有本市非农业常住】户口:且至少有《一人取得本市非【农业: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!庭成:员间具?有合法的赡》养、扶养《或抚养关系》 ,。 第九条 申—请承租廉租住—房应当?提供以?下资料  —   (一)民政部!门核发的低保证;】  ? ,  (?二)现?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!具的住房《、家庭成员的证【明,;    — (三)户口—簿及同?户籍家?庭成员?的身份证明 【   ? (四)其他—有,关证明 第十【条 廉?租住房的租赁—原则:上由市?政,府统一协《调管理实行属地承租!由各区政府就地解】决 : ,第十:。一条: 租赁廉《租住房?按照以?。下程序进行 【    (一)申请!。符合条件的家庭可】以向区建设(房产】)行:政,管理部门提出—申请填写廉租住房】申,请,登记表并提供本【办法第?九条规?。定的:证明和材料 —   ?  符?合条件的家庭—也可以向其现居住地!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!该居民委员会收到申!请之日起《。在,5个工作日》内将申请及有关材】料转送区建》设(房?产)行政管理部门 !     (二)初!。审区建设(房—产)行政管理—部门接到申请材【料,后应在5个工作日】内进行审查》对符合?。条件的应会同申【请家:庭户:口所在地的居民【委,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!限为7日;对不符】合条:件的应当在5个工】作日内书面通—。知申请人    ! (三)登记—经,公示无异议或有【。异议但经查》实符合条件的报市】房产行政管理—部门复核无误—后进:。行登记登记》应当:在收:到申请之日起—三十日内完成—     —(四:。)通知建设(房产】)行政管理部门【。自登记之日起—5个:工作日内向符合【条件的申请人—送达克拉玛依市【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登!记通:知书 第十二【条 完成登记—的申请家庭按登【记的先后顺序综【合考虑其实际住房】。困难进?行轮候配租》 第十三条 廉租!住房只租不售—租金实行政》。府定价    】 实房配租的—租金按管理费和维】修费计算由市—物价部门核定可【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!高但不得超》过承租家《庭月:总,收入的5%   !  完成登记的【申请家庭已承租政】府公有?住房原则上不再搬迁!。租金标准按公有住】。房租金?标准核减50%收】取 第十四条 】现已承租《企业公有住房且符】合本办法规定—条件的?申请家庭企业继【续向其出《租,住房的?政,府给予租金补贴【补贴款项应》直接划入该》企业的账户 【    符合本办法!规定条?件的其他申请家【庭政府鼓励》其到市场上租房并给!予租金补贴租—金补:贴发给申请》人 第十五条 给!予租金补贴的—每人的月补贴—费用按人均面积10!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!按公有住《。房租金?标准的50%—进行补贴但每户月补!贴面:积总计不得超过【4,0平方米《申请家庭的人口【由,建设:。(房产)《行政管?理,部,门确认? 第?十,。六条 ?建设(房产)—行政:管理部?。门应当将租住—廉租住房、》享受租?金核减和《租金:。补贴的?家庭及时报送民政】部门进行动态监测 !。 第十七条 民政部!门应对已《承租廉租住房的低】保户:进行定期审核发现】不符合条件的—应取消低《保资格并通》知同级建设(—房产:)行政管理部门 !  :  建设(房产)行!政管理部《门应定期对享受【廉租:住房:保障的最低收入家】庭进行核查对不符合!条,件的应当《。取消其?廉租住房保障资格】或根据民政》部,门的通知取消廉【租住房保障资格取消!廉租住房保》障,资格应当送达书面通!知 : 第十八《条租:赁,廉租住房建设(【房产)行政》。管理部?门作为?出租人与申请人(承!。租人)签订租—。。住廉租住《房协议书 —    租住廉租住!房协议书应明—。确出租方和承租【方的权利和》义务、租金标准及】交付方式、物业管】理及水电暖费—用的支付责任、终止!或,。解除合同的条件【、违约责任等要【件 第十九条 】承租人租《住廉租住房不得改变!房屋结构《或者进?行装修或者利用【其进行非法活动【违反合同约定—或法:。律规定应承担相【应,责任 《    承》租,人不得?将承租的《廉租住?房转租违反本办【法,转租、转《借或改变其用途或】者连续?6个月以上》未在廉租《住房居住《的由建?设(房产)行—政管理部门依—照城:镇最低收入家—庭廉租住房》管理办?法第十九条》规定收回《转租的房《。屋,     —享受租?金补贴或租金核【减的最低收入家庭违!反本办法规定—的依照城镇》最低:收入家庭廉》。租住:房管理办法第—十九:条规定停《止发放租金补贴【或者:停止租金核减— :。第,二十条 《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!最低收入《家,。。庭应当及《时向:建设(房产)行政】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家!庭,收入情况不如实【申报:或不及?时申报的由建—设(房产《)行政?管理部门《依,照城镇最低收入【家庭:廉租住房管理办法】第十八?。条规定已承租廉租住!房的责?令限期腾退并补【交市场平均租金与】廉租:住房标准租金的【差额;?已领取?租金:补贴或核减租—。金的责令退还租【金补贴或补交核减的!租金情节恶劣—的并可处以1000!元以下罚款 — ,。第二十一条 依【法,解,除租住协议或被取消!。承,租,资格承租人应在一】个月:内退还廉租住房自】通知之日起至退房日!止租金按《市场:租金:计收所有费》用自行?承,担    — 因正?当理由不能按—期腾退的经建设(房!。产)行政主》管部门批准可以【续租但最《长不得超过6—个月:经批准续租的前款】规定的一《个月期限的租—金仍执行《廉租住房租》金标准;延》长,的,期限:租金按市场租金计】收所有费用自行承担!  ?   违反》本办法规定拒—不腾退廉《租住房且《符合城镇《廉租住房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】规定的?由建设(房产)行】政管:理部门责令》其退房并《处1:00:0元以下罚》款, 第二十二—条 建设(》房产)?行政管理《部门依?照城镇最低收入家】庭廉租?住房管?理办法第十八—条、第?十九条作《出收回廉租住房、】。。追缴:有关费用《的处:理决定?享受廉租住房保【障的最低收入家庭不!执行的依《法申请人民》法,院强制?执行 第二—十三:条 廉租《住房的租金》统一由建设(房产)!行,政管:理部:。。门收取 《     按—前款规定《收取的租金》。同按本办法第五【条规:。定筹措的资金用于】廉,租住房的建设、管理!和费用补贴设专户管!理、:专款专用实行收【支两条线由财政部门!。监管:、审计部门进行年度!审计具体办》法由市财政》部门会同相关—部,门制定 《。 第二十四条 【。有关部门《工作人员违反本【办法造成《损失、情《节,严重:的依法给予行政处】。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》。刑事责任 —第二十?。五条 本办法—规定的格《式文书由市房—产行政管理部门统一!设计、印《制 第二十—六条 实施本办法的!细则由市房产—行政管理部门—负责制定本办法由】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!负责:解释 第二—十七条 《本办法自《200?4年:3月1日《起施行2003【年11月1日起施行!的克:拉玛依市廉》租住房管理暂—行办法(《。克政办发[20【0,3]:7,0号)?。同时废止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