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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北京市?建筑节能管理—规定
北】京,市人民政府》令,
第80》。号 【
:北京市建筑节能管】理规:。定已经200—1年:7,月31日市人—民政府第36次常务!会议通?过自:2001年9月1日!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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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二〇〇一《年八:。月十四日
— 北京市》建筑节能管》。理规定
第一条为!加强建筑节能—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!率促:。。进经济和社会可【。。持续发展根据本市实!际情况制定本—规定
第二【。条,在本市行政》区,域内从?事建筑?。活动必?须遵守本规定
! 本规定—所称建筑活》动是指?各,类,房屋建筑及其附属】设施的设计、—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!路、管道、设备的设!。。计安装活动
】 本规》定所称建筑节能是】指,在,建筑活?动中:。依,照,国家和本市建筑节】。能的有关规定—采用节能型的建筑】结构、材料》、器:具和产品提高建筑】。物保温隔热性能【和采暖?供热系统效》率,。、减少?采,暖、制冷、照—明,的能耗合理有效地利!用,能,。。源
第三条市建】设委员会主》管本市建筑节能工】作负责组《织实:施本规定《。区、县建设行政主管!。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!筑,节能的管理和监督】工作
【 规划、《发展计划、经—济、:市政管理、》国土资源和房—屋管理、科学技【术、质量技术 监督!、工:商等行政主管部【门按照各自》职责依法对建—筑节能工作》实施监督《和管理
第四条建!筑工程的设》计和:建造应?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!。。市建筑节能设计标】准、:。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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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北京!地区的建《。筑工程通用设计【标准:图集、施工》。规,程和验评标》准由市规划委员【会和市建设委员会负!责编制
第五条】本市鼓?励开展建筑》节能科?学,研究和技术开发在】。。建,筑活动中推广使用先!进的节能技术、【材料和设《备重点发《展以下建筑节能【技术或者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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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新!型,节能墙体和屋面【的保温、隔热技术与!材,料;
》 ?(二)节《能门窗的保温—隔热:和密闭技术;
! (《三)采暖供》热系统温度调控和分!户热量计量技—术与装?置;
(!四):利用太阳能、—风能等可《。再生能源《以及利用热泵—提高热效率的采暖技!。术,。;
【(,五):。建筑照明节》。能技术与《产品;
— (六)其他】技术成熟《、效果显著》的节能技术》和节能?管理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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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本市积极开!发和采用新型建筑】结,构体:系推广?使用各类节》。能环保型墙》体材料发展》墙体与屋面的高性】能保:温技术
】 城近?郊区、远郊区(【县)的建制》镇、新建《住宅小区、经济【技术开发区、新技术!。产 业开发》区的新建房》屋及:围墙工程《禁止:使用粘?土实心砖《。自20?02年5月1日起】除农民在宅基地上自!建低层?住宅外所有建—筑工:程(包括基础部分)!。禁止使用粘》土实 心砖》农民在宅基地上【自建低层住宅—推广使用节》。能建:筑材料
— ?本市根据新型建【筑材料的发展情【况逐步限制使—用或者淘汰其他【以,粘土为?原料的建筑材—料和保温性能—差的墙体屋》面保温材料
】 自2003年!5月五日起本—市禁止生《产粘土实心砖
】第七条本市按照建】筑节能有关政策和】标准要求推》广使用各类节—能环保型门窗逐【步淘汰或者限—制使用保《温密封性能差—的建筑外用》门窗
《第八条新建建—筑工程必须选择先进!合理的采暖供热方式!。采用:高效的管《道保温与《热调:控计量技术和—。节能型材《料设备、器具—逐步推行采暖按【户计:量收:费制度
《
: 现有建筑【。物未达到《建筑节能标准的应当!逐步对?其,围护结构和采—暖供热系统进行技】术改造;其中对建】。筑物实?施改建、扩》建或者大型修缮的必!须进行节能技术改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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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九:。条建:筑物照明《工程应当合理—选择照?。度标准?、照明方式、—。控制方?式并充?分利:用,自然:光选用节《能型产?品降低?照明电耗提高—照明质量
》
, 《居住:建筑的公共走廊【、楼:梯,内等部位《必须安?装,使用节能灯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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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规【划,行政主?管部门应《当加强对《建,。筑节能设计的监督和!管理
— 发展《。。计划:、建设?等行政部门应当依】据国家?和本市有关规—定在基本建设项【目管理中加强对建】设项目执行建筑节】能标:准和政策的》监督:管理对不符合—。建筑节能标准和【政策的不予批准建】设竣工工《程,不符合建《筑节能标准和政策】要求的不得允—许使:用
第十一条建设!单位必?须按:。照建筑节能标准【和经批准的项—。目可行性《研究报?告或者设计任务【书中:的节能要《。求,委托设计组织竣工验!收
设计!单位必须依据建筑节!能标准和《规范进行设计保【证建筑节能》设计:质量
》 , 施工单位必须按!照符合建筑节—能要求的《设计文件和施—工规程?施工并对施》工质量负责
】 , 监理单》位对不?符合标准和建筑节】能设计?。要求的建筑》材料:、建筑构配件和设】。备不得同意在建筑】工程中安《装和使用
第十二!条任何单位和个人】。不,得擅自拆改已建成的!节能建筑围护—结构和采暖供热系】统
第十》三,条对达不到国家或者!本,市,。建筑节?能,标准要?求、影?响建筑?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!、能耗高或者—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!技术、材《料、设备由》市建设委员会会【同,市规:划委员会、市质量】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发!布限制?使用和淘汰目录【限制或者禁止—在本市建筑工—程中使用
【 前款规定的】限制使用和淘—汰的:技术、材料、设备】目录应当至》少在实施前》。6个月公《。布
第十四—条下:列项目?可,以按照国家和本【市有关规定享受贷款!贴息、资金补助等】政策:支持
(!一)新型建》筑,结,构体系和供》暖技术的《科研与?试点:示范工程;
! (二)利—用工业废渣、城【市废渣和农作物秸杆!生,产新型墙《体材料?;
《 (《三,)其他与推动建【筑节能发展有关的】材料、设《备的生产应用技【术开发与技术 【改造项目
第十】五,条违反本规定第六】条第二款规定使【用粘土?实心砖?的责令改正并处3万!元以下罚《款
第十六条建】设,。单位、设计单位【。、施工单位》或者工程监》理单位?违,反本规定未按照建筑!节能标准进行—工程发包、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】和竣工?验收以及使》用国家和本市明令】淘汰:和不符合标准要求】的建筑材料、配件和!设备的、由建设【或者规划行》政主: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!设工程质量管理条】例,的规定予以处罚【
:。第十七条对生—产、销售国家—。或者本市明令淘汰和!。不,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!建筑构配件和设备】。的由质量技术—监督、?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!依法处罚
第十】八条本规定自20】01年9月1—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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