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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北》。京市建筑节能管理】规定 【北京市人《民政:府令 ? 第80号 【 —北京市?建筑节能管理规定】已经2?。001年7月31日!。市,人民政府第36次常!务会议通过》自2001年9月】1,日起施行《    【 《。 《 — ? 】 : 《。 】 】 【 , 》。 ? : 》 ? 》 ! — ! 【 — ,市长: 刘淇 二〇〇一!年,八月十四日   !北京市?建筑:节能管理规定 第!一条为加强建筑【节能管理提》高能源利用效率促】进经:济和社会可持续【发展根据本市实际】情况制定本》规定 》第二:条在: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!建筑活动必》须遵:守本规定  【   本规》定,所称建筑活动—是指各?类房屋?建筑及其附属设施】的设计、建造和与其!配套的线路、管道】、设备的设计安装】。活动    【 本规定所称建筑节!能是:指在建筑活》动中:依照:。国家和本市》建筑节能的有—关规定采用节能型】的建筑结《构、材料、器具和产!品提:。高建筑物保》温隔热性能和—采暖供热系统效【。率、减少采暖—、制冷?、照明的能耗合理有!效地:利用能源《 第三《条市建设委员会【主管本市建筑节能】工作负责《组织实施本规—。定区、?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本辖区内建【筑节能的管理和【监督工作 》     规划【、发展计划、—经济、市政管理、国!土资:源和房屋管理、科学!技,术、质量《技术 监督、工商等!行政主管《部门按?照各自职责》依法对建筑节能工作!实施监督和》管理 第四条建】筑工程的设计—。和建造应当严格执行!国,家和本市《建,筑节能设《计标准、施》工规范和验评标准】     适用】北京地区《的建筑工程通用设】计标准图《集、施工规》程和:验评标准由市规划】委员会和《市建:设委员会负》责编制 》第五条本市鼓励【。开展建筑节能科学】研究和技术开发【在建筑活动中推【广,使用先进《的节能?。。技术:、材料和设备重点发!展以下建筑节能技】术或者产品  】   ?(一)?新,型节能墙体和屋【面的:保温、隔热》。技术:与材料;   】 , (二)节能门【。窗的保温隔热和【密闭技术;   !  (三)采—暖供热系统》温度调控和分户热】量计:量技术?。与,装置;  — , , (四?)利用?太阳能、风能—等,可再生能源》以及利用热泵提【高热效率的》采暖技术;》     (五)!建筑照明节》能,技术与产品; 】    (六)【其他技术成熟、【。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!和节能管《理技术 》第,六条本市积极开【发和采用新型建筑结!构体系推广使—用各类?节能环保型》墙体材料发展—墙体与屋《面,。的高性能保》温技术    】 城近郊区、远【郊区(县)的建【制,镇、新建住宅小区、!经济技?术开发区、新技术产! 业开发区的新建房!屋及围墙工程禁止使!用粘土实心砖—。自2002》年5:月,1,日起除农民在宅基】地上自建低层住宅】外所有建筑工程(】。包,括基础部《分)禁止使用—粘土实 心》砖农民在《宅基地上《自,建低层住宅推广【使用节能建筑材料 ! ,    《本,市根据新型》建筑材料《的发展情况逐步限制!使,用或者淘汰其他以】粘土为原《料的建筑材料和【保温性能差的墙【体屋面保《温,。材料 《    自200】3,年5:月五日起本市—禁止生产粘》土实:心砖 第七条【本市按照建筑节能】有关政策和》标,准要求推广使用各类!节,能,环,保型:门窗逐步淘汰或【者限制使用保温【密封性能差的—建筑外用门窗 第!八条新建建筑工【程必须选择》先进合理《的采暖供热》。方式采?。用高效?的管道?。保,温与热调控计—量技术和节能型材料!设备、器《具逐:步推行采暖按—户计量?收,费制度 》 ,   现有建筑【物未达到《建筑节能标》准的应当逐步—对其围护《结构和采暖》供热系统进行技术】改造;其中对建筑物!实施改建、扩—建,或者大型修缮的必须!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! 第九条建筑物照】明,工程:应当合理选择照度标!准、照明《方式、控制》方,式并充?分利用自《然光选用节能型产】品降低?照明电耗提高照【明质量?   《  居住建筑的公共!走廊、楼梯内等【部位必须安装使用节!能灯具 《 第十条规划】行政主管部》门应:当加强对《建筑:节能设?计的监督和管理 !    发展计划】。、建设等《行政部门应》。当依据国家和—本,市,有,关规定在基本建设】项目管理中加强对】建,设项:目执:行建筑节能标准【。和,政策的监督管理【对不符合建筑节能】标,准和政策的不予批】准建:。设竣工工程不—符,。合建:筑节能?标准和政《策要求的不得—允许使?用 第十一条建】设单位必须按照建】。筑节能标准》和经批准的》项目可行性研究【报告或者设计任务】书中的节《能要:求,委托设计组织—竣,工验收  — ,  设计单》位必须依据建—筑,节,能标准和规》范,进行设计保证建【筑节能设《计质:。量   》。  施工单位必须】按照符?合建筑节能要求的设!计文件和《施工规程施工并对】施工质量负责—   《  监理《单位对不符合标准和!建筑节?能,设计要求的建筑【材料:、建筑?构配件?和设:备不得同意在—建筑工程中安装和使!用,。 第?十二条任何》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擅?。自拆:改已建成的节能建】筑围护结构》和采暖供热系—统 第《十三条对达》不到国家或者本市建!筑节能标准要求、影!响建筑结构》安全和使用功能、】能耗高或《者严重污《染环境的落后技术】、材:料、设备由市建设委!员会会同市规—划,委,员会:、市质量《技术监督《局等部门发布限制使!用和:淘汰目录限制或者】禁止在本《市建筑工程中使用】 :    前款规定的!限制使用《和淘汰的技术—、材:料、设备目录应当】至少在实施前—6个月?公布 第十—四条下列项目可【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!关规定享受贷款【贴息、资《金补助等政策支【持 :     (一【)新型建筑结—构体系和《供暖技术的科研与】试点示范工程;【     (【二)利用工业废【渣,、城市?废,渣和农?作物秸?杆生产新型墙体材】料;   —  (?三)其他与推—动建筑节能发展【有关:的材料、设备—的生产?。应用技术《开发与技术 改造】项目 第十—五条违反本规—定第六条第二款规】定使用粘《土实心砖的》责,令改正并处3万【元以下罚《款 第十六条【建设单位、》设计:单位、施工单—位或:者工程监理单位【违反本规定未按照建!筑节能标准进—。行工程发包》、设计、施工、【。监理和竣《工验收以及使用国家!和本市明《令淘汰和不符合【标准要求的建筑【材料、?配,件,和设备的、》由建设或者规划【行政主管《部,门依:照国务院建设工【程质量管理条例【的规:定予以处罚 第十!七条对?生,产、销售国家或者本!市明令淘汰和—不符合标准的建【筑材料建筑构—配件和设备的由质】量技术监督》、工商等行政主管部!。门依法处罚 第】十八条本规定自2】001年9》月1日起施行—   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