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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宝鸡市节约》用水管理办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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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府令第【61号
宝鸡!市节约用水》管理:办法已?经2007年—5月1?8日市政府第—六次常务会》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!布自2007年7】月1日?起施:行
?二○○七年六—。月一日
第一条】 为:加强计划用水—和节约?用水管理科学—合理利用水资源建】设节水型《社会:。根据中华《人民共?和,国,水法、陕西省实施<!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!>,办法和陕西省节约用!水办法等法》。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办法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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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条 本市行政区域】内的取水、供水【、用水及其管理活】动适用本办法
】。
《第三条? 本市实行计划用水!厉行节?约用水 《
第四!条, 市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?全市节约用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!工作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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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城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负责:市城市规《划区范围内的—。城市节约用水—管理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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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县、区水行政—主管部?门负责本行》政区域内的节约【用水监?督管理工《作
!。市、县、区有—关部:门按照职责》。分工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【节约用水的具体【。管理和监督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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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五,条 任何《单位和个《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!务并有权对浪—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!制止、检举和—控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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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【在节约?用,水和节约用水管【理工作中做出—突出贡献的单—。位和个?人由市、《县、区人《民政府给予表彰奖】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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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市水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!制全市节约用水【规划报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后组织实施 !
《
县、区【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?当依据?全市节约用水—规划编制本》行,政区:域的节约用水规划报!同级人民政府—。批准后?执行
】第八条 市》、县、区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当对地】表水和地下水实行统!一调度、《合理配?置优先利用地表【。水、限制开采—地下水、鼓励—利用:再生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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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用水实行《总量:控制和定额》管理相结合》的制: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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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发展与》改革行政主管—部门会同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!据节约用《水,规划、用《水定额和《年,度可用水量制—定年度?用,。。水,。计划对全市年度用水!实行:总量控制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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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十条 行业产品生!。产和服务的》用水定额由市有关行!业,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报!市水行政主管部【门会同有《关部门审《核同意? ?
—行业用水定额由市人!。民政府?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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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一条 市—、县、区水》。行政主管部门根据】本行政区用水状【况、下一年度—水源的预《。测、节水《规划、用水》定额及上一级水行政!主管:部门下达的取水控】制总量制定本行【政区下一年》度取水计划并分【解下达到《各用水户《
《。
第十《二条 取水—户应当按照取—水许:。可分级限额审批【权限于每《。。年的11月15【。日前:向水行?政主管部门申报下一!年度的取水计划【
《
新建、改】建,、扩建的工程应在】开始:取水前一个月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提出:该年度取水计划按照!批准的计划》取,水用水单位》未按规定申报取水计!划的不予《下达取?水计划其取水视为无!计划取水 》
》
:年度取水计划应包】括以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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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年】度取水计划申请【表;
】
(二)申报取水!计划:的合理性《。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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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《条 工程施工用【水单位需要使用城】市管网供水的必须向!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,门申请临时用水计】划并:按照批准的计—划计:量用水?
》
第十四《条 取水计划下【达后需要调整的【取水户应当提前一个!月向:原审批部门》提出申请经批—准后方可调整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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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水户》申请增加取水—指,标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】
》
,(一)?已采取了相应的节】水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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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水的重复】利用率、用》水单耗达《到规定的标准;【 :
—(三)生产经营规模!扩大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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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不影响他人用水权!益和公?共利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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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》取,。水户所增加的取水】量若超过取水—许可证规定的水【量其超过部分已履】行了取?水许可审批手续 !
第十五条 !。在干旱缺水季节【当城乡居民生活用】水,供水水量严》重不足时经同级【人民政府批准可采】取措施临时限制【或暂:停,其他非生活用水【
第十】六条 ?生产、生活用水实行!按用水计量收取【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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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》居民用?水单:。位超计划用水—或超定?额用:水实行累进加价收】费制:度
《。
》对,城市:居民生?活用水逐步》实行阶梯式计—量水价 《
第十【七条 水《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加强对取用水资源】的单位取水计量【设施的查验按时【收取水资源费 】 ,。
用【水单位和《个人应当配合—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和,。。供水:单位工作人》。员的查表、收费工】作 ?
第—十八条 供》水单位和用水户应当!安装取水计量设施】。并加强对取水—计量:设施的检查》。与日常维护保证【计,量准:确取水计量设施发】生,损坏的?应当及时修理或者】更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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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 水利、建》设,、发展与《改革: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?强化节约用水—管理措施在各自【职责范围内对用水户!节约用水《情,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!检查时被检查的用】水户应当《如实反映情况提【供,必,要的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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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市、】县、区人民政府应当!加强城市节约—。用水管理创建—节水型城市逐—。步增加对污水处理的!资金投?入建设?污水集中处理设施】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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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:市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!有效措施推》广节水型生活—用水器具降低城市管!网漏失?率逐步淘汰现有住宅!中不符合节》水标:准的生?活用水器具提高【生活用水效率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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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】 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建设》项目应当采用节【。水型工?艺和设备建设相应的!节约用水设施并【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!、同时施工》、同时投入》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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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:水设施竣工》。后建:设单位应当向水行】政主管部门申报验收!验收不合格的水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】发放取水许》可证或不予供水 !
已建!。成的:建设项目未安装【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!的产权?人应当逐步更换【有条:件的:应当建设中水回【用设:施
第二!十,二条 新建、—改建、扩建公共建】筑,、住宅、市政工程应!当安装?使用国?家有关部门认定【。。。的,节,水型用?水器具 《
第二十三!条 工业用》水应当实行定额【管,理推广节水》新技术、新》工艺和新设备提高水!的重复利用率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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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》生水:输配水管《线覆盖地区》。内的工业用水—应当:使用符合用水水质】要求的再《生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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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四条《 市农业、林业【。行政主?管部门应《当会同有关部门【根据全市水资源状】况调整农业生产布局!。。和林、牧、》渔业用水结》构发展高效益节水】型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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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【条 农业用》水应当加强科—学管理推广节水【灌溉方式《和,节水技术提高水的使!用效率?鼓励采用管灌—、喷灌、微灌—等先进灌溉技术 !
农业】用水应当计量—收取水费《
第【二十:六条 新建宾馆【、饭店、文化体育设!施以及办公楼、住宅!。区应当按照》有关规划设计和建】设中水设施 【
第二十【。七条 鼓励园林【。绿化、环境卫生【、建筑施《工等用水《使用雨水和符合【用水水质要求的再】生水减少使用—城市:自来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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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地【区,的绿地、树木、【花卉应当采用喷【灌、:微灌等节水》。。灌溉方?式并严?格执行园林绿—化,灌溉制度《提,高绿化用水效率【 ?
—鼓励住宅小区—和单位内部的景观】用水:和其他市政杂用水使!用雨水或者再生水】
第】二十八条 工—业企业应当建—。立,用水管理制度和统计!台,帐日用水500立方!米,以,上的企业《应在有测试》。。资格的机构指导下定!期,进行水量平衡—测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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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九条 禁止生【产或者?销售国?家明令?淘汰的耗水量—高的设备、产—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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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—工,。商,行政管理部门应当】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!部门定期对市场上销!售的用水器具进行检!查杜绝?。非,节,水器具?。出售
!第三十?条 :供水企业和》自建供水设施—的单位应当改进制】水,工艺加强供水—设施的?管理、维《修和保养减少水的漏!失保障?供水管网的漏失【率,符合国家《规定标准《 :。
《第三十一条 —水行政?。主管部门和相关单】位应当建立节水信息!管理系?统完善用《水信息统计、—报,告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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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水户应!。当按照水《行,政主管部《门的要求及时、准】。确,报送供水情况或者】实际用水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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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【条 用水《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!强节约用水管理【做好下列工作—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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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建立健【全节约用《水责任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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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。)设立节水专门【机构或者指定专【人具体负责节水【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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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三)?建,立用:水记:录和用水统计分析明!确用水计划、节水目!标、节水《措施定期《进行合理《用,水分析?或者水?平衡测试《; ?
《。
(四)加【强,用水设?施的日?常维:护管理; —
(】五):开展节约用水宣传 !
—第三十三条 水行政!主,管部门、各新闻媒体!应当加强节约用【水宣传工《作播放和刊登节【。约用水公益》广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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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—条 鼓励单位和【个人开展节》水科学技《。术研:究,开发研制节水型【生活:用水器具以及节水技!术、工?。艺、设备和》产品 ?
第三十!。五条 违反》本办法?规定由水行》政,主管部门或者—其他有?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?水法:、陕西省实施 <!中华:人民共和《国水法>办法和【陕西省节约用水【办法等法律法—规和规?章的规定予以处理】
》第三十六条 当【事人对?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或其他?。行,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!政行为不服》的可以?依法申请行》政复议或向人—民法院提《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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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 !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或有关部门及其工】作人员?未按规定《履行职?。责的在?节约用水管理和【执法:工作:。中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权、徇私舞弊的【。由其主管部》门或:。监,察机关追究该部门负!责人和有关》责任人的行政—责任;涉嫌犯罪的】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!。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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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【条 本办法自2【007年7月—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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