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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北京市建—筑节能管《理规定? ,
北》。京市人民政府令【。
第80》号 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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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?市建筑节《能管理规定已经2】。001?年7月31》日市人民政府—第,。36次常务会议通过!自2:001年9》月1:日起施行
【 ! 《 】 , 【 , 《 —。 《。 — ? 【。 】 — 【 】 —。 , — ? — — , 市长 刘淇
!二〇〇一年》八月十四《。日
》北京:市建筑?节能管理规定
】第一条为加》强建筑节能管理【提高:能源:利用效率促进经济】。和社会可持续—发展根据《本市实际《。情况制定本规定【 ,
第二条在本市行!。政区:域内:从事建筑《活动必须遵守本【规定
— 本规定所—称建筑活动是指各】类房屋建筑及其【附属设施的》设计、建《。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!、管道、《设,备的设计安》装活动?
《 本规《。定所称建筑节能是指!在建筑活动》中,依照国家《和本市建《筑节能的有关规定采!用节能型的建—筑结构、《材料、器具和—产品:提高: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!和采暖供热》系统:效率、减少采暖、制!冷、:照明:的能耗合理有—效地利用能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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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市》建设委员会主—。管本市建筑节能【工,作负责组织实施【本规:定区、县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》本辖区内《建筑节能的管理和】监,督工作
— ?。规划、发展计划、经!济、市政管》。理、国土资源和房】。屋管理、科学技术】、质量技术 监督、!工商:等,行政主管部》门按:照各自职责》依法对建筑》节能工作实施—监督和管理》
第四条建筑工程!的设计?和建造应当严—格执行国家和—本市建筑节能设计】标准、?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!
适【用北京地区的建筑工!程通用设计标—准图:集、施工规程和验评!。标准由市规划委员会!和市建设委员会【负,责编制
第—五条本市鼓励—开展建筑《节能科?学研究和《技,术开发?在建筑活动中—推广使用先进的节能!技术、材料和—设备重点《发展以下建筑节能】技术:或者产品
! (:一)新型节能—墙体:。和屋面的保》温、隔热技》术与材料《;
(二!)节能门《窗的保温隔热和【。密闭技术;
【 , , (三)采暖【供热系统温度调控】和分户热量计量技】术与:装置;?
《 (四)》利用太阳能、风能等!可,再生能?。源以及利用热泵【。。提高热效率的采【暖技:术;
(!。五)建筑《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!;
《 (六》)其他技术成熟【。、效果显《著的:节能技术和节—能管理技术
【第,六条本市积极—开发:和采用新型建—。筑,结构体系推广使用】。各类节能环保型【墙,体材料发《展墙体与屋面的高】性能保温《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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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城近郊区、远郊区(!县)的建制镇、新建!住宅小区、经济【技术开发区》、新技?术,产 :业开发区的新建房】屋及围墙工程禁止使!用粘:土,实心砖自200【2年:5,月1日起除农民在】宅基地上自建低层】住,宅外所有建筑工【程(包括基础部【分)禁止使用粘【土实 心《。砖农民在《宅基地上自建低【层住宅推广使用节】能建:筑材料
— 本《市根据新型建筑材】料的发展情》况逐步限制使—用或者淘汰》其,。他以粘土为原料【。的建筑材料和—保温性能差的墙【体屋面?保温材料
— 自200】3年5月五日起本】市禁止?生产粘?土实心砖
第七】条本市按《照建筑节能有—关政策和标准要求推!广使用各类节能环保!型门:窗逐步?。淘汰或者限制—使用保温密》。封性能差的建筑外】用门窗
》。第八条新建建—。筑工程必《须选择先进合理【的采暖供热方式采用!高效的?管道保温与热—调控计量技术—和节能型材料—设,备、器?具逐步推行采暖【按,户计量?收费制?度,
现有】建筑物未达》到建筑节能标准【。的应当逐步对其围】护结构和《采暖供热系统—进行技术改造;【其中对建筑》物实施改建》、扩:建或者大型》修缮的必须进行节】能技术改造》
第九条建筑物照!明工程应当合理选择!照度标准、》照明方式、控—。制方:式,。并充分利用自然光】选用节能型产品降低!照明电耗提高照【明质:量
居】住建筑的《公共走廊、楼—梯,。内等部位必须安装使!用节能灯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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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》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《加,强对建筑节》能设:计的:监督和管《理
【发展:计划、?建,。设等行政部门应当】。依,据国家?和本:市有关规定》在基本?建,。设项目管理中加强】对建设项目执行【建筑节能标准和【政策:的监督管理对—不符合建筑》节,能,标准和政《策的不予批》准建:设竣工工程不符合】建筑:节能标准和政策要求!的不得允许》使用
第十一条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!筑节能标《准和经批准的项【目可行性研究报【告或者?设计任务书中的节】能要求委《托设计组织竣工验】收
【设计单位《必须依据建筑节【能标:准和:规范进行设计保证】建筑节能《设计质量
— 施》工单位必须》按照符合建筑节能】要求的设计文件【和施工?规程施?工并对施工》质量负责
— : 监理单位—对不符合标准和【建筑节能设计要求】的建筑材料、建筑】构配:件和设备不》。得同意在建筑—工程中安装》和使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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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任—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擅—自拆改已建成的节能!建筑:围护结构和采暖供热!系统
第》十三:条对达不到国家或】者本市建筑节能标准!要求、影响建筑结】构安全和使》。用功能、能耗—高或:者严重污染环境【。的落后技术、材【料、设备《由市建设委员—会会同市规划委员】。会、市质量》技术监督局等—部,门发布限制使—用和淘汰目录限制或!者禁止在本》市建筑工程中使用】
前【款规定的限》制使用和淘汰—的技术、材》料、:。设备:目录应当至少在实】施前6个月公布
!第十四条下》列项目可《以按照国家和本【市有关?规定享受贷款贴息】、资金?补助等政策支持【
: (一)【新型:建筑结构体系和供暖!技术的科研与试【点示范工程;
! (二)利用工!。业废渣、城市—废渣和?农作物秸杆》生产新型墙体材料】;
(三!)其他与推动建筑】节能发展有》关的材料、设备的生!。产应用?技,术开发?与,技术 改造项目
!第十五条违反本规】定第六条第二—。款规定使用粘土实心!砖,的责:。令改正并处3万元】以下罚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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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六条建设单位、设!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】或者工程监理单位】违反本规定未按【照建筑节能》。标准进行工程发【包、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和竣—工验收以及使用国家!和本市明令淘汰和】不符合标《准要求的《建筑材料、配件和】。设备的、由建设或者!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依照国务【。院建设工程质量【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!处罚
第》十七:条对生产、销售国家!或者本市明令—淘汰和不符合标准的!建筑材料建筑构配】件和设备的由质量】技术监督、工商【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!处罚
第十八条】本规定自2001年!9月1?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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