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[附条文说明] JGJ/T157-2014 建标库

3.2      

3.2.1  条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《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》JG/T169的有关规定。

3.2.2  条板可按其用途分为普通条板、门框板、窗框板和与之配套的异形板等辅助板材。

3.2.3  条板的主要规格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条板的长度标志尺寸(L)应为楼层高减去梁高或楼板厚度及安装预留空间,并宜为2200mm~3500mm;

    2  条板的宽度标志尺寸(B)宜按100mm递增;

    3  条板的厚度标志尺寸(T)宜按10mm递增,也可按25mm递增。

3.2.4  对于两侧为凹凸榫槽的条板,凹凸榫槽不得有缺损,对接应吻合。

3.2.5  对于空心的门框板、窗框板,靠门框一侧应为平口,距板边不小于120mm范围内应为实心;靠门框和窗框一侧可加设专用预埋件、固定件与门、窗固定。

3.2.6  复合夹芯条板的面板和芯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面板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无机类板材;

    2  芯材燃烧性能应为B1级及以上,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》GB/T5464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;

    3  面层与芯层应粘结密实、连接牢固,无脱层、翘曲、折裂及缺损,不得出现空鼓和剥落;

    4  对于纸蜂窝夹芯条板,芯板应为连续蜂窝状芯材,面密度不应小于6kg/m2;单层蜂窝厚度不宜大于50mm,当大于50mm时应设置多层的结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