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[附条文说明] JGJ/T157-2014 建标库

6  工程验收

6.1  一般规定

6.1.2  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条板隔墙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部分。本条规定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内容。

    在墙板安装工程中,由水电专业安装单位承担条板隔墙配电箱、控制柜、水电管线开槽、敷设、安装等工作。此种情况下,需分别验收和归档验收记录。

6.1.3  本条文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10中的相关内容规定了条板隔墙检验批的划分方法。

6.1.6  目前的条板隔墙隔声验收,需要提供实验室检测报告,但在有争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做现场隔声检测,并提交检测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。现场隔声检测依据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》GB50118的相关规定进行。

6.2  检验批验收

6.2.1~6.2.11  本节规定的验收内容主要依据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10中板材隔墙工程的相关要求。规范将涉及安全、主要使用功能、节能、环保等起决定作用的项目列为“主控项目”。“一般项目”大部分为外观质量要求,不涉及使用安全。

6.3  分项工程验收

6.3.1~6.3.4  本节的验收内容是依据国家标准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10中对板材隔墙分项工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。本条文针对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提出具体的验收要求;同时对条板隔墙质量验收不合格工程,提出了3种不同的验收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